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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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政策要闻

1、五部门关于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2、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实施细则》的通知 。

征集类

1、关于征集2024年度信息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

2、中国科普研究所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关于征集2023年科普中国智库论坛暨第三十届全国科普理论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佛山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3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风险叠加背景下贸易格局重塑与应对策略》申请说明。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度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三类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政策要闻

 

1、五部门关于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下文简称《行动计划》),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行动计划》,工信部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元宇宙是人工智能、区块链、5G、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大成应用,是具有广阔空间和巨大潜力的未来产业。发展元宇宙产业将极大开辟数字经济的新场景、新应用、新生态,培育经济新动能。特别是发展虚实融合互促的工业元宇宙,将进一步加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是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重要发力点之一。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向纵深演进,全球元宇宙产业加速发展,各国持续加强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我国制造业体系全、场景多、市场大,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具备发展元宇宙产业的坚实基础,但在关键技术、产业生态、领军企业、标准治理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弱项。为加速凝聚业界共识,集聚资源推动关键技术创新,构筑协同发展产业生态,形成推动元宇宙产业发展合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共同印发《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行动计划》按照长远布局和分步落地思路,从近期和远期两个层面做了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近期,到2025年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具体衡量标准上,包括元宇宙技术、产业、应用和治理等全面取得突破,培育3-5家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型企业,打造3—5个产业发展聚集区,工业元宇宙发展初见成效,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形成一批标杆产线、工厂、园区,元宇宙典型软硬件产品实现规模应用,并在生活消费、公共服务等领域出现一批新业务、新模式和新业态。远景上,也从技术能力水平、产业体系、元宇宙新空间方面提出了发展目标,即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形成全球领先的元宇宙产业生态体系,打造成熟工业元宇宙,营造健康可持续的产业发展环境,建成泛在、通用、无感的元宇宙空间,推动实现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整体跃升。

三、《行动计划》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可以将要概括为:5大任务,即“构建先进元宇宙技术和产业体系”“培育三维交互的工业元宇宙”“打造沉浸交互数字生活应用”“构建系统完备产业支撑”“构建安全可信产业治理体系”。14项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丰富元宇宙产品供给”“构筑协同发展产业生态”“探索推动工业关键流程的元宇宙化改造”等,它们紧紧围绕5大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自的发力方向和突破点。4项工程,即“提升关键技术”“培育产业生态”“工业元宇宙赋能”“强化产业基础”,它们从技术、生态、赋能、产业基础等不同维度,进一步谋划布局产业突破口,为带动示范任务一、二、三、四的实践落地提供了重要支撑平台。

四、如何构建先进元宇宙技术和产业体系?

  《行动计划》针对我国核心技术不强、产品不丰富、产业规模偏弱等发展瓶颈问题,提出进一步强化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元宇宙中的融合创新,加快关键技术布局,加紧基础软硬件的研发创新,在高端电子元器件、建模软件等重点方向尽快取得突破。在元宇宙产品供给方面,围绕社交、文娱、办公等现实需求,在元宇宙入口、虚拟空间应用工具和平台上着重发力。同时,《行动计划》倡导做强市场主体,培育元宇宙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建设一批元宇宙创新应用先导区、科技园区和产业园,打造特色化产业集群,并探索用户参与的技术创新和内容生产新模式新业态。

五、如何通过发展元宇宙赋能新型工业化?

  《行动计划》提出以构建工业元宇宙、赋能制造业为主要目标,大力探索虚实互促的制造业创新变革,在工业关键流程的元宇宙化改造、重点行业工业元宇宙布局、探索工业元宇宙创新应用模式三个方向发力。其中建设工业元宇宙基础通用模型数据库,打造高精度、可交互、沉浸式的工业虚拟映射空间;探索基于元宇宙的产线运维、产品监测新模式,打造工业元宇宙的营销平台和虚拟培训系统;开发面向不同产品的个性化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围绕资产设备、订单数据等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等,都是通过发展工业元宇宙赋能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措施。

六、《行动计划》如何构建系统完备产业支撑?

