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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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闻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发布。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通知/公示

1、关于举办2022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交流暨沙龙系列活动的通知。

2、关于公开征集《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估指南》和《科技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通用要求》两项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2022年第7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的通知。

4、关于下达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国家部委项目

1、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3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2、关于发布后摩尔时代新器件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4、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5、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6、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2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有关批次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大工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政策要闻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发布。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月8日公布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提出,支持合作区构建技术创新与转化中心,创建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点。《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制定主要体现了三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扣《总体方案》设定的目标任务,聚焦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主题主线和琴澳一体化发展目标,着力推动澳人澳资澳企在合作区加快聚集发展,凸显合作区服务澳门的初心使命。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重点问题。针对合作区挂牌运行一年多来遇到的突出问题,重点明确合作区管理执行机构的职能定位,理顺与广东省、珠海市有关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优化澳资企业在合作区发展的营商环境,完善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生活的制度保障。

  三是立足广东省事权,最大限度放权赋能。落实《总体方案》关于“合作区上升为广东省管理”以及“加大赋权力度”的要求,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原则,建立放权赋能长效机制,最大限度赋予合作区改革发展自主权。

  在支持合作区产业发展方面,围绕《总体方案》提出的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条例》还细化了支持促进四大产业发展的相关内容。

  《条例》提出,支持合作区构建技术创新与转化中心,创建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点;支持合作区发展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生物医药产业;支持合作区构建特色微电子产业链,建设集成电路先进测试技术和服务平台,布局芯片研发和制造项目,建设全球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支持合作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协同创新生态,开展智能医疗、智能驾驶等领域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赋能实体经济和城市发展,打造下一代互联网产业集群;支持合作区建设中医药生产基地和创新高地,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中国特色的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支持合作区发展休闲养生、康复医疗、健康管理、高端医疗服务等大健康产业。

  此外,《条例》还提出,支持合作区发展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投资等金融业态,支持在合作区创新发展财富管理、债券市场、融资租赁等现代金融业。鼓励合作区营造与港澳、国际接轨的金融营商环境,探索构建适应合作区高水平开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具体见附件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2023年2月8日    发文单位: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2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坚决把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扭住碳排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实施产业绿色提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等“碳达峰十五大行动”。

  一是产业绿色提质行动。提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等重点任务。

  二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提出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大力发展新能源、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积极扩大省外清洁电力送粤规模、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等重点任务。

  三是节能降碳增效行动。提出全面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等重点任务。

  四是工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提出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推动水泥行业碳达峰、推动陶瓷行业碳达峰、推动造纸行业碳达峰等重点任务。

  五是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提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推广绿色建筑设计、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加强绿色运营管理、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等重点任务。

  六是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提出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

  七是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提出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能效水平、加快农业农村用能方式转变、提高农业减排固碳能力等重点任务。

  八是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提出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等重点任务。

  九是科技赋能碳达峰行动。提出低碳基础前沿科学研究行动、低碳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行动、低碳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行动、低碳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等重点任务。

  十是绿色要素交易市场建设行动。提出完善碳交易等市场机制、深化能源电力市场改革、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重点任务。

  十一是绿色经贸合作行动。提出提高外贸行业绿色竞争力、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深化粤港澳低碳领域合作交流等重点任务。

  十二是生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提出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持续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湿地碳汇能力、大力发掘海洋碳汇潜力等重点任务。

  十三是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培训等重点任务。

  十四是各地区梯次有序达峰行动。提出科学合理确定碳达峰目标、因地制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上下联动制定碳达峰方案等重点任务。

  十五是多层次试点示范创建行动。提出开展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等重点任务。

  其他具体详见附件2: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2月7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指出,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意见》要求,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加力扩种大豆油料,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

  《意见》强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意见》要求,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要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意见》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稳定完善帮扶政策。

  《意见》要求,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意见》强调,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业经营增效,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意见》要求,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意见》强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意见》要求,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要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附件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3日  发文单位:新华网)

 

通知/公示

 

1、关于举办2022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交流暨沙龙系列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广东省科协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协贯彻落<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总结2022年度海智计划工作成效,加强广东省各级海智站点之间经验交流,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促进海智计划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广东省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科协定于2023年2月23至24日在佛山市举办2022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交流暨沙龙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部

(二)主办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三)承办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四)支持单位:佛山中国发明成果转化研究院、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声博士声学技术有限公司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2月23至24日

  2月23(周四)13:00-14:30报到,下午参观考察年度优秀站点,晚上沙龙活动;

  2月24(周五)上午工作交流;下午14:00前活动结束离场。

(二)报到地点:佛山白天鹅采奕酒店(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沿江北路32号,电话0757-86168888)。  

