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4.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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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2021年度运营情况绩效评价服务机构的通知。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2021年度运营情况绩效评价项目。

二、项目内容、实施时间

 (一)项目内容

  1.根据甲方要求,承担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2021年度运营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实施方案、收集汇总绩效评价材料、审核绩效评价材料、现场核查、组织专家组开展论证答辩、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等。重要事项需延伸至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

  2.根据甲方要求,协助做好以前年度绩效评价或审计发现问题“回头看”工作。

  3.其他与绩效评价相关的工作。

  上述项目内容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二)实施时间

  按照总体工作部署,计划2022年5月至10月开展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承接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绩效评价业务和国家、省有关政策性基金管理政策,对国内外以及广东省政策性基金有较深入的了解,有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的工作经验。(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下午5时。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03室(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刘先生,电话:020-8313597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403室。

详细通知及要求见附件1.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发展报告(2021)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公告。

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为系统介绍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2021年建设成果,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思考深圳未来发展方向,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发展报告(2021)有关课题的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发展报告(2021)。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具备良好的国际视野,有一定的发展报告编制经验,合作出版社比较权威。

  4.发展报告应具有时效性、可读性和前瞻性,体系合理、内容详实、亮点突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序言、总论篇、五大率先篇、先行示范篇、国际对标篇五个部分,汇集年度标志性事件、突破性改革、阶段性成果,生动展现2021年度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成效。

  5.课题成果为公开出版发行的《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发展报告(2021)》,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课题服务期限为6个月,课题研究经费不超过90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提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下午5: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7205、88125843(窗口电话)

标书见附件2.

3、关于命名广东地质文化科普园等182家单位为“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更好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学普及,推动科学普及和科技创新两翼齐飞,根椐《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科协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协联〔2022〕3号)要求,经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地级以上市科协、科技局(委),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省科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现决定命名广东地质文化科普园等182家单位为“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2022—2026年)。

有关要求

(一)希望被命名为“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在科学普及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科普基础设施,提高科普服务能力,积极面向广大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为提高我省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省作出新贡献。

(二)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由各基地自行制作,牌匾设计图下载链接和制作规格,由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发送到各基地申报时所填邮箱。

(三)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科普教育基地安排一名联系人联系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加入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交流群。

详细名单见附件3.

4、“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佛山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参加第十一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佛山分赛区线上宣贯会的通知

  按照《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关于印发第十一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2〕4号)、《“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佛山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一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佛山分赛区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工信函〔2022〕20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启动第十一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2〕9号)等要求,为做好广东省第十一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佛山分赛区辅导工作,根据疫情情况,现决定开展线上宣贯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宣贯活动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采用线上腾讯会议,会议号:564-740-776。会议二维码:

二、活动内容

本次宣贯活动由佛山市工业设计学会具体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对第十一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赛制、组别、流程等进行宣贯和解读。

2、就第十一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佛山分赛区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注意事项等进行辅导。

3、互动交流。

三、参加人员

请各区广泛发动各行业协会、有参赛意愿的企业自愿参加。参会人员请提前填好附件报名回执发送到邮箱foshanid@126.com。

四、互动交流群

QQ群:476491178。微信群:

 (联系人和电话:市工业设计学会何小姐,电话:1392999206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伍卓峰,电话:83385267)

5、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22年广州市科普作品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生活,提高全民科学素养,进一步调动全社会投身科学传播的积极性,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现组织开展2022年广州市科普作品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大赛根据全国科技活动周安排,结合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开展。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承办单位: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广州粤政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负责统筹大赛各项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参赛条件及作品要求

大赛面向广州地区的科普作者或机构征集作品。作品应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密切围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作品如涉及到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推荐主体承担。若发现抄袭,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普微视频。

 1. 与乡村振兴、空天科技、量子信息、深地深海、元宇宙、智慧科普、国家重大科技前沿成就解读、健康与体育科普、碳达峰、碳中和等科普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 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

 3. 微视频作品时长1—5分钟,单个视频大小为50M—500M(字节)之间。

 4. 格式为MP4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280px×720px,高清视频优先;视频中的文字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或粤语。

 5. 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在国内主流网络平台、科技、科普类网站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业网站播出过(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的原创科普微视频,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在广州。

(二)科普图书。

 1. 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2. 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3. 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4. 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

 5. 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6.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或再版发行的科普图书(含译著图书),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在广州。

三、大赛流程

 大赛流程分为报名、资格审查、公众网络投票、专家评选等环节。

(一)报名。

 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或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按要求投递参赛作品,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30日24时。

(二)资格审查。

大赛承办单位对照参赛条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参赛资格,确定正式进入大赛的作品。时间:2022年5月10日前。