  《行动计划》从完善产业标准体系、提升创新支撑能力、打造一流基础设施三个方面提出了意见措施,重中之重的要点:一是建设元宇宙产业标准规范体系,包括产业链标准以及基础共性、互联互通、安全可信、隐私保护、行业应用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二是构建可信元宇宙产品评估评测体系和健全元宇宙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三是建设云边一体、算网一体、智能调度、绿色低碳的新型算力,打造元宇宙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等。

七、为顺利推进《行动计划》的落地实施,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统筹协调各部门,加强产业、创新、财政、金融、区域等政策协同。深化央地协作,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优化产业布局。二是优化人才培养。包括支持高等院校加强元宇宙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支持建设元宇宙技能技术人才实训基地,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等。三是深化国际合作。深度参与元宇宙国际治理规则和标准制定,做好国际元宇宙治理规则与国内的衔接,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元宇宙治理体系。加强元宇宙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附件1: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年9月8日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2、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省财政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规范省级财政科研经费资金使用和管理,推动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省财政厅牵头联合省审计厅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据介绍,《新办法》亮点不少,特别是将直接费用简化为设备费、业务费、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三大类并明确各类费用开支范围,坚持激励导向新增间接费用支出原则等新修订的内容,进一步为科研人员“减负赋能”。

  据悉,此次《新办法》的形成,是省财政厅牵头联合省审计厅对《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19〕5 号)进行修订。修订主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压实各方资金管理责任;二是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举措;三是为科研人员“减负赋能”。

  《新办法》主要修订了四方面的内容。首先,新增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关于加强财会监督方面的职责。一是明确省财政部门加强财会监督,开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抽查,指导单位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加强大数据分析,将日常监控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结合,提高科研项目资金监管效率。二是明确省审计部门检查有关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其次,《新办法》将直接费用简化为设备费、业务费、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三大类并明确各类费用开支范围。一是扩充原办法设备费的开支范围。二是将原办法中的材料、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归并为业务费。三是将原办法中的劳务费、人员费和专家咨询费归并为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四是单列一条年薪制管理的规定,探索对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国家和省实验室领军人才、高校重点学科带头人实行年薪制。

  此外,《新办法》坚持激励导向新增间接费用支出原则。规定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30%核定(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同时规定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可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在间接费用中列支的绩效支出以及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发放的奖励支出,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

  最后,《新办法》新增科研经费调剂和收回有关要求。设备费和间接费用均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实际需要自主调剂,间接费用可在核定比例范围内调增、调减。对因故终止或撤销的项目,省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收回项目财政资金(含利息)。

  《新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有效期延长为5年,目的就是强化改革的预期和稳定性,给广大科研人员吃下“定心丸”。

详见附件2: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3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审计厅)

 

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一、修订背景

  《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2019年,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对相关内容做出更明确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工作,减少重复购置,促进资源共享,提高本市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对接国家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分总则、管理职责、购置要求、联合评议流程、购置标准、评议结果运用、附则,共七章二十条。包括制定依据、查重和联合评议范围、联合评议流程、建议购置和不建议购置标准、评议结果运用等内容。

三、政策要点

  (一)明确了购置评议的范围,即单台(套)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人民币以上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研仪器。

  (二)明确了查重、自行评议和联合评议的标准。购置单位新购单台(套)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科研仪器时,应当在购置前或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向市科技创新委提出查重申请;新购单台(套)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科研仪器时,购置单位自行组织内部评议;新购单台(套)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科研仪器时,购置单位应当向市科技创新委申请进行联合评议。

  (三)明确了利用部门预算和本市财政性资金购置科研仪器的要求。利用部门预算购置科研仪器的,购置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同时提交科研仪器购置计划及评议结果;利用本市财政性资金购置科研仪器的,资金安排部门应当在项目申请过程中要求购置单位提交科研仪器的查重或评议结果。

  (四)明确了联合评议的流程,年度部门预算中涉及单台(套)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研仪器购置的,购置单位应当向市科技创新委提出联合评议申请,通过市共享平台提交《联合评议申请报告》。申报项目中涉及单台(套)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研仪器购置的,购置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向资金安排部门提交《联合评议申请报告》,由资金安排部门汇总后,统一向市科技创新委提出联合评议申请。市科技创新委受理联合评议申请并对《联合评议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提交的《联合评议申请报告》,组织不少于5位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联合评议结果经评议委员会审定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和购置单位反馈。