三、活动内容

  (一)海智工作专题讲座;       (二)海智工作站新建站单位授牌;

  (三)年度优秀海智工作站表彰;    (四)广东省科协海智特聘专家颁发聘书;

  (五)“海智计划”工作典型经验交流; (六)海智沙龙系列活动;

  (七)参观考察年度优秀站点。

四、参加人员

(一)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海智工作负责人;

(二)各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负责人;

(三)相关广东省科协海智特聘专家、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广东工作基地负责人。

各海智站点单位限报1人,请于2023年2月17日17:00前,扫描回执中二维码报名。

五、有关事项

(一)材料报送:请参加活动的单位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3年2月20日前报送电子版文件至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邮箱:26048763@qq.com。(PPT尺寸16:9)

  1.年度工作交流环节:经验交流发言的单位各准备8分钟的发言材料及PPT(名单另行通知);

  2.海智沙龙活动环节:紧扣沙龙活动主题,支持单位准备15分钟的发言材料及PPT;年度优秀工作站各准备5分钟的经验分享;其他单位准备自由交流内容。

(二)参加本次活动各环节将纳入省科协海智计划年度考评工作中。

(三)本次活动统一安排食宿,食宿及活动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其中地市科协参加人员住宿费自理,活动结束后返回单位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乘坐高铁前往佛山的人员,可在佛山西站旅游大巴停车场乘坐活动大巴前往酒店,发车时间为23日下午13:00。

(五)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不得参加:新型冠状病毒个案(含无症状感染和确诊个案),主观症状未消失,活动前7天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腹泻;寒战、打喷嚏、鼻塞、头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恶心、呕吐、腹痛、皮疹、黄疸等症状,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外的其他传染者;活动过程中请佩戴口罩,如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上不适症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六、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联 系 人:汪佳丽  林湖彬   电    话:020-28328305   手机:18680017321

  电子邮箱:26048763@qq.com

  2.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合作交流部

  联 系 人:杨  芳     电    话:020-83563891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技协会)

 

2、关于公开征集《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估指南》和《科技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通用要求》两项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51号),由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0)归口的国家标准项目《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估指南》和《科技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通用要求》已通过国家标准委批准获得立项。为广泛吸收各利益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凝练形成广泛共识,充分保障标准质量,推动标准后续应用实施,科技评估标委会秘书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述两项国标项目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标项目介绍

  《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估指南》(计划号:20221941-T-306)的起草工作由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牵头,研制周期为22个月。该标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旨在明确科技成果五元价值内涵,提出不同类型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估的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各类科技成果评估。该标准为开展科技评价改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撑,将有助于形成以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估价值观,全面评价科技成果的五元价值,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

  《科技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通用要求》(计划号:20221942-T-306)的起草工作由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牵头,研制周期为22个月。指标体系是科技评估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而适用的评估指标体系是做好科技评估工作的基础。该标准旨在全面系统地提出科技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依据、内容、过程和方法等通用要求,适用于各类科技评估活动指标体系构建。该标准可指导和规范科技评估人员科学高效地设计指标体系和开展评估工作,帮助委托者、被评对象等利益相关方准确理解指标体系、有效参与评估活动和应用评估结果,对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科技评价改革要求、提高科技评估活动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的质量和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估指南》起草单位应是科技政策、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评估、标准化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起草人应熟悉科技政策、科技成果管理和评估、标准化等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科技成果相关研究和实践经验,工作积极投入和认真负责。

  《科技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通用要求》起草单位应是科技评估、科技管理、指标体系研究、标准化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起草人应熟悉科技评估、科技政策、标准化和(或)指标体系设计相关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积极投入和认真负责。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1. 在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中将参与起草标准的单位名称列入标准起草单位名单中,将参与起草标准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中。

  2. 起草单位应能根据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等各环节工作需要,通过承办会议、邀请专家、开展调研等方式分担标准研制费用;起草单位应提供专家支持,所推荐起草人(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1名)应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同时保障起草人充分参与标准研制过程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3. 起草人应在标准研制期内全程参与,按照科技评估标委会和标准牵头起草单位的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任务。起草人应按时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以及相关的各类座谈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应独立发表意见,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4. 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起草人应共享本单位和个人的相关研究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参考。

四、报名要求

  请报名参加上述两项国家标准起草的单位和人员分别填写《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报名表》,并于2023年3月13日之前报送科技评估标委会秘书处。报名表应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各一份,电子版报名表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为便于管理,统一邮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申报起草单位名称”),盖章件请寄送至秘书处。秘书处将根据标准起草需求,结合申报单位和推荐起草人的专长和经验,与牵头起草单位充分沟通后,遴选合适的单位和人员参与起草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昝婷婷,闫万体  联系电话:010-62169563;010-62169609

