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指南(2023年修改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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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扎实推动县镇村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指南(2023年修改版)》的通知。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宁夏科技成果转化暨人才交流合作大会参展项目及技术解决方案的通知。
2、关于征集2024年度医学科学部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拟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提升”(安全生产与消防救援)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公告。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等2个重点专项2023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3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研究》申请说明。
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创中国”深圳系列项目的通知。
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的通知。
政策要闻
1、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扎实推动县镇村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6月2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三十六项重点工作,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三农”新篇章。
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关键。《实施意见》提出,要抓深抓实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深入实施“南粤良田”工程和“粤强种芯”工程,探索推进高标准农田综合保险。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探索产销区利益补偿办法。
在建设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能级提升,打造更多百亿元级、千亿元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支持发展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提档升级县域商业设施。培育乡村新业态,实施“粤字号”农产品出口促进工程。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充分发挥驻镇帮镇扶村作用,优化组团帮扶机制和帮扶队伍,实现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45个县(市)帮扶协作全覆盖,同时实施结对帮扶“双向赛马”考评。深入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研究过渡期后低收入人口城乡一体化帮扶救助机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设攻坚行动,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资源,设立公司法人,开展经营活动,承接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及各类中小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此外,对于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结合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科学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农房改造和风貌提升。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施基础设施通村入户便民利民提升工程,以县为单位建立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如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实施意见》指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稳又活推进“三块地”改革。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多层次市场主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有序流转,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健全农业农村多元投入机制。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持续推进金融下乡、金融助农。
此外,《实施意见》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重点。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聚力广东“三农”高质量发展,加快把县镇村发展的短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日前印发了《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主要从拓展多元化应用、强化政策支持、健全运营调度机制、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协调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25条措施。
据了解,新型储能产业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发展新型储能电站是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安全保障能力和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领域。
今年以来,广东已经发布《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相关政策。
逐步形成百万千瓦级虚拟电厂响应能力
根据《若干措施》,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
为规划引导独立储能合理布局,在新能源大规模汇集而消纳受限、电力需求波动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等区域规划布局独立储能电站,同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建设。
《若干措施》指出,要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推动新型储能电站与工业可控设备负荷、充换电设施、分布式光伏等资源聚合应用,配置“智能量测终端+多芯智能电表”,完成独立计量和智能控制,在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虚拟电厂试点。统筹全省虚拟电厂接入、市场交易和协同控制,逐步培育形成百万千瓦级虚拟电厂响应能力。
《若干措施》提到,要加快推进新型储能电站与大数据中心、5G基站、数字电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应用,在广州、深圳等电动汽车应用先进地区智能化改造升级直流公共快充站,试点建设直流双向充电桩,探索规模化车网互动。
对符合标准的新型储能电站按公用设施优先安排项目用地
在新型储能电站价格机制、要素保障、金融支持等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5项支持政策。
根据《若干措施》,用户侧储能项目使用产品经认定符合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的,其储能设施用电电价参照全省蓄冷电价政策执行(即峰平谷比价由1.7:1:0.38调整为1.65:1:0.25,峰谷价差比值由4.47倍调整为6.6倍)。
对列入年度计划、独立占地的新型储能电站,按公用设施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在既有场地建设新型储能电站的,简化优化规划选址手续。
同时,《若干措施》还指出,支持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使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将新型储能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给予财政扶持。
