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2022.9.14-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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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
2、“创客广东”大赛组委会关于第七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奖名单的公示
1、关于征集“后摩尔时代新器件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4、关于发布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2022年度“双碳”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
5、关于发布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2022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有关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通知。
3、深圳市科协关于开展2022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征集工作的通知。
5、关于公开征求省地方标准《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意见的通告。
6、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指南》的通知。
政策要闻
1、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科技部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了调查程序,统一了处理尺度,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有了更具操作性的规范。
“此次修订注重与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制度的衔接,而且聚焦问题导向,针对3年试行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出补充完善,并将调查处理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相关制度规定。”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表示,文件的整体框架、基本调查程序和处理尺度不变,保持了稳定性。
强化惩戒 新增7种科研失信行为
近年来,科研失信行为表现出更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针对新的表现形式,《规则》增加了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重复发表等7种科研失信行为,并对从事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第三方机构的查处作出规定,细化了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的行为,强调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均属于科研失信行为。
《规则》适应法律变化调整违规处理措施,将“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单列为处理措施。
《规则》还强调了对调查处理结果的应用,要求作出包含有“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处理措施的单位,应按程序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汇交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信息,由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人实施惩戒。
教育引导 鼓励科研人员主动纠错
值得关注的是,《规则》还进一步细化了调查处理职责分工。比如,对被调查人没有所在单位的,规定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对涉及合作论文的,规定由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没有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署名单位与所在单位不一致的,由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
《规则》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特点,对论文作者在被举报前主动撤稿且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理,“体现了处理不是目的,重在教育引导的初衷”。
制度+教育 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专门出台文件进行了系统部署。”戴国庆说,为此,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科研人员坚守学术道德,践行学术规范,让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戴国庆所说的工作机制,是2007年科技部牵头发起成立的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如今成员单位已达22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等方式,研究科研诚信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科研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查等。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方面的制度建设,推进科研诚信立法,细化完善制度规范,出台“破四唯立新标”政策措施。科技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优良作风学风的宣传教育,引导科研人员坚守科研道德底线。
“对学术造假等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科技部的态度一贯是鲜明的、坚决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迁就、不包庇、不纵容。”冯楚建介绍,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了常态化通报机制,由调查单位、主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目前已在科技部网站通报21批,涉及1422名责任人。
不仅如此,科技部还建设开通了覆盖全国的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汇交、在线审核和信息共享;组织力量开发建设了全球期刊论文数据动态获取、高风险期刊动态监测、造假问题智能检测等多功能的监测工具系统,开展学术不端问题主动监测。
详细见附件1: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
(发文时间:2022年9月14日 发文单位:国家科技部)
通知/公告
1、关于“科创中国”深圳科技服务团立项公示。
根据《深圳市科协关于申报2022年“科创中国”深圳科技服务团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公开征集、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及市科协主席办公会审议,确定成立6家“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详见下表,现予以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3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创客广东”大赛组委会关于第七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奖名单的公示
