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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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申报类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深府规〔2018〕22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2号)等文件,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以往年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至少提前申报截止日3个工作日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一、支持领域

(一)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1.新能源领域,重点支持氢能、新能源汽车换电、先进储能、太阳能、核能、风能、智能电网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提升的已产业化项目,形成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2.节能环保领域,重点支持节能装备、环境治理装备、降解(可替代)环保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提升的已产业化项目,形成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二)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公共服务:重点支持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产业一个或多个领域开展的以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的,公共性产业服务工作。包括:公共研究服务、创新创业服务、产业化服务、成果转化服务、技术交流服务、资源数据共享服务、产品推广服务、决策咨询服务、统计分析、人才培养、投融资服务、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制定、行业交流服务等。

高端展会:支持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产业内,以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的,深圳举办的高水平展会,高端会议和论坛等。

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附件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

    (联系人:刘俊桃,电话:88102097)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134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节能技术和装备产品生产企业申报,同时就申报相关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组织申报包括“工业节能技术”“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以及“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三大类。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范围包括:可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电子、轻工、纺织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申报范围包括:数据中心、通讯机房、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品;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范围包括: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1级能效等级的量产装备或终端产品。高效节能装备包括高效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内燃机等。高效节能产品包括电动洗衣机、热水器、空气调节器、热泵、电冰箱、吸油烟机、燃气灶具、电饭锅、微波炉、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电风扇、换气扇、显示器、智能坐便器等。

二、申报要求

  按企业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各申报企业在8月1日前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分类提交申请(《通知》附件2、3、4),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按《通知》附件1要求汇总后8月8日前报我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企业有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书面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光盘。《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

 (联系人:张益民,电话:020-83133412)

3、由科学家主导、腾讯公司出资、独立运营的“新基石研究员项目”(下称“新基石”)正式开放申报。

  7月1日,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指导下,由科学家主导、腾讯公司出资、独立运营的“新基石研究员项目”(下称“新基石”)正式开放申报。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整个申报期将持续三个月,直至2022年9月30日结束。

  “新基石研究员项目”是一项聚焦原始创新、鼓励自由探索、公益属性的新型基础研究资助项目。腾讯公司将在10年内投入100亿元人民币,长期稳定地支持一批杰出科学家潜心基础研究、实现“从0到1”的原始创新。

  “新基石研究员项目”重在“选人不选项目”,支持富有创造力的科学家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基础研究,期待他们提出重要科学问题、开拓学科前沿、推动原创突破。

申报条件

1.申报时未满55周岁(即196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担任博士生导师5年以上;

3.在中国内地或港澳地区全职工作(国籍不限);

4.每年投入科研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5.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并仍处于研究一线;

6.未申报2022年度“科学探索奖”。

细分领域

  1.数学与物质科学包括:代数与数论、几何与拓扑、分析学、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概率统计、计算数学、数据科学与运筹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核物理、原子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声学、光学、量子信息与量子调控、天体物理、力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分析化学、理论与计算化学、化学生物学、理论计算机科学及其他。

  2.生物与医学科学包括:生物物理与生物化学、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生物信息学与计算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神经生物学和认知心理、分子生物学、合成生物学、微生物学、植物学与作物学、动物学、生态学、基础医学、药学及其他。

申报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2.教育经历、工作经历;3.学术成就;4.学术活动与任职、荣誉和奖励;

  5.过去10年的5篇论文代表作、论文创新点及个人主要贡献;

  6.过去10年的论文列表;7.在研项目;8.未来研究计划。

评审

  1.“新基石研究员项目”科学委员会将组织国内外评审专家开展评审;

  2.资助名单将于2023年第一季度公布,具体公布时间以新基石官网的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报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

  2.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报,申报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关于项目更多信息,如 常见问题解答(FAQ),请查看项目官网。

“新基石研究员项目”官网(https://www.newcornerstone.org.cn)