在市场体系和调度运行等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两项措施:推进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落实《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市场化方式为主的新型储能电站调度运行机制。
附件1: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3年6月5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指南(2023年修改版)》的通知。
《深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指南(2023年修改版)》已经发布,从即日起,请各有关单位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自主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促进市区联动,合理布局辖区内技术合同登记点。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先预审辖区内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再由市科技创新委复审并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出具电子认定登记证明。
二、优化办理流程,全面推行电子技术合同归档。对于通过认定的技术合同,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技术合同及附件。
三、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申请人应按照指南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2:深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指南(2023年修改版)
(发布时间:2023年6月6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4、广东海洋生产总值连续28年全国第一。
6月8日是第十五个“世界海洋日”和第十六个“全国海洋宣传日”。6月6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湛江举办2023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东海洋经济发展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2023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指数》进行解读。数据显示,2022年广东海洋生产总值1.8万亿元,同比增长5.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4%,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9%,连续28年位居全国第一。
《报告》指出,2022年广东全省海洋生产总值1.8万亿元,同比增长5.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4%,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9%,连续28年位居全国第一。海洋生产总值名义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名义增速1.84个百分点,海洋经济对地区经济名义增长的贡献率达20.9%。
《报告》显示,在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2022年全省共审批用海203宗,批准用海面积10940公顷,同比增长22.9%。海水产品全年产量达459万吨,累计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5个,“粤海粮仓”建设稳步推进。南海东部油田年产油气首次突破2000万吨油当量,海洋原油产量较上年增长8.0%,海上风电项目年发电量同比增长超300%。
同时,《报告》指出,在广东海洋经济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的同时,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加快推进,蓝色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截至2022年底,广东沿海城市已建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重要湿地2处,建设国家湿地公园13处。2020-2022年,全省新营造红树林1219公顷,修复红树林322公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连续三年保持在90%左右,为“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发布了《2023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指数》。统计显示,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内外环境,广东省海洋经济展现出较强韧性和较大潜力,发展态势稳步向好。指数结果显示,2022年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指数为112.3,同比增长1.4%;海洋经济发展综合质效稳步提升,2022年指数为112.7,同比增长1.7%;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2022年指数为121.8,同比增长2.2%;经济协调发展企稳向好,2022年指数为99.7,同比增长0.2%;生态环境状况继续改善,2022年指数为101.2,同比增长0.2%;对外开放水平小幅提升,2022年指数为124.1,同比增长2.0%;民生福祉不断增进,2022年指数为108.2,同比增长0.7%。
其他详见http://nr.gd.gov.cn/xwdtnew/zwdt/content/post_4194779.html
征集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宁夏科技成果转化暨人才交流合作大会参展项目及技术解决方案的通知。
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才办、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协主办的宁夏科技成果转化暨人才交流合作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将于2023年07月13日至14日在宁夏银川举行。受宁夏科技厅邀请,现面向全省征集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成果参加大会线上线下展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概要
大会主题为“才聚宁夏,科创未来”,采取“线上+线下”模式,主要活动内容由“1+5+10”构成,即:
“1”——开幕式暨主旨演讲。开幕式由巡展、观看东西部科技合作和人才发展专题片、领导致辞、技术需求和人才需求发布、项目签约、主旨演讲等构成。
“5”——布局 5 个展区。分别为序展、人才及科技工作发展成就展、科技成果展、人才及科技需求展、科技嘉年华展等 5个展区。其中,科技成果展区拟设东西部科技合作专区,重点展示东西部科技合作成果和东部地区可来宁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
“10”——开展 10 项活动。计划举办 10 项活动。其中:大会期间,主要组织举办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科技成果供需对接会、科技成果竞拍会、科技成果直通车等 3 场活动;大会前后,主要围绕重点产业的人才及技术需求组织举办系列供需对接会院士专家宁夏行、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创新方法大赛。
二、广东省科技厅工作安排
(一)征集参展项目
围绕宁夏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数字信息、现代化工、轻工纺织等“六新”产业和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生物医药、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征集遴选一批高精尖的科技创新成果。
(二)征集技术解决方案
围绕《宁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附件2),面向我省具有科技创新研发能力的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征集提供《技术解决方案》(附件3)。
三、参加形式及报名要求
(一)参展单位、技术提供单位须对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确保内容安全可公开,参展项目技术或产品应具有合法合规的知识产权认证(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或国内外联合研发技术等)。
(二)我厅统一遴选参展项目后推荐至大会组委会,并由组委会进行最终审核。通过审核的参展单位免除展位费用,人员差旅费用自理。
(三)请有意参展单位于6月16日17:00前,填写参展报名表(附件1)提交至邮箱。
