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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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政策要闻

1、广东出台政策促进广告产业发展 将于下月起施行 鼓励发展“虚拟”广告产业园区。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

通知/公示

1、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告。

2、关于开展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推荐2023年“广东省科协海智特聘专家”工作的通知

征集类

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临床案例成果征集遴选活动的通知。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求地方标准《实验用Beagle犬保种与繁育技术规范(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4、关于征集2024年度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国家部委项目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3、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政策要闻

 

1、广东出台政策促进广告产业发展 将于下月起施行 鼓励发展“虚拟”广告产业园区。

  近日,《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印发,积极支持各地市因地制宜建设广告产业园区,并组织开展省级广告产业园区认定考核评估,从中择优申报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近三年,广东广告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连续三年广告业发展指数位于全国“先导级”,持续保持稳中有进态势,在总量规模、经济效益、人员优势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广东省广告经营主体共85.50万户,从业人员485.95万人。2022年我省纳入全国广告业统计范围的4047户广告经营主体的广告营业收人达1430亿元。《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广告产业聚集效应,有利于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畅通循环、稳定就业和塑造品牌,有利于促进广东广告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办法》,符合建设和发展规划、规模适应产业集聚需要、产业集聚度明显或上下游广告关联企业较为集中等条件的园区可以申报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办法》将有效发挥广告业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广告产业与当地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产业集聚区融合发展、协同发展、互相促进,向数字化、智能化和产业链中、高端延伸。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在广告产业集聚区设立“泛广告产业园区”、发展“虚拟”广告产业园区和广告产业集群,加快广告产业资源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构建广告产业数字化新生态。

  《办法》充分发挥广告业的经济“助推器”作用,聚焦“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支持广告产业较发达的珠三角引导相关业态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合作,开展资源互补和优化市场配置,共同参与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升园区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合作各方良性互动、互利发展。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快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行企校协同的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机制,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5号)要求,积极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政行企校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实体化运作。搭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广泛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引导联合体内企业广泛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支持学校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领导本省级行政区域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要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建设。教育部将加强对市域联合体工作和运行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第二批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原则上从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中择优产生。

  (二)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各地要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联合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组建一批产教深度融合、服务高效对接、支撑行业发展的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立健全实体化运行机制,有组织开发优质教学评价标准、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能力项目和教学装备,培养行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成一批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中心,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教育部将在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兵器工业5个领域进行首批布局,并有计划地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端仪器、能源电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指导建设一批全国性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带动地方建设一批赋能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区域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三)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各地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学校实践中心、企业实践中心和公共实践中心(以下简称实践中心)。实践中心要积极协调各类资源,加强经费和人员投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聚焦行业紧缺高技能人才开展联合培养,产出一批支撑区域产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成果。到2025年,建成300个左右全国性实践中心,带动各地建设一批省级和市级实践中心,形成国家省市三级实践中心体系,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质量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四)持续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适应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趋势和变革要求,加快构建校省国家三级中职高职本科全覆盖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共建共享体系。资源库要围绕某个专业开展建设,涵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资源、知识图谱、必备技能以及对应的职业岗位标准,覆盖全部专业核心课程,扩展建设必要的专业基础课程,为学习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全流程学习服务。各校要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优先使用全国性、区域性资源库,鼓励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建设有特色的校级资源库。各地要强化区域统筹,建设服务当地产业和地域特色的区域性资源库,推动各级资源库接入国家或省级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主动接受应用情况监测。教育部将在推进现有国家级资源库完善升级、动态管理的同时,在专业基础好、资源质量好、使用效果好、行业企业需求迫切、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区域性资源库的基础上,继续有组织建设一批全国性资源库。到2025年,建成一批全国性资源库,带动地方建设1000个左右区域性资源库,基本实现职业教育专业全覆盖。

  (五)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各校要积极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建设校本大数据中心,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持续丰富师生发展、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管理服务等应用场景,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各地要强化统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指导学校系统设计校本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组织学校有序接入“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接受管理监测。教育部将在数字资源丰富、功能应用强大、赋能效果良好的区域性信息化标杆学校的基础上,有组织地指导建设全国性信息化标杆学校。到2025年,建成300所左右全国性信息化标杆学校,带动建设1000所左右区域性信息化标杆学校,推动信息技术与职业院校办学深度融合。