(三)公众网络投票。

大赛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将经资格审查的作品上线至公众投票平台,由公众进行投票打分。网络得票数最高者,分别自动获评最具网络人气奖科普微视频和最具网络人气奖科普图书(各1部)。 时间:2022年5月25日前。

(四)专家评选。

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结合公众投票分数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遴选出优秀科普微视频30部,优秀科普图书30部,经公示形成2022年广州市优秀科普作品榜单。时间:2022年6月。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征集、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具体分配名额,按照榜单排名直接向国家和省推荐。具体时间按科技部通知确定。

四、参赛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参赛方式。

 1. 可通过自荐或第三方推荐的方式报名参赛。如有业内专家推荐,请附专家签名的推荐信。

 2. 各单位推荐的作品中,只能由第一作者提交。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作品,只能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

 3. 自荐个人必须是科普作品原创者,多人参与制作的作品,只能由第一制作人自荐。

请市各有关单位和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落实广州市科普作品大赛的宣传、征集工作,在本辖区内科研单位、院校及相关机构中广泛开展宣传赛事活动。有条件的区和单位可组织本地区优秀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大赛。

(二)报送要求。

 1. 科普微视频:

寄送视频光盘1份(套);填报网络报名表(附件1);报送视频文件到邮箱(邮件标题注明作品名称);提交《2022年广州市科普作品大赛报名表(微视频)》纸质版2份(签名盖章)。

 2. 科普图书:

寄送作品15份(套);填报网络报名表;报送《科普图书网络展示要求》电子版1份到邮箱(邮件标题注明作品名称);提交《2022年广州市科普作品大赛报名表(图书)》纸质版2份(签名盖章)。

各推荐单位将作品统一收集后,按本通知投稿要求统一投递至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递交时请注明推荐单位名称)。

(三)其他说明。

 1. 每个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2部,法人单位参赛作品不超过4部。

 2. 每个作品授奖署名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法人单位入选作品数不超过2个。

 3. 每个获奖作品颁发1本获奖证书。奖金及证书由获奖者(单位)申领。

五、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宁。 联系电话:83491746、13726707738。

邮    箱:3097554880@qq.com。

投稿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37号502室。

 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8191864.html

6、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PSF)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2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巴两国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 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双边研讨会)、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双边研讨会)三类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 计算机科学,包括物联网、区块链、生物特征识别、大数据、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深度学习 (Computer Science: Internet of Things, Blockchain, Biometrics, Big Data, Virtual Reality, Augmented Reality, and Deep Learning)。

 2. 信息和通信,包括5G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including 5G)。

 3.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4. 机械设计和制造,包括机器人、3D打印、无人机(Mechanical Design and Manufacturing, including Robotics, 3D printing, and Drones )。

 5. 自动化,包括机器人、无人机(Automation, including Robotics and Drones)。

 6. 宏观管理与政策(Macro Governance and Policy)。

 7. 气候变化和减缓方案(Climate Change and Mitigation)。

 8. 水、食物和生态系统安全(Water, Food and Ecosystem Security)。

申请代码1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18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5项左右,双边研讨会3项左右。

(五)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巴的国际旅费和巴方研究人员访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PSF资助巴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方研究人员访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在华召开的双边研讨会,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巴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PSF资助巴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在巴召开的双边研讨会,NSFC资助中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PSF资助巴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巴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六)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巴方合作者应符合P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巴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PSF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项目联系人

  NSFC联系人:唐克双,张一唯   电 话:010-6232 8404,6232 7368

  邮 箱: tangks@nsfc.gov.cn,zhangyw@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

  PSF联系人:Dr Ahsan Feroze  电 话:+92-321-9595533

  邮 箱: ahsan_feroz2001@yahoo.com

具体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4842.htm

7、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捷克科学院(CAS)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2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1.数学和物理;2.化学;3.生命科学;4.地球科学

(二)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捷方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捷克克朗/项。

  (三) 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华举办的小型研讨会的会议费。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的国际交流费用与研究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负责人或参与者(在研项目的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捷方申请人应符合CA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CAS提交申请。捷方项目指南请见: https://www.avcr.cz/en/academic-public/international-affairs/news/,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关于申请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联系方式

(一)中方联系人

  徐进  电话:+86-10-62325351  Email: xujin@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二)捷方联系人

  Zdeněk Kresl  电话:+420-221-403299  Email: kresl@kav.cas.cz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4860.htm

8、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专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广州市农业、社会发展和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的技术攻关及成果推广应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城市社会治理以及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供给,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现发布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专题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科研人员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二、支持方向、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式

本指南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城市社会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等三个领域的科技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主要依托广州实验室或以其他形式组织实施,不在本指南中安排。本指南项目采取竞争性前资助、一次性拨付经费的支持方式。各项支持内容分别按评审结果排序,按比例立项,每项支持内容申报项目数不少于1项,且有综合评审结果不低于60分的项目,最终立项数不少于1项,若均低于60分则该内容不立项。

