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转发深圳市国防科工办关于征集《深圳市先进技术推广典型项目汇编》技术产品素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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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政策要闻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5G轻量化(RedCap)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

通知。

征集类

1、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深圳市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征集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科技成果投融资对接活动科技成果项目的通知。

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深圳市国防科工办关于征集《深圳市先进技术推广典型项目汇编》技术产品素材的通知。

5、东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4年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需求的通知。

国家部委项目

1、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2023年度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关于“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正式申报的通知。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专项项目指南——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

4、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专项项目指南——基于数据与行为的金融系统建模分析。

 

 

 

 

 

政策要闻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5G轻量化(RedCap)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

通知。

  5G轻量化(RedCap,Reduced Capability的缩写)技术是5G实现人、机、物互联的重要基础,将在构建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进5G RedCap技术演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促进5G应用规模化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5G RedCap产业综合能力显著提升,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融合应用规模上量,安全能力同步增强。

  ——5G RedCap技术产业稳步发展。5G RedCap标准持续演进,技术能力满足多样化场景需求。形成一系列5G RedCap高质量产品,打造完整产业体系。推动5G RedCap芯片、模组、终端等产业关键环节成本持续下降,终端产品超过100款。

  ——5G RedCap应用规模持续增长。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实现5G RedCap规模覆盖,5G RedCap连接数实现千万级增长。5G RedCap在工业、能源、物流、车联网、公共安全、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应用规模持续提升。遴选一批5G RedCap应用示范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打造5个以上实现百万连接的5G RedCap应用领域。

  ——5G RedCap产业生态繁荣壮大。建设面向5G RedCap产业发展的技术和应用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5G RedCap标准制定。制定基于3GPP R17版本的5G RedCap相关行业标准,明确相关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等。支持产业各方积极参与3GPP R18及后续版本5G RedCap的国际标准制定,增强面向大连接物联场景的技术能力。

  (二)构建5G RedCap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联动,推进5G RedCap芯片、模组、终端、网络、仪表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加快RedCap与网络切片、高精度定位、5G LAN(局域网)等5G增强功能结合,满足不同行业场景应用需求。发挥基础电信企业现网优势,推动5G RedCap技术测试和应用验证,通过场景适配加速商用落地。丰富终端类型和产品形态,开展5G Inside等生态活动,提升5G RedCap终端产品应用兼容性和行业认可度,推动5G RedCap芯片、模组成本下降,加快终端商用落地和推广。

  (三)加快5G网络RedCap能力升级。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分阶段分区域推进5G RedCap商用,加快主要城市实现5G RedCap连续覆盖,提升广域物联业务连续性和可靠性,支撑更多应用场景接入。推动行业虚拟专网应用5G RedCap技术,完善5G物联能力,更好适配行业特点和满足应用需求。

  (四)积极开展5G RedCap应用创新。围绕产业数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等方面,加快探索5G RedCap应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推动5G RedCap在无线传感、设备控制等生产环节应用,打造更多面向工业、能源、物流、港口、车联网等领域的场景化解决方案,赋能行业数字化转型。推动5G RedCap与视频采集、数据传输等融合创新,加快公共安全、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应用拓展,促进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推动可穿戴、智能家居、移动办公等新型终端向5G RedCap演进升级,助力个人应用创新不断涌现。

  (五)打造行业领域5G RedCap示范标杆。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基础电信企业打造模式创新、成效显著、易复制推广的5G RedCap应用示范标杆。通过“绽放杯”5G应用大赛、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5G工厂名录发布等活动,聚集优秀案例和资源,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各行业应用创新发展,加快形成一批实现百万连接的5G RedCap应用领域。

  (六)构建融通发展的5G RedCap生态环境。鼓励基础电信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发挥产业优势,推进5G RedCap技术创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培育一批5G RedCap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发挥IMT-2020(5G)推进组平台作用,持续推进规范制定、技术测试等相关工作,加快5G RedCap产业成熟,推进5G RedCap具备商用条件。依托5G应用产业方阵,推动各5G创新中心搭建5G RedCap应用测试床,提供技术咨询、测试认证、供需对接等公共服务。