  (六)建设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各校要瞄准专业实训教学中“高投入高难度高风险、难实施难观摩难再现”等现实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建设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以下简称虚仿基地)。虚仿基地要有效运用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资源、升级设备、构建课程、组建团队,革新传统实训模式,有效服务专业实训和社会培训等。各地要加强统筹管理,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设区域性虚仿基地;引导各虚仿基地共建共享共用虚拟仿真实训资源,积极向国家或省级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推送优质资源。教育部将在专业实训基础条件好、信息化水平高、应用成效明显的区域性虚仿基地的基础上,有组织地指导建设全国示范性虚仿基地。到2025年建成200个左右全国示范性虚仿基地,带动各地1000个左右区域示范性虚仿基地建设,推动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实训教学模式创新。

  (七)开展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建设

  支持各地结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在线课程和线下课程,推进本地区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建设和实施。到2025年,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以专业核心课程改革为切入点,面向行业重点领域,建成1000门左右课程内容符合岗位工作实际并充分纳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课程设计符合因材施教规律并充分融入课程思政、教学实施符合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并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手段、教学评价充分关注学生全面成长的全国性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引领职业教育“课堂改革”,提升关键核心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八)开展职业教育优质教材建设

  支持各地在“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范围内建设2000种左右全国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优质教材。优质教材建设将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科学严谨、内容丰富、形态多样、反映行业前沿技术,鼓励行业牵头或行业、企业、学校等共同开发。到2025年,通过建设和宣传推介,大幅提升优质教材的影响力和选用比例,有效发挥优质专业课程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

  (九)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

  支持各地组织校企共同开发200个全国性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引导学生在真实职业环境中学习应用知识和职业技能。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要基于企业真实生产过程,融入行业最新技术和标准,充分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以及深度运用数字技术解决生产问题的能力。到2025年,通过分批部署、持续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共享,力争形成以企业典型生产实践项目为载体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新突破,有效提升人才培养针对性和适应性。

  (十)开展具有国际影响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

  支持各地立足区域优势、发展战略和产业需求,围绕“教随产出、产教同行”,建设和推出由我国职业学校牵头开发,业内领先、基础良好、产教融合特征显著、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的30个左右职业教育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教学、课程、实习实训、教学条件、师资、培训、校企合作等方面的省级或学校标准),100个左右优质教学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教材、课程资源、教学项目、案例、培训资源、数字化资源或平台、专业建设一体化解决方案等),20个左右专业仪器设备装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装备、教辅设备、生产线装备、AI或VR设备)。到2025年,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体系,持续打造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化品牌,建立职业教育国际化品牌项目培育、发展和推广机制,提升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十一)建设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

  各地各校要坚持“教随产出、产教同行”,立足学校骨干(特色)专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双线发展并有所侧重,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扩大来华留学和培训规模,做强若干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品牌,有组织地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境外办学项目、海外职业技术学院和海外应用技术大学,培养一批适应国际化教学需要的职教师资,培养一批服务中国企业海外发展的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整体提升职业学校国际化水平。到2025年,分三批支持300所左右的中国特色、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

二、推进机制

  (一)自主建设

  各重点任务建设指南将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j.chinaafse.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予以公布。各地要积极组织有关政府部门、学校、企业、产业园区承接重点任务,明确各重点任务牵头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各重点任务建设指南的要求,整合教育产业政策资源、形成建设方案(含年度绩效目标)并上传管理平台,自主开展建设,接受监督调度。各项目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统筹推进

  各地要强化省级统筹,将重点任务建设情况纳入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工作中整体部署,落实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支持经费、加大政策供给,每年总结工作进展,定期向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考核激励

  教育部通过管理平台对各地重点任务建设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定期采集绩效数据,每年通报工作进展。各地重点任务建设情况将作为遴选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地方、“双高计划”建设、“双优计划”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和国家新一轮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布局的重要依据。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辟“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专栏,及时宣传各地各校典型经验。