4、2022年度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申报单位从《2022年度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选题》中选择课题题目进行申报。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四)《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6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重点课题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一般课题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软科学研究项目不要求申报单位自筹资金。

支持方式:有数量限制,受市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四、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且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二)申报单位须从指定的《2022年度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选题》中选择选题申报;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应当确定一个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软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为非申请单位全职研究人员的,应当与项目申请单位约定投入申请项目研究工作量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

 (四)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项目申请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五)项目申请单位应当自主申报,委托科技中介机构申报的,不予受理并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六)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且同时承担在研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七)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申报安排项目支出的研究项目的申报不予受理。

 (八)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非本市研究机构开展软科学课题研究合作。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申报书;

 (二)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所签诚信承诺书;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承诺书》,确保其营业执照信息、上年度完税情况等事项真实无误;

 (四)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推荐材料、项目研究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选择提交);

 (五)合作协议文件(深圳市外研究机构作为合作单位的应当提交)。

以上材料须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其中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按我委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将申报单位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上传电子扫描版申请附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8月5日(截止至18:00)。

 (三)咨询电话:政策法规处:88102523、88101046。

八、决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拟定资助方案—社会公示—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审定项目资金下达计划—申请单位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项目资金。

十、办理时限

成批处理。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书。

十二、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

附件3:2022年度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选题

5、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4号),为加快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链有机融合,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定位

  工程中心是为提高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制约,强化对广东省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工程中心是在产业技术创新链条上连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的桥梁和纽带,是我省区域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设目标

  建立先进的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成为应用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有效渠道、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撑平台。

二、建设主体

  工程中心可采用法人形式和非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对于采取非法人形式组建的工程中心,需要与依托单位在人、财、物的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评价指标数据能够独立核算、有据可查。工程中心建设与运行经费主要由申请单位、有关合作单位自筹以及争取相关研发经费解决。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工程中心。

三、申报条件

  拟申请组建工程中心的实施主体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领域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

  (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四)研发设备原值:设计类不少于1000万元、制造类不少于3000万元。

  (五)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七)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符合国家及省其他相关规定。

四、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按照《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组织编写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二)推荐上报。申请报告经所在地市发展改革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7月31日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报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

  (三)审核批复。省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根据初评结果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对通过最终评审的项目,将批复开展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

五、相关要求

  (一)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如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承诺其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的相关数据必须提供佐证材料。

  (四)请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发展改革部门(或主管部门)严格对照本通知第三点提出的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若发现推荐申报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取消该地市发展改革部门(或主管部门)所有推荐单位的申报资格。

6、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的通知。

一、编制依据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深金监规〔2022〕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规范我市金融科技发展相关扶持措施申报流程,制定本申报操作指引。

二、支持对象

  本指引适用于《若干措施》中支持的对象。

  (一)金融科技企业(机构)。

  1.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深圳发起设立的清算中心、数据中心、科研中心、测评中心和服务中心等重要机构;

  2.银行、保险、证券、公募基金、期货等持牌金融机构参与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服务于金融业的科技企业:(1)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的,服务金融行业的科技企业;(2)上市公司设立的金融科技公司;(3)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市、区级以上地方政府金融科技类奖项的企业;(4) 产品符合金融科技产品相关认证规则,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产品认证的企业;(5)根据深圳市招商引资政策引进的和深圳市、区金融科技专业园区重点引进的金融科技企业(机构)。

  4.其他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或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金融科技重点项目、系统重要性机构、基础设施和平台(基地)。

  (二)金融科技相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社团组织。

  (三)在本市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工作的金融科技人才。

三、资金支持项目和申报材料

资金支持项目一览表

 

类别

支持对象

支持额度

备注

1

重点金融科技机构落户支持

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来深发起设立的清算中心、数据中心、科研中心、测评中心和服务中心等重要机构,实收资本在2亿元(含)以上的。

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相关机构获得落户奖励后,不再重复享受开办费等其它经费支持。

深圳市引进的其他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或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金融科技重点项目、系统重要性机构、基础设施和平台(基地)。