  (七)提升5G RedCap安全保障能力。推动5G RedCap安全与技术、应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围绕5G RedCap产品新特性,加快终端、网络、平台相关安全标准研制,加强5G RedCap上线和试商用前的安全风险评估,加快推动态势感知、威胁监测等安全能力落地应用,提升5G RedCap安全保障能力。鼓励5G RedCap安全相关检测工具、服务平台等研发,推动优秀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复制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鼓励地方政府出台配套政策,支持5G RedCap网络建设、产业培育、应用创新、安全保障和生态构建,结合各地产业特点推进5G RedCap技术与优势行业融合发展,加大对5G RedCap中小企业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市场氛围。

  (二)做好监测评估。研究制定5G RedCap发展监测机制,常态化跟踪应用和产业进展,为相关政策制定、产业活动提供决策支撑。开展5G RedCap网络质量监测评估,促进网络建设量质并进,有效支撑5G应用规模化发展。

  (三)加强人才培养。发挥5G应用产业方阵、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带动作用,培养5G RedCap、高精度定位、5G LAN、安全保障等相关技术专家,涌现更多5G跨行业跨领域的复合人才。

  (四)加大应用推广。针对重点行业加强推广5G RedCap规模应用的典型案例和示范标杆。推动产业各方加强跨行业对接,通过现场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推广各行业5G RedCap应用的成功经验。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7日   发文单位:工信部)

 

征集类

 

1、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破解制约广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点突出问题和关键瓶颈问题,做大做强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强化市级统筹、市区联动,建设全球生物医药创新与产业发展高地,引领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生态化发展、国际化发展,我委牵头研究编制了《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若干政策措施》),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2023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如对《若干政策措施》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在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详细理由和依据。其中,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注明所在单位和职务;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单位全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一)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和高技术处,邮编510032。

  (二)电子邮件:nizy@gz.gov.cn。

附件1: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发文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深圳市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推进“科创中国”建设走向深入,中国科协将开展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征集遴选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市科协将面向深圳市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榜单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榜单

  深圳市作为“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可申报和推荐“先导技术榜”“新锐企业榜”“融通创新组织榜”“技术经理人先锋榜”4个榜单。其中,先导技术榜设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绿色低碳等五大产业领域和产业基础一个专项领域。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先导技术榜”每个产业领域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新锐企业榜”我市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融通创新组织榜”我市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技术经理人先锋榜”我市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榜单征集面向我市各高校及科研院所、各科技企业、新型研究机构、科技类社会组织、“科创中国”深圳示范试点单位、企业科协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科创中国”创新创业投资大会相关企业及单位、海智工作站等有关企事业单位,其他深圳市有关符合榜单申报条件的也可申报。

  2、拟申报的企业或个人请按照以下申报流程报市科协审核,市科协将统一组织通过审核的企业或个人在“科创中国”平台进行线上申报(须上传市科协盖章的纸质表格扫描件),未经市科协推荐而直接自行申报的,为无效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请仔细阅读《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申报条件》,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

  2、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先提交申报表电子版,电子版申报表形式内容初审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申报单位签字盖章)。

  3、申报时间:电子版申报表受理截止日:2023年11月10日17时;纸质版申报表受理截止日:2023年11月14日17时。

  4、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1)线上填报咨询及纸质材料受理:

  王老师13040846066 孙老师15813860898  邮箱:wangsue@doctortech.com.cn

  (2)榜单征集其他事项咨询:

  市科协学会部魏老师  0755-23914304 18688939500

  附件2: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协会)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科技成果投融资对接活动科技成果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科技成果与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银行机构、资本市场、上市企业深度对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我厅拟开展科技成果投融资对接活动。现征集参加对接活动的科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所属单位注册地为广东省;

  (二)属于集成电路、新型储能与新能源、工业软件、人工智能、海洋科技、显示装备、生物医药、5G、纳米等重点领域;

  (三)近期有融资需求;

  (四)成果应不涉密、非敏感、可面向社会公开。

  提交的科技成果应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优先考虑国家或地方科技部门资助项目成果或具有高企、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科技成果。 

二、项目发布及对接

  (一)将组织机构对征集的成果项目进行分级分类梳理。遴选出的项目在2023年“粤科发布”科技成果投融资对接活动大会进行发布及路演,组织成果提供方、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地市政府有关部门等进行对接。