三、时间安排

  (一)2023年7月30日起,各建设单位可登录管理平台进行单位注册登记,按照各重点任务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填报相关数据信息,上传建设方案(含佐证材料)。各地要通过管理平台及时审核推荐,并按程序报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自2023年起,每年12月15日前,各建设单位要通过管理平台填报绩效数据,撰写并上传年度工作报告。各地要对各建设单位年度建设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分任务撰写并上传省级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   发文单位:教育部)

 

通知/公示

 

1、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告。

  截至2023年6月26日17时,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586家依托单位申报的项目17630项,其中面上项目14622项,青年提升项目1630项,杰出青年项目1150项,卓越青年团队项目228项。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字〔2023〕14号,简称指南)经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委形式审查,202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拟受理17528项,拟不予受理102项。

  本次形式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申请人基础研究经历不符合指南要求;(2)申请人在职证明不符合指南要求;(3)依托单位未正确提交科研诚信承诺函;(4)未正确提交合作协议;(5)申报书查重超过(含)40%,涉嫌一稿多报、抄袭;(6)申请人信用问题。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一填写申请书一审查状态/审核意见)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及原因,拟通过为“已受理电子材料”,拟不通过为“形式审查拟不通过”(详见首页一文件资料一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对形式审查拟不通过有异议的,请项目申请人于7月24日17时前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申报管理一填写申请书一复审申请),依托单位对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线上填写审查意见后提交至省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

  复审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一填写申请书一审查状态)中更新,请7月28日后查看。

联系方式:省基金委电话:020-87567835、020-87567807 邮箱:skjt_sjjwxmb@gd.gov.cn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8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关于开展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我省海智计划工作,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优势和作用,助力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人才强省、科技强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按照《广东省科协贯彻落<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五年工作规划(2019—2023年)》、《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园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领导重视,有专门工作机构和具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有办公场所和条件保障。

  (二)申报单位须制定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建站的发展目标。

  申报建站的单位,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技术合作项目,有自己的研发团队,日常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引入和促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提出申请报告和填写申请表,并报送提交材料(通知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科协网站http://www.gdsta.cn“通知公告”栏下载 )。

  1.申请报告。提出申请并说明包括设立“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目的、优势、保障条件、工作计划、预期目标等内容;

  2.填写表格。填写附件《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申请表》;

  3.请省科协团体会员、地级以上市科协、高校(科研院所)科协推荐。为便于日常工作联系及管理,省科协团体会员、高校(科研院所)科协所推荐的单位,需递交1份申报材料给申请建站单位所属地市科协备案(请提前联系推荐单位,预留足够的审核时间)。

  (二)省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不再进入后续现场评估和评审流程。

  (三)省科协组织专家对通过现场评估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和省科协海智工作小组审批后,授予“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牌子。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20日。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请登录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http://www.nanyuehz.cn/,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程序:注册账号后登录→工作系统→项目申报→“2023年度新申报-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项目→进入申请→填写及提交申报信息;待项目形式审查通过,在“用户中心”→“我已申报的项目”→“2023年度新申报-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右方的“修改”,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评估材料PDF文件(下载打印申请报告和申请表,佐证材料如为压缩包可直接打印)→打印纸质版材料装订盖章。

  (二)请将纸质版材料一式叁份盖章后邮寄至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六、联系方式

  (一)实施单位: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联 系 人:汪佳丽 林湖彬 020-28328332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310室(邮编:510040)

  (二)指导单位:广东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联 系 人:杨  芳 020-83563981

  (三)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支持:广东省电子学会

  联 系 人:戴凯琳  020-87293673  87291183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协会)

 

3、关于开展推荐2023年“广东省科协海智特聘专家”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实施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海智计划”),充分发挥广东省科协系统在“海智计划”工作中的独特优势,推动我省“海智计划”工作为我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智力支撑,根据《广东省科协贯彻落<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东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五年工作规划(2019-2023年)》,广东省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特聘专家(简称:海智特聘专家)征选工作,同时在各单位推荐的海智特聘专家中择优向中国科协国际部推荐为“中国科协海智特聘专家”候选人。诚请各单位协助推荐海智特聘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省科协申报截止时间至2023年8月6日