经市政府认定后,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2

重要金融科技活动承办补贴支持

市政府每年举办金融科技节期间,举办金融科技大赛,以市场化加政府补贴的方式对经费予以保障。

市政府按照经审计举办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举办经费支持。

 

对于市政府举办金融科技节期间,在金融科技大赛中获奖并选择落地深圳的项目。

给予合计1000万元奖金支持,并在创业空间、创业服务、资金资助等方面提供系列配套扶持政策。

对于在金融科技节期间举办的、经事前备案和事后审计的论坛及其他大型交流活动。

按照经审计举办费用的50%对承办方给予总计不超过400万经费支持。

对于依托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举办的深圳金融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会。

按照经审计举办费用的50%对承办方给予总计不超过200万元经费支持。

3

金融科技专业人才培养支持

支持相关机构开办“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题培训,对于经事前备案和事后审计的项目。

按经审计开办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个培训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年安排不超过300万元。

 

对“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中致力于完善更新项目知识体系、编写更新出版翻译课程与课件、开发和完善培训内容、完善升级配套系统、宣传推广的机构。

每年安排不超过200万元进行奖励补贴。

对2021年1月1日后通过“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二级考试、取得“深港澳金融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金融机构、金融科技类企业全职工作合计满2年的人员。

每人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补贴,每年安排不超过300万元。

具体详见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9934903.html

7、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工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

  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申报单位实施围绕电机、变压器、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效改造提升项目,智慧(综合)、智能、数字化能源管理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重要污染物源头替代产品项目,节水改造及再生水重复利用示范项目,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以及其他以促进节能、降耗、减排(碳)、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为目的且达到较为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的示范项目。

 (二)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工作试点示范。

  1.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深圳市)称号。

  2.智能光伏示范: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深圳市)、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深圳市)称号。

  3.规范公告示范:申报单位已列入国家绿色低碳领域制造业规范公告(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等)企业(深圳市)名单。

  4.能效、水效“领跑者”示范: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市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称号。

  5.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示范:申报单位有产品列入国家、省、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目录等目录。

  6.绿色工厂:申报单位已获国家、省、市绿色工厂称号。

  7.绿色产品:申报单位已获国家、省、市绿色产品称号。

  8.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市绿色工业园区称号。

  9.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

  10.绿色企业: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绿色企业(特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绿色企业)称号。

  11.绿色数据中心:申报单位产权所有的数据中心已获得国家、省、市绿色数据中心称号。

  12.工业绿色发展支撑机构: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工业绿色发展评价中心或广东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称号。

  13.自愿性清洁生产:申报单位已通过国家、省、市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业企业。

二、具体要求

 (一)登录深i企--政策服务--扶持资金--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申报入口”或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和咨询电话详细参见扶持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

三、提醒事项

  2022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附件2)规定“对经审计核减的项目支出占项目支出超过20%,视为虚报项目投资额,项目不予资助”,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科学合理如实申报项目支出。

附件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通知/公告类

8、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举办2022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的通知。

  为加快工业APP和信息消费生态培育,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消费领域的创新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主办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1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要情况

 (一)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全国从事工业APP和信息消费产品、服务研发的企事业单位和开发者群体。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工业APP新意赛、工业APP数字制造与管理专项赛、工业APP数字节能与环保专项赛、信息消费创新赛、信息消费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赛、信息消费助力智慧养老专项赛六个赛项,同一参赛单位可申报不同赛项,每个赛项限报一个参赛项目。

 (三)报名方式。

  1.参赛对象于2022年7月31日前通过大赛网站(www.cndids.com)注册报名,填写报名表(官网下载),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

  2.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组织推荐优秀参赛项目(填写附件),于7月31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

 (四)奖项及激励。

  1.大赛奖项。

  大赛分别评选出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奖(新意赛)、工业APP数字制造与管理专项成果转化奖、工业APP数字节能与环保专项成果转化奖、信息消费创新奖、信息消费助力乡村振兴专项奖、信息消费助力智慧养老专项奖。