领域一、乡村振兴科技

  (一)种业科技创新。

(二)绿色农业及现代食品技术。

(三)数字农业与现代农业装备技术。

(四)对口科技帮扶合作及城乡融合发展。

申报要求:申报该方向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已在库人员,不接受非在库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要求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在广州地区转化应用,并将获得由在穗单位出具的技术成果应用证明作为项目验收指标之一。

领域二、社会发展科技

(五)绿色低碳循环技术。

(六)城市社会高水平治理科技。

申报要求:申报该方向的项目,要求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在广州地区转化应用,并明确将获得由在穗单位出具的项目技术成果应用证明作为项目验收指标之一。

领域三、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

(七)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研究开发。

(八)医疗卫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九)中医药关键技术及应用推广。

(十)生物技术研究及应用。

申报本方向的项目,要求须由在穗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申报,要求将研究成果及相关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作为项目验收指标之一。

具体支持方向及额度详见附件4.

9、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的通知。

为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补齐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关键领域短板,科学谋划有关基金组建工作。现开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企业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面向两个领域。一是基础软件领域。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通用办公软件、开发支撑软件等。二是工业软件领域。包括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等。

二、基础条件

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领域的企业或者重大项目,注册地或者实施地已设在或者拟设在深圳。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4月18日前将《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表》发送至licz@gxj.sz.gov.cn。

(联系人:李成智,电话:13826571917)

10、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填报2021年度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报告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科规范字〔2021〕4号)《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管理细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现将填报2021年度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一)填报对象: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延期)且项目立项满一年的省基金项目。2021年提交验收申请书并已获得省基金委受理和已正式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2021年度的执行报告。

  (二)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内容:项目实施进展、经费支出及取得的成果情况(自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二、项目负责人事项

  (一)填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填写执行情况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填报。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引请见附件。

  (二)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上午8时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2.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请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对未按规定填报、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我委将给予提醒、通报等处理。

  3.“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支出经费明细(“财务及项目管理信息”模块下的“项目总投入”和“省科技厅财政经费”下的科目全部填“0”即可)。

  三、依托单位事项

  (一)组织事项:依托单位须按照本通知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

  (二)审核流程: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执行情况报告管理”模块进行在线审核。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须退回,要求项目负责人修改后重新审核。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引请见附件。

  (三)提交时间: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8时前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年度执行报告的审核并提交至省科技厅。

  (四)注意事项:对未按规定组织、审核、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单位,我委将给予提醒、通报等处理。

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0-87585341、87567850

附件5. 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操作指引

1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预计到2035年我省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基本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能源科技创新取得较大突破,形成新兴能源产业体系,建成国内领先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

按照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要求,《规划》锚定远景目标,从六个方面设定广东2025年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是能源保障更加有力。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亿吨标准煤以上,省内电力装机总量达到2.38亿千瓦,西电东送最大送电能力达4500万千瓦(送端),天然气供应能力达800亿立方米/年。

二是能源结构更加优化。清洁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天然气消费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2%以上,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至49%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8%左右。

三是能源利用更有效率。单位GDP能耗下降14%,火电供电煤耗和电网综合网损率进一步降低,能源利用效率保持国内领先并与当前中等发达国家基本相当。

四是能源改革更加深入。促进“X+1+X”天然气市场体系构建,推进油气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公平开放。逐步构建完善“中长期+现货”电力市场交易体系,加快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电力价格的机制。

五是能源创新更高质量。能源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装备制造国产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能源技术合作取得新突破,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六是能源产业发展更加集聚。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建设差异化布局的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7300亿元,形成国内领先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规划》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重点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光伏发电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发展,“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各2000万千瓦;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十四五”期间新增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3600万千瓦,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实施节约能源优先战略,强化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工业、建筑、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工程。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并举,持续推进能源消费清洁化替代,提高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推进区域综合能源发展,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二是增强能源安全供给保障。提出围绕补短板、优布局,扩大油气供给保障能力,加快电网、油网、气网“三张网”建设,提升能源储备能力。统筹能源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推进能源惠民工程建设,加强乡村清洁能源保障,强化民生用能保障,提升城乡居民用能水平。搭建能源监测预警系统,提升突发事件预警能效。加强能源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安全问责机制,提升能源风险管控应对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三是加快能源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研发,加强创新平台和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能源创新示范工程,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四是推动能源产业集聚发展。以“抓龙头、铸链条、育集群”为目标,全力建链强链补链延链。巩固提升海上风电、核能、太阳能等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氢能、先进储能、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构建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能源产业集聚区。