二、推荐专家条件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

(二)中国国籍专家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并贡献力量;外国国籍专家须对华长期友好,愿意为中国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海智工作;

(五)在重要的科技创新领域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或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六)与海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组织、创新企业、科技园区等具有良好合作。

(七)按照国籍和海外经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国籍;

  2.中国籍,当前在境外工作生活且连续时间满1年及以上,或当前在境内工作生活且具有累计2年及以上境外学习、工作经历。

三、推荐程序

(一) 经本人书面形式申请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中国科协海智特聘专家。2.现任中国科协海智特聘专家2 人以上联名推荐。

  3.广东地级以上市科协推荐。  4.广东省科协团体会员推荐。

  5.广东省高校科协推荐。      

  6.中国科协国际研发社区、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内)推荐。

  7.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合作机构(粤港澳大湾区内)推荐。

  8.国际科技组织推荐。  9.兄弟省级科协推荐。

(二)被推荐专家填写《广东省科协海智特聘专家申请表》(电子版在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下载),推荐单位将申请表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和推荐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截止日期前通过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上传。请务必准确填写专家的电子邮箱及手机号。(平台地址:https://www.nanyuehz.cn/项目申报系统--推荐2023年“广东省科协海智特聘专家”),如材料涉密请联系工作人员安全递送),同时将纸质材料(盖章的推荐表1份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三楼307室,收件人:邓蕊020-28328319,邮编:510040。

(三)广东省科协将对推荐专家进行审核评审、并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次聘期为3年,依据情况,适时进行增减。

四、注意事项

(一)为了确保专家能更贴合海智工作要求,请充分考虑候选专家学科领域,关注重点、新兴科技领域。

(二)填报内容须由专家本人确认并同意作为候选人推荐。

(三)申报专家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对推荐专家申报的材料严格把关。

(四)每个单位推荐的候选专家中,外国籍或在当前在境外工作生活的专家比例应占推荐数量人数的50%以上(含50%)。

(五)原则上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芳  汪佳丽  电  话:020-83563981、28328332

  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支持:戴凯琳   电话:020-87293673、87291183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协会)

 

征集类

 

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

  为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深圳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相关要求,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促进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一批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择优编入《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3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能源、印染、电镀、线路板、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聚焦于原辅料和能源、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产品、污染防治与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八大领域,能够从“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控制及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污染物收集和处理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清洁生产技术、设备(产品)制造企业、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应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

  (二)符合国家和我市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三)环境效益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四)达到实际应用要求,至少有一个已验收一年以上(即在2022年6月30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在深圳范围内具有较好的推广和应用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

  (六)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等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产权纠纷,有相关的专利、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七)除非具有明显不同亮点,否则已纳入《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1年)》和《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2年)》的同类同质方案不再予以考虑。(以上技术汇编可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的“专题专栏-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知识智库”栏目查看。)

三、征集流程

  (一)初步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我局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

  (二)技术评审。对于通过初审的项目,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召开专家评审会。

  (三)征求意见。根据技术评审情况,筛选出优秀方案并局内外广泛征求意见。

  (四)纳入汇编。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最终筛选出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纳入《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3年)》。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编写《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申报书(2023年)》(附件1,一个技术、工艺、设备或产品编制一个报告)、《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荐汇总表(2023年)》(附件2,一个申报单位填写一份),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我局(收件地址:福田区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20室污染源管理处,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林女士,23911781);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xinyu@meeb.sz.gov.cn,邮件名称格式为“技术名称+行业+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予接收。

五、其他

  (一)我局将通过深圳市清洁生产交流会、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对纳入汇编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进行广泛推广,并优先推荐纳入汇编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到国家、省、市各类技术导向目录。

  (二)港资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若纳入汇编,将直接推荐至“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可申报示范项目(I)类和(Ⅱ)类,成功申报可资助港币45万元和65万元。

  (三)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推广应用对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指导,推动本辖区、本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3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临床案例成果征集遴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推动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中国科协以支撑服务临床医生评价改革为目标,委托中华医学会开发建设了中国临床案例成果数据库(cmcr.yiigle.com),现面向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2023年度优秀临床案例征集遴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办 单 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学术支持单位:中华医学会