  2.获胜项目激励。

  大赛承办方提供的奖金;推荐入选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优先入选大赛《全国工业APP优秀项目集》《全国信息消费优秀项目集》;优先对接市场资源、传播资源。具体激励措施将在大赛网站公布。

 (五)其他事项。

  1.各有关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大赛相关活动,具体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2.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宋 波 010-88559665  朱可心 010-88559655、13910175485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周 平 0731-88955538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张毅夫 010-68208201

二、工作要求

  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鼓励本辖区骨干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大赛,组织推荐优秀参赛项目,于7月22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局。

9、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 4500 座以上,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约 25 万个,包括公用充电桩约 21.7 万个、专用充电桩约 3.3 万个;累计建成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站约 830 座,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珠三角地区城市核心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 0.9 千米,粤东西北地区城市核心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 2 千米。公共桩桩车比约 1:6.4。

2. 分阶段目标。

——2021-2023 年扩大布局阶段。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继续以市场主导为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给予适当财政支持,特别是对粤东西北地区要适度倾斜,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建设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在公交站场、出租车站场、大型商城、超市、文体场馆、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公共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大力推动居民区充电桩建设,引导市场消费,逐步扩大市场规模,珠三角地区充电服务覆

盖区域超过 90%,粤东西北地区充电服务覆盖区域超过 60%。——2024-2025 年全面覆盖阶段。充电服务全面商业化,行业自律有效地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充电网络全面成形,充电设施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求,珠三角地区充电服务覆盖区域 100%,粤东西北地区覆盖区域超过 80%。

  详见附件5: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切实做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推动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工作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本地区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国资监管、税务、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建立完善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本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分工,加强指导督促,推动将《意见》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精准有力抓好项目实施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按照《意见》明确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协调各市县和相关部门等,全面梳理本地区存量资产情况,汇总筛选出具备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省级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督促明确项目盘活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掌握项目进展,解决推进问题。我委将对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工作明确具体要求,适时调度台账建立及项目推进情况,确保相关工作落实落细。

三、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有效盘活不同类型存量资产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指导有关方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盘活。对具备相关条件的基础设施存量项目,可采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盘活。对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资产,可采取资产升级改造与定位转型、加强专业化运营管理等,充分挖掘资产潜在价值,提高回报水平。对具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推广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模式,拓宽收入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对城市老旧资产资源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可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丰富资产功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此外,可通过产权规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

四、推动落实盘活条件,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发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机制作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针对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推动分类落实各项盘活条件。对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推动有关方面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加快履行竣工验收等程序。对需要明确收费标准的项目,要加快项目收费标准核定,完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加快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对确需调整相关规划或土地、海域用途的项目,推动有关方面充分开展规划实施评估,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创造条件积极予以支持。对整体收益水平较低的项目,指导开展资产重组,通过将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打包等方式,提升资产吸引力。

五、加快回收资金使用,有力支持新项目建设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定期调度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等情况,推动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对回收资金拟投入的新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发挥回收资金效益。对使用回收资金建设的投资项目,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资金时,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也可按规定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

六、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动存量资产盘活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在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工作时,应将盘活存量资产作为重点内容,积极推介有关项目。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效措施,出台相关文件,推动本地区有关机构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促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七、开展试点示范,发挥典型案例引导带动作用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宣传推广已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调动有关方面参与积极性。积极做好项目储备,按统一安排向我委推荐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盘活存量资产项目,我委将从中确定不少于30个项目进行试点示范。各地也可自行选择有代表性的存量项目开展盘活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已成功盘活的存量项目,可从盘活方式、存量资产与新建项目联动推进、回收资金使用、主要矛盾化解、收入来源拓宽等方面,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提高各方面盘活存量资产能力。

