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5.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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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粤黔东西部协作技术合作单位的通知。

  根据《“十四五”时期粤黔东西部协作协议》有关要求,为推进粤黔两地科技合作,深化“广东研发+贵州制造”合作模式,引导广东科技成果到贵州转化应用,解决贵州企业技术需求,我厅会同贵州省科技厅共同组织收集了部分贵州企业的技术需求(附件1)。现将收集到的贵州企业技术需求面向全省征集技术合作供给单位,有意向与贵州企业合作的单位,请填写《粤黔东西部协作广东省技术合作供给单位信息表》(附件2),于5月20日前反馈至邮箱skjt_caijf@gd.gov.cn。

  我厅将根据征集到的信息情况,及时向供需双方推送信息,促进双方合作。

  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丘雅、钟薇,020-83717947、83563556

  (二)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赵阳,020-83163626

  附件:1.粤黔东西部协作贵州省企业需求信息表

     2.粤黔东西部协作广东省技术合作供给单位信息表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为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评审和验收工作,支撑产业政策研究论证,更好凝聚、发挥行业领域专家的专业优势和学术专长,提高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我局拟对现有专家库进行升级,诚邀各有关行业专家进入我局专家库。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学术道德问题。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行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产业政策、发展动态等。

  4.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5.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博士学位或相关领域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该领域从业3年以上;

  (3)稀缺领域、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入选条件。

(二)设置高层次专家子库,在专家库中遴选高层次专家,高层次专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家、省、市有关人才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等获奖人员;主持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人员;在国家级智库、知名咨询机构从事产业研究的高层次专家;

  3.长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担任一定职务的高层次权威专家,或知名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级创新载体等技术负责人。

二、推荐范围

  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衣、钟表、服装、珠宝、皮革、眼镜、家具、工业设计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时尚产业领域内相关相关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行业中介组织及从事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业活动的专家。

三、专家入库申请流程

  专家入库有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一)个人申请:请登陆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fetsc.com,点击右上角“专家库”在线填写《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登记表》,打印《专家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盖章后的《专家登记表》、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书、专业获奖证书等证明专家身份及相关研究领域的原件扫描后发送到专家库邮箱:zjk@szfetsc.com.cn。

  (二)单位推荐:由推荐单位在《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登记表》上填写推荐的专家名单和信息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将上述表格扫描后发送到专家库邮箱:zjk@szfetsc.com.cn。通知专家登陆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fetsc.com,点击右上角“专家库”在线填写《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登记表》,并扫描个人相关证件、证明(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书、专业获奖证书)等发送到专家库邮箱:zjk@szfetsc.com.cn。

专家也可以直接扫描附件二维码,通过手机填报相关信息,我局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联系对接。

四、征集时间

  我局专家库常年受理申请,欢迎各单位积极推荐专家入库,欢迎专家申请入库。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杨小姐88916899,李先生88916914。

  技术支持联系人:熊工88916969。

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奖配套奖励的通知。

  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奖配套奖励即将启动,请符合申请指南条件的获奖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和资料受理,网络填报时间:5月16日至6月15日(截止至18:00)。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上传电子扫描版申请附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完成提交后,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附件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度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奖配套奖励申请指南.docx

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智慧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智慧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2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自然资源厅联系人及电话:向运,020-83627891;黄伟,020-38813938。

  附件4:2022年智慧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5、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2年度“科普项目”综合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条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经项目征集、评审、审核等程序,市科协同意“深圳市宏略创新管理研究院”单位承办的“2022年科普项目监督检查及验收评估”等47个项目为拟立项项目。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至19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或项目申报单位因故不能按计划实施项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附件5:2022年市科协“科普项目”拟立项名单

6、关于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2022)遴选结果公示。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技创新委关于开展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2022)的通知(深科协联〔2022〕3号)要求,经过广泛发动、推荐,资格审核、专家遴选等程序,产生了10名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2022)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至5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科协反映。

  附件6: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2022)候选人名单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5-83671478)

7、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2〕24号)、省编委《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第169号令)等有关要求,我厅启动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认定职能转移工作。

  现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竞争择优选取承接该项职能的社会组织。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于2022年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送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申报截止后,我厅将对申报承接主体进行审核和竞争性评审。

  联系人: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引进智力管理处 夏兴林  电 话: 83163913

  地 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附 件:7.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

8、欧盟一体化经验对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运行规则衔接的启示研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欧盟一体化经验对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运行规则衔接的启示研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L22FG041860

