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通信与网络”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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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政策要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征集类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备选课题(第二批)的通知。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深圳创投日南方创投网细胞与基因盐田专场路演项目的通知。

3、关于征集2023年度深圳市科普资源的通知。

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信与网络”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通知/公示

1、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名单发布。

国家部委项目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市项目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传感器”等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政策要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工作体系,提高省级财政科研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推动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一、主要内容

  《评价办法》主要分为6章39条,包括总则、评价内容、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组织实施、结果运用、附则。

  (一)总则。明确《评价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原则、对象层级和职责分工。

  (二)评价内容。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明确省级科技计划不同层级和对象的绩效评价内容,以及不同科研活动类型的绩效评价重点。

  (三)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明确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指标设置要求、指标权重分配、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

  (四)组织实施。明确组织实施创新,包括:制定中长期评价工作计划、规范评价流程;培育第三方评价机构,引入多主体参与;建立咨询专家库及工作要求;实施关键节点质量控制、构建评价结果互认和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五)结果运用。明确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惩戒措施和信息公开等相关要求。

  (六)附则。明确《评价办法》的细则制定、试行起始时间和解释权归属部门。

二、主要特点

  《评价办法》制定以“引导和识别高质量科技成果、推动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为目标,以评价标志性成果“五元”价值为切入点,坚持全面覆盖、有机融合、系统推进,不折不扣落实科技领域“放管服”和科技评价改革精神,积极探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新方法新路径,具有“五个一”的主要特点。

  (一)建立一个深融合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强化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的统筹协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出台《评价办法》、共同制定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共同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共同确认评价结果,实现“联合评价、结果互认”,为科技创新减负赋能。

  (二)搭建一套促创新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三层一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将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分为“整体—专项—项目”三个层次,全口径覆盖省级科技计划各专项、项目及财政科研资金,逐层分解科技战略规划、政策任务的考核目标,体现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开展分层分类评价,突出科技计划标志性成果产出和质量,重点评价科技计划落实国家和省战略需求、引领创新发展的实质作用,引导广大创新主体围绕国家和省战略需求扎实推进科技创新。

  (三)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和负责任的咨询专家团队。支持和鼓励第三方评价机构广泛参与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培育一批符合省级财政绩效评价资格标准、熟悉科技创新治理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建立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咨询专家库,鼓励吸纳来自科技领军企业、港澳地区高水平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咨询专家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对相关主体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四)构建一个多视角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共同体。引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用户、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科技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主体参与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充分利用多主体特长丰富科技计划绩效评价方法。探索开展非共识评价,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有价值、有实效的探索给予肯定。

  (五)建立一个长效力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全流程管理闭环,压实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科技计划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支撑多评价主体“评用结合”,共同推动省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开展诊断性、对策性、前瞻性评价,为新时期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组织实施支撑国家和省战略目标实现提供决策参考。

具体详见附件1: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8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征集类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备选课题(第二批)的通知。

  为提升深圳市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从根本上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我委2023年将按照“专项—项目”的管理层次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不再组织实施技术攻关重大、重点、面上项目。每个专项通过“自下而上”调研征集和“自上而下”主动凝练等方式形成若干个课题,相关课题经公开竞争、定向择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予以资助。

  从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提交的课题,作为2023年第二批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编制参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登陆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项目征集”栏目在线填报(计划类别请选择“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类别请选择“科技重大专项”)。

一、征集的专项及重点支持方向

  专项1:网络通信

  重点支持方向:无线通信系统(5G毫米波基站、5G-A通信系统、6G通信原型系统及相关核心器件和芯片等),无线通信终端(5G-A物联网模组及终端、5G-A工业互联网模组及终端、5G-A手机等及相关核心器件和芯片等),光通信(光收发芯片、光放大芯片、光传输系统等),新型网络(超大容量路由交换系统、核心网、时间敏感网络、意图驱动智能路由系统及相关核心器件和芯片等)。

  专项2:激光与增材制造

  重点支持方向:高性能激光芯片,新型半导体激光器,高功率薄片超快激光器,高功率紫外飞秒激光器,高功率光纤激光器,高稳定性扫描振镜,阵列式压电喷头,长寿命电子枪,高性能特种激光光纤,光学镜片镀膜;Micro LED激光巨量转移,激光焊接,激光剥离技术;激光增材制造用金属材料,高性能粉末材料,多材料/阵列式增材制造技术,微纳结构增材制造技术,间接3D打印技术,增材制造数字模型预处理技术,增材制造成形热应力/变形控制技术,增材制造表面粗糙度控制技术等。