  (五)明确了科研仪器建议购置和不建议购置的相关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主管部门或资金安排部门应当优先批准存量科研仪器使用率高、共享服务良好的购置单位的申请。

  (六)明确了评议结果的运用,作为科研仪器审批购置及资金资助的重要参考。

细则详见附件3: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4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征集类

 

1、关于征集2024年度信息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动信息科学领域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信息科学部面向科技界征集2024年度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重大项目资助强度(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1800万元。

二、立项建议书主要内容

  (一)立项依据:重大项目的立项依据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特别是设立重大项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关键科学问题: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围绕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建议研究方案;

  (三)预期突破性进展: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及其可行性论证,预期研究成果的形式和水平;

  (四)工作基础和队伍情况:国内现有工作基础、研究条件和队伍状况,以及在国际上所处的位置;

  (五)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和国家其他计划的关系;

  (六)信息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建议“6问”。

三、立项建议书提交方式

  请于10月7日前通过Email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电子版(word格式,模板详见附件)发至相关科学处(相应联系信息如下),并抄送至:信息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zonghe@nsfc.gov.cn。

  各科学处联系人:

  信息科学一处:孙 玲,sunling@nsfc.gov.cn,010-62327143;

  信息科学二处:吴国政,wugz@nsfc.gov.cn,010-62327929;

  信息科学三处:赵瑞珍,zhaorz@nsfc.gov.cn,010-62327967;

  信息科学四处:唐 华,tanghua@nsfc.gov.cn,010-62327817。

四、建议人资格

  1、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研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五、立项流程及管理办法

  科学部在广泛征求科研人员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优先发展领域,择优推荐进入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议汇报并讨论,经投票表决,遴选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并制定年度重大项目指南。

  相关规定及办法请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0234.htm

(发布时间:2023年9月7日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中国科普研究所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关于征集2023年科普中国智库论坛暨第三十届全国科普理论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以及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大力推进科普中国智库建设,中国科普研究所、广东省科协和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拟于2023年11月联合举办2023年科普中国智库论坛暨第三十届全国科普理论研讨会。为充分发挥论坛学术交流和汇智聚力平台作用,现面向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理论与实践工作者公开征集论文。

一、论文主题

以“科普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主题,选题参考范围如下:

(1).科普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关系研究

主要选题方向包括:

  百年科普赋能中国式现代化的经验研究

  科普的价值引领作用研究

  科普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科普赋能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五个中国特色

  科普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相关研究

  科普与文化建设相关研究

  科普与乡村振兴相关研究

(2).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研究

主要选题方向包括:

  科普创新发展理念与实践相关研究

  国内外科普政策相关研究

  科普人才培养与评价相关研究

  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研究

  科普学科体系建设相关研究

  科普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相关研究

  科普监测与评估相关研究

  科学教育及青少年科学素质相关研究

  科普创作与科幻相关研究

  媒体科学传播及科普评价相关研究

  新型科普智库建设相关研究

  科普国际交流合作相关研究

二、论文要求

  1.论文为原创论文,具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未在其他学术会议或者公开出版物上发表,不存在一稿多投,不存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不存在违规违法内容,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论文应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有学术或应用价值,有原创性。文章观点鲜明,言之有物。字数5000-8000字之间。

  3.论文需提供标题、作者信息、摘要和关键词。文章的摘要应是论文核心观点、创新性研究成果和学术见解的高度浓缩。摘要以不超过300字为宜,关键词3-5个。摘要和关键词放在稿件正文前。

  4.论文应包含参考文献和作者简介。参考文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作者署名请用真实姓名,作者简介内容包括作者所在单位、职务及专业技术职称。如有研究团队或资助单位可在文后说明。

  5.引文必须准确、可靠,注明出处。

  6.正文标题层次采用连续编号:如一(一) 1(1) 1)①。论文的标题为四号宋体加粗;作者姓名及单位为五号宋体;摘要为五号宋体;正文一级标题为小四号宋体加粗;正文二级标题为五号宋体加粗;正文三级标题及正文内容为五号宋体;全文数字及英文字母为Times New Roman。

三、征文评审及使用

  1.论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评审,给予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和奖励,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2023年科普中国智库论坛暨第三十届全国科普理论研讨会。