项目名称:欧盟一体化经验对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运行规则衔接的启示研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欧盟一体化经验对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运行规则衔接的启示研究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2日 至2022年05月19日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

  联系方式:刘小姐 020-83134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20-83176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雯佳  电  话:020-83176899

相关附件:

 附件请前往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d/ggxx/info/2022/8a7e876d80a437a20180b78794716333.html?noticeType=001011

9、国际局势演变对广东大宗商品供给保障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际局势演变对广东大宗商品供给保障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L22FG041855

  项目名称:国际局势演变对广东大宗商品供给保障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际局势演变对广东大宗商品供给保障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相关附件:

附件请前往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d/ggxx/info/2022/8a7e876d80a437a20180b71815c5672c.html?noticeType=001011)

其他信息同“欧盟一体化经验对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运行规则衔接的启示研究”项目。

10、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根据《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科协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组织。

二、申报时间

“广东省院士工作站”为动态申报,不设截止日期,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三、建站条件

严格按照《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执行(见附件8、附件9)。

四、申报名额

“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申报不设名额限制,符合《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条件及要求的单位均可申报;

本年度“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名额为50个,详见《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报名额分配表》---深圳市3个。

五、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和“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请申报单位于申报材料首页注明申报类别。

  (二)申请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附件一或附件二)、撰写建站可行性报告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的单位,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院士亲笔签名的“院士承诺书”(通知及申报表电子版可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上“通知公告”栏下载)。书面申报材料需提交一式两份,用标准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章和骑缝章)。

  (三)申请单位须经由注册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科协或所属省级学会初审并推荐,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和形式审查,对“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申请单位须严格按分配名额进行评审并推荐,出具推荐函并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并将申报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书须附上以下资料: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申报单位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税收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4.申报单位参与工作站工作的科技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申报单位注册地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的单位,省科协将组织工作组进行现场调研,对符合建站条件的单位进行认定。

  (六)申报“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的单位,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对符合建站条件的单位进行认定。

  (七)具体申报工作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负责。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联系人:朱莉芳 020-28328388 蔡晓冬 020-28328320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三楼  邮 箱:565194969@qq.com

  附件8:广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附件9: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11、深圳市科创委发布《2023年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5月17日——2022年6月16日(截至18:00)。申报单位需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完成申报,申请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科创委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重点支持领域:新一代电子信息、数字与时尚、高端制造装备、绿色低碳、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海洋经济;区块链、量子信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细胞与基因(生物育种)、合成生物、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深地深海、空天技术等。

支持强度: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每单位每年限申报1个。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择优认定。按照依托单位上两年度研发经费之和扣除同期财政补助部分后50%的资金,经核定后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产品、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的大中型企业。已承担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任务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予重叠认定。

(二)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研究方向不得与已有市级及以上已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复,统一命名为“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参考“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官网科技服务专栏”(http://stic.sz.gov.cn/kjfw/cxzt/szscxztmd/)。

(三)企业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2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下同)每年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上。

(四)企业近2年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药品注册批件等)总计不少于15项(其中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者植物新品种总计不少于7项)。

(五)申请组建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高端科研人员。

专职高端科研人员不得同时隶属于其他省部级以及市级科技创新载体。

(六)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研发专门用房面积500平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的原值不低于700万元(软件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应的原值不低于400万元)。

(七)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八)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凡以相同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两年内所有项目的资助资格。

(九)申请单位及科研团队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通过名单、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其他详见附件10:2023年度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指南

12、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全球研究理事会有关成员机构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一、项目说明

(一)主要资助方向

  1. 典型表层地球系统地球关键带结构、组成和功能历史演变

  2. 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相关的SDGs关联性

  3. 实现碳中和的生态学途径研究

  4. 全球变化与“丝路”经济带环境灾害风险

  5. 中国及世界相关典型区域 “环境-社会”大数据平台与发展途径优化决策

主要资助方向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5325.htm。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能力培育项目”10项左右。“能力培育项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员培育合作关系和开展能力建设,可开展包括合作研究、人员互访、研讨会、讲习/培训班、野外考察等多种形式的研究与交流活动。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60万元/项(直接费用)。外方资助强度见英文指南。

(四)资助期限:中方资助期限为3年。

(五)申报要求

  1. 外方合作者应包含至少2个、至多5个不同参与国家的申请人,须符合相关外方科学资助机构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中外联合研究团队应同时包含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研究人员,具有跨学科、跨文化、多元化特色。

  3. 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

  其他详见附件11.