  活动承办单位:中华医学会杂志社

二、征集内容

  1.临床科室有关罕见少见病、疑难病,或按照指南、共识诊治的对临床有很好借鉴意义的常见病的病例报告,能充分体现学术水平、临床指导价值和临床医生的实绩贡献等。

  2.医技科室(病理科、影像科、检验科、输血科等)相关的案例分析和新技术的应用经验等。

  3.护理病例过程中总结凝练形成的护理措施、注意事项、经验总结等,具有一定创新和借鉴意义。

三、投稿要求

  1.作者应对案例报告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案例需诊断明确,辅助检查完备,治疗规范及时,随访结果可循。

  2.案例报告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字数在4000字以内为宜,需附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摘要包括5个要素,即病史摘要、症状体征、诊断方法、治疗方法、临床转归)。具体撰写要求见附件中国临床案例成果数据库写作模板(可登录https://cmcr.yiigle.com进行下载)。为保证案例尽快送审并上线,请作者严格按照模板格式撰写。

  3. 病史及辅助检查应描述详实,诊断明确,鉴别诊断分析全面,言简意赅,逻辑清晰,讨论中能有对疾病的总结、思考或新的认识。

  4.案例报告中可提供相关视频,要求视频声音、图像清晰,需遮挡患者面部,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视频时长应控制在3分钟内,作为视频文件提交。

四、投稿方式

  登录“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学术期刊出版服务平台”(https://medpress.yiigle.com/),点击“作者中心”按钮进入登录页面(旧系统“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远程稿件管理系统”不再使用,通过旧系统投稿的稿件将无法正常处理,新系统账号、密码与旧系统一致;如果没有账号,可进行注册)。登录后点击“新建投稿”,搜索“中国临床案例成果数据库”,在“稿件类型”列表中选择“全国优秀临床案例征稿”,并上传3个附件(①原稿;②隐去作者姓名、单位及基金项目的盲审稿;③签字盖章后的稿件授权书照片或扫描件)。

五、评价表彰

  中国科协将委托活动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稿件进行同行评议,将学术质量可靠、具有临床指导价值的文章在案例库平台以开放获取方式(CC-BY-NC-ND协议)公开展示,并择优遴选不超过200篇优秀案例授予证书。对于组织实施效果明显、投稿案例质量突出的单位,也将以适当形式予以激励。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时间安排

  案例征集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至9月30日

  计划公布结果时间:2023年12月

七、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联系人:王寅秋 王素  联系电话:010-68571884  010-68581259

  中华医学杂志社 中国临床案例成果数据库编辑部  联系人:田启航  张瑜杰  李静   

  联系电话:010-51322290 010-51322300 010-51322291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   发文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求地方标准《实验用Beagle犬保种与繁育技术规范(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26号),由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起草的《实验用Beagle犬保种与繁育技术规范》已纳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为进一步推进实验动物标准化工作,做好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按照《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现将《实验用Beagle犬保种与繁育技术规范(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skjt_sysc@gd.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5号楼103室(邮编:510033);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20-84106800。

附件1:实验用Beagle犬保种与繁育技术规范(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9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4、关于征集2024年度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交叉科学部面向科技界征集2024年度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要求

  1.立项领域建议应源于多学科交叉的共性科学问题或需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手段方能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具有组织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所凝练的关键科学问题具有科学性、重要性、交叉性和前瞻性。

  3.有望在解决重大复杂科学问题、建立交叉研究队伍、促进科学研究范式变革、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取得显著突破。

三、提交立项建议书要求

  1.请填写“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并根据建议书内容选择受理代码,T01:物质科学领域,T02:智能科学与智造领域,T03:生命科学与健康领域,T04:融合科学领域。

  2.请于2023年8月22日16:00前,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Word电子版文件发至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下述电子邮箱。

  3.请于2023年8月23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纸质原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1份)寄至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未按规定时间寄送纸质版文件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邮箱:interdis@nsfc.gov.cn