五是提升能源现代化治理水平。继续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构建完善“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电力市场交易体系,推动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速构建“X+1+X”天然气市场体系。健全能源治理体系,健全能源标准、统计和计量体系,修订和完善能源行业标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能源营商环境,完善能源政策体系,推动能源治理方式加快转变,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是加强能源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广东省区位优势,加强与周边地区、国家的能源共建与合作,提升能源互联互通及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协同创新发展,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可靠、智能高效、开放共享的区域能源体系。推动西电东送可持续发展,逐步推动西电东送计划放开,促进西电东送市场化与广东电力市场建设有效衔接。深化国际能源合作,重点加快油气海外布局,积极参与境外电力、天然铀等资源开发和投资。

附件6. 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12、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重大课题招标公告。

  为加强对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国开展2022年度重大课题招标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深圳“十四五”规划要求,为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招标对象

  包括国内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须有两名以上核心研究人员(明确一人为首席专家),并全程参与课题研究。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选题

  (一)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与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研究;

  (二)中国式现代化与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研究;

  (三)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与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研究;

  (四)深圳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研究;

  (五)前海制度创新研究;

  (六)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环境研究。

  四、资助额度

  每项中标课题资助研究经费95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应在所申报课题的相关领域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和攻关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3.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招标课题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公告》发布的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

  (二)投标人须在给定的选题下,根据学科专业及研究专长组成不少于10人的研究团队,并自行设立若干子课题。

  (三)课题投标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为3—5个,每个子课题确定1名负责人及若干名成员。

  (四)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五)投标人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六)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人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七)投标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七、纪律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要把好政治关和质量关,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课题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认真审核,合格者方可投标。

  (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投标。

  (三)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中心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结项要求

  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著作,逾期未提交成果的视为自动撤项,(如有丛书出版和论文发表周期原因,可适当延长结项时间,或以出版合同和用稿通知为据),其他要求及双方责任以课题协议具体条款为准。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课题成果署名单位须为“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否则不予认定结项。

  课题结项须提交不少于15万字的总报告、3—5个子报告和至少3篇决策咨询报告,总报告须在具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资格的出版社出版,同时须在省级及以上报纸或CSSCI、北大、社科院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理论文章3篇(报纸字数不少于2000字,期刊字数不少于8000字)。

  九、招标方式

  (一)将《投标书》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szpskyc@126.com,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将审查合格(须盖公章)的1份原件纸质《投标书》于2022年5月10日前寄送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市委党校601办公室(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收(邮编:51804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老师、刘老师  0755-82768919/82768856

附件7: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重大课题投标书.doc

13、关于向社会公开采购广东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效果评估服务的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效果评估服务

二、采购预算和方式

  (一)采购预算:总最高限价柒拾万元整。(二)采购实施方式:综合比选。

三、采购内容

  1.委托内容:总结2018年至2022年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项目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带动成效,准确客观全面评价专项资金产出情况和效益情况,编制《广东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效果评估报告(2018-2022)》,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推动广东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2.完成时间: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本项目只接受领取了综合比选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技术力量雄厚。

  2.响应单位不得存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33号)中明确的失信行为。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

  4.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内完成上述课题采购需求的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最终成果。

  5.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登记及领取比选文件。

(八)以上要求由报名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与文件获取

  报名供应商应在2022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内,填写《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zrzyt_hjc@gd.gov.cn,完成报名登记后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领取综合比选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报名供应商应在2022年4月28日前提交正式响应文件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海洋规划与经济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609室)。

七、其他

采购联系人:裘俊  联系方式: 020-83624716

邮箱:szrzyt_hjc@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14、关于省社科院江门分院2022年度“双区”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一、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次“双区”研究专项拟立项约5项,纳入省社科院江门分院课题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5万元。项目由省社科院江门分院联合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评审、资助和管理。

通过立项的课题须于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课题研究,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高质量咨政报告,中国知网查重率低于15%。报告写作按照“现状描述+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的结构,占比“2: 3: 5”。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条件

1.主要受理省市有关部门、高校、党校、研究咨询机构或企业等单位申报,不支持个人申报。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3.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项目研究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课题申报者条件

1.应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课题实际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申报课题通过评审立项后,需在签定课题合同时提交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学位证书或职务任免文件、前期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其他申报要求参照附件8. 关于开展省社科院江门分院2022年度“双区”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1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度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创新驱动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2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截止。

  二、申报内容

  1.商标注册资助项目;

  2.著作权登记资助项目。

  各项目的申报网址、申报条件和程序、联系方式及其它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2021年深圳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本次项目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线上申报;申请人均应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进行申报,为确保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注册账户应获得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请牢记用户名称及密码,以免影响项目申报,账户管理相关事项可直接联系广东政务服务网。