  (二)征集的科技成果经成果所有方同意后,纳入深圳证券交易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深交所科交中心”)汇交平台管理,并由深交所科交中心提供相关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请申请参加路演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准备10分钟路演PPT(见附件1),填写《科技成果信息表》(加盖公章扫描版及word版,见附件2),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skjt_gdkjjr@gd.gov.cn。《路演PPT参考大纲》《科技成果项目信息表》电子版可在公共邮箱gdkjjr_gdstc@163.com(密码:Gdkjjr123456)下载。

  (二)填报的资料务必准确、真实、可信,经得起查证;相关成果的属性边界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组织发动辖区内的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何志,020-83163942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8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深圳市国防科工办关于征集《深圳市先进技术推广典型项目汇编》技术产品素材的通知。

  为搭建深圳地方先进技术推广平台,面向军队、军工单位、军工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等,集中推介深圳军民融合优势企业、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打造深圳军民融合品牌,将深圳市先进技术和产品推向军事应用领域,推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及需求对接。我办拟开展2023年度《深圳市先进技术推广典型项目汇编》(以下称《项目汇编》)编制工作,现面向在深圳市管理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征集技术产品素材,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领域范围。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软件与信息服务、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海洋产业、量子信息、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深地深海、空天技术等产业领域。

  (二)主体要求。相关产业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掌握关键技术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优势创新主体;近2年获得“慧眼行动”、国防科技创新快速响应小组(快响小组)支持,以及各类国防科技创新大赛奖励的优秀成果单位。

  (三)技术产品要求。每个申报主体可申报1-2项技术产品,填报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完整。申报技术产品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国防秘密和商业秘密,未参与上一年度《项目汇编》素材征集。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形式。申报主体按要求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采集表、项目承诺书纸质版(一式3份,项目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后盖公章,项目采集表、项目承诺书单独附后)和电子版(Word文档刻录光盘)。

  所申报技术产品已在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赛事、“揭榜挂帅”活动等获奖的,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可凭获奖证书直接纳入《项目汇编》,只需提交项目采集表、项目承诺书(要求同上)。

  (二)报送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18:00。

  (三)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5008号民防大楼427室。

 联系人: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王秋萍,电话:0755-88120582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5、东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4年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需求的通知。

  2022年9月,东莞依托东莞市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工作基础获教育部授牌建设首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开展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先行先试,培养卓越工程师。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东莞国创院”)作为实体运营机构。东莞国创院将遴选企事业单位一线科研项目,以此对接高校院所并引进工程硕博士来莞企事业单位培养。为做好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遴选,现开展2024年东莞国创院联合培养项目需求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由东莞市企事业单位提出生产研发中技术攻关及人才培养需求,东莞国创院凝练并对外发布需求,组织合作高校院所师资团队匹配对接,吸引高校导师、工程硕博研究生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高质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或面向市场需求,组织企业导师、高校导师、工程硕博士研究生组建团队开展科技成果创业孵化。

二、征集对象

  聚焦于智能制造、工业软件、储能新材料、集成电路等方向,按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要求遴选一批有实力、上规模、有研究生培养基础的创新型企业作为重点对象。主要为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企业、获研发投入补助或各级人才项目立项资助的科技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或瞪羚企业、国家和省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

三、政策支持

  对成功引进工程硕博士来莞联合培养的科研项目将按有关政策给予研发补助,并对来莞培养的工程硕博士给予生活补助、住宿、医疗等学习生活保障财政支持,具体以最新发布的政策申报指南为准。

四、征集说明

  请各镇街(园区)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开展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的企事业单位梳理并凝练出技术攻关及人才培养需求,认真填写《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需求征集表》,并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表格发送至邮箱dgyjs2017@163.com,逾期未提交将无法获得该年度专项指标。

五、联系方式

  (一)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A3栋5楼

  联系人:谢晓斌  联系电话:23328319

  (二)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潘晓蕾  联系电话:22830057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发文单位:东莞市科技局)

 

国家部委项目

 

1、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2023年度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日

摘要: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保障科技创新2030—“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力争年内全面启动实施,根据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和有关管理规定,现将2023年度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

  2.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新品种培育类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

  3. 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农业农村部直属科研院可由本院科研主管部门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部门)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2022年9月30日以前在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政府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企业法人代表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可放宽至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鼓励优秀青年科技人员领衔担纲承担任务,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企业法人代表,特殊情况可由法人代表授权指定项目负责人,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盖章的情况说明。企业牵头的项目应设置技术首席,原则上由科研院校专家担任,具有重要管理权限,项目整体技术路线的制定及调整、参与单位和团队成员的确定及调整、项目经费的安排及调整须征得技术首席的同意。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项目(课题)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不得少于3个月。

