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印发《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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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政策要闻

1、广东出台“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2、第五届世界科技与发展论坛将于11月23日在深圳举办。

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征集类

1、管理科学部关于征集2024年度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财务绩效类专家的函。

通知/公示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公示2023年第5批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和结题项目的通知。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3、东莞市科技局关于召开2024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第一批)申报说明会的通知。

国家部委项目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集成电路关键材料前沿探索”项目指南。

2、关于发布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双碳”专项项目(二)——“工程与材料领域低碳科学基础研究”项目指南的通告。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芯片亚纳米级制造前沿探索”项目指南。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2024年度深港联合资助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A类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要闻

 

1、广东出台“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到2025年,广东有望实现智能算力规模全国第一、全球领先,力争打造成为国家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11月13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高质量发展看广东”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王月琴透露,广东将通过大模型关键技术、前沿级共性关键技术、安全可信技术攻关,形成突破性原创性成果和行业应用,推动广东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当天,《广东省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提出了“打造通用人工智能算力生态”等22条意见。

  推动实现国内算力自主可控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ChatGPT推出以来,以大模型、生成式AI为代表的通用人工智能技术在全球掀起浪潮。

  广东高度重视通用人工智能发展工作,此次由广东省科技厅会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广州、深圳等重点地市共同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广东实现智能算力规模全国第一、全球领先,全省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企业数量超2000家,力争打造成为国家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构建全国智能算力枢纽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场景应用全国示范高地,形成“算力互联、算法开源、数据融合、应用涌现”的良好发展格局。

  为何提出打造成为国家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广东具备发展通用人工智能的坚实的产业基础和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目前广东已逐步构建起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初步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主引擎、珠三角地区为核心、粤东西北协同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王月琴表示。

  今年以来,广州已先后在城市交通、自动驾驶、生命健康等领域发布了9个行业大模型。“我们围绕先进制造、车辆交通、健康医疗、城市治理‘造车健城’4条优势赛道,部署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等专项,在人机协同等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广州市科技局副局长孙翔说。

  算力是人工智能的基础。广东目前拥有鹏城实验室、韶关数据中心集群等重大算力设施平台。以此为基础,广东将进一步夯实自主算力底座基础,推动实现国内算力自主可控,强化在全国智算中心、超算中心、数据中心等大型异构算力资源互联互通、协同调度与高效计算等方面的核心作用,支撑“东数西算”“中国算力网”等国家重要任务。

  提出“数据特区”建设

  为进一步突出粤港澳协同发展特色,《实施意见》充分利用港澳制度和资源优势,发挥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河套,广州南沙等地区的桥头堡、试验台的作用,率先提出“数据特区”建设,力争在大湾区内建立数据流通规则体系、完善运营机制等方面形成工作探索。

  强化通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能力是《实施意见》提出的关键内容之一。“近年来,我们一方面加强基础研究,补强战略性前瞻性短板;另一方面布局重大专项,锻造技术长板。同时积极推动通用人工智能技术与广东省千行百业加速融合,如盘古、混元等通用大模型,已在气象、医疗、办公等领域实现应用。”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杨军表示,当前,广东正积极布局“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专项旗舰项目,拟在智能算力基础底座等战略方向开展技术攻关。未来将不断优化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港澳协同优势,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竞争优势。

广东还提出构建通用人工智能算力枢纽中心,通过研发自主算力芯片及工具链,构建完善的自主可控人工智能软硬件生态。同时还提出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形成区域联动、企业梯次培育、终端产品涌现、应用场景多元的良好产业发展态势。

  《实施意见》明确了产业规模和企业数量的目标、定位,并提出通过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作用,为广东通用人工智能发展营造良好生态。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技厅)

 

 

2、第五届世界科技与发展论坛将于11月23日在深圳举办。

  11月13日,记者从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第五届世界科技与发展论坛将于11月23日至25日在广东深圳举办。