八、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激励,充分调动参与积极性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有关方面充分认识盘活存量资产在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提高企业再投资能力、提升基础设施运营效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调动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的积极性。适时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存量资产持有人和金融机构等开展业务培训,解读相关政策规定,介绍盘活存量资产的方式方法,宣传典型案例,提升操作水平。加强督促激励,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或单位以适当方式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进展不力的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11、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号,附件1)要求,在此前印发的《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基础上,现将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属于中小企业和创客的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大赛突出“专精特新”特点,注重工业“四基”领域,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强度,引导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促进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支持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主办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深圳市人才工作局、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各区工信部门,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深圳市智慧城市通信有限公司、深圳明昇好创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执行承办单位:深圳湾区中小企业国际创新交流中心

  大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执行承办单位及专家组成。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创新创业服务处。

三、大赛主题及赛事组成

  (一)大赛主题。

  创客深圳﹒走向中国

  (二)赛事组成。

  大赛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分为行业赛和命题赛。

  1.行业赛

  行业赛结合深圳“20+8”产业集群技术主攻方向,分为新一代电子信息、数字与时尚、高端制造装备、绿色低碳、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海洋产业,以及未来产业等8个领域,设立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参赛。

  (1)新一代电子信息包括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等;

  (2)数字与时尚包括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创意、现代时尚等;

  (3)高端制造装备包括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等;

  (4)绿色低碳包括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汽车等;

  (5)新材料包括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结构和功能材料、生物材料、前沿新材料、材料基因组等;

  (6)生物医药与健康包括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大健康等;

  (7)海洋产业包括海洋工程装备和辅助设备、海洋通信技术与设备、海洋交通设备、海洋能源、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养殖及深加工、海洋环保等;

  (8)未来产业包括合成生物、区块链、细胞与基因(含生物育种)、空天技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深地深海、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量子信息等。

  2.命题赛

  命题赛邀请腾讯、国家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深智城集团、乐信、创世纪机械、杰普特等头部企业或平台,聚焦细分领域出题,发挥“链长”作用带动资源共享,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和融通发展。

  命题赛也设立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参赛。参加命题赛的企业或创客团队可根据命题提交技术解决方案或产品方案。

  (1)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命题赛题目:

  中小企业的稳健增长离不开业务与IT的高效协同与数字化建设。在产业改造和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如何降低数字化门槛与成本,实现业务上下游自动化协同,提高企业经营数字效率,是大部分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本命题要求围绕中小企业业务流程改造,融合腾讯云场景连接器(参考:https://hiflow.tencent.com)、腾讯电子签(参考:https://cloud.tencent.com/product/ess-overview)等产品,实现中小企业业务流程创新提效与改造,构建低成本、创新轻量、易实施的数字化解决方案,高效协同内外或上下游业务,深入场景解决问题,助力大湾区更多中小企业低门槛运用数字化,实现降本增效和业务流程一体化。参赛作品形式不限,包括PPT方案、demo演示、H5、APP等。

  (2)国家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命题赛题目:

  面向5G射频前端模组研发生产智能化数字孪生系统。随着5G以及下一代射频前端产品的集成度的提高,异质异构集成技术涉及了基板,CMOS晶圆,SOI晶圆,SAW/BAW滤波器和HBT晶圆等大量的工程数据,如何在研发、工程和量产中对这些数据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分析,是未来射频前端行业走向智能化的关键技术之一。构建开源的射频前端数字孪生系统,对工程研发管理、晶圆制造以及封装测试等各环节生产数据进行数字化管理。参赛的形式包括PPT、demo演示等。

  (3)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命题赛题目:

  以低碳发展的视角,着力构建数字化支撑体系,助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精细化管理。本命题要求围绕交通、工业、建筑、园区等领域节能减排痛点和需求,融合应用物联感知、专网传输、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分布式能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设计创新型、高可靠、低成本的智慧能源集成应用解决方案,支撑打通跨领域、跨部门数据壁垒,构建城市碳排放精准监测“数字底座”和资源动态调节配置体系。参赛作品形式不限,鼓励采用关键软硬件国产替代方案。

  (4)深圳乐信控股有限公司命题赛题目:

