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8.15-19
申请/申报类
1、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2022年专项研究课题合作单位公开申报的公告。
根据2022年专项研究课题工作安排,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诚邀合作单位开展课题合作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
本次课题合作研究申报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研究型企业等。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须有两名以上核心研究人员(明确一人为课题负责人),并全程参与课题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24时前。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发送时间为准,纸质版申报材料以交寄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根据《2022年专项研究课题选题》(见附件1)选择研究课题,填写《2022年专项研究课题合作研究申报书》(见附件2),明确研究思路、核心观点、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理方式:申报单位须按时寄送(邮寄用中国邮政EMS)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十份,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受理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12,邮政编码:518035,电话:19129308992,电子邮箱:szfzcyjs@sz.gov.cn)。
三、评审程序
(一)初审:中心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初审。
(二)书面评审:由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评分高低确定入围申报单位名单,并在中心网站(www.drc.sz.gov.cn)和微信公众号“鹏城智库观察”上公布。
(三)现场评审:入围申报单位需准备PPT,由课题负责人作现场汇报,限时10分钟。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四)结果公示:中心根据专家组综合评分,确定拟合作研究单位,在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课题进度
(一)公示结束后,签订合作协议,开展课题研究;
(二)2022年10月中旬,提交中期成果;
(三)2022年11月下旬,提交结题成果。
具体以合作协议内容为准。
五、其他事项
对合作研究的专项研究课题给予经费支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姚女士:0755-88125145,邓女士:0755-88125131 传 真:0755-88103526
附件1:2022年专项研究课题选题 附件2:2022年专项研究课题合作研究申报书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近期,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808/5059.html)。具体申报指南材料,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中查看。
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8:00至2022年9月28日16:00。
市科技创新委对接咨询电话(重大处):88101506、88100078。
附件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2022﹞19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数字领航”方向申报主体为在广东省内注册且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提供证明),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为广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
(二)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申报单位出具承诺函并由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
(三)对于已列入前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与申报书相关的佐证材料,以及项目单位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牵头或参与重点项目情况、获得相关专利及知识产权情况、获奖情况,支持或参与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重要工作情况等。中央企业直接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企业或中央部门在粤机构可直接向我厅申报,不占地方名额。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及材料审核工作,并填报推荐信息汇总表,并按照推荐优先顺序排列。其中,广州、深圳市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个,其他珠三角地市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粤东西北地市、省级企业或中央部门在粤机构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数字领航”方向不占上述推荐名额,但推荐该方向项目数量不超过推荐单位各自上述推荐项目数量的1/3。
(三)我厅将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予以公示并宣传推广典型做法,试点示范期为2年。
三、工作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8月23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式两份)、推荐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我厅(工业互联网处),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科技部《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近期,科技部发布了《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812/5075.html)。具体申报指南材料,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中查看。
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8:00至2022年9月30日16:0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咨询电话:88101054,88102165。
5、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2年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创新发展驱动战略,加快完善我市制造业创新体系,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细则》(深工信规〔2021〕1号),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参见申请指南(见附件)。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按指南要求进行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附件5:2022年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6、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19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5)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注入新动能。
二、申报条件
(一)“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内注册且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提供证明),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
(二)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申报单位出具承诺函,信用报告和承诺函应在申报书相关附件或其他说明材料处提供)。
(三)对于已列入前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单位(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申报书,并提供与申报书相关的佐证材料,以及申报主体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牵头或参与重点项目情况、获得相关专利及知识产权情况、获奖情况,支持或参与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重要工作情况等。申报材料须在首页和骑缝,以及相关证明资质文件上加盖公章。
(二)审核推荐。我市推荐名额有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予以公示并宣传推广典型做法,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报送方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单位(企业)于8月22日12: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含可编辑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乔宇、陈微波。 咨询电话:88101536、8810103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149室。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0032260.html
7、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19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5)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注入新动能。
二、申报条件
