科技资讯3.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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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实现广东省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系统谋划广东未来十年基础研究工作顶层设计和重大任务布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基础科学研究高地,广东省科技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未来重点领域:(一) 量子科技。(二) 脑科学与类脑。(三) 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四) 前沿基础新材料。(五) 新一代通信网络。(六) 未来计算。(七) 先进制造。(高端装备、集成电路、生物医 疗、新能源、数字孪生、空天科学等领域)。(八) 合成生物学。(九) 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十) 绿色低碳能源。(十一) 资源与环境。(聚焦海洋、河流及湖泊的环境 安全保障、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重 大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十二) 现代种业。(十三) 数理与前沿交叉等。

附 件: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2021-2023年广东省充电设施补贴标准为珠三角地区直流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40元/千瓦,粤东西北地区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高速公路快充站内充电桩参照珠三角地区补贴标准执行。实际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进行折算。2021-2023年对粤易充平台每年补贴100万元。建成投运、验收合格并于2019-2020年取得粤易充接入证明的公共充电桩,待2017-2020年中央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下达后予以补贴。

3、基于“众包”模式的常态化监测及全省深度基准精度提升研究技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基于“众包”模式的常态化监测及全省深度基准精度提升研究技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GJL-CGZB-2022009

项目名称:基于“众包”模式的常态化监测及全省深度基准精度提升研究技术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所有研究工作应在2022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遇不可抗因素,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研究工作可顺延,直至科研工作质量满足相关要求,否则采购人将暂缓支付尾款经费。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投标人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申报的紧急通知。

  为加快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发及产业化进程,服务疫情防控需要,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研发及产业化,用于自测,进一步满足整体疫情防控的多样化检测场景。

二、专项类别及资助标准

  事后资助。按照“先立项、后补贴”的方式予以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物医药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

四、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在线申报时间:2022年3月21日9:00—4月6日18:00。

(二)咨询电话:88120546

申报指南见附件2.

http://fgw.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9624849.html

5、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委托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产业行动计划及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编制项目的招标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产业行动计划及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编制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99万元整(¥990,000元)

3、项目需求: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工作部署,支持粤澳两地研究举办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暨世界湾区论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平台,促进琴澳会展产业协同发展,拟开展合作区会展产业发展研究,就寻求琴澳产业融合发展和差异化定位,挖掘会展业与重点产业的协同效应等为要点,编制研究报告及三年发展计划、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扶若干措施;以上需求须于合同签订3个月内提交正式成果;供应商以广东省内单位,且具有同类业绩优先。

4、评选办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组织开标评审,按“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相关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包干制,该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专家评审劳务费(如有)、差旅费、交通费、利润、税金等其他费用,即完成本项目并提交最终成果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而不另支付。

(2)报价总额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报价的“总和”大小写表述有误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表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6)信用中国报告

(7)服务方案(包括课题研究执行方案、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及情况介绍)

(8)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为政府部门提供产业调研、政策建议等服务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9)履约承诺书(自行制定,假设性中标承诺事宜)(10)拥有对公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

(1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材料。

上述提供的所有资料需一式两份以纸质(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送达等方式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宝兴路189号1栋213室(注:扫描件或纸质件模糊不清或没按要求报送的,视同无效资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电话:0756-8841253。电子版送达方式: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彩色)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jzsf@hengqin.gov.cn)

3、送达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24日

4、其他要求

该项目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流标)处理:

(1)不同供应商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资料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资料异常一致或在我方无规定统一报价格式的前提下呈明显规律性差异的;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资料相互混乱或混装的;

(5)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含资格审查排除后)或不符合我单位适用其它采购程序的;

(6)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其它情形。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电话:0756-8841253

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宝兴路189号1栋213室

详细采购需求见附件3.

6、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2年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扶持方向

(一)工业企业梯度培育项目:对2020年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0亿元和100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

(二)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对2021年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及以上、同时工业总产值增速达2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

指南详见附件4.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2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一、定位、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

  1). 2022年度下半年和2023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

  2). 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 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会议培训类”项目中,2022年度下半年召开的会议培训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召开的会议培训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科学传播类”和“战略研究类”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 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战略研究类”项目选题应与地球科学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相匹配。

  4).“会议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力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短期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5). “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核心成员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中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以上信息必须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

6). 上一年度或同一年度已获得过地球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连续申请同一类型项目。

(二)提交申请书

  1). 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1日16时。

  2).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本申请须知、本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D01-D07及其下属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2022年4月18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完成审核、确认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须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清单。依托单位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或者未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提交项目清单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 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三)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7157,电子信箱:ghc@nsfc.gov.cn。

8、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一)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含)。

  (二)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对企业牵头或国家、省实验室(含分中心)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 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各单位自筹经费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项目参与单位为省外企业的,不得分配省级财政资金。

  (四)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高校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五) 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六)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八) 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方式

  (一) 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二) 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由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三) 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4月25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17:00。

四、联系人及电话

  (一) 省科技厅农业农村科技处(专题业务咨询):任志超、叶毓峰,020-87688200、020-83163906。

  (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三)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业务咨询):020-83163838。

申报指南见附件5.