由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七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创客广东”大赛自2022年3月启动以来,经过项目征集、初赛(包括地市赛及专题赛)、复赛,并于2022年9月1日举行决赛,现已圆满结束。云舟生物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的“科研到临床基因递送全产业链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杨苹的“超低噪X感应射线检测关键器件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分获企业组和创客组的一等奖。大赛同时产生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最佳人气奖2名及优胜奖84名。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5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部委项目
1、关于征集“后摩尔时代新器件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3日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
摘要:
面向我国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针对后摩尔时代芯片发展中最本质的算力瓶颈问题,自然科学基金委2019年启动了“后摩尔时代新器件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旨在通过新材料、新原理、新结构、新器件和新架构的创新研究,突破芯片算力瓶颈,提升我国芯片研究水平。
为进一步做好“后摩尔时代新器件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的项目立项和资助工作,经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会议讨论决定,面向科技界征集2023年度项目指南建议。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研究计划面向未来芯片算力问题,聚焦芯片领域发展前沿,拟通过与信息、数理、工程材料、生命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在超低能耗信息处理新机理、载流子近似弹道输运新机理、具有高迁移率与高态密度的新材料、高密度集成新方法以及高能效非冯计算新架构等方面取得突破,研制出1fJ以下开关能耗的超低功耗器件和超越硅基CMOS载流子输运速度极限的高性能器件,实现算力提升2个数量级以上的非冯∙诺伊曼架构芯片,发展变革型基础器件、集成方法和计算架构,培养一支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队伍,提升我国在芯片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地位。
二、核心科学问题
为实现总体科学目标,本重大研究计划围绕以下三个核心科学问题展开研究:
(一)器件能耗边界及突破机理
功耗墙是后摩尔时代限制芯片算力提升的本质问题之一。本计划将探寻传统MOSFET器件的能耗边界,研究突破该边界的输运新机理,实现极低功耗下的计算、存储和传输。
(二)逼近速度极限的输运机制
器件性能和集成架构是支撑芯片算力提升的基础。本计划将探索实现长自由程和高态密度材料体系和近似弹道输运的器件机理,逼近载流子弹道输运速度极限,解决集成环境下寄生效应造成的性能退化,实现超越传统MOSFET的高性能器件。
(三)超越冯氏架构能效的机制
传统的计算架构与范式难以满足多样化的信息感知、处理与存储要求。本计划将探寻基于新型信息载体和编码方式的计算与存储单元,以此为基础构建突破冯∙诺依曼架构能效瓶颈的新型计算架构与范式。
三、指南建议书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包括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4个亚类,本次指南建议征集主要针对重点支持项目亚类。重点支持项目是指研究方向属于国际前沿,创新性强,有很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有望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对重大研究计划目标的完成有重要作用的项目。
指南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解决本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实现总体目标的贡献;
(二)围绕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
(三)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及其可行性论证;
(四)国内外在相关方向的研究现状和水平。
四、近三年已发布指南方向
(一)2020年度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7917.htm;
(二)2021年度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48/info79814.htm;
(三)2022年度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48/info83564.htm。
五、指南建议书提交方式
请于2022年 10 月12日前通过Email将“指南建议书”电子版(见附件)发至信息科学部四处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唐华 邮箱:tanghua@nsfc.gov.cn 联系电话:010-62327351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6日
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
摘要:
近期,科技部发布《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重〔2022〕218号)。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于9月10日8:00~9月30日16:00,将预申报书提交至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
联系人: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匡韧 电 话:020-83163971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电 话:010-68104417
附件2: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发文单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9月9日
申报时间:9月20日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7日
摘要: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切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积极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共发布343个招标选题,涵盖国家社科基金23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六、时间安排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20日至10月7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须于10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投标书》报送我办,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3.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
4.建议中标课题名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详见:http://www.gdpplgopss.org.cn/tzgg/content/post_1020077.html
4、关于发布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2022年度“双碳”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4日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摘要:
为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的国家重大战略决策,满足国家实施“双碳”战略对基础科学研究的需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与医学板块现发布2022年度“双碳”专项项目指南,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申请。