(四)有意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的相关单位,致电大会组委会了解详细技术创新需求及相关具体活动安排后,再填写技术解决方案征集表,并于6月16日17:00前提交至邮箱。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联系人:傅珍妮,020-83701756;丘 雅,020-83717947 邮 箱:skjt_caijf@gd.gov.cn
(二)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郭昳琦,020-83163891;杨保志,020-83163862
(三)大会组委会
联系人:刘 峰,0951-5020588;李 营,0951-8238002 问照涛,0951-6087161
(发布时间:2023年6月6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关于征集2024年度医学科学部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拟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持续强化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世界科学前沿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不断完善重大类型项目的立项机制,医学科学部面向科技界征集医学科学领域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一、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定位
重点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者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者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立项领域建议要求
请填写附件中的“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并于6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医学科学部联系人。
三、联系人信息
医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刘春燕 电子邮箱:yxzhc-2@nsfc.gov.cn
联系电话:010-62328991
(发布时间:2023年6月5日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提升”(安全生产与消防救援)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与消防救援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广东省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我省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按照《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任务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生产与消防救援科技发展实际,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我厅形成了《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治理能力提升”(安全生产与消防救援)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项目组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国内企事业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3年6月14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广东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指南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详见: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194907.html
(发布时间:2023年6月7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通知/公示
1、广东省科协关于重新组建广东省科普讲师团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科普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网络、人才智力和科学技术优势,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省科协决定对成立于2018年的广东省科普讲师团进行重组,对讲师团成员进行重新认定,并根据实际需要吸收部分新成员,使广东科普讲师团规模达到200人左右。
一、主要任务
围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专题,广泛开展科普系列活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实施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提供智力支持。
深入城市学校、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开展科普讲座、科技创新及科学教育普及活动;指导和帮助群众了解科学,依靠科学技术解决工作、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积极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组织编写科普宣传资料;承担省科协交办的其他科普工作任务。
二、讲师团成员的基本条件
(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和较强的科普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二)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突出的成果或较高的业务水平,具有丰富教学或科普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科普工作者;
(三)有较强的知识沟通与传授能力,有较好的语言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面对文化层次不同的居民、村民、学生,能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解科普知识;
(四)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积极承担科学传播任务,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三、宣讲重点内容
(一)青少年:科学家精神、前沿科技、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生态文明、身心健康、防灾避险等科普知识,科技创新、科学教育、科技实践以及校内外“第二课堂”等研究性学习的研讨、交流与培训等。
(二)农民:各类农村生产和农产品贮藏加工、销售等实用技术,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
(三)产业工人: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就业培训、职业教育、技术提升、安全生产、创新创业等。
(四)老年人: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健康知识、智能技术、反诈骗等。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前沿科技知识、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等。
四、组织管理
(一)推荐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和提名相结合的办法,各地市科协、各有关单位对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推荐;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获得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专家在征得其同意后可采用提名推荐方式。
(二)推荐材料。推荐表或提名表的纸质版一份报送省科协,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推荐的候选人还需提交一段3分钟以内,最能展示科普工作业绩的视频到指定邮箱(可以是最有代表性的科普工作视频或科普成果展示)。所有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省科协。
(三)推荐名额。广州、深圳两市科协各推荐10名,其余地级以上市科协各推荐5名,每个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2名。
(四)评审。根据自荐及推荐情况,由省科协科普部进行初审,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定、省科协党组审定后,择优邀聘为广东省科普讲师团成员。