  电子邮箱:TC580@ncste.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四路35号楼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编 100081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4日   发文单位:科技部)

 

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2022年第7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的通知。

  深圳市2022年第7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结论已经下达,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以下步骤自行打印验收结果留存。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右上角选择正确的项目立项年度,在左边点选“业务申请”-“科创委业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找到已经下达结论的项目;

  二、勾选该项目,点击上方的“通知下载”即可下载验收结果进行打印。

  联系电话:88101411、88125129、88102521。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3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4、关于下达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根据《关于发布2023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指南的通知》(粤科协普〔2022〕13号)要求,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和高校科协和有关单位推荐和初审,省科协组织评审和公示,2023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共立项115项,现予以下达实施。

  名单详见附件4: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立项项目.docx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6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技协会)

 

国家部委项目

 

1、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3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0日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

摘要:

  “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是中韩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框架下实施的一项科技人文交流项目,旨在为两国青年科学家提高科研能力和积累研究经验创造机会和平台,促进两国科技交流合作。根据相关协议,现启动2023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方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征集。

一、项目简介

  1.本项目是中韩政府间共同支持的交流项目,不涉及限项规定;

  2.本项目中方执行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韩方执行机构为韩国研究财团;

  3.本指南仅面向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韩方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交流需向韩国研究财团提交申请。

二、项目内容

  1.资助领域: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科技政策与管理领域,优先资助生物科技、信息通信、可再生能源、医疗医学、航空航天、气候变化(适应)等领域;

  2.工作单位:韩国高校及科研机构;

  3.执行期限:3个月或6个月或12个月;

  4.资助人数:10人;

  5.资助经费:中国青年科学家在韩的工作生活费用由韩国研究财团提供,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0万韩元;国际旅费、签证费等其他费用由申报人与中方派出单位协商自理;

  6.经费拨付:资助经费由韩方项目执行管理机构(韩国研究财团)提供,经韩方项目接收单位拨付至青年科学家。

三、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资格

  1.我国境内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的中国籍在职人员;

  2.不超过45周岁(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具有博士学位或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历者优先;

  3.能够熟练运用韩语或英语进行工作交流;

  4.未获过此项目资助。

  (二)申报材料

  1.赴韩人员信息表(提交word或WPS文件);  2.赴韩人员推荐表;

  3.赴韩人员申请表(中、英文);        4.工作同意书;

  5.邀请函(无固定模板,英文书写,内容须体现申报人参与的项目名称和承担的工作任务);

  6.居民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7.在职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无固定模板,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须加盖派出单位公章);

  8.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自行联系韩国高校、研究机构或企业作为其在韩工作单位,并获取该单位的工作同意书及邀请函;

  2.申报人将全部申报材料报至所在单位的组织推荐部门,由组织推荐部门填写《赴韩人员推荐表》并盖章,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3.组织推荐部门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四)材料报送

  1.请各组织推荐部门将纸质材料寄送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203室 联系电话:010-68598027

  (为方便接收,建议通过EMS寄送)

  2.申报人负责将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人+派出单位”命名打包并发至邮箱:yfsw@cstec.org.cn

  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8:00前(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材料受理

  1.执行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执行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主管部门确认评审结果,并与韩方进行磋商;

  4.依据双方磋商结果,确定立项清单。立项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立项通知书将寄送至组织推荐部门及项目申报人。

四、项目执行与结题

  1.原则上于2023年9月31日前赴韩执行项目;如需变更项目执行时间,须事先与韩方项目负责人及在韩工作单位协商确定后向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进行邮件报备;

  2.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做事项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出申请,同意后方能调整);

  3.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4.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向执行管理部门提交结题报告(具体格式待立项后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1.中方联系人

  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处 田晓翌  电话:010-68598027

  邮箱:yfsw@cstec.org.cn

  2.韩方联系人

  韩国研究财团国际交流处 Ms. Jihee HONG  电话: 82-2-3460-5683

  邮箱: hong625@nrf.re.kr

 

2、关于发布后摩尔时代新器件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3日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

摘要:

  本重大研究计划面向芯片自主发展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芯片的基础问题为核心,旨在发展后摩尔时代新器件和计算架构,突破芯片算力瓶颈,促进我国芯片研究水平的提升,支撑我国在芯片领域的科技创新。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研究计划面向未来芯片算力问题,聚焦芯片领域发展前沿,拟通过信息、数理、材料、工程、生命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在超低能耗信息处理新机理、载流子近似弹道输运新机理、具有高迁移率与高态密度的新材料、高密度集成新方法以及非冯计算新架构等方面取得突破,研制出1fJ以下开关能耗的超低功耗器件和超越硅基CMOS载流子输运速度极限的高性能器件,实现算力提升2个数量级以上的非冯架构芯片,发展变革型基础器件、集成方法和计算架构,培养一支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队伍,提升我国在芯片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地位。