  电话:010-62327468,010-6232514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科学部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项目建议人提出立项建议。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9日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部委项目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本次招标课题分为两类:

  (一)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5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2023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15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为40万元。

二、投标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每位首席专家(投标者)本次只能选择两类招标课题中的1项进行投标。

  (二)首席专家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同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必须是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需要跨学科联合攻关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应有法学、社会学、中共党史党建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以及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学等相关学科专家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

  (三)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

  (四)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本次只能参与1个课题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课题投标。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23年8月2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六)申请同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本次不能投标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投标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启用202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投标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投标评审书》。投标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招标课题名称。

  (四)自2023年7月17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登录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在线填报投标项目基本信息,并分别上传签字盖章的PDF版本《投标评审书》(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及附件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80M),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报送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报送至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报送至高校社会科学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五)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在此之前对本校投标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六)已开通申报系统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sinoss.net。

  (七)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联系方式:010-58556246,18210339881,pingjzx@126.com。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2层,邮编:100029。

高校社会科学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10-58805145,moesk@bnu.edu.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邮编:100875。

附件2: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指南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

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

摘要: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PSF)的合作协议,2023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绿色科技(Green Technologies)

  能源绿色生产、存储、输送及分配,推动清洁技术的应用以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治理(development of green sources of energy generation, storage and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as well as promotion of the use of clean technologies)。申请代码1请选择B09、E06、F03下属申请代码。

  2.纳米科技(Nanotechnology)

  申请代码1请选择B05、E02、E05、F01、F04下属申请代码。

  3.计算科学(Computing sciences)

  增强现实、人工智能、量子计算(Augmented/Virtual realit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Quantum Computing)。申请代码1请选择A24、B03、F06、F02下属申请代码。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10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PSF向巴方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9月5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巴方合作者须在PSF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PSF提交申请。

三、拟批结果公布

  2023年12月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四、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张乐,张一唯  电话:+86-10-6232 8404,6232 7368

  邮箱:zhangle@nsfc.gov.cn, zhangyw@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巴方联系人:Dr. Zaiban Farooq Principal Scientific Officer

  International Linkages Email: zaibanfarooq@gmail.com

  Tel: 051-9206724; 051-9215067 (121)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845.htm

 

3、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30日

摘要:

  为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化区域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题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展情况评价与典型经验推广研究

  研究要点: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大改革,总结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协同发展典型经验做法。

  咨询电话:010-68502269

  (二)培育壮大京津冀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协同发展的产业链供应链研究

  研究要点:结合京津冀三省市的产业特点和比较优势,研究提出培育壮大京津冀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协同发展产业链供应链的思路和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2269

  (三)推进延庆怀来(官厅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及一体化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以共抓官厅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为牵引,系统梳理北京市延庆区与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情况、阶段性进展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延庆怀来(官厅)京冀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270

  (四)推进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从构建创新驱动现代产业体系、建成天津港国际航运枢纽、加快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等方面,全面评估近年来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进展、成效和面临的困难及挑战,研究提出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270

  (五)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主要内涵、路径和举措研究

  研究要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阐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主要内涵,深入分析实现“一点两地”目标面临的机遇挑战,研究提出下一步的路径举措和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743

  (六)粤港澳大湾区港口协同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梳理粤港澳大湾区港口运行及协同发展情况,特别是深圳和香港港口分工合作情况,研究提出深圳和香港港口合作发展、错位发展,携手打造国际组合港的路径举措和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242

  (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期评估

  研究要点: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期发展目标,对“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紧密合作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等重点领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咨询电话:010-68501711

  (八)更好发挥港珠澳大桥作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聚焦用好管好港珠澳大桥,围绕完善大桥管理体制机制、深化粤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要素跨境便捷流动、辐射带动珠江口两岸经济发展等目标,研究提出更好发挥大桥联结、服务、支撑粤港澳三地作用,促进大湾区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290

  (九)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综合成本分析与研究

  研究要点:围绕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产业发展,综合采用国内国际对比、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生产运营成本进行深入剖析,并就如何降低产业发展成本、进一步提升自贸港吸引力和竞争力提出对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244