(五)评估管理。省科协将定期对讲师团成员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优秀、业绩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奖励。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15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要求,现向社会征集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
将案例申报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案例推荐汇总表和电子光盘,于6月20日(星期二)下班前,通过邮政EMS寄送至我局(联系人:谢招禹,电话:88101259,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C3067办公室)。6月20日为收件截止时间,请抓紧申报。
(联系人:企业上云、典型服务模式方向:谢招禹,电话:88101259;
工业软件方向:陈微波,电话:88101037;
工业互联网方向:张烁祥,电话:88101610;
区块链方向:易刚,电话:88101345)
(发布时间:2023年6月5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部委项目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等2个重点专项2023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科学技术部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
摘要: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持续推进“揭榜挂帅”、青年科学家项目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着力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发布“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地球观测与导航”2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 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1。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8.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8:00至7月24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定向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正式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8:00至7月24日16:00。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7月27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业务咨询电话:
(1)“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2)“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相关指南请登录科技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3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研究》申请说明。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6月6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
摘要:
一、项目类型和意义说明
为了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为党和政府高层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7年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该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研究基础上,运用规范的科学方法进一步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以及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应急管理项目每年启动3-5期,资助若干方向的研究。
根据学部对于应急管理项目的一贯指导思想,应急管理项目应从“探讨理论基础、评介国外经验、完善总体框架、分析实施难点”四个方面对政府决策进行支持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可行性;研究方法要注重科学方法的应用和实际数据/资料/案例的支撑,切忌空洞的讨论和没有实证根据的结论。应急管理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是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具有深厚学术成果和数据/资料/案例的积累、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成果的专家。
应急管理项目实行滚动立项,全年接受项目建议。欢迎国内外各领域专家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具体的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应针对立项课题的国家现实需求、迫切性与必要性、国内外研究进展、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预期研究目标和政策效果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观点、证据和建议,并对国内现有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进行分析。
二、2023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研究》申请指南
本项目面向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补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短板、加强支持全面创新的制度衔接、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理论支撑。本项目拟从全面创新的内涵和基础制度的特征出发,基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存在的基本问题和基本矛盾,深入研究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总体设计研究(总课题)
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和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基本制度保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梳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制度、创新驱动发展理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等重大理论实践成果,夯实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理论基础;(2)梳理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的历程和特点,提出制度不健全、不衔接、不完善之处,总结世界科技强国创新制度体系和基本制度建设经验和启示;(3)解析界定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内涵,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框架,提出形成支持全面创新基础制度的建设路径与重要任务。
(二)支持全面创新的人才发展基础制度研究(子课题1)
人才是第一资源,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竞争。如何通过制度建设支持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以及实现人才链与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是我国人才强国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研究我国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等方面的制度障碍,探索形成有助于人才发展的基础制度,包括人才教育制度、评价制度和培养制度等;(2)研究人才成长的内在逻辑,分析人才项目在人才发展方面的成效,提出适应人才发展规律的基础制度框架;(3)面向全面创新的需求,分析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的制度障碍,提出完善人才自主培养和青年人才发展的基础制度;(4)分析制约人才跨区域和跨国家流动的制度障碍,提出健全人才跨区域流动和人才国际化的基础制度。