  2.论坛组委会有权对投稿论文进行删改,遴选部分优秀论文推荐给《科普研究》期刊、结集出版或直接报送各级科协决策参考。

  3.投稿作者未经论坛组委会许可,不可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投稿文章,以免造成学术不端行为。

四、投稿方式

  投稿一律以电子件方式提交,标题注明“2023年科普中国智库论坛征文-论文标题”(如:2023年科普中国智库论坛征文-科普智库发展路径研究)。投稿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0日。投稿论文需提交论文文稿和论文信息登记表(均为word文档)。

  投稿邮箱:kpllyth@163.com  联系人:付敬玲  联系电话:010-62103201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3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佛山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为组建具有佛山特色和适合产业发展,符合我市科技项目评价评估需要的高质量科技专家库,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佛山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23〕17号)有关规定,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组建佛山市科技专家库,并面向全社会征集科技专家,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型

  本次专家入库主要征集专家类型包括技术类、管理类、财务类和其他类等。

二、征集时间

  常年受理申请,分批次审核和公示。

三、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作风严谨。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含海外院士)等可放宽到70岁,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科技评审等工作。

  3.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研究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科技政策法规。

  4.不存在科研诚信、学术道德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技术类专家。指从事科技研发、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或在国内主要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应具备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3)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4)经认定的市级(含)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或人才团队成员。

  (5)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管科研的中层以上领导。

  (6)其他等同于上述专业条件水平的优秀学者。

  2.管理类专家。指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含)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园区类高级管理人员。

  (3)科研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4)市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类专家。指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具有财务会计(审计)专业背景的人员,应具备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4)市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5)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三甲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4.其他类专家。指熟悉科技管理的其他相关领域专家,具体包括:

  (1)法律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科技金融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证券、基金及保险公司等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3)知识产权类专家,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成果)交易服务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以及经认定的市级技术经纪特派员。

三、入库流程

  (一)申请入库

  1.注册。申请人请登录佛山科技大数据平台(https://foshan.boshiyun.com.cn/),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详见附件2)。

  2.填写。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在线填写专家信息,其中需选择专家类型(详见附件3)。

  3.上传附件。在线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专家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推荐表(详见附件4)、或能证明本人技术能力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4.审核。服务机构依照《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佛山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入库申请进行审核。

  5.公示。审核通过后,在佛山市科技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入库,并以短信通知申请人。

  (二)所需材料

  佛山市科技专家入库申请为全线上无纸化流程,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技专家库服务机构:0757-82253512

  佛山市科技局监督评价科:0757-83380510

  技术支持电话:198600019616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4日   发文单位:佛山市科技局)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3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风险叠加背景下贸易格局重塑与应对策略》申请说明。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2日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

摘要:

一、申请指南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同时,“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思潮明显上升,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由此,“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

  面对不确定性增强的国际环境,我国坚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2023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的经济形势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强调“要多措并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为此,亟需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面临的多元、叠加的风险,并紧抓贸易格局重塑的机遇,以实现我国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和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等发展目标。

  现有的国际贸易理论对于风险叠加背景下国际贸易的内涵、理论、影响机制、运行机制以及应对全球风险政策设计等关键问题的研究还不够充分,尚不足以为我国在多元风险叠加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政策制定和贸易强国建设提供深入指导。因此,本项目将以当前全球面临多重风险叠加为背景,采用前沿的理论模型、实证分析、定量模拟、学科交叉等研究方法,研究风险叠加背景下的贸易格局重塑与应对策略,在国际贸易特征事实梳理和理论创新基础上,为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咨询建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风险叠加背景下国际贸易新特征与理论框架(总课题)

  在已有的多国多部门国际贸易经典理论模型中,自由贸易是基本的出发点。基于此,形成的比较竞争优势原理也是各国制定政策的基础。这一假定难以反映当前全球化中多种风险因素并存且交织的现状,因此,其解释的微观经济主体及宏观经济活动的规律可能存有偏差,需要在风险叠加背景下重新科学分析当前的贸易形势和格局,构建新的分析框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总结风险叠加下国际贸易重构的特征事实,并分析可能的演变趋势;(2)结合国际贸易新特征,将典型风险融入主流贸易理论框架;(3)考虑贸易风险因素时,如何进行贸易模型的参数设定、结构估计和反事实分析;(4)基于贸易风险,对仅从收入角度出发分析贸易所得的已有理论进行修正。