冻土土壤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研究专项项目指南
一、总体科学目标
通过研究我国典型冻土分布区土壤碳组分的动态变化特征及其对全球变化的响应规律,揭示我国典型冻土分布区土壤碳循环特征及其驱动机制,阐明我国冻土区碳循环与气候变暖之间的反馈机制,从而准确评估我国冻土生态系统在我国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中的作用,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
二、核心科学问题
阐明我国典型冻土分布区土壤碳循环特征及其驱动机制,揭示冻土区土壤碳库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响应,并探索稳定冻土区土壤碳库的技术原理及控制策略。
三、拟资助研究方向
以青藏高原和东北大兴安岭等典型冻土区为研究对象,开展如下研究:土壤碳组分的储量及其变化特征,活动层与冻土层不同土壤碳组分的形成、转化与稳定机制,以及不同土壤碳组分对气候变暖的响应机制等。
四、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2000万元。计划资助中等额度项目6-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均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其他详见附件3:冻土土壤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研究专项项目指南
双碳计划与人群健康专项项目指南
一、总体科学目标
实现双碳目标将极大改变现有能源结构,大量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以及新产业的发展将带来重大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改变。减排增汇技术路径选择应以最小人群健康风险、最大人群健康收益为前提。在“双碳计划”及“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项目拟聚焦双碳技术的能源结构转型、产业结构调整与人群健康的互馈关系。基于双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进程,研究新产业、新材料、新工艺对重点职业人群和重点区域普通人群健康的影响规律,开发人群健康预警、预测及医学干预策略和方法,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健康保障。
二、核心科学问题
(一)减排增汇重要产业的新技术和新物质的健康风险预测和评估。
(二)双碳计划实施人群环境污染物暴露及健康效应动态变化。
(三)新型环境污染物的毒性效应、毒作用模式和风险预测预警。
三、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能源捕获和储能产业中新材料和新产业的职业健康风险
针对能源捕获和储存产业链中新型职业暴露和健康效应开展研究。重点关注光伏系
统的电池、高效储能新材料以及永磁体和重稀土等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健康风险。表征重点职业人群暴露特征,揭示潜在职业健康危害和发生机制;筛选和确证暴露和健康效应生物标志,进行健康风险预警;建立高效准确毒性测试方法,对新型职业和环境污染物暴露健康风险进行早期预警和评估。
(二)双碳产业重点区域人群新型污染物暴露和早期健康效应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
选择新型产业重点区域的普通人群,对新型污染物暴露负荷及早期健康效应标志物进行动态监测。通过与全国范围历史性代表性人群数据的时序分析,阐述新型污染物暴露与健康损害效应的关系。通过比较不同双碳路径下的人群暴露负荷变化与健康效应关系,指导基于健康收益的适宜双碳路径。
四、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1000~1500万元。方向(一)拟资助200-300万元/项 2~3项,50-60万元/项 5~8项;方向(二)拟资助200-300万元/项2~3项。200-300万元/项的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50-60万元/项的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详见附件4:双碳计划与人群健康专项项目指南
5、关于发布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2022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5日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19日
摘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与医学板块现发布2022年度专项项目指南,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申请。
1.机体健康稳态调控及环境应激机制研究专项项目指南(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2.杂粮作物种质资源遗传基础解析与利用研究专项项目指南(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3.原位冷冻电子断层成像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项目指南(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235.htm
4、猴痘相关重要基础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指南(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236.htm
5.急危重症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6.肺动脉高压发生发展机制及干预策略研究专项项目指南(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261.htm
7.胸主动脉瘤/夹层发生发展机制和干预策略专项项目指南(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8.器官移植免疫稳态重塑及调控专项项目指南(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9.肺癌精准诊疗关键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指南(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262.htm
广东省市项目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年9月9日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
摘要: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落 实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部署,加快我省海洋电子信息、 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和海洋 公共服务等海洋产业(以下统称海洋六大产业)发展,根据 《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立足广东海洋六大产业发展实际,以加快形成国内大循 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为导向,以解 决关键核心设备和“卡脖子”技术为重点,对标国内外最好 最优最先进,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先导性技 术,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国产化进程,大力提 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能力,助力打造海洋产业集群, 推动全面建设海洋强省。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集中财 力重点支持产学研联合攻关,推动海洋六大产业集聚发展。
(二)程序公平。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 等程序,择优确定支持项目。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科技创新和产 - 2 - 业化项目、财政资金的管理规定,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 高效使用。
三、申报对象