9、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智慧农业)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申报要求、申报方式以及申报时间以及联系方式(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6.

10、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2022年度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省企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省科技厅、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与企业共同设立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的省企联合基金。为科学编制好2022年度基金指南,现公开征集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一、征集领域

  省企联合基金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要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经前期调研,围绕省企联合基金的重点支持领域及相关产业核心技术中的科学问题,主要在以下领域征集项目指南建议:

  (一)疾病发病机制及诊疗。包括病原微生物与疾病防控、肿瘤分子病理诊疗、出生缺陷遗传机理与诊疗、传染性疾病诊疗、心血管疾病诊疗、代谢疾病诊疗、疾病筛查与诊断等领域的研究。其中,疾病筛查与诊断领域仅面向地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粤东西北地区高校直属医院征集。

  (二)体外诊断。主要包括体外诊断创新技术研究。

  (三)中药配方颗粒相关研究。包括中药配方颗粒临床有效性及安全性、中药配方颗粒不良反应评价标准及监测体系以及中药配方颗粒药效学的相关研究。

  (四)生物材料与临床应用。包括生物材料与临床医学结合的相关研究。该领域仅面向地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粤东西北地区高校直属医院征集。

  (五)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包括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研究。

  (六)智慧医学实验室。包括医学实验室信息模型与应用研究。

  二、项目类型和强度设置

  省企联合基金拟设“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每项拟支持50~100万元,面上项目每项拟支持10~40万元,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

  三、征集对象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须已登记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省基金依托单位资格可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登录界面的“查看单位注册情况”进行查询。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议人应具备承担相应项目的资历。面上项目建议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重点项目建议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相关研究经验。

  (二)提交临床研究项目指南建议的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建议单位应为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且具备与指南方向相同或相近的GCP备案专业资质。临床研究项目建议人应具备临床研究相应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GCP证书。

  (三)每个建议人限提交一项指南建议。指南建议应通过依托单位在线提交指南建议,对单位层面不做限项要求。

  (四)项目应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前景。要围绕迫切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提出可行的研究方案和解决思路,对相关行业技术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五)项目应在省内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团队支撑。

  五、征集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组织建议人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填报,经单位审核后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4月7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晨婷、李智英,020-87584786、87583596

  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操作流程见附件7。

 

11、科学技术部关于公开征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效能,科技部研究起草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sfs_swyyc@most.cn,邮件名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邮编:100862),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5888147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

“征求意见稿”见附件8.

12、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知识本体构建与数据应用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2C109FB019F

  项目名称: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知识本体构建与数据应用项目

  预算金额:72万元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2年3月18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

  地点: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一楼大厅门口,统一由工作人员接收。

13、深圳市综合养老设施建设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公告。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深圳市综合养老设施建设研究。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课题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4.课题研究应具有前瞻性,面向未来、对标国际,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入剖析深圳老年人口发展总体形势和综合养老设施建设需求,研究提出未来深圳综合养老设施建设布局思路,重点分析深圳市老龄综合服务中心、深圳市民政康复中心B院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课题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课题服务期限为6个月,课题研究经费100万元以下。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提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下午5: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0755-88125842、88125843(窗口电话)

招标书见附件9.

1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南铁路处置方案研究公开招标的公告。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预研项目

  平南铁路处置方案研究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预研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预研负责人应当是研究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预研负责人。

 (三)预研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研究领域和深圳市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对比研究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预研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南铁路发展历程及相关规划梳理;平南铁路发展存在的问题;西部港区海铁联运的发展潜力分析;平南铁路在港口集疏运及城市货运方面的功能定位;平南铁路处置方案;项目后续组织实施建议等。

 (五)预研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预研组负责人及预研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预研经费100万元以下。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5842、88125843(窗口电话)。

招标书见附件10.

15、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委托开展编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风险评估报告》项目的邀请通知。

一、项目具体事宜

(一)项目名称:委托开展编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风险评估报告》项目;

(二)项目目的: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方案》要求,为合作区封关运作提供政策研究和风险评估咨询。

(三)采购需求

1.政策调研,包括国内、国际自由贸易区监管政策改革情况;

2.围绕实现合作区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人员进出高度便利的核心要义,分析研判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地实施相关风险并提出对策措施,配合优化完善合作区“二线”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建设方案,编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风险评估报告》;

3.配合招标单位组织邀请专家参与课题的论证、评审等会议;

4.积极配合招标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研究提出高质量评估报告,满足材料上报有关要求。

(四)编制依据及参考文件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

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农业农村部相关政策文件

(五)服务期限(拟定):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具体期限至本课题结束。

(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990,000.00);报价上限: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当无效文件处理。

二、报名、报价投稿要求

(一)本项目接受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等要求。

(二)根据相关要求提供“投标资料清单”。(三)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项目资料有效送达的相关要求

(一)此项目邀请通知的“报名及报价”投稿资料有效期为挂网公布之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