(二)贸易风险识别、对宏观经济影响评估与复杂联动(子课题1)

  基于全球贸易网络,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贸易风险,融合贸易流量监测、全球海运大数据、卫星遥感、宏微观实时经济数据等,实现其在多层次空间与时间上的数据要素智能整合,这对我国亟需的贸易风险识别、监测与预警应对具有基础性意义。同时,准确评估贸易风险对宏观经济影响程度、传导路径和具体机制,对保持我国经济发展的稳定具有关键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基于前沿贸易理论、文本分析技术、机器学习等方法,对贸易风险因子进行识别与度量;(2)建立实时贸易数据和事件的采集、分发和处理系统,以及综合贸易风险的监测评估体系;(3)精确评估各种贸易风险对宏观经济、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影响;(4)研究多元风险的复杂联动和传导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贸易风险的具体策略并进行政策模拟。

(三)贸易壁垒风险对贸易的影响、机制与应对策略(子课题2)

  在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思潮下,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冲突以及排他性的自由贸易协定等因素使得关税变动等贸易壁垒不断升高,成为影响全球贸易发展的重要风险。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提供全球范围内贸易壁垒变化的详尽记录和实时更新的事件数据库,分析贸易壁垒变化趋势和可能影响;(2)分析贸易壁垒及不确定性对企业、消费者、供应链等微观经济活动的影响及传导机制;(3)探究贸易壁垒及不确定性在时间和区域上的动态传导效应;(4)评估贸易壁垒及不确定性对福利、通胀、就业等宏观经济指标的影响及传导机制;(5)研究贸易壁垒风险的应对策略,运用定量模拟与预测方法,评估应对策略的效果。

(四)绿色壁垒风险对贸易的影响、机制与应对策略(子课题3)

  除一般贸易壁垒外,气候变化已成为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的最重要、最紧迫、最具有全局性的环境问题,绿色(碳)壁垒可能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新风险。从2027年开始,欧盟预计将全面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碳关税),并可能被其他地区效仿,这可能引发一个新的“碳关税”时代,为现行动荡的贸易格局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因素。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梳理并跟踪主要国家和地区碳关税的制定进展和具体内容;(2)评估欧盟碳关税对我国企业、贸易规模与结构、供应链、区域和宏观经济的影响及其机制;(3)分析并模拟多个国家和多个行业开征碳关税对我国经济和全球经济格局的影响及其机制;(4)基于以上研究内容,提出应对碳关税政策变动的政策路径。

(五)国际金融风险对贸易的影响、机制与应对策略(子课题4)

  金融环境稳定对于全球贸易和供应链的顺畅运行至关重要。然而,当前面临着频繁发生的金融风险事件,如美债违约和英国养老金危机等。这些不断增加的全球金融风险可能通过利率、汇率等渠道产生溢出效应,尤其自从2022年以来,美联储进行的加息和扩表周期对新兴经济体的流动性和对外贸易产生了巨大冲击。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从跨国供应链的视角,评估全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对我国企业进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的影响;(2)国际金融风险的溢出效应和微观机制;(3)国际金融风险对国内全球企业投融资格局的影响;(4)提出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对我国贸易冲击的措施。

(六)国际营商环境风险对贸易的影响、机制与应对策略(子课题5)

  开放合作的国际营商环境有助于全球国际贸易与投资,然而当前美国的一系列逆全球化操作导致中国企业所处的国际营商环境恶化。在这一背景下,评估国际营商环境恶化带来的风险,并采取主动、科学的应对措施对于中国稳定外贸和稳定投资至关重要。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梳理并评估主要投资目的地营商环境,建立动态更新的营商环境数据库,总结国际营商环境风险的典型事实、变化趋势和可能影响;(2)评估国际营商环境风险对中国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的影响及传导机制,如投资环境的恶化、法律政策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竞争等;(3)评估国内营商环境优化对贸易和外资的提振作用;(4)评估国内营商环境优化对冲国际营商环境风险的效果。

(七)重塑贸易新格局的路径(子课题 6)

  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在重塑贸易新格局中占据新的有利地位是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重要战略。立足国际国内新形势和战略要求,探讨中国如何从宽领域、高层次、立体化等方面引领贸易合作是重塑贸易新格局的根本要务。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贸易格局重塑背景下,如何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持续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2)如何通过高质量的区域合作,推动建设高标准的全球贸易网络体系;(3)如何布局新业态、新模式和新领域,推动形成自主可控、安全有效的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本项目。

  联系人:胡吉明 吴刚  电话:010-62327153、010-62327152;

  邮箱:hujm@nsfc.gov.cn.