牵头单位必须是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 事海洋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 业单位等(包括中央驻粤单位)。鼓励省外已承担相关国家 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成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 来粤进一步深化研究开发或进行产业化。对各类海洋产业园 区、产业基地(孵化、示范、制造等)、实验室、研发中心、 中试或科创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予以适当倾斜。
四、支持范围和方式
(一)支持范围。
1.海洋电子信息专题
(1)支持方向:本专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种类别。重 点项目支持海洋电子信息领域“卡脖子”及新型元器件研制, 水下通信、定位、探测创新性关键技术研究及其一体化装备 或系统研制,面向海洋经济重大需求的海空天信息系统、信 息技术平台等;一般项目支持海洋精准感知、观测技术及应 用,海洋无人智能监测技术及应用,海洋通信、定位及探测 新技术新方法及应用,数字孪生技术海洋应用研究等。
(2)支持额度与数量:专题经费约 5000 万元,其中重 点项目 800-1200 万元,支持约 3 个项目;一般项目 400-600 万元,支持约 3 个项目。
(3)项目实施年限:2 年。
2.海洋工程装备专题
(1)支持方向:本专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种类别。重 点项目支持低碳新能源船舶,深海资源勘探与开发装备,深 远海大型智能养殖装备,深远海工程作业装备以及其他海工 “卡脖子”技术装备。一般项目支持海上光伏技术,海上碳 捕捉与存储技术,海洋智能调查设备,水下防护维检技术等。
(2)支持额度与数量:专题经费约 9500 万元,其中重 点项目 1600-2400 万元,支持约 4 个项目;一般项目 400-600 万元,支持约 3 个项目。
(3)项目实施年限:2 年。
3.海洋生物专题
(1)支持方向:本专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种类别。重 点项目支持针对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感染性疾病、退行 性疾病等重大疾病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创新药物研 发,生物材料、检测试剂、酶制剂、疫苗等新型海洋生物制 品研发,海洋珍稀濒危物种(中国鲎、黄唇鱼等)的繁育、 增殖养护及开发利用。一般项目支持海洋生物来源的功能食 品、化妆品等大健康产品的研发,经济藻类的开发及应用, 生物毒素的检测及开发利用,海洋药物先导物的发现和成药 性评价,红树林种养模式研发。
(2)支持额度与数量:专题经费约 3500 万元,其中重 点项目 500-700 万元,支持约 4 个项目;一般项目 200-300 万元,支持约 4 个项目。
(3)项目实施年限:2 年。
4.海上风电专题
(1)支持方向:本专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种类别。重 点项目支持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装备研发制造、海上风电场 信息化数据平台建设等关键技术;一般项目支持海上风电场 智能化装备研发制造、水下安全保障技术开发应用、海上风 电场自然灾害防治技术与产品开发及其他方向。
(2)支持额度与数量:专题经费约 5500 万元,其中重 点项目 1600-2400 万元,支持约 2 个项目;一般项目 400-600 万元,支持约 3 个项目。
(3)项目实施年限:2 年。
5.天然气水合物专题
(1)支持方向:本专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种类别。重 点项目支持深水海域安全高效钻井关键技术及装备,水合物 富集区高分辨率物性探测关键技术等;一般项目支持天然气 水合物勘探开发中的海底原位动态监测技术,水合物开采安 全保障技术,不同储层类型水合物开采方案及产能评价技术 等。
(2)支持额度与数量:专题经费约 3500 万元,其中重 点项目 1000-1400 万元,支持约 2 个项目;一般项目 400-600 万元,支持约 2 个项目。
(3)项目实施年限:2 年。
6.海洋公共服务专题
(1)支持方向:本专题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 项目支持海洋碳源、碳汇、碳通量调查估算及负碳技术评估 应用研究,海洋生态修复关键区域识别及相应的修复技术研 究,海洋资源高效率利用与保护及智能监管技术研究,关键 海域海洋生态和环境特征遥感研究等;一般项目支持海洋生 态、海洋水文动力资源、海洋地质、海洋化学、海滩等资源 调查与评价研究,海洋预报预警及海洋生态影响监测,粤港 澳大湾区现代海洋服务(航运专业服务、海洋金融等)体系 与结构优化研究,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构建相关研究等。
(2)支持额度与数量:专题经费约 2500 万元,其中重 点项目 400-600 万元,支持约 3 个项目;一般项目 200-300 万元,支持约 3 个项目。
(3)项目实施期限:1 年。
(二)支持方式。
1.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海上风电、海洋生物、 天然气水合物专题重点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支持由行 业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或研究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攻关和产业化。
2.海洋公共服务专题项目,由主承担单位牵头,按研究 项目相关性联合有关单位共同研究攻关。
省自然资源厅联系人:陈向东,联系电话:020-83624507。
其他详见附件5:2023年海洋经济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6:申报指南附件电子版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有关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3日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
摘要:
根据深圳市工业与信息化局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课题项目需在网站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等8个课题项目承担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一)课题须以单位形式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应当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
(二)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sz.gov.cn/)下载《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课题承担单位研究计划表》(以下简称《研究计划表》,详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通过邮寄书面反馈或通过电邮方式(将加盖公章的附表扫描后)反馈我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0日(以邮戳和电邮时间为准)。我局将根据《研究计划表》内容择优选取有关机构作为相关课题的承担单位。
(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须事先征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意。
三、课题需求
详见附件7: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征集承担单位的研究课题一览表
3、深圳市科协关于开展2022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3日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推进“科创中国”建设走向深入,中国科协将开展2022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征集遴选工作(通知详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市科协将面向深圳市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榜单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榜单