附件9:2021年深圳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16、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根据《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 号)、《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文规〔2020〕3号),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四条规定,申报单位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服务、研究活动的单位。申报主体应已在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并经审核认定为文化产业经营单位。尚未注册认定的单位,请于4月26日18:00前提交单位基本信息,经我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注册要求见《关于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切换和文化产业经营单位注册认定的通知》

http://wtl.sz.gov.cn/ztzl_78228/tszl/whcy/shgg/content/post_8602952.html

  (二)申报主体为企业的,主营业务应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确定的经营范围。

  (三)申报主体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四)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经营情况良好,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申报主体提交的增加值、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客观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六)申报主体按要求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送统计数据。

  (七)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扶持计划类别

  本年度将开展13类扶持计划项目储备,具体包括:原创研发、贷款贴息、保险费、人才培训、优秀新型业态企业认定、重点文化出口企业认定、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孵化中心)、促进文化消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房租补贴、境外办展、市外参展。请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指南指引组织申报,评审工作将于本年度完成,资金拨付时间预计为2023年初。

三、申报方式

  所有项目申报均通过网上系统填报,申报单位登录我局官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https://wczxzj.szwen.cn),选择相应类别填报。申报系统只在项目申报有效期间内开通,申报截止时间5月17日18:00。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5-25985672,QQ:1131321056;政策咨询电话见各申报指南附件10。

17、东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和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坚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鲜明城市特色,大力支持海内外科技人才在莞创新创业。根据《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东科〔2022〕9号),东莞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2年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计划入库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详见《2022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申报指南》(附件7)和《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东科〔2022〕9号)(附件8)。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申请人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入库申请表,首次申报需注册新帐号。尚未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的科技人才,注册个人账号后,需将所在单位关联为“无单位人员”,并按预期情况填报。

(二)网上审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入库申请表进行初审,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受理。尚未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的科技人才入库申请表直接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初审。

(三)调查评审。市科技局委托专业评审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考察调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市科技局对拟入库的科技人才及企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四)下达通知。市科技局确定入库的科技人才及企业名单,下达入库通知。成功入库培育的科技人才及企业打印入库申请表、商业计划书和有关佐证文件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以A4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需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报送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收集齐全辖区内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综合窗口。尚未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的科技人才的书面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综合窗口。

三、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每年集中评审。

四、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引进智力管理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杜柱康  联系电话:22831346

(二)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综合窗口

 联系人:谢凤娟  联系电话:22835972

 附件:11.2022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创业计划申报指南.docx

      12.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pdf

      13.入库申请表及商业计划书(参考模板).docx

18、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一、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的重要抓手。工程中心建设要求围绕产业发展的重要需求,搭建技术创新平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培养创新领军人才,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面向对象

(一)申报单位: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二)申报数量。

  1.企业、科研院所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2.高等院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领域类可优选申报1个,重点支持我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专业类申报。有主动撤销或合并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每校可在紧密对接我省“双十”产业集群的专业领域多申报1个。

三、申报条件

  (一)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少于15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3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高等院校申报须依托省“冲补强”重点学科或品牌专业及高水平专业群,且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科研院所单位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二)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粤东西北地区申报单位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四)管理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五)鼓励有较强创新实力的新经济企业建设工程中心。对于拥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增长潜力大(近3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奖励或人才团队)的新经济企业,如果获得股权融资500万以上或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高于500万元的,可不受申报条件(一)、(二)限制。

  (六)对粤东西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鼓励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核算。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

五、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7:00;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17:00。

六、联系方式

  (一)工程中心业务咨询。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肖乐章、蔡建新 020-83163264 / 83163460

  省科技厅:田文颖、万紫骞  020-83163268 / 83163270

  网上咨询知识库:http://www.gdetrc.net 电子邮箱:skjt_gcjszx@gd.gov.cn

  (二)信息系统操作咨询。阳光政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0-83163338

19、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报的通知。

 根据申报单位的不同,本课题分为财政系统类(即财政系统单位申报)和非财政系统类(即财政系统以外的单位申报),分开进行立项和结项评审。对于通过结项验收评审的两类课题均颁发结项证书,非财政系统类课题将根据成果质量等次发放相应的课题成本补助。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面向全省财政系统和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课题研究团队,鼓励财政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各处室(单位)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业务研究情况,申报相关选题。

 (二)课题负责人须具有经济(会计)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应熟悉财经领域实务工作,具备较为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二、研究范围

 请围绕下述研究范围,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及自身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选题进行申报。申报人可结合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立足财政改革创新、财政政策等角度自行确定题目申报。

 (一)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预算管理改革落实,用好大事要事财政保障机制,实施省对市县财政预算安排审核机制,完善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优化全省财政“一盘棋”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走深走实,完善广东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和运用机制研究,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与管理制度建设。深化数字财政系统应用,切实发挥数字财政在提升地方财政治理的支撑作用。创新重大项目投融资机制,加强政府资源资产的统筹整合,积极探索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公共资源平台、政策性基金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技攻关等重大项目的参与支持。