(一)“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内注册且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提供证明),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
(二)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申报单位出具承诺函,信用报告和承诺函应在申报书相关附件或其他说明材料处提供)。
(三)对于已列入前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单位(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申报书,并提供与申报书相关的佐证材料,以及申报主体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牵头或参与重点项目情况、获得相关专利及知识产权情况、获奖情况,支持或参与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重要工作情况等。申报材料须在首页和骑缝,以及相关证明资质文件上加盖公章。
(二)审核推荐。我市推荐名额有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予以公示并宣传推广典型做法,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报送方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单位(企业)于8月22日12: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含可编辑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乔宇、陈微波。 咨询电话:88101536、8810103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149室。
通知/公告类
8、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为推动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强化广东在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区和技术创新高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到示范期末,实现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八大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进入全国前五,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并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现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目标,年供氢能力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示范城市群产业链更加完善,产业技术水平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推广应用规模大幅提高,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到2025年末,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二)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加快布局建设加氢站。
(四)着力保障低成本氢气供应。
(五)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
(六)加强全产业链安全管理。
其他详见附件6: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docx
9、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举办2022年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接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文件《关于举办2022年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42号),2022年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将于2022年10~12月举办。现转发有关事项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创新主体报名参赛,积极加强与东盟国家间的创新创业交流合作。
一、报名时间与渠道
2022年8月8日~9月30日,请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登陆大赛官方网站(www.caiec.cattc.org.cn)统一注册报名,按要求提交完整、真实的报名材料。若无法通过官网报名,可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参赛信息,将报名表及完整材料发送至邮箱:caiec2022@vi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创赛报名—参赛项目名称—团队联系人姓名”。大赛报名只有以上两种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大赛不向参赛企业和团队收取任何费用。
各企业和团队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将报名材料抄送省科技厅相关工作邮箱skjt_yangbm@gd.gov.cn,并于大赛结束后及时反馈参赛情况至上述邮箱,以便我厅掌握省内有关报名参赛情况。
二、参赛组别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每支参赛队伍的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中,中国或东盟国家队员的占比应不少于50%。鼓励中国、东盟国家和其他国家的队员组成联合参赛队伍;联合参赛队伍中,中国和东盟国家队员的总数占比应不少于50%。
三、比赛领域和语言
大赛按照现代农业、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及健康、节能环保四个领域进行报名和比赛,每个企业或团队只能选择一个组别、一个行业领域报名参赛。大赛官方语言为英语,参赛队伍须提交英文参赛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杨苞梅、余凯
电 话:020-83163863、83163868 邮 箱:skjt_yangbm@gd.gov.cn
(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人:王璐、唐溢波
电 话:0771-3370856、3370015 邮 箱:caiec2022@vip.163.com
(三) 科技部火炬中心。
联系人:孟庆璞 电 话:010-88656180 邮 箱:guoj1@ctp.gov.cn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7: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举办2022年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10、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2021度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已完成,共评选出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
一 等 奖(1名)
项目名称: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
主要完成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处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完成人:黄恕明 董文忠 罗勇 郑泽爽 金文钧 丁俊 马迎迎 吕潇 黄蓓 苏杰
二 等 奖(3名)
(1)项目名称: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对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主要完成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处 国家信息中心
主要完成人:黄恕明 张宇贤 董文忠 王远鸿 马晓玲 牛犁 方炼
(2)项目名称:后疫情时代广东产业链演化趋势及对策研究
主要完成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
主要完成人:蔡志敏 王斌 李昭琴 吴欣欣 刘东波 隋艳颖 张浩良
(3)项目名称:近年来广东经济运行影响因素分析及政策建议研究
主要完成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 主要完成人:蔡志敏 陈伟健 李昭琴 吴欣欣 刘东波 蒙卫华 颜乐中
三 等 奖(6名)
(1)项目名称:运用世界银行评价方法模拟评估广东省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主要完成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处
主要完成人:许宏华 周锦林 尤萱文 林先正 胡东
(2)项目名称:深圳市“十四五”轨道交通发展策略研究
主要完成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主要完成人:王绍良 程姝菲 张宁 李鹏凯 张欣
(3)项目名称:广东省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报告
主要完成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处 主要完成人:许宏华 周锦林 尤萱文 林先正 胡东
(4)项目名称:南沙综合交通枢纽规划
主要完成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处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
主要完成人:林方明 黄民清 翟彦评 余焰城 陈毅明
(5)项目名称:《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研究报告
主要完成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建设处 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主要完成人:周少波 谭强杰 骆坚 卢盛羽 邹金秋
(6)项目名称:城乡融合发展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
主要完成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
主要完成人:王明炎 王韵霏 刘思宇 何光军 张太平
11、2022 中国(深圳)集成电路峰会会议通知。