  (十)长三角地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走在前列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总结长三角地区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分析研判长三角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面临的瓶颈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提出支持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走在前列的对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648

  (十一)推动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建设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研究梳理长三角港口资源总体情况,评估长三角港口群综合竞争力,分析总结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建设面临的瓶颈问题,研究提出推动长三角港口群整体实力提升、更好参与国际合作竞争的路径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1648

  (十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动态评价体系研究

  研究要点:分领域、分区域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现状评价,优化一体化发展指数指标等评价方法,及时监测、科学评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平,构建形成动态评价体系。

  咨询电话:010-68504705

  (十三)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举措研究

  研究要点:深入研究长三角地区投资增长态势,认真分析促进长三角地区有效投资增长面临的制约性问题和堵点难点,提出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领域、主要发力点和政策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2373

  (十四)黄河流域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四水四定”政策研究

  研究要点:系统梳理沿黄河省区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等情况,分析落实“四水四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结合宁夏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从工农业节水、非常规水利用、用水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务实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2955

  (十五)黄河流域煤矿矿井疏干水等非常规水综合利用研究

  研究要点:深入排查沿黄河省区煤炭疏干水等非常规水产生、利用现状,分析目前利用方式经济性、科学性、安全性,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短板,研究提出加强黄河流域煤矿疏干水等非常规水综合利用的务实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5027

  (十六)沿黄河工业园区布局及高质量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分析距黄河一定范围内的工业园区分布和主要产业布局、发展现状、污染防治等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咨询电话:010-68505027

  (十七)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融合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系统总结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成效,认真分析各区域板块之间、各重大战略之间、次区域之间联动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促进区域板块战略深度融合的对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893

  (十八)地区经济运行形势分析研究

  研究要点:聚焦提振消费、扩大投资、外贸出口、工业生产、企业运营等领域,研究新形势下地区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剖析面临的机遇挑战、存在的主要问题,挖掘地区经济运行亮点,研判经济走势,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政策举措,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咨询电话:010-68501893

  (十九)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历史进程、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政策举措研究

  研究要点:总结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历史进程,分析研究承接产业转移的现状、重点承接产业类型及发展趋势、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务实管用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707

  (二十)中部地区制造业集群转型发展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对中部地区制造业集群的发展现状和特点进行梳理,深入研究其转型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借鉴国内外制造业集群转型发展的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提出转型思路和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707

  (二十一)《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及配套政策研究

  研究要点:立足推动西部地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全面评估《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及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及相关形势,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总体思路、主要方向和具体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5079

  (二十二)西部地区中国式现代化及西南西北差异化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在全面评估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进展的基础上,分析西南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及其原因,提出加快西部地区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5079

  (二十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成效评估研究

  研究要点:按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管理办法要求,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相关示范区开展5年综合考核评估。结合评估情况,梳理总结示范区建设发展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不足和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提升示范区建设发展水平、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771

  (二十四)推进建设海洋强国的政策着力点、重点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部署,结合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要求和国际海洋发展趋势,按照远近结合的思路,分析海洋强国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677

  (二十五)创新提升国家级新区开放能级的路径和措施研究

  研究要点:立足各国家级新区比较优势,围绕充分发挥综合功能平台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新区深化改革创新打造开放新高地面临的机遇挑战,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推动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的政策举措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049

  (二十六)重点江河湖库内源污染综合治理基本思路研究

  研究要点:深入研究我国重点江河湖库内源污染的现状及问题,分析国内外内源污染治理的典型案例和可借鉴经验,研究提出加强重点江河湖库内源污染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目标体系、主要任务、政策建议等。

  咨询电话:010-68501292

  (二十七)重点流域典型河流通量监测的模式与政策机制研究——以白洋淀流域为例

  研究要点:深入研究国内外典型河流通量监测的案例和经验,以白洋淀及9条入淀河流为研究对象,分析实施跨区域通量监测的基础条件、面临问题和制约因素,以流域为单元,从经验做法、监测手段、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开展通量监测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292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一式2份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委地区经济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地区经济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地区经济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本网站公布。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在2023年10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2023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报告。

  (三)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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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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