  基于下一代互联网技术web3.0和时下最火的元宇宙概念,结合数字新消费、数字资产、数字文创等方向,运用数字技术,从内容建设、展示方式、传播途径、交互手段、资产数字化管理、数字赋能文化传播等方面,开发设计一套数字新消费方案。鼓励技术创新,虚实结合,参赛作品形式不限。

  (5)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命题赛题目:

  关于数控机床智能工厂机床生产自动化的设计建议,项目材料形式不限。①装配前,零部件检测的自动化。组装用小件及大件零部件检测的自动化、检测数据的保存以及履历的明确化。②组装及检查测量的自动化。不依赖熟练技师在组装工序中的测量,利用自动化实现质量的均一化、产品稳定化。③基于测量的数据实现自动化调整。不依赖熟练技师的组装调整,利用自动化实现质量的均一化、产品稳定化。④装配线、物流的自动化。大型部件的供料、组装工序间的搬运等,利用自动化改善作业效率。

  (6)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命题赛题目:

  基于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围绕绿色能源方向积极布局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助力清洁能源行业发展。本命题要求围绕光伏、氢能、风能等清洁能源领域核心制程需求,融合光电、控制、视觉、运动、算法等先进技术,开发设计具有创新性、高可靠、高性能、低成本特点的核心制程设备、功能部件材料、解决方案等,支撑打通跨领域技术壁垒,助力清洁能源行业快速更新迭代。参赛作品形式不限,鼓励采用关键软硬件国产替代方案。

四、参赛条件及要求

  大赛设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组别,参赛条件具体如下:

  (一)企业组。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三)注意事项。

  1.参赛企业或创客需提交含有项目详情的商业计划书或相关文档以备评审使用。

  2.同一项目不可同时报名参加行业赛和头部企业命题赛。

  3.往届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赛。

  4.对于通过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使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五、联系方式

  (一)秘书处:0755-82704223、82706856。 (二)大赛技术支持:010-68200382。

    具体赛事安排见附件6:赛事安排

1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2022第16届中国西安国际科学技术产业博览会暨硬科技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由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西安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22第16届中国西安国际科学技术产业博览会暨硬科技产业博览会”(简称“西安科博会”)将于2022年8月19~21日在西安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充分利用西安科博会平台,加强我省与陕西等西部省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开拓新渠道新空间,推动我省优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我厅将组织广东科技展团参加本届西安科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科博会概况

  西安科博会是中西部最具代表性的科技成果展示窗口和专业性的技术交流平台。2022西安科博会以“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引领未来”为主题,设2个展馆,展览面积36000平方米,通过展览展示、高峰论坛、技术研讨、商务考察等形式,促进政企、行业科技领域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合作。

二、展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9~21日

  地点:西安国际会展中心(西安市灞桥区会展一路1399号)

三、项目征集和活动安排

  (一) 参展项目征集。

  重点展示电子信息、航空航天、5G应用、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最新产品和技术。

  (二) 同期活动。

  为充分推动我省与陕西各单位间的交流合作,大会期间广东科技展团将组织参会代表参与大会交流考察活动。(详见附件1)

四、报名要求

  (一) 我厅统一组团参会参展。各参展单位免展位费及设计搭建费用,参会参展人员交通食宿等其他费用自理。

  (二) 参展项目技术或产品应具有合法合规的知识产权认证(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或国内外联合研发技术等)。

  (三) 展览以展板、实物、音像资料等为主要展示形式。请有意参展单位于2022年7月22日17:00前报送参展申请表和参展人员登记表(附件1-2)盖章扫描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四)了解西安科博会详细情况可登录www.xakbh.com。

五、联系方式

  (一) 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傅珍妮、丘  雅,020-83701756、83717947

  (二)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郭昳琦、杨保志,020-83163891、83163862

 

采购/招标类

13、广东省海域海岛精细化管理项目RTK与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4715)公开比选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的委托,对《广东省海域海岛精细化管理项目RTK与无人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比选采购。广东省海域海岛精细化管理项目RTK与无人机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18日9点30分前提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4715 