  专项3:智能网联汽车

  重点支持方向:网联基础设施关键技术与装备(感知、计算、通信一体化新型设备、路侧全息感知与协同计算等),网联车载关键技术(可解释AI的自动驾驶算法、座舱的智能化交互技术等),网联通信关键技术(新一代C-V2X车联网、通信与定位融合技术等),网联云控关键技术(高精地图低成本采集与快速更新、车路云一体化大数据底座、大规模混合交通流仿真、人车路协同交互可信评价等),网联安全关键技术(跨域安全认证、网联数据防篡改与溯源等),网联融合应用关键技术(新型基础设施多网融合、自主式交通等)。

  专项4:区块链

  重点支持方向:基础设施和底层服务平台,分布式存储,安全机制,共识机制,智能合约,跨链技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行业应用(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供应链、碳交易、工业物联、数字版权等)和公共服务(政务、金融、司法、教育、医疗)等。

  专项5: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

  重点支持方向:光芯片制造,光芯片封装及测试,光发射组件(光源、偏置器、驱动器、调制器等),光电探测组件(光电二极管、雪崩二极管、硅光电倍增管等),调制解调模块,调制发射模块,信号接收解码模块,点对点通信技术,覆盖式通信技术等;新型光计算芯片架构,光计算芯片设计、材料、制备工艺、封装与测试,光计算应用软件等。

  专项6:数字人民币

  重点支持方向: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系统关键技术,数字人民币硬件钱包关键技术创新应用(无电支付、离线支付、安全芯片技术、短距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创新研究等),数字人民币对公服务能力建设(对公APP研发、支持数字人民币的企业协同服务平台建设等),数字人民币风险监测与防控,数字人民币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基于业务连续性五级的数字人民币系统多地多活技术底座,数字人民币系统自主可控基础设施,满足数字金融场景需求的高可靠分布式数据库技术等。

  专项7: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

  重点支持方向:先进合金材料(钛合金、镁合金、铝合金、铁基高温合金、钨合金、铌合金等),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酰亚胺、高强高韧环氧树脂、聚醚酮、聚苯硫醚、聚酰胺、三嗪树脂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超高强碳纤维、碳纤维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纳米复合材料等),陶瓷材料,多孔材料,有机/无机杂化材料,3D打印材料。

  专项8: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

  重点支持方向:特种及前沿新材料(光子晶体、光学超构材料、量子点、超导材料、热电材料、稀土永磁材料等),高端分离膜与催化材料(核酸及蛋白分离材料、催化材料等),新能源材料(聚合物凝胶电解质、多孔碳材料、燃料电池隔膜、钠离子电池、锂硫电池、锌空电池、太阳能钙钛矿电池等),先进功能高分子材料(功能性聚脲、弹性体、高导热聚合物、聚合物集流体等),高端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结构/屏蔽/导热/导电一体化材料等),智能仿生与超材料(柔性与智能精确传感材料、电子皮肤、软体机器人、形状记忆材料、超材料等)、低维材料(纳米颗粒、纳米纤维及二维材料等),材料基因工程(高端功能及智能材料基因技术及应用等)。

  专项9:氢能与燃料电池

  重点支持方向:电解水制氢技术,氢气储运技术,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技术与关键部件,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系统等。

  专项10:核能

  重点支持方向:先进核能设备及堆型技术,核电厂安全和应急技术,核能专用软件,核能退役关键技术,核电先进建造技术,核能先进调试技术及平台,先进智能检测装备和技术,海上小型压水堆先进制造工艺,先进燃料工艺等。

  专项11:风能与太阳能

  重点支持方向:风能(风电变流器、超大型海上风机技术等),太阳能(新型晶硅光伏电池技术、薄膜光伏电池技术、光伏逆变技术、光伏电池片设备等)。

  专项12:新一代人工智能

  重点支持方向:通用大模型,智能算力芯片,智能算力调度,大模型插件及相关软硬件,数据安全流通技术等。

二、征集条件:

  属于上述专项(第一批已征集的25个专项不在此次征集范围,请勿提交),并符合其重点支持方向的课题均可参与本次征集。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应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牵头,联合相关领域核心科研机构、高校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组成的创新联合体提出,由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提交征集,并上传重大课题情况说明(模板可在业务管理系统下载,各建议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备选课题优先聚焦“卡脖子”和“杀手锏”技术,在执行期限内应有可量化考核的经济指标(销售收入或量产应用价值等)、学术指标和技术指标等。