  4.农业生物育种行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总体专家组成员、项目指南编制专家、公务员不得申报和参与项目。

  5.在本重大项目内,项目负责人同期限申报1个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本项目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其中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当年执行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

  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如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6.项目参加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家(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的在研项目(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实施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8:00至12月2日10:00。

  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2月4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业务咨询电话:010—59193092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2、关于“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正式申报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摘要: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已完成“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预申报书形式审查工作,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反馈。现进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填报阶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有关要求

  为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正式申报书和预申报书的衔接,预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将自动关联到正式申报书中,其中有些内容不允许修改,有些内容可以作适当修改,具体如下:

(一)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

  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课题数。

(二)以下内容不允许降低指标或大幅调整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补充人员和单位

  在预申报书已有项目、任务(课题)负责人基础上,项目应补充填报其他参加人员(C、D类人员),补充人员需满足限项要求。若项目研究需要,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具体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附件1.项目申报查重要求”。

(四)附件材料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2.企业资质证明。如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如企业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还须提供该单位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配套经费来源证明。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配套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4.项目(课题)负责人隶属单位与项目(课题)申报单位不一致的,需项目(课题)申报单位提供项目(课题)负责人受聘有效证明。

  5.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课题申报单位的诚信承诺书。

预申报阶段已提供的上述相关材料仍视同有效,但需要在系统中重新上传,其中联合申报协议内容不符合上述签订要求的需要重新签署。

二、项目预算编制要求

(一)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预算编制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等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制。预算编制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正式申报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报数和经费指导数。

(二)预算编制组织要求

  项目和课题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分别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课题申报单位。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各课题申报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课题申报单位根据课题分解情况,负责组织各参与单位共同编制本课题预算,各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项目预算。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申报材料,课题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本课题预算的真实性负责。具体预算编制要求详见预算填报系统提示。

三、网上填报

(一)填报程序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理解《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和专项指南要求,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

  本次填报实行无纸化,我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正式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正式申报书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组织推荐

  正式申报书填报不再需要原推荐单位推荐提交。

(三)网络填报受理时间

  2023年10月17日10:00至2023年11月15日17:00。

四、业务咨询

(一)重点专项业务咨询

  “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点专项:010-59198065

(二)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专项项目指南——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摘要: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中国奇迹”。中国经济崛起和世界经济重心转移表明,中国在现代化道路上的探索为人类发展提供了新的模式,也为重大原创性经济理论突破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研究中国经济发展规律和理论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迫切需要将中国经济问题研究上升到一般学科规律的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迫切需要超越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范畴和研究范式,提炼一套可实证、可拓展、可推广的规范性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丰富人类经济科学理论体系;迫切需要构建原创性、可借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全球经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为满足构建原创性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重大需求,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优势,借鉴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促进大跨度、多学科交叉和研究范式创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决定启动“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专项项目(第二期)。

一、科学目标

  本专项立足于国家经济运行过程中面临的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凝练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并展开深入探索。聚焦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与协作问题,着眼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未来、总量与结构等多层维度,并基于典型事实、核心理论与数据实证等方面,深刻揭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基本规律与深层次逻辑。从而形成能够解释过去并面向未来的中国经济发展理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基于科学理性分析的坚实支撑,为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短期与中长期政策的协调联动,提供理论指导。

  本专项鼓励基于自然科学研究范式的跨学科密切合作,鼓励以大数据、复杂系统建模为代表的定量方法和工具在经济规律探索中的应用,面向构建原创性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解决基础性和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

二、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超大规模市场的动态均衡理论与量化方法研究(G0305或G0301)。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从全局、均衡和战略的高度,融合空间一般均衡理论,实现其在多层次空间和时间的数据整合与量化匹配,从而探索如何畅通国内循环、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推动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 结合一般均衡建模范式和前沿均衡解法,构建符合中国市场空间广阔、差异巨大和动态结构转型等基本特征的大规模动态空间一般均衡理论框架;2. 结合国内地区间及国际间商品、资本、劳动力等各类要素跨地流动数据,与动态空间一般均衡理论框架形成量化匹配,有效识别当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新发展格局构建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对不同壁垒、冲击进行归类和排位,为机制分析和政策设计提供依据;3. 通过基于一般均衡框架的反事实模拟,以及基于计量方法的实证验证,系统分析多元因素影响超大规模市场建设的传导机制及联动耦合机制;4. 研究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实现经济稳定、科技自立自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方面的作用机制,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升经济韧性;5. 结合福利分析和政策模拟等评估手段,提出能够平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具备可操作性的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协同体系。