 (二)增强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支持“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落实落细税收优惠、中央财力补助和专项补助政策。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差异化转移支付体系,增强基层财力保障,推动资金资源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推动老少边地区加快振兴发展;完善产业转移财政支持政策,增强欠发达地区内生动力。财政金融协同发力推动区域发展协调。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财政支撑;推动新一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支持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优化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使用和管理。

 (三)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分析经济财政运行规律,做好财政收入中长期形势研判,挖掘财政收入增长点,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与自然资源、国资等部门及国企协作,积极盘活存政府资源资产,拓宽政府财力来源;强化与税务部门协调,完善地方税种协同办税机制,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继续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先有项目后有预算”要求,做实项目储备,加快支出进度;优化财政支出方向、规模、结构,实现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

 (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关键环节精准实施惠企补贴;探索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支持普惠金融和政策性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统筹实施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

 (五)支持畅通经济循环。强化对科技创新支持引导,探索新一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用好专项资金加强对制造业的扶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扩内需稳外贸,用足用好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支持贸易新业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项目建设。支持完善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高地,构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完善养老服务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发挥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加强文化资金统筹,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完善公共服务的财政政策体系,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公共资源随人走制度安排,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七)加强财政领域风险防控。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做好风险测算和分析预判,健全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三保”执行监控和监督约束力度,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格财政规范管理。防范收支运行风险,加强收入真实性管理。

 (八)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聚焦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切实规范资本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四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粤港澳会计人才高地建设,推动三地执业资格规则对接和人才交流互联互通。加强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加强收入预算管理、支出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

 (九)与经济发展和财政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选题。如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财政支持实现共同富裕、财政支持国企改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广深佛莞财政经济运行、罚没财物管理等。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确定选题及研究内容后,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请书》及课题申报信息表,于5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czt_kysyj2s@gd.gov.cn)。其中立项申请书须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提交;申报信息表提交Word文档即可。

其他信息详见附件14-申报通知。

  附件15-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请书

  附件16-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申报信息表

20、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常规项目申报通知。

  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常规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一、研究重点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理论研究类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聚焦事关党、国家和广东省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努力推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学术思想价值的理论成果。应用对策研究类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乡村振兴、“一核一带一区”建设等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者自主申报。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三、学科分类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分24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含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语言学、外国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及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涉及交叉学科的,由申请者选定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

岭南文化项目作为独立项目类别接受申报,不划分学科组。

四、立项规模

拟立项总数410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具体拟立项数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项目单项资助经费5万元。

五、负责人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的项目。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5月19日之前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常规项目),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时间从2022年5月算起),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六、申报系统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工作,并将相关纸质材料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七、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4月29日—5月19日中午12:00;单位审核截止时间5月21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5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广州市以外的单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申报材料,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吴华强 020-83825078 张杰炜 020-37252007)

  地址及邮编: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B座928室  510635

  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17.

21、深圳市科协关于申报2022年“科创中国”深圳科技服务团项目的通知。

  为切实推动深圳“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更好地团结引领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校及科研院所人才和专业优势,为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发挥更大作用,深圳市科协现面向我市科技社团、高校及科研院所成立“科创中国”深圳科技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要求

  (一)科技服务团须由我市市级科技社团、高校、科研机构牵头组建,可单独组建或联合多家单位共同组建。牵头单位应在本领域具有丰富的科技服务经验,拥有特色化科技服务,并具备相应的科技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能力。

  (二)科技服务团名称需结合实际服务内容,统一按照“‘科创中国’深圳+服务内容/特色+科技服务团”格式命名。

  (三)科技服务团应由具有较高学术权威性、行业影响力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团长或首席专家,由多名具有相关产业领域科研成果、学风正派、有开展科技服务意愿的专家共同组成。其中,在深全职工作的专家比例不得低于服务团专家总数的50%。

  (四)科技服务团应根据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建立对接服务企业或项目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摸清企业真实需求,有的放矢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更加精准地贯彻新发展理念。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创新指导。通过实地调研,对相关领域或企业生产过程及产品创新提出指导意见,同时针对相关领域或企业遇到的具体问题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帮助企业创新发展。

  (二)转化对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项目对接、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高质量科技类公共服务。

  (三)智库报告。通过实地调研,跨界组建高端智库研究团队,形成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高端智库研究报告。

  (四)培训交流。精心遴选专家,针对产业或企业创新需求,开展先进适用性技术培训,组织线上线下形式的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

  三、重点服务产业

  围绕《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科技创新规划,服务团重点服务的产业和方向包括:

  (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领域:集成电路、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脑科学、临床医学与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海科技

  (二)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海洋经济

  四、项目数量

  组建市级科技服务团不超过8个。

  五、项目金额

  2022年批准成立的“科创中国”深圳科技服务团,每家支持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六、项目周期