  2.项目名称:广东省海域海岛精细化管理项目RTK与无人机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预算金额:人民币41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RTK与无人机设备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内容:广东省海域海岛精细化管理项目RTK与无人机设备采购1项。本项目计划通过添置RTK与无人机设备满足项目组开展工作的需求。

  ②参选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货物完成交付并通过最终验收为止,项目工期不超过30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资格声明函》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资格声明函》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资格声明函》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资格声明函》承诺)。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资格声明函》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2.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

  3.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获取,售后不退。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操作(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办理。只有正式入库的供应商才可以购买采购文件。有关网上注册、购买及发票获取等流程,详见网站首页/平台服务/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咨询电话:400-150-3001,咨询QQ:1592177016。)。

  4.售价(元):300(人民币)。

四、参选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开标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7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

  联系方式:020-84159320,电子信箱:gdhyzxhds2019@126.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20-83543621,电子邮箱:gtc102@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卓工、钟工  电话:020-83543621、83541759

14、关于“2022深海科技创新发展论坛产业对接系列项目”承办单位的采购公告。

 2017年以来,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每年在深举办深海论坛,汇集全球海洋学科领域专家学者、企业以及科研院所,已形成了品牌号召力和行业影响力。为进一步落实历年深海论坛的成效,促进海洋产业聚集,推动海洋城市建设,拟公开征集“2022深海科技创新发展论坛产业对接系列项目”的承办单位。

一、项目名称

  2022深海科技创新发展论坛产业对接系列项目  

二、项目要求

  1、制定海洋产业链图谱,汇总各关键领域龙头和创新企业情况;

  2、开展8场以上的项目路演,其中每场路演活动参演项目不少于5个,投资机构不少于5家;每次路演后,汇总项目数量情况,并及时报送;

  3、开展3场产学研用对接会,针对海洋城市建设要求,与相关区域的产业部门、产业园区,或市科协要求的相关部门、机构等做好项目落地对接工作;

  4、按照市科协要求开展2场以上全国重点海洋城市产业对接活动;

  5、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及时报送成果及宣传信息不少于8篇;

  6、使用“深圳市科协”、“深海论坛”、“科创中国”统一宣传标识。

三、预算经费

  预算经费人民币20万元

四、报名资格

  1、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主体;

  2、有3名及以上的全职工作人员,并提供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3、有海洋领域专家、科研院所及企业等资源;

  4、承诺服从主办单位的合理安排;

五、征集时间、报送方式及要求

  征集时间:2022年7月5日-7月18日18:00止,逾期一概不受理。

  报送材料:

  1、申报单位情况及相关材料(重点介绍以往承办同类项目的经验和相关资源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

  3、项目报价表及报价详细清单;

  4、《2022深海科技创新发展论坛产业对接系列项目方案》。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922室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755-83557693

 

征集类

15、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

2022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为在政府采购领域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氛围,推动政府采购相关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政府采购工作,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合中国财经报社共同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请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本地区政府采购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积极参与知识竞赛

  请各单位组织人员按照《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方案》参与答题,市、区财政部门采购办(采购科)全员参与,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安排不少于2人参与,交易集团及其分公司安排不少于30人参与,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安排不少于3人参与。请各区级财政部门发动本地区各采购单位积极参与,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发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专家参与答题。

二、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政府采购法制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征文启事》,请市、区财政部门和交易集团组织人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政府采购改革实践,撰写并径直报送至少1篇文章。鼓励其他单位人员结合各自情况,积极参加征文活动,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请各区级财政部门、交易集团于9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组织参与知识竞赛和参加征文活动的情况报送我局(采购办),发送至政务邮箱(wuminyin@szfb.sz.gov.cn)。参与情况将纳入下半年市、区政府采购联席会议一并通报。

附件7: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科技资讯7.4-8附件

 

2022年7月11日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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