集成电路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事 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近年来,随着国际环境不断变化,壁垒愈发固化,新冠疫情导致全球“缺芯”局面更加严峻,全球半导体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面临巨大变革,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越发明显,加速构建自主安全可控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已成行业共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迎来新的窗口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集成电路产业规划和政策,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深圳市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助力广东省打造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第三极”,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拟定于2022年9月13日至9月14日在深圳坪山共同举办“2022中国(深圳)集成电路峰会”(以下简称:ICS2022峰会)。如受疫情影响,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ICS2022 峰会以“创芯强链,双驱发展”为主题,聚集国内外著名院士、专家、学者、技术大咖和企业领袖,围绕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应用创新、产业链生态与安全机制建设、国际局势分析与协同发展、技术演进趋势与热点应用、资本整合与运作模式创新、芯片与整机产业联动等方向,共同探讨新形势下的产业发展机遇,助推我国打造创新发展优势,加快科技强国建设。除高 峰论坛外,ICS2022 峰会新增特色主论坛——全球存储器行业创新论坛,以“需求牵引,创新共赢”为主题,对接国内外存储器厂商和全球市场,围绕全球存储器创新生态建设展开讨论。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安排(暂定)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2 年9 月13 日至9月14日
地点: 深圳市坪山格兰云天国际酒店
(二)参会人员
国家部委、广东省、深圳市区有关领导;国内外著名院士、
专家、行业领袖、企业代表;产业化基地、行业协会、投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新闻媒体等代表。
(三)会议形式及议程安排
ICS2022 峰会采取“1+2+2+8”的模式,即由一个全球直播、两个主论坛(高峰论坛和全球存储器行业创新论坛)、两个闭门会议、八个平行专题论坛组成,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实现现场直播和远程参会。
会议期间设有技术产品展,新闻媒体将对参展人员、展览活动及展出成果进行现场采访、报道。
二、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于 2022年8月31日前填写《参会回执表》并邮件发送至会务组报名参会,会务组联系方式如下:
寿爱华:0755-86169109,shouah@szsia.com
邹丹艳:0755-86156105,zoudanyan@szsia.com
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026119.html
1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第一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结论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粤科监〔2020〕77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科规范字〔2021〕4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组织了2022年度第一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将829项经专家评审后形成明确验收结论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自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3日,共5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查看验收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尚有17项正在验收评审中,待形成结论后另行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验收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填写《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验收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复审申请表应明确复审的内容及理由,经单位内部调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依托单位将复审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发至广东省基金委邮箱,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未按要求提出复审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020-87567850 邮 箱:skjt_sjjwxmb@gd.gov.cn
附件8:2022年度第一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结论
采购/招标类
13、多源数据下的亲海空间评价体系研究(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5408)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多源数据下的亲海空间评价体系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5408
项目名称:多源数据下的亲海空间评价体系研究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项目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详见第六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联系方式:020-89255779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5-7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83543621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0-83543621
意见/建议征集类
1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G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加快推进5G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22〕1号),规范5G产业扶持措施中各项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G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要求,现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G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9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137室(邮政编码:518034),张小姐(联系电话:8810102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5G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angyu@gxj.sz.gov.cn。
附件9: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G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15、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三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1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委修订了《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1〕8号),我委现就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9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委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63室市科创委资管处收,联系电话:88100072(邮编 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iguanchu@sticmail.sz.gov.cn。
附件10: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6、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管理工作,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质量和水平,实现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管理工作的变化发展,我委对《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4 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我委现就该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8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委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63室市科技创新委资源配置和管理处收,联系电话:88102589(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angjun@sticmail.sz.gov.cn。
附件11:《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