  自批复成立起一个自然年。(2022年12月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七、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1.《“科创中国”深圳科技服务团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书填写内容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未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请书首页盖牵头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有关附页亦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2.所有组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并加盖各自公章;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申报材料纸质版只接受邮寄方式报送,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9楼922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xxhb@shenz,gov.cn

  (三)材料受理时间:集中受理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7日,逾期一概不受理。

(四)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755-83557693。

申请表见附件18。

2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近期,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418/4886.html)。具体申报指南材料,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中查看。

  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9日8:00至2022年6月8日16:00。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接咨询电话(社会发展科技处):88103434

2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全球低碳创新实践区域”典型案例的通知。

  科技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将共同主办“2022浦江创新论坛”。论坛以“低碳:全球创新新使命”为主题,探索低碳创新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彰显引领和推动全球经济绿色复苏的大国担当和智慧。论坛拟从“全球低碳创新实践区域”“全球低碳创新先进技术成果”两个维度,面向全球科研机构、高校院所、企业等征集低碳创新城市/区域及转化应用与推广工程示范性好、减排潜力大的低碳技术成果的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球低碳创新实践领域

  (一)征集条件

  面向全球示范城市/区域及国内外获得过绿色低碳类奖项提名的城市/区域征集。该城市、区域需在低碳生产力、低碳消费、低碳资源和低碳政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并具有作为案例推广的价值。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仅限政府组织、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审程序

  评审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流程分为初步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三个阶段。

  (四)奖励措施

  1.评选出“全球优秀低碳创新实践示范案例”。

  2.收录于《全球低碳创新实践案例汇编》并进行全球推广。

  3.有机会被推荐到相关专业期刊上进行发表。

  4.由论坛主席及评委会主任在浦江创新论坛现场发布。

  5.论坛现场的低碳创新案例特色展示区展示相关成果。

  6.优秀案例通过论坛自媒体矩阵及合作媒体渠道进行宣发。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晶淳 

  邮箱地址:liujingchun@tongji.edu.cn

  二、全球低碳创新先进技术成果

  (一)征集条件

  1.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节能或减少碳排放效果明显。

  2.行业技术普及率小于10%,具有较大市场应用前景。

  3.技术知识产权明细,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4.已有示范工程,或中试运行表现稳定且示范工程在建。

  5.尚未被已发布的相关国家低碳技术目录收录,以避免重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仅限政府组织、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

  2.单项技术成果可由一家或多家单位联合申报,一家单位可申报多项技术成果。

  3.申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影响评审过程,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实后将取消申报资格。

  4.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申报材料经评委会评审后,遴选出优秀技术成果进行表彰和推广。

  (三)奖励措施

  1.拟设卓越创新奖、前瞻技术奖、技术突破奖、市场新锐奖。

  2.收录于《全球低碳创新先进技术成果汇编》并进行全球推广。

  3.有机会被推荐到相关专业期刊上进行发表。

  4.由论坛主席及评委会主任在浦江创新论坛现场发布。

  5.论坛现场的低碳创新技术成果展示区展出相关成果。

  6.优秀案例通过论坛自媒体矩阵及合作媒体渠道进行宣发。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燕   邮箱地址:gaoyan@netcchina.com

  三、提交方式及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直接将案例提交给主办方,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具体有关要求,请登录浦江创新论坛官网(http://www.pujiangforum.cn/cn/index.aspx)查询。

 附件:19.全球低碳创新实践区域申请表

      20.全球低碳创新先进技术成果申报书

      21.全球低碳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广表

2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佛山科技示范中心展品(展项)的通知

  为更好地展示佛山市科技创新成果,积极为企业搭建展示交流平台,打造佛山市创新名片,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拟在佛山火炬创新创业园建设佛山科技示范中心,中心设立科技成果展厅,以展示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现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征集优秀展品(展项)。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面向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征集,以充分展示我市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建设成效。征集内容包括平台简介、相关照片等。

  (二)面向我市获得国家、省、市优秀专利奖励、科技进步奖等的企业征集。征集内容包括获奖奖项、项目简介、获奖证书、项目成果图片、项目成果视频等。

  (三)面向我市所有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征集,征集优秀创新成果及创新应用案例。要求优秀创新成果以实物或模型展示,创新应用案例以视频形式展示。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一)参加单位请于2022年4月27日前提交征集信息表。

  (二)应征资料均以电子版方式(实物除外)提供,电子资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提交至cgzhk@fskjj.foshan.gov.cn,邮件主题为“XXX——佛山科技示范中心展品(展项)征集”(XXX为单位全称)。内容包含:推荐展品简介(300字以内)、图形文件(高清,采用*.jpg格式)、视频(1920*1080分辨率)等其他多媒体演示文件采用通用格式。

  (三)实物展品(展项)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另做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欣明