(三)支持全面创新的多元投入基础制度研究(子课题2)
多元投入制度是支持全面创新的重要资金保障制度,包括财政投入制度、金融投入制度以及社会投入制度等,健全的多元投入基础制度对于充分调动全社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促进资金链与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梳理世界主要科技强国的多元化投入基础制度,总结可借鉴的实践经验和基础制度安排;(2)评价分析支持全面创新的财政投入制度和政策障碍,如研发补贴、政府采购、税后优惠等政策/制度在支持全面创新中的不足,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财政投入基础制度;(3)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直接间接融资协同发挥作用的金融投入制度框架,健全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投入的基础金融机制,提出市场资金有效参与创新的基础制度安排。
(四)支持全面创新的知识产权基础制度研究(子课题3)
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发明创造、激发科研活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基本制度不健全,导致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性战略性功能发挥还不充分,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支撑不够,需要深化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解析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的作用机理,研究支持我国全面创新的知识产权基础制度的基本构成、演变过程与国际经验,包括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应用以及评价等制度;(2)研究支持全面创新的知识产权基础制度的阶段特征、运行机制与主要问题,提出有效性评估方案,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深化知识产权基础制度改革的建议措施;(3)研究职务科技成果产权的制度设计、效应评估与实现机制,开展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基本制度的总体设计以及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的场景落地与实现机制。
(五)支持全面创新的创新创业生态基础制度研究(子课题4)
创新创业生态制度体系是实现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的系统性保障,深刻地影响着企业科技创新。建立在公平竞争和价值共创基础上的创新创业生态是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和动力的来源。创新生态不仅是有效市场的基本体现,也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要求。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创新创业生态形成的基本原理、路径选择和制度设计,面向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创新创业生态基础制度框架;(2)总结世界典型国家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可借鉴的实践经验和基础制度安排,包括促进市场有效竞争和合作的基本制度和政策手段;(3)我国创新创业政策/制度的形成与演进研究,分析制约我国创新创业生态建设的政策/制度体系不足,提出完善我国促进全面创新的创新创业生态基础制度的建议。
(六)支持全面创新的组织基础制度研究(子课题5)
组织制度建设是支持全面创新的基本前提,是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的制度基础。国家创新体系中,无论是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还是各类创新平台和社会组织等,都需要依赖健全的组织基础制度实现高效运行和协同创新。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从组织内制度和组织间制度相协调、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相结合,从科研组织、资源配置、创新治理、效能评价等多维度探索支持全面创新的组织制度优化体系和新型组织结构体系;(2)聚焦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组织内和组织间制度重构研究,探索差序化互补、功能化协同和高效化链接的组织模式;(3)聚焦产业创新体系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协同路径研究,探索创新主体间跨组织协同,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和资金链的“四链合一”的制度模式;(4)优化创新基础支撑体系,破解面向国家创新系统整体效能优化的新型举国体制,从规制、规则和认知相结合角度,设计支持全面创新的正式和非正式组织制度。
(七)支持全面创新的科技安全基础制度研究(子课题6)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当前大国科技博弈日益激烈,我国科技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卡脖子”技术短板问题日趋突出,重要仪器设备受制于人的现象已经凸现,显著制约了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实现,对我国推进高质量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新时期迫切需要健全科技安全的基础制度,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塑造国际竞争优势提供制度保障。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明晰科技安全的基本内涵、特征,解析国家科技安全需要的治理能力,提出国家科技安全的制度框架,包括保障、监测与评价制度等;(2)分析我国科技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总结我国科技安全制度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3)研究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世界科技领先国家的科技安全可借鉴的实践经验,总结制度安排和体系构建;(4)分析科技安全基本制度支持全面创新的内在逻辑和实现路径,研究提出适应我国发展阶段和发展理念的科技安全基础制度的思路、原则和体系等。
三、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10-62328591。
3.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三处
联系人:胡吉明 吴刚 电话:010-62327153、010-62327152; 邮箱:hujm@nsfc.gov.cn。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创中国”深圳系列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3年6月6日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
摘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科创中国”深圳试点城市建设做深做实,助力我市科技经济融合高质量发展,现将申报深圳市科协2023年度“科创中国”系列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要求
(一)“科创中国”深圳专家服务团项目(项目编号2023KCSZ01)
项目要求:发挥我市科技社团、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家人才优势,组建专家服务团深入深圳各企业一线,开展创新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服务、培训交流等服务,帮助企业创新发展。
项目数量:6项
经费额度:8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举办地限深圳市内;(2)须由我市科技社团、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组建,可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3)每个服务团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在深院士不少于1人,且院士须参加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4)深入不少于10家企业开展服务;(5)按照市科协工作安排,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总结。