  (二)经济动态平衡与最优调控政策框架设计(G0313或G0410)。

  老龄少子化是我国当前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面临的重大挑战,将对人口结构布局、产出增长斜率、经济组成结构、社会保障系统以及社会公平福利等均带来广泛和深刻的影响。研究这一趋势下的宏观经济变革、劳动力市场调整和经济政策制定对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 结合动态一般均衡模型和经济学前沿定量技术,构建人口结构动力系统,前瞻性预判我国老龄化趋势以及对于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影响,为人口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提供建议;2. 分析老龄化对经济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动态影响路径,探索理论上的平衡路径,给出老龄化对经济增速、通胀、债务、利率和汇率的内在作用机制,进而提出相应的货币财政等宏观调控政策;3. 探究老龄化对于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影响,包括产业结构、城乡结构以及收入结构,为结构化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人口维度层面的依据;4. 利用数理经济模型,结合参数校准和估计,测算老龄化对于不同阶层、不同年龄和不同行业等人群的异质性福利影响,并给出在特定目标函数之下,最优的政策组合和实施路径;5. 利用大数据以及模型仿真模拟等定量方法,评估在当前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之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公正性,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系统和提升社会公平福利。

  (三)政策试点改革中的策略性互动行为建模与仿真优化研究(G0302或G0103)。

  政策试点改革作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制度。现有政策试点改革中存在参与主体间信息不对称和策略性互动行为等问题,完善政策试点改革的激励机制,实现激励相容,对促进改革绩效至关重要。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 系统梳理政策试点改革中策略性互动的典型事实和特征;2. 对政策试点改革中的策略性互动行为进行数理建模分析,对政策试点改革中的各类现象提出解释;3. 从机制设计和仿真优化的角度,研究政策试点改革中多元主体激励相容的制度设计,进行仿真模拟优化;4. 从中国政策试点改革经验中探索政策试点改革的一般规律,构建具有全球普遍借鉴意义的政策试点改革理论;5. 结合中国政策试点改革的实践,为新时代下的中国政策试点改革提供理论指引和政策建议,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和高质量发展。

  (四)行为科学视角下经济个体决策模式的理论与实验研究(G0302或G0106)。

  以行为科学为基础,对数字经济、金融市场等不同场景下个体决策模式进行探索,并应用于相关政策设计。研究以我国民众为主体,通过大规模的、基于真实环境的实验研究,精准理解决策背后的行为机理,进而针对不同的行为偏误设计出多种行为科学策略,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 从理论上探索个体风险偏好、时间偏好、社会性偏好、信息获取偏差等行为因素如何影响不同场景下的个体决策模式,构建这些场景下一般理论的行为基础;2. 基于数字经济、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等场景下个体决策的行为模式,探讨信息茧房、数字上瘾、隐私悖论、算法厌恶等广受关注社会问题背后的影响机理;3. 针对不同场景,设计行为干预策略并通过室内实验、大规模的田野实验或调查实验对其效果进行验证;4. 探索不同场景下不同行为偏误对干预策略实施效果的潜在影响,进而探讨如何采用去偏误策略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五)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理论建模与政策体系设计(G0308或G0401)。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但目前财税体制的理论研究仍缺乏系统的事实梳理、统一的分析框架和科学的政策模拟与评估体系。基于此,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 系统研究并总结政府收支活动的特征事实与基本规律,重点提供未来趋势的预测与预警;2. 建立解释中国财政收入结构及变化的理论框架,着重关注内含税制结构的最优税收理论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形成机制及内在逻辑;3. 研究中国财政支出规模扩张、内部结构及支出刚性的形成机理,核心是民生类与投资类支出的最优结构安排与政策设计;4. 分析中国政府债务规模膨胀、债务结构和地区分布的演变趋势,分析其引致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传导机制;5. 建立科学的财税政策评估与仿真的分析体系,为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及政策实施提供优化方案。