  (二)每家单位牵头征集数量不超过2个,2021或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此数量限制;同一备选课题不得重复提交,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征集资格(已在第一批提交征集,更符合本批次支持方向的,也无需重复提交,我委可根据需要调整到本批次)。

  (三)本次征集的课题仅作为指南编制参考,我委不会对所有课题组织专家评审,也不会反馈课题是否被采纳。

四、其他事项:  

  (一)科技重大专项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但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各专项发布课题有数量限制,一般只设少量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若干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课题、适量500万元以下的课题。

  (二)专项课题应由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者上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独立或者联合申请;部分课题可设置额外申报条件,具体以申请指南为准。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5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深圳创投日南方创投网细胞与基因盐田专场路演项目的通知。

  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作为主办方之一的创投盛会—“深圳创投日”将于2023年7月8日走进盐田。盐田区主动作为,积极融入创新发展的核心格局,全力推动“5+3+1”产业集群落地,全方位推动产业结构蝶变升级。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已成为盐田未来产业发展的核心主题。

  南方创投网是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打造的高科技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作为分会场之一,南方创投网细胞与基因产业创新交流与展示会聚焦相关技术前沿和热点,抢占产业创新发展制高点,提高产业集聚能效,全力推动盐田科技创新氛围建设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征集路演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集领域

  本次活动为细胞与基因项目路演专场(活动方案见附件1),请有意融资的该领域科技企业踊跃报名。我委将从符合条件的报名项目中筛选出优质项目参与活动。未入选或在截止日期之后提交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23年7月8日(周六)13:30-17:00

  活动地点:盐田区凯悦酒店三楼宴会厅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企业于6月30日17点前填写推荐表,并发至邮箱:invest@szsoftwarepark.com,注明“南方创投网7.8路演报名”字样。

(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755-86953212)

附件2:深圳创投日走进盐田—南方创投网细胞与基因专场路演活动方案.doc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7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3、关于征集2023年度深圳市科普资源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部署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深圳市科协制定《深圳市科普资源名录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做好2023年度深圳市科普资源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的科普资源分为场所类科普资源(国家、省、市、区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点等)、实物类科普资源(科普展教品、科普玩具、科普图书、科普报刊、科普挂图、科普图片、科普音像制品、科普活动资料包及设施设备等)和信息类科普资源(科普读物、图片、图解、海报、科普视频、科普音频、特殊视频、科普应用程序、数字化展览等)。要求科普资源实物在深圳、或资源内容主要涉及深圳、或资源拥有者(或开发者)为深圳单位或个人。

二、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6日至7月25日,为期一个月。

三、申报程序

  1.请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指南》规定进行申报,填写《深圳市科普资源名录申报表》(单位申报)或(个人申报),同时根据申报的科普资源类型填写对应的《深圳市科普资源内容信息表》。请按照表格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核。以单位名义申报的,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单位所在区科协。以个人名义申报的,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工作单位所在区或家庭住址所在区的区科协。

  2.各区科协根据《指南》对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指南》要求的在其《深圳市科普资源名录申报表》(单位申报)或(个人申报)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7月31日前将推荐科普资源汇总表(附件4)和推荐申报材料(包括盖章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市科协。

四、评审登记

  市科协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和登记有关工作,通过评审的科普资源将登记入深圳市科普资源名录,在市科协官网上公布,供市民免费查阅。

五、其他说明

  科普资源拥有者(或开发者)应对其制作的科普资源的科学性、客观性、有效性及政策合规性负责,应对科普资源涉及的知识产权责任负责。

  纳入深圳科普资源名录的科普资源提交者仍具有资源所有权,提交者同意授权深圳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及相关部门公益使用及免费科普传播,或同意由科协提供链接渠道方便公众查阅。

六、咨询电话

 申报单位或个人在申报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王老师13602507507、

张老师18319022865或0755-21039506,

或联系所在区科协进行咨询。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6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协会)

 

 

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培育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部署,结合我省前沿新材料产业基础与发展实际,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形成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项目组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国内企事业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准备申报。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3年7月3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指南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看)

意见反馈地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09005.html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信与网络”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围绕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部署,落实《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通过面向广东省通信网络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紧扣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突破一批前沿性、引领性技术,推动我省通信事业发展。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我厅形成了《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信与网络”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项目组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国内企事业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3年7月3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指南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信与网络”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看)

意见反馈地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09006.html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通知/公示

 

1、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名单发布。

  经过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审批,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名单发布,