二、核心科学问题

针对后摩尔时代芯片技术的算力瓶颈,围绕以下三个核心科学问题展开研究:

(一)CMOS器件能耗边界及突破机理。

  需要重点解决以下关键问题:探寻CMOS器件进行单次信息处理的能耗边界,研究突破该边界的新机理,实现超低能耗下数据的计算、存储和传输。

(二)突破硅基速度极限的器件机制。

  需要重点解决以下关键问题:在探索同时具备载流子长自由程和高态密度的新材料体系基础上,研究近似弹道输运的器件机理,实现突破硅基载流子速度极限的高性能器件。

(三)超越经典冯∙诺依曼架构能效的机制。

  需要重点解决以下关键问题:探寻计算与存储融合的机制与方法,并结合新型信息编码范式,实现新型计算架构,突破冯∙诺依曼架构的能效瓶颈。

三、2023年度资助的研究方向

(一)培育项目。

  围绕上述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2023年度拟资助探索性强、选题新颖、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的申请项目,研究方向如下:

  1.超低功耗器件的理论、材料与集成技术。

  针对1fJ以下的开关能耗目标,研究超越CMOS的新原理逻辑、存储、感知器件及其核心材料与集成技术;研究极端物理条件下的极低功耗信息处理与存储机制及模型。

  2.高速高性能器件的理论、材料与集成技术。

  探究弹道输运机制,寻求超越传统硅基沟道自由程和态密度的半导体材料,研究并实现高弹道输运系数的新型场效应器件;探索有限能耗下的信息高速处理、存取与传输新机制及其器件技术。

  3.高能效计算与存储架构。

  探寻突破冯∙诺伊曼能效瓶颈的新型计算架构和存储架构,研究面向存内计算新架构的设计方法学。

(二)重点支持项目。

  围绕核心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2023年拟资助前期研究成果积累较好、处于当前研究热点前沿、对总体科学目标有较大贡献的申请项目,研究方向如下:

  1.原子级沟道P型晶体管。

  研制高性能低功耗原子级沟道P型晶体管,沟道厚度小于1.5nm,迁移率大于100cm2/V∙s,Vds = 1V时开态电流大于600μA/μm、关态电流小于100pA/μm。

  2.硅基新型神经突触器件。

  研制硅基新型神经突触器件,探索器件在电和近红外光刺激下多电导态产生的光电协同机理,阐明影响器件及其阵列波动性、重复性的物理机制和突触行为机理,并建立相关模型。实现阵列规模不小于4kbit,单次操作能耗低于1fJ、操作速度达到纳秒量级、权重精度达到3bit以上,并实现基于神经突触阵列的神经形态视觉。

  3.多元编码融合的张量处理架构。

  研究随机数、定点数、浮点数等两种或多种新型编码共融的编码机制,以及数字域、时间域、频率域多域融合的计算范式,数据精度可配置、数模计算异步协同的新型架构,探索编码可重构、硬件可复用的电路设计技术,研制高精度的张量处理器芯片,8bit等效精度下的计算密度大于5TOPS/mm2、能效大于50TOPS/W。

  4.异构融合的高能效存内搜索架构。

  研究非易失关联存储器及其集成技术、异构融合存内搜索架构以及混合精度能效提升技术,单比特搜索能耗低于1fJ,在多模态信息检索任务验证中实现与软件相当的搜索准确率,8bit等效精度下的能效大于50TOPS/W。

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一)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鼓励有价值的前沿探索和创新研究。

(二)优先资助能解决芯片中的实际难题、具有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

(三)鼓励多学科交叉研究。

(四)重点资助具有良好研究基础和前期积累、对总体科学目标有直接贡献的研究项目。

五、2023年度资助计划

  2023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8项,资助直接费用约为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培育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4项,资助直接费用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六、本重大研究计划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科学部四处  联系电话:010-62327351

其他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572.htm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4日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

摘要: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CGIAR)下属11个研究中心(研究所),即国际生物多样性中心(Bioversity)、国际热带农业中心(CIAT)、国际林业研究中心(CIFOR)、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CIMMYT)、国际马铃薯中心(CIP)、国际干旱地区农业研究中心(ICARDA)、世界农用林业中心(ICRAF)、国际半干旱热带作物研究所(ICRISAT)、国际食物政策研究所(IFPRI)、国际家畜研究所(ILRI)以及国际水稻研究所(IRRI)达成的合作共识,双方将共同资助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合作研究将聚焦于可持续农业和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相关研究领域。