  (六)超大经济体贸易开放与国家影响力的理论、实证与定量模拟研究(G0306或G0304)。

  在新发展阶段,中国如何从超大经济体迈向超强经济体并提升大国影响力,亟需对外贸易提供新的动能。本研究将使用一般动态均衡理论,借助多国、多产品、多时间的细颗粒度数据,开展理论、实证与定量模拟,系统分析贸易中的比较竞争优势变迁、文化输出等与国家影响力间的动态关联。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 结合贸易与文化影响、国家间政治关系、消费偏好等特征事实,构建融入异质性消费者偏好、比较竞争优势衍变、异质性产业特征等基本特征的动态一般均衡贸易理论模型;2. 通过一般均衡框架的量化模型,识别出大国经济体比较优势的演变特征及其基本规律,使用国家间贸易和关税的微观数据,结合实证计量方法和结构模型的反事实模拟,分析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动对国家形象和国家影响力的影响及其内在机制;3. 使用微观数据和微观应用计量方法,分析国家影响力如何通过塑造消费者偏好,进而对企业、消费者行为以及全球产业链布局产生影响并发掘其内在机制;4. 研究贸易摩擦新形势下贸易与国家影响力之间的动态影响;5. 基于实证的微观证据,结合定量模拟的结果,提出新形势下贸易进一步提升国家影响力的政策建议。

三、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除撰写提纲要求外,申请书内容还须体现如下几个方面:1. 申请项目为实现总体科学目标的贡献;2. 针对本项目指南中研究方向拟重点突破的科学问题、达到的研究目标或技术指标。

四、资助计划

  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资助6项左右,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

五、专项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10-62328591。

  (3)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三处。

  联系人:陈老师 吴老师,电话:010-62327155、010-62327152。

 

4、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专项项目指南——基于数据与行为的金融系统建模分析。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摘要:

  健康的金融系统是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随着当前数字金融等金融新业态的不断出现,中国的金融系统正呈现出数据海量、多主体交融等特征。在为金融系统服务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巨大潜力的同时,金融新业态也给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带来了更为隐蔽的风险。因此,亟需增强对当前金融系统运行规律的科学理解,以充分发展金融系统的资源配置优势,提高金融风险管控能力,完善金融市场机制,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数据驱动是当前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特征,市场主体行为是金融系统运行的微观基础,探索基于数据与行为的模型与方法是理解金融系统运行规律的重要科学路径。为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设立“基于数据与行为的金融系统建模分析”专项项目。

一、总体科学目标

  探索海量异构金融数据的协同建模分析,基于数据和行为的金融服务建模、投资组合、风险建模,研究基于行为的金融市场机制、助力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市场建模,为金融系统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方法与技术支持。

二、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海量异构金融数据的协同建模分析(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G01下属代码)。

  海量异构金融数据的噪声识别与清洗方法;高频高维异构金融数据的特征提取、高阶收敛与降维分析方法;隐私保护机制下的海量金融数据建模及统计推断;跨市场海量异构金融数据的协同建模和分析方法;基于海量异构金融数据的复杂金融系统因果关系识别和检验;高维金融问题驱动的高性能计算方法等。

  (二)基于数据与行为的金融服务建模优化(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G01下属代码)。

  基于消费者数据和行为的数字金融产品的定价;面向个体消费者和企业的金融服务建模和优化;基于消费者行为的金融服务协同合作;基于数据和行为的贷后/投后管理方法的建模和优化;基于行为的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博弈均衡;社交网络环境下消费者行为交互特征的建模与金融服务优化等。

  (三)基于数据与行为的金融投资组合优化(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G01下属代码)。

  数据驱动的投资组合优化理论和算法;兼顾参数化模型和数据特征的投资组合优化;有效应对信息爆炸的投资组合优化建模和求解;跨市场跨品种的投资组合优化和资产配置;海量信息环境与金融主体决策行为的交互机理和建模;兼顾海量信息环境和金融主体行为的投资组合优化等。

  (四)基于数据与行为的金融风险建模分析(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G01下属代码)。

  数据驱动的市场风险(如波动性、流动性等)生成机理与度量模型;隐私保护场景下的金融风险跨市场传导机制建模;市场参与者行为交互下的金融风险传染建模与分析;面向金融市场韧性与恢复的仿真建模;金融欺诈等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测与预警;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与预警等。

  (五)基于行为的金融市场机制建模分析(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G01、G03下属代码)。

 

 

 

科技资讯10.16-20附件

 

2023年10月20日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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