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74项,按照《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重点课题单项资助金额30万;一般课题单项资助金额18万元,青年课题单项资助金额5万元,共建课题经费由所在单位资助,单项资助金额不少于2万元。我院获批1项一般课题。

名单详见附件3: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名单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1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国家部委项目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

摘要: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持续推进部省(市)联动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着力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5. 港澳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申报“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 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8.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关于部省(市)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市)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练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五、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8:00至8月17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8月22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76

 

广东省市项目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传感器”等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6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

摘要: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等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查看申报指南材料。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预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预申报书,并于7月24日16:00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至省科技厅。请注意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时间,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

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1.“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

  2.“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2。

  3.“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26、68207794。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

  “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李传印、吴蕾,020-83163871、83163972。

  “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匡韧、郭秀强,020-83163971、83163874。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7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

摘要: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智能机器人”等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查看申报指南材料。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预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预申报书,并于7月24日16:00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至省科技厅。请注意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时间,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

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1.“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

  2.“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7。

  3.“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4、68207749。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

  1.“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田文颖,020-83163268。

  2.“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刘志辉,020-83163935。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7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

摘要: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与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联合设立,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立项,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进行资助并协助做好中后期管理。

  1.“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旨在进一步加强我省志愿服务重大理论和实践研究,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提升广东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2.“志愿服务研究专项”原则上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3.“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由相关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应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志愿服务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8年6月25日(含)之后出生)。

  2.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6月25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二)研究方向

题目可自拟,重点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完善和构建广东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研究;

  2.志愿服务地区和行业指数评价指标研究;

  3.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研究;

  4.志愿服务与青少年思政教育、思想引领研究;

  5.志愿服务组织活力研究;

  6.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7.志愿服务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研究;

  8.志愿服务参与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研究;

  9.广州深圳志愿服务“双城联动”研究;

  10.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协同发展研究;

  11.志愿服务项目创新模式研究;

  12.志愿者保障激励机制研究;

  13.“志愿服务+”互联网和数字化研究;

  14.志愿服务文化传播与品牌建设研究;

  1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岭南传统文化与志愿服务精神研究;

  16.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和实践研究;

  17.广东地区“学雷锋”活动机制研究。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志愿服务研究专项”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1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

  项目完成时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

(四)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一般项目拟立3-5项,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拟立8-10项,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统筹拨付。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申请书》,在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预审工作,统一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书》《活页》各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2)本单位申请汇总表(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6月27日10:00—7月27日中午12:00;单位审核截止时间7月28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广州市以外的单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申报材料,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三、项目评审

  “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组织立项评审、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参与评审过程,择优立项。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项目,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组织鉴定结项。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联系人及电话:冯甜恬(020)83825078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联系人及电话:黄星敏(020) 87786223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地址及邮编: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928室    510635  电子邮箱:gdskghb@163.com

 

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7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

摘要: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潮州文化研究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与暨南大学联合设立,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立项,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负责资助并协助做好中后期管理。

  1.“潮州文化研究专项”旨在发掘潮州文化价值,激活潮州文化生命力,推动新时代潮州文化的系统研究和国际传播。

  2.“潮州文化研究专项”原则上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3.“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由相关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潮州文化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申报人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6月25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二)研究方向

  题目可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广东省委“1310”部署与潮州文化传承传播研究;

  2.潮州文化海外传承传播对策研究;

  3.潮汕地方文献的整理与数字化研究;

  4.潮州文化国际传播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研究;

  5.潮人优秀群体(潮商、潮儒、潮匠等)研究;

  6.潮汕非遗文化品牌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研究;

  7.潮汕文化创意产业调查及研究;

  8.海外潮汕方言研究;

  9.海外潮人作家作品研究。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潮州文化研究专项”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公开发表不少于3篇(含3篇),其中,重点项目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2篇,一般项目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1篇;专著书稿不少于15万字。

  项目完成时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应用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基础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3年。

  (四)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拟立项18项。

  1.重点项目3项,每项8万;

  2.一般项目15项,每项3万。

  项目资助经费由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拨付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请书》,在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预审工作,统一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书》《活页》各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2)本单位申请汇总表(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6月27日10:00—7月18日中午12:00;单位审核截止时间7月20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广州市以外的单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申报材料,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三、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组织,潮州文化研究院参与评审过程,择优立项。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项目,由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五、特别提示

  1.“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3年。对于超过3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4年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统一清理。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联系人及电话:冯甜恬(020)83825078

  暨南大学联系人及电话:迟玉群(020)85222069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地址及邮编: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928室    510635  电子邮箱:gdskg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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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0日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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