深圳市作为“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可申报和推荐“先导技术榜”“新锐企业榜”“融通创新组织榜”“创业就业先锋榜”“技术经理人先锋榜”5个榜单。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先导技术榜”我市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新锐企业榜”我市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融通创新组织榜”“创业就业先锋榜”“技术经理人先锋榜”我市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榜单征集重点面向我市各科技类社会组织、科研院所及新型研究机构、“科创中国”深圳示范试点单位、“科创中国”创新创业投资大会相关企业及单位、企业科协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单位等企业,其他深圳市有关企业或个人符合榜单申报条件的也可申报。
2、拟申报的企业或个人请按照以下申报流程报市科协审核,市科协将统一组织通过审核的企业或个人在“科创中国”平台进行线上申报(须上传市科协盖章的纸质表格扫描件),未经市科协推荐而直接自行申报的,为无效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请仔细阅读《2022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申报条件》,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
2、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先提交申报表电子版,电子版申报表形式内容初审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申报单位签字盖章)。
3、申报时间:电子版申报表受理截止日:2022年10月12日17时;纸质版申报表受理截止日:2022年10月14日17时。
4、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1)申报表填报咨询及受理:
王老师13040846066 孙老师15813860898 邮箱:wangsue@doctortech.com.cn
(2)榜单征集咨询:学会部 魏老师 23914304 18688939500
4、第三届香蜜湖论坛征文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发布时间:2022年9月9日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
摘要: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颁布实施3周年之际,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将于今年10月底举办第三届香蜜湖论坛,现就论坛相关内容组织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方向
围绕深圳如何构建新动能,推进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方面开展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思想性和创新性,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
(二)紧扣征文方向,应征论文须未公开发表;
(三)正文以5000字左右为宜,并在正文前附200字左右内容摘要及关键词,引文出处采用脚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四)正文后注明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五)应征论文以电子版( word 格式)方式发送至会务指定邮箱szpskyc0126. com ,邮件主题注明“香蜜湖论坛征文";
(六)截稿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三、征文使用
应征论文经评审后,选出若干优秀论文并作如下使用:
(一)编印会议论文集;
(二)向《特区实践与理论》《先行示范区研究》以及“香蜜湖智库”公众号等推荐发表;
(三)邀请论文作者参加第三届香蜜湖论坛。
四、联系方式
詹老师0755-82768872、安老师0755-82768858
5、关于公开征求省地方标准《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意见的通告。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6日
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
摘要:
地方标准《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送审稿已由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牵头编制完成,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化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征求意见反馈表》,于2022年9月19日前反馈我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田何志,020-83163942。
附件8:《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送审稿)
6、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5日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
摘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指南》已经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请指南要求和形式审查要点自主申报,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
一、申请内容
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二、办理数量与方式
办理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办理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发放证书。
三、申请条件
(一)依法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2022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终止,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指南规定办理;2020年、2021年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
(二)从事《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规定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详见附件1),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主要范围如下:
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4.服务贸易类:包括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文化技术服务、中医药医疗服务等。
(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其中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以上。
其中本企业当年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与境外单位签订委托合同,为境外单位提供《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所规定服务并从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五)申请单位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
(六)申请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四、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9月15日- 2022年10月8日(截至18:00)。
(二)、深圳市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实行无纸化申报。
其他详见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111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