联系人:叶健宇;电话:0755-83557693
(二)国家级学会深圳服务站项目(项目编号2023KCSZ02)
项目目标: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发展需求,与国家级学会精准对接,在深圳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国家级学会深圳服务站,引入国家一级学会专家人才与创新资源在深开展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专业服务,提升央地科技创新合作水平。
项目数量:3项
经费额度:2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经申请可适当延长时间。
申报要求:(1)深圳注册的企业、园区、科研机构申报;(2)须引入中国科协所属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国家级学会组织,在深共建服务站,服务站须有不少于5名国家级学会的高水平专家,切实解决技术问题;(3)申请建站的企业、园区、科研机构应配套资金不少于30万元;(4)解决企业或行业技术难题1项以上并实现经济效益明显提升;(5)按照市科协工作安排,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总结。
联系人:叶健宇;电话:0755-83557693
(三)“科创中国”深圳揭榜挂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KCSZ03)
项目要求:围绕我市“20+8”某一具体产业,深入该产业的各企业开展调研,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征集企业在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合作、落地方面的精准需求不少于10项;发布榜单需求,并推动国家级学会、高校、科研院所揭榜挂帅,促成与企业的合作不少于1项。
项目数量:4项
经费额度: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举办地限深圳市内;(2)市科协作为主办单位,实施单位作为承办单位;(3)按照市科协工作安排,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总结。
联系人:张莉莉;电话:0755-83699033
(四)“科创中国”深圳技术创新联合体项目(项目编号2023KCSZ04)
项目目标:针对某一具体技术领域,推动建立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等各类创新主体共同支撑和互相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
项目数量:5项
经费额度:8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举办地限深圳市内;(2)须由我市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牵头组建,联合体须涵盖不少于3个各类创新主体;(3)成立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本年度开展不少于5次会议、调研、研讨等活动;(4)按照市科协工作安排,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总结。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五)深圳创新创业投资交流年度专场活动项目(项目编号2023KCSZ05)
项目要求:在市科协指导下,协助深圳创新创业投资联合体策划组织及开展促进交流年度专场活动,加强联合体成员之间的交流互动,深化科技金融合作。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12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协助策划、组织及承办深圳创新创业投资联合体年度专场活动1场;(2)协调联系及组织不少于100名联合体成员以及科技社团、企业、高校等人员参加年度专场活动。
联系人:魏晓佳;电话:0755-23914304
(六)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深圳分院年度专场活动项目(项目编号2023KCSZ06)
项目目标:策划和组织开展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深圳分院年度专场活动,开展大湾区创新战略学术交流和研讨,推动智库工作交流及总结全年工作情况。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1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策划、组织承办2023年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深圳分院年度专场活动1场,专场活动内应配套主题报告、学术研讨等活动不少于2项;(2)协调联系及组织不少于120名深圳科技社团、企业、高校、科协系统工作人员等参加年度专场活动。
联系人:张莉莉;电话:0755-83699033
二、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立项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受部门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我单位据以对立项数量、合同款项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2023年度“科创中国”深圳系列项目征集未安排会议费和培训费,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支出内容中不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项目名称及内容不得出现“**会(会议)、培训、论坛、竞(比)赛”等字眼,不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概退回。
(三)申报时纸质资料按项目申报书、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其他补充材料按顺序简易装订非胶装一式三份:(1)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加盖封面章+骑缝章+落款章及签名,申报书第八项需代表签字且不得遗漏日期;(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
(四)提交纸质材料需同步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单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送至kxxhb@shenzhen.gov.cn:(1)申报书word文件(内容可编辑),(2)“科创中国”项目征集申报信息汇总表。
(五)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6日—6月12日17:00,请各单位现场递交材料至市科协(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922),只接受现场登记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完成后请按市科协通知要求提交项目总结模板、满意度调查表模板及有关财务凭证等资料。
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3年6月6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粤澳深合执字〔2022〕42号),加快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现启动合作区2022年度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粤澳深合执字〔2022〕42号)。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项目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7月21日18:00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填报申报资料,并随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及时掌握审查结果,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线上初审的企业需于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合作区经济发展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封面内容为:“2022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助资金”+“企业名称”,具体附件内容按申报材料的清单顺序胶装成册,且须与线上审核通过的材料一致。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郝小姐 0756-8936031
地址:珠海市横琴宝兴路189号1栋204室
附件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附件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