(二)电子版送达方式: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彩色)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jync@hengqin.gov.cn)。

(三)纸质送达方式:打印加盖公章直接送达或以邮寄方式送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德政街24号2楼203室,电话:0756-8938973。

(四)“封面”及“标题”均写明“xxx公司:参加“委托开展编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风险评估报告》项目”的报名、报价投稿材料”。(注:扫描件或纸质件模糊不清或没按要求办理的,视同无效资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

四、项目无效(流标)的适用条件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流标)处理:

(一)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并参与“应邀”事宜;

(二)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三)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四)不同供应商的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相互混乱或混装;

(五)不同供应商的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发送或亲自送达出处一致;

(六)参加报名、报价投稿文件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经营范围等资格审查排除后不足3家。

五、公布单位联系方式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德政街24号2楼203室;联系人:姚小姐;联系方式:0756-8938973。

采购需求见附件11.

16、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2年广东省共安排省重点项目1570个项目,总投资7.67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000亿元,安排开展前期工作的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1152个,估算总投资5.88万亿元。

详见附件12.

17、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统计工作的通知。

 一、填报范围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非国家级不必报送)。对虚报、瞒报、不报数据的机构,将影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

  二、相关要求

  1.填报及审核时间:2022年3月21日-3月29日

  2.请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网页填报,已注册用户账号密码不变。

  3.季度监测报表经审核通过后,打印带火炬水印的“众创空间统计监测报表”“孵化器统计监测报表”,由孵化器、众创空间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4.填报注意事项:请注意单位“千元”的计量单位;注意数据间的逻辑关系。

18、深圳市未来人口规模预测及对策建议研究课题中标公告。

19、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支持领域

  2022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分为首保项目;续保项目两类。

(一)首保项目。

  首保项目聚焦工业母机、5G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装备、农业机械等重点产业链,围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支持重点领域装备。

(二)续保项目。

  续保项目的支持领域按2021年支持领域保持不变,连续投保的保险补偿年限上线为2年,即2021年获得保险补偿的首保项目可按要求申报2022年续保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2年保险补偿项目采用线上形式申报,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线上申报网址https://sttbxbc.miit-eidc.org.cn/。

申报单位请及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联系人:芦娉婷,电话:88102095)

20、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拟安排7亿元支持汕头市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

2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第一批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安排2550万元对454个奖项予以资助。名单详见附件13.

2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的通知。

本次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资助计划共涉及我市2020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十二批)13家企业的13个项目,资助金额共计68万元。

23、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及处理(2022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23109FG048F

  项目名称:SAR卫星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及处理(2022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610,2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以下专业类别之一:摄影测量与遥感,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因测绘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2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2个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申报指南征求意见通知中2个重点专项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3月28日前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

25、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征求“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申报指南征求意见通知中的重点专项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3月29日前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

26、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及加入方式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典型案例。

  2.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二)加入方式。

  1.遴选加入:拟申报单位(含2021年各地市工信部门推荐上报的省机器人骨干企业、省机器人培育企业、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在符合上述要求以及相关领域遴选条件基础上,对应填写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近3年审计报告、资质认定、知识产权、信用中国报告、承担项目、服务案例等项目佐证材料。我局将会同安全、环保、质量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已入选第一批合作伙伴名单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2.直接认定:鼓励已取得省级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依托单位、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依托单位、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牵头单位、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任意一项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愿原则自行填写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营业执照、近3年审计报告、资质认定、知识产权、信用中国报告、承担项目、服务案例等项目佐证材料。由我局汇总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复核后予以直接认定。

  二、获选优惠

  入选生态合作伙伴将被冠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标识,共同参与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各项行动,获取智能制造政策资讯、公共平台、技术、供需对接、展会、人才、金融等资源支撑。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加入的单位填写对应申请表,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于2022年4月6日(星期三)18:00时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深圳市民中心C区3138室,电子版(申报材料扫描版和推荐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libw@gxj.sz.gov.cn。遴选条件见附件14.

 

27、东莞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专题项目的通知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专题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途径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清洁生产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镇街(园区)经济发展部门组织企业登陆“企莞家”(网址: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资金申报,企业在申报系统上提交申报资料。非“企莞家”用户的企业,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范围和资助标准

     (一)清洁生产项目。鼓励开展清洁生产,对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验收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最高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验收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标准流程),最高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获得奖励的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再通过验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补足奖励资金差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节能降耗项目。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企业开展工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工业节能主要支持工业企业中央空调、电机、空压机、水泵、变压器汰旧更新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主要支持大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工业污泥、粉煤灰、脱硫石膏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优先支持省级示范项目。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以事后奖补的方式按不超过核算后项目设备、仪器购置(不含配套软件、安装及服务费用)总金额的25%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

 三、其他说明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可来电咨询。其中,清洁生产项目咨询电话,21689015;节能降耗项目咨询电话,22239982; “企莞家”平台登录、填报资料过程中的技术咨询电话,22231601。

附件15: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专题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资讯3.21-25附件包 

 

 

2022年3月31日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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