  资助领域由NSFC和CGIAR所属研究中心(研究所)协商确定,项目的受理、评审和管理由NSFC负责。中方科研人员应以项目主持人身份与上述CGIAR下属11个研究中心(研究所)之一的科研人员共同提出项目申请。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

  1. 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和小麦)优异种质资源挖掘和遗传改良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3的下属代码)。

  2. 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和小麦)和薯类作物(甘薯、木薯和马铃薯)的近缘野生种资源精准鉴定和利用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3的下属代码)。

  3. 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和小麦)水分、养分高效利用的栽培模式与理论(申请代码1选择C15的下属代码)。

  4. 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和小麦)及薯类作物(甘薯、木薯和马铃薯)主要病虫害防治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4的下属代码)。

  5. 食用豆类种质资源的引进和深度评价(申请代码1选择C13的下属代码)。

  6. 旱地农业与旱地作物改良(申请代码1选择C13的下属代码)。

  7. 畜禽重要遗传资源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7的下属代码)。

  8. 重要畜禽疫病防治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8的下属代码)。

  9. 热带牧草种质资源分析和遗传改良(申请代码1选择C16的下属代码)。

  10. 牧草栽培和牧草饲料高效利用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6的下属代码)。

  11. 木本植物遗传多样性和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申请代码1选择C16的下属代码)。

  12. 农林生物多样性及其功能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03的下属代码)。

  13. 亚洲热带水稻种植土壤微生物资源多样性及其功能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03的下属代码)。

  14. 关键陆地生态系统(农田、森林、草地)对全球变化的响应与适应(申请代码1选择C03的下属代码)。

  15. 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的作物生产系统转型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3的下属代码)。

  16. 营养目标下的食物供给与消费均衡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G0311)。

  17. 中国及重点国家草地贪夜蛾有害生物入侵应急管理与综合防治技术的社会经济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G03的下属代码)。

  18. 农业政策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G0311)。

  (1)多目标协同发展下中国农业食物系统减排政策优先序及其国际比较研究

  (2)中国化肥农药减量实践和政策及其对发展中国家的启示

  (3)贸易体系变局下农食系统转型与城乡融合发展的耦合机制与实施路径

  (4)数字化背景下乡村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与对策研究

  (5)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路径与政策研究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12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4月14日下午16时。

三、批准结果公布

  2023年10月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公布资助结果。

四、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唐克双,荣念赫  电话:+86-10-6232 8404,6232 6998

  邮箱:tangks@nsfc.gov.cn,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其他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576.htm

 

4、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4日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

摘要: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达成的共识,将共同资助中外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并特别关注与非洲和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的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

  1. 生态系统(Ecosystem)(申请代码1:C0306或D01);

  2. 气候变化(Climate Change)(申请代码1:C0308或D01、D05);

  3. 资源效率(Resource Efficiency)(申请代码1:G0412);

  4. 环境治理(Environmental Governance)(申请代码1:G0411)。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4项左右。

  (三) 资助强度

  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

  (四) 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4月14日下午16时。

三、批准结果公布

  2023年10月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四、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唐克双,荣念赫  电话:+86-10-6232 8404,6232 6998

  邮箱:tangks@nsfc.gov.cn,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577.htm

 

5、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5日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科技部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中医药现代化”“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

指南详见附件:

  5.“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6.“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7.“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揭榜挂帅”榜单.pdf

  8.“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9.“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10.“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6、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2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有关批次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6日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6日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有关批次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6日,请于2月26日24点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iuh@most.cn。

  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指南提出的领域方向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上述2批次指南的申报通知拟于2023年3-4月间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正式发布。

附件:

  1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1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大工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6日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

摘要: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工业项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1〕9号)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我市重大工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征集、入库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条件

  (一)项目建设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

  (二)项目投资建设地在深圳市,且项目投资额可依规纳入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项目名称与纳入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的名称一致;

  (三)项目总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

  (四)非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请入库方式

  申请入库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具体如下:企业访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慧工信企业服务平台(http://wb.gxj.sz.gov.cn/),点击【重大工业项目填报】入口进行申报。

三、入库申请时间

  常年受理项目单位的入库申请。其中,项目申请审核并纳入《2023年度市重大工业项目名录》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指导辖区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参与项目征集,对申报入库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咨询电话:88127053、88101456,技术支持电话:88127031)

 

科技资讯2.13-17附件

2023年2月17日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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