  联系电话:0757-83350885

  电子邮箱:cgzhk@fskjj.foshan.gov.cn

 附件22、拟征集单位及相关要求

2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22年第一期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我省技术转移人员的职业能力,我厅委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举办2022年第一期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本期培训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广东省内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具体包括:

 (一) 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人员;

 (二) 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

 (三) 科技园区管理高层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四) 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负责人;

 (五) 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六) 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需求分析、成果评价等服务的人员;

 (七) 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三、培训地点、时间与内容

 (一) 培训方式。

  线上培训。

 (二) 培训时间。

  2022年5月6~12日,共7天。全天上课时间为9:00~18:00;晚上直播授课时间为18:45~22:00。具体学习要求、上课要求、课程顺序、作业与考试等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要求,安排公共知识模块、政策法规模块(科技法律法规等)、实务技能模块等不少于24学时的课程(详见附件)。

 (四)培训纪律与要求。

     严格考勤、严格遵守网上学习纪律、按时完成每日作业,具体另行通知。

四、培训考试与证书颁发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要求,完成课程规定学时的学员将参加2022年5月12日晚上举行的统一线上考试。

  完成课程学时并且考试合格后,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颁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9:00~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 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报名。

  为保证培训效果,本期培训拟招收学员120人。参加培训学员以收到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的正式录取短信通知信息为准。

  注意:为方便后续线上学习,扫描申请时请填写个人常用微信对应的电话号码与姓名。

六、其他事项

 (一) 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费用由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承担,学员免交培训费。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沈哲明、何一卓  

  电 话:0769-22210740、22897027

课程表详见附23.

26、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国际发明展“我是发明人”创新大赛的通知。

  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支持和指导,中国发明协会主办的“我是发明人”创新大赛于2022年4月正式启动。

大赛以“发明筑梦、引领创新”为主题,面向大湾区各地市、各发明创新主体,为科技创新人才、团体搭建实现人生发明梦的桥梁。请各地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积极发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发明组织、行业组织等组织参赛,并于4月25日前将各地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我是发明人”创新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联系人:田丽丽、郭昳琦 电 话:0757-89956771、13590633443、020-83163891

邮 箱:skjt_guoyq@gd.gov.cn  大赛方案见附件24. 

27、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起草了《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2年5月21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反馈我厅。以单位名义反馈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需附上真实名字及联系方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电子邮件:skjt_qbskjzczx@g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业务综合办理大厅,省科技厅产学研结合处(邮政编码:510033)

附件25-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8、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新能源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思路和扶持政策预研分析公开招标的公告。

  为更好把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构建世界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研提新时期下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路径,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深圳新能源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思路和扶持政策预研项目的研究单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项目

  深圳新能源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思路和扶持政策研究。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应当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3.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项目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4.项目研究应具有前瞻性,面向未来、视野开阔,科学研判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

  5.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鼓励创新专栏、图表和案例等表现形式,对涉及地理空间布局的必须附上相关图件。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为6个月,项目研究经费不超过95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领取及提交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5日下午5: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5311、88125843(窗口电话)

招标书见附件26。

29、东莞市2022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机构采购公示

  东莞市2022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机构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限额的采购项目。该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2022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机构

三、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全年不低于100家,验收费用4000元/家)

四、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清洁生产推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对东莞市今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下达了150家任务目标。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粤经信规字〔2017〕3号)文件要求,“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开展现场评估验收工作”,“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同级部门预算。承担评估验收工作的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验收专家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因此,必须委托相应机构开展。

全市2022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分三片开展,拟面向全社会招标3家审核验收机构。

企业在省清洁生产平台提交验收材料后7天内,第三方验收机构通过“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查阅政府公开信息等方式了解企业是否存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符合验收条件的,通知企业报送纸质验收材料;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通知企业完善验收材料;符合验收条件的企业,在收到纸质验收材料1个月内现场验收。

第三方验收机构根据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实际情况,提交专家需求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工信局”),由市工信局随机抽取专家,第三方验收机构根据抽取结果安排专家到企业现场验收,抽取的专家2周内有效。原则上每月1日、15日分别集中抽取专家一次。

第三方验收机构做好与备验收企业的对接工作,确认验收时间、地点和企业联系人等,在现场验收前3个工作日向市工信局报送验收计划,市工信局及时把现场评估验收计划安排发送至对应镇街(园区)工信部门。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按以上要求展开,具体要求以当年度发布的验收工作指引为准。

项目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若供应商有相关的政府合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六、供应商数量及任务分配:本项目按响应文件评分前3名作为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各成交单位以申请验收企业数量的1/3进行分配,验收费用按实际验收企业数量据实列支。

七、本公示期限自2022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5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4月25日17:30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逾期不予接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联系人:彭小平  联系方式:0769-22239982  电子邮箱:751606649@qq.com

科技资讯4.18-22附件包

2022年4月22日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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