其他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226.htm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工信厅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4日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揭榜挂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现在组织开展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内容

     面向元宇宙、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4个重点方向,聚焦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等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任务详见附件)。

二、推荐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二)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以联合体方式申报,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组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可通过申报系统(https://jbgs.ccidnet.com)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二)推荐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每个方向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每个方向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上海(浦东新区)、深圳、济南-青岛、北京、天津(滨海新区)、杭州、广州、成都、长沙、武汉、南京等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每个方向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不占属地指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中央企业集团和部属单位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每个方向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遴选并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每个揭榜方向原则上不超过5家)。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方向原则上不超过3家)。

(四)请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充分调动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相关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的积极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好推荐工作,并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李谨成 010-68205234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樊炳辰 010-68209219

  孙美玉 010-68209262

任务单详见: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b159eaaf51484ac79405c8bb7b70f591.html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度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1日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9日

摘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4年度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10月29日(截至24:00)。申报单位申报时需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暂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本项目拟立项资助时,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科创委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一、申请内容

(一)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支持

  1.多项目晶圆直接流片资助;

  2.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资助。

(二)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IP(硅知识产权)支持

  对于企业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给予IP购买费用资助。

(三)对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

  对于从事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给予EDA研发费用资助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按照审计结果确定资助额度,本批次资助资金由2024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和中央引导地方资金组成。

(一)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支持

  1.对于使用多项目晶圆进行研发的企业,给予2022年多项目晶圆直接流片费用最高70%、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2.对于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的企业,给予2022年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费用最高50%、年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

(二)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IP支持

  对于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的企业,给予2022年IP购买实际支付费用最高20%的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

  对于从事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给予2022年EDA研发费用实际支出最高30%的研发资助,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168829、86168680    技术支持:86576087、86576088

其他详见附件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4年度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三类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科规划办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1日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

摘要:

  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社科规划2024年度大湾区研究专项、粤东西北研究专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三类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本次三类项目申报全部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请人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gdppssp.com.cn/),完成填报后,须导出纸质课题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版本号须与系统审核通过的版本号一致。

二、项目审核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在申报系统上执行项目审核,编制本单位广东省社科规划2024年度研究专项申报情况汇总表,不同专项须分别编制。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一)《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6份(均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本单位申报广东省社科规划2024年度研究专项申报情况汇总表(须盖公章)1份;

  (三)不同研究专项材料报送时须做好区分,以免混淆。

四、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10:00—2023年9月26日中午12:00;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广州市以外的单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申报材料,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五、特别提示

  2024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立项将从申报常规项目和三类研究专项但未能最终立项的名单中产生,经所在单位同意,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汇总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立项名单,资助经费由所在单位解决。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上传签字盖章版申请书PDF件。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联系人:冯甜恬  张杰炜 

 电话:020-83825078   37252007  邮箱:gdskghb@163.com

附件5:专项一:大湾区研究专项申报须知

附件6:专项二:粤东西北研究专项申报须知

附件7:专项三: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须知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3年9月8日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摘要:

  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我省科技资源整合共享与高效利用,服务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计划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支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专项科学考察、农业种质资源库、科学数据中心等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过推荐、形审、评审等程序择优产生立项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项目领域应属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技创新主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它机构。

  (三)项目研究内容应包含指南每项建设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二)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三)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00~10月13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7:00。

四、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电话:020-83163930,邮编:510033)

  省科技厅实验室处(专项业务咨询):彭丹,020-83163830

  省科技厅资管处(综合性业务咨询):钟士岗,020-83163876、王磊,020-83163834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项目管理咨询):陈树敏,020-83163451;苏国彬,020-83163476

  业务受理(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338

  附件8:2024年度广东省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资讯9.11-15附件

2023年9月15日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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