1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2022年度资助研究方向

(一)培育项目

围绕上述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2022年度对于探索性强、选题新颖的申请项目,将以培育项目方式予以资助。研究方向如下(申报项目须覆盖以下单一方向中列出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1. 深度学习的表示理论和泛化理论

  2. 深度学习的训练动力学

  3. 微分方程与机器学习方法

  4. 数据驱动与知识驱动融合的人工智能

  5. 安全可靠的下一代人工智能

  6. 人工智能驱动的下一代科学计算理论及应用

(二)重点支持项目

围绕核心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对于前期研究成果积累较好、对总体目标在理论和关键技术上有较大贡献的申请项目,将以重点支持项目方式予以资助。建议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 面向复杂数据的、可通用的人工智能算法框架

  2. 新一代非结构化数据管理方法

  3. 深度学习隐私保护计算新型体系框架与模型

  4. 面向功能分析的智能化几何造型方法

  5. 人工智能驱动的下一代微观科学计算平台建设与应用

  6. 人工智能框架下的宏观复杂反应流动多尺度建模与应用

2022年度资助计划

2022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20~25项左右,资助直接费用约为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培育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6~8项左右,资助直接费用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 2026年12月31日”。

  其他详见附件12: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

1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多物理场高效飞行科学基础与调控机理重大研究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2022年度资助的研究方向

(一)培育项目

 围绕上述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拟资助一批探索性强、选题新颖、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的培育项目,研究方向如下(申报项目须覆盖以下单一方向中列出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1. 多物理场高效飞行新概念热防护原理与方法

  2. 飞行器变构型机构与结构设计原理与方法

  3. 跨域变构飞行非定常空气动力学理论 

  4. 多物理场环境下跨域变构飞行主动流动调控理论及实验测试方法

  5. 电磁力热多物理场环境地面模拟与测量

  6. 跨域飞行器多学科建模及高效分析方法

  7. 连续多维变构智能飞行控制理论与方法

  8. 多物理场高效飞行信息感知与传输方法

(二)重点支持项目

围绕核心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拟资助一批前期研究成果积累较好、处于当前前沿热点、对总体科学目标有较大贡献的重点支持项目,研究方向如下(申报项目须覆盖以下单一方向中列出的全部内容):

  1. 跨域变构飞行器主动热防护柔性蒙皮状态自感知方法与高效热防护实现机制

  2. 跨域飞行器多维度智能变构型机构系统设计理论与关键技术

  3. 跨域变构非定常高精度高效空气动力学理论模型与计算方法

  4. 跨域飞行高效气动降热减阻方法及流动动态演化机理

  5. 多物理场耦合下变构飞行智能规划决策与控制

  6. 跨域复杂电磁环境感知与自适应信息传输

2022年度资助计划

拟资助培育项目15~20项,资助直接费用约为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培育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5~7项,资助直接费用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其他详见附件13:多物理场高效飞行科学基础与调控机理重大研究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

15、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深圳市新材料产业集群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市领导有关“四链融合”“六个一”工作体系指导思想,为推动我市新材料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5)(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以信函方式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38室(邮编518035),联系电话:0755-8810268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xcyc@gxj.sz.gov.cn

 附件14: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16、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 关于推动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 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 四个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和部署,推动高端装备领域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等4个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培育发展工业母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培育发展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培育发展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关于推动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四个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附件1)。现就《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以信函方式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38室(邮编518035),联系电话:0755-8810209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xcyc@gxj.sz.gov.cn。

  附件15:深圳市关于推动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四个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17、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加快培育发展我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促进软件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经前期多轮调研及专家论证,我局编制起草了《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若干措施》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3146室,联系电话:0755-88125929(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ouying@gxj.sz.gov.cn

  附件16: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18、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2022年度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鼓励我市软件和互联网企业继续加大在深投入、扩大在深业务范围,2022年继续实现在深稳定发展,经认真研究,我局编制起草了《2022年度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实施细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3146室,联系电话:0755-88125929(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ouying@gxj.sz.gov.cn。

  附件17:2022年度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19、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已发布。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30日(截止18:00)。申报单位申报时需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暂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本项目拟立项资助时,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科创委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一、申请内容

对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深创赛”)、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以下简称“省赛”)、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大赛(以下简称“市赛”)的参赛企业和参赛团队企业予以资助。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创业资助分为参赛企业资助项目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两类:

(一)参赛企业资助项目

参赛企业资助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参加省赛获奖且获得省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我市资助额度不超过省资助额度,且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的50%。

(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

支持方式:奖励补助,资助金额只取整数位(不四舍五入),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三、申请条件

(一)参赛企业资助项目

  1.参加2021年度深创赛且晋级半决赛,或者参加省赛并获奖;

  2.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依法注册,且注册成立时间在2016年7月31日(含)以后;

  3.2020度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

  1.参加2020和2021年度深创赛且晋级半决赛及以上,或者参加市赛并获奖;

  2.在深圳市依法注册企业,且注册成立时间应在参加深创赛或者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的大赛当年截止报名日期之后,企业股东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之一;

  3.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

  4.作为企业股东的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与其他参赛项目人员之间就申请资助达成一致。

  其他详见附件18.

20、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向社会公开采购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研究服务事项的公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研究服务事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国内综合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研究服务事项。

二、采购预算和方式

  (一)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肆拾陆万元整。(二)采购实施方式:综合比选。

三、采购内容

  采购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研究服务事项包括:一是内涵界定和概念辨析。研究明确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定义、内涵、工作范围、基本特征。研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的法理基础、法律依据、近年来学术进展情况等内容。对比分析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资源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与自然资源领域现有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之间的关系、异同,并提出与上述三类工作之间相互衔接的具体路径以及提出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的重要意义。二是现状梳理和问题分析。分析当前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工作的现状、困难和问题。梳理提供2-3个本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的典型案例,案例应当聚焦“全民所有”,以支撑前面提出的“困难和问题”部分。三是工作建议和具体举措。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的发现、核实、索赔、报告机制的工作建议。研究提出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诉讼时,能够引用的法律依据。聚焦具体的资源门类(如土地领域,至少选择一项资源),研究提出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的具体工作举措。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本项目只接受领取了综合比选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法、行政法相关理论研究经验。项目组须配有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成员以及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方面研究经历的成员。  

  2.熟悉自然资源状况和自然资源管理基本业务,在自然资源政策研究方面具有专业优势和丰富的资料储备,曾为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知识积累、技术保障和发展建议,承担过自然资源系统政策研究和战略研究等工作的单位优先。

  3.在双方签订合同的第二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上述采购需求的工作,并向委托方提供:《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报告》(建议稿)、《关于建立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咨询意见》、《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建议稿)。

  4.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登记及领取比选文件。

  (八)以上要求由报名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与文件获取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填写《响应报名与比选文件获取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zrzyt_qyc@gd.gov.cn,完成报名登记后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703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领取综合比选文件。

  六、提交综合比选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即2022年5月28日前提交正式综合比选文件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703室(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七、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020-3881721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

21、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关于做好大气主要污染物工程减排补贴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工作,激励各地市有效利用财政相关资金,推进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扶持企业纾困解难,激发治污内生动力,切实减少臭氧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大气主要污染物工程减排补贴工作的通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5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联系人及电话:许技科 020-87532485   罗文旺 020-87532051 

  邮箱:luowenwang@gdee.gd.gov.cn

  附件19:关于做好大气主要污染物工程减排补贴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为保障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咨询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做好相关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我委拟对现有专家库进行优化扩充,现诚邀各有关行业专家进入我委专家库。请各单位、专家积极填报。

一、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专家主要来源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骨干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客观公正,信誉良好,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4.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和表达能力;

  5.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6.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或担任骨干企业高级管理职务,且在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财务专家应为来自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具有财计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扩充战略咨询专家库,战略咨询专家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国家级人才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3.在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担任一定职务的高层次权威专家,或知名上市公司、国家和省级创新载体等技术负责人。

二、报名程序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专家登录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网站中的专家征集系统http://expert.hiic.com.cn/完成在线注册,认真、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最高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二)学术、科研、专业成就的证明资料;

  (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财务专家);

  (四)无犯罪记录承诺函(在必要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者将作为备选专家纳入专家库,根据我委工作安排受邀参加相关项目评审、评估、验收等活动。

三、征集时间:  入库申请常年受理,本通知长期有效。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PMO@hiic.com.cn  联系电话:刘工 0755-86910923

  联系地址:深圳南山高新区高新南七道数字技术园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A座2207

2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思路和路径研究中标公告。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1月7日至1月20日发布了关于深圳市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思路和路径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收到投标文件4份,经资格审查,4份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书。我委于2022年3月1日组织评审小组完成了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科技资讯5.16-20附件

2022年5月20日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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