  本届论坛以“科技赋能发展,共谋湾区未来”作为年度主题,将围绕科技探寻前沿、科技促进发展、科技应对挑战、科技有效治理四大主题开展研讨。

  深圳市科协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林祥介绍,本届论坛在筹备过程中,注重引进国际组织、国家级学会,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组织共同开展策划或承办,在提升论坛学术策划水平的同时,为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与国内外科技组织的交流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据悉,该论坛共设1个主论坛和11个平行分论坛,邀请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约200名世界知名科学家、教育家、经济学家、企业家、世界重要科技组织负责人等出席活动并作报告交流。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二级巡视员万玉刚表示,论坛将持续彰显中国科技界推动科技开放、增进科技合作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凝聚共商、共建、共享的战略共识,推动构建更加开放的全球科技创新生态。

  另据悉,本届论坛将首次举办河套深港创新发展论坛。

  深圳市福田区副区长、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发展事务署署长朱江介绍,河套深港创新发展论坛以“湾区赋能,深港共融”为主题,突出“深港合作”“国际化”特色,将通过主题演讲、发布会、圆桌对话等形式,面向世界全方位展示河套。

  “深圳崇尚科技追求创新的城市气质,与论坛的定位高度契合。”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泉表示,相信通过本届论坛,深圳将向全世界展示优异的科创环境,进而吸引更多科学家到深圳开启全新的科研旅程。

  第五届世界科技与发展论坛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院、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和加强对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的管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基础研究工作实际情况,市科技创新委修订形成了《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础研究管理办法》)。

一、修订背景

  原《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6号)于2020年6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于2023年6月3日到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我市基础研究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好制度、政策的价值驱动和战略牵引作用,市科技创新委结合我市基础研究工作实际,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通过调研并参考各地基础研究先进经验,对基础研究的项目申请、项目实施与验收、监督管理等进行深入研究,修订形成《基础研究管理办法》。

二、修订原则和目标

  基础研究项目是指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支持本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基础研究项目是本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围绕本市发展需求,重点支持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

  基础研究项目坚持“四个面向”,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方针,围绕我市“20+8”重点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聚焦数理科学与交叉前沿、新材料与化学、合成生物学、地球与海洋科学、新一代信息与计算技术、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碳中和与环境生态、高端先进制造基础技术、生物育种与现代农业、城市治理与公共安全、量子科学与工程和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12个重点领域,强化基础研究的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为推动本市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三、主要修订内容及说明

  (一)新管理办法坚持“四个面向”和“两条腿走路”,围绕我市“20+8”重点产业集群,聚焦12个重点领域布局我市基础研究。

  (二)新管理办法较原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专项项目类型,在原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基础上增设重大项目和创新生态项目,支持科学技术团队开展需及时资助的创新研究、基础研究发展相关活动、科技伦理理论探索、期刊建设、智库建设、科技数据采集分析等。

  (三)新管理办法较原管理办法,丰富支持方式,可通过公开竞争、稳定支持和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实施基础研究项目。

  (四)新管理办法较原管理办法,增加科技伦理监管事宜。

  (五)新管理办法中的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过程管理、诚信管理、验收等,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其他详见附件1: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征集类

 

1、管理科学部关于征集2024年度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管理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重大项目立项领域条件。

  1. 建议人应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精心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大跨度的交叉研究,提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立项领域建议。

  2. 所凝练的关键科学问题需具有基础性、开创性和前瞻性;目标明确,应聚焦中国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3. 国内已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有望在所提议的研究方向取得较大突破。

  (二)建议人资格。

  1. 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研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三)立项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 立项依据。论述与建议领域相关的科学前沿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重阐述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2. 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科学目标简洁明确,核心科学问题要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须有机联系、相互支撑,体现学科交叉性。

  3. 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说明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地位,着重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科学部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项目建议人参与提出立项建议;参与重大项目指南论证和编制的专家,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该重大项目。

  (五)提交立项领域建议书。

  请于2023年12月29日16:00前,将“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WORD版(见附件),首页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扫描生成的PDF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管理科学部联系人邮箱:heyi@nsfc.gov.cn。

  (六)咨询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联系人:何毅  电话:010-62326898  电子信箱:heyi@nsfc.gov.cn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财务绩效类专家的函。

  近年来,广东省工信厅已征集吸纳一批财务绩效类专家进入省厅专家库,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鉴于目前专家库中财务绩效类专家数量仍然偏少,为进一步充实丰富财务绩效类专家资源,更好地发挥行业领域专家重要作用,集中各方智慧、凝聚广泛力量,共同推进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各项工作,现请各单位支持推荐相关领域专家入库。有关情况如下:

一、征集范围

  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和广东省工信厅专家库现有专家资源情况,本次主要征集财务绩效类专家,包括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

二、资格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学术道德问题。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行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产业政策、发展动态等。

  (四)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取得相关领域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该领域从业3年以上;3.稀缺领域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入选条件。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广东省工信厅专家库是为服务支撑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开展而设立的专家资源库。我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要求,适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委派承担相关工作。

  (二)专家入库后,广东省工信厅将根据抽取使用情况,对其参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专家分类设置调整及动态管理。

四、征集程序

  (一)本次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商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发动推荐本单位或本系统(含下属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每个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人。此前已向我厅推荐的,不再重复推荐。

  (二)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各单位所推荐专家须提供经专家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入库申报表》,确保其本人知悉有关权利义务、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同时,请推荐单位填写《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入库申报汇总表》及《推荐单位联系人名单》。

  (三)需提供的电子材料: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以及各单位所推荐专家的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等,请按照推荐专家姓名建立文件夹。

  (四)纸质材料请推荐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公文交换或邮寄至我厅,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gzh@gdei.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403室。联系人:郭先生、020-83135849。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通知/公示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公示2023年第5批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和结题项目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第5批验收结果为“通过”和“结题”的222个项目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受理处室: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45室

  联系邮箱:complain@sticmail.sz.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2416、88125129、88102426

  详细名单见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949676.html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拟对2023年度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801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资助项目依托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处室: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

  异议受理邮箱:complain@sticmail.sz.gov.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45室

  业务咨询电话:基础研究处:88127371、88103567

  详细名单见: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943096.html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8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3、东莞市科技局关于召开2024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第一批)申报说明会的通知。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第一批)的通知》,为更好地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拟于近期召开2024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第一批)申报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 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二楼报告厅。

二、参会人员

  (一) 有意申报市重大科技项目(第一批)的单位工作人员;

  (二) 市科技局、市电子计算中心有关工作人员。

三、会议内容

  (一)市科技局作项目申报说明;

  (二)市电子计算中心作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说明;

  (三)现场答疑和交流。

四、有关事项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填写好参会回执,并于11月20日中午12:00前反馈至邮箱22831337@dg.gov.cn,每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安排两名同志参加。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发文单位:东莞市科技局)

 

国家部委项目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集成电路关键材料前沿探索”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6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和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重要战略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拟资助“集成电路关键材料前沿探索”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原创项目)。集成电路材料是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基石,因此自主研发集成电路用关键材料尤为重要。本项目通过材料、化学、物理和信息等多学科的深度交叉融合,针对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涉及到的关键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及有机高分子材料,探索材料制备与应用的新原理、新方法与新技术,推动原始创新,为突破集成电路材料领域的“卡脖子”难题提供基础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引领国际科技前沿。

一、科学目标

  本项目面向集成电路用关键材料,具体科学目标如下:(1)聚焦光刻胶、柔性集成电路载板等高分子材料的结构设计、固化机制及复合材料界面微结构演变与失效机理,实现关键材料的理论预测、精准合成与技术突破;(2)针对集成电路尺寸微缩瓶颈与挑战,发展低功耗、高集成度器件应用所需的新型非硅CMOS沟道材料、晶体栅介质材料、高效电光调制系数材料和三维堆叠铁电存储阵列材料;(3)针对集成电路极限制程封装的微凸点高质量制备和高密度互连需求,发展晶圆级微凸点互连材料,实现封装电接触材料的精准构筑。

二、资助方向

  (一)极紫外高分子光刻胶。

  针对极紫外光刻胶应用目标,建立序列可控精准高分子的合成方法及原位分析手段,阐明光刻胶的精准化学/聚集态结构与灵敏度、分辨率、线边缘粗糙度间的关联,构建非光酸放大型极紫外光刻胶材料。

  (二)本征型层间互连封装光刻胶。

  发展耐高温光刻胶,研究聚合物固化机制及固化条件与光刻胶性能之间的关系,揭示光刻图形缺陷形成机制,发展缺陷控制及封装光刻胶多功能化的新原理和新方法。

  (三)集成电路用高分子复合材料界面微结构演变与失效机理研究。

  发展界面微结构及其演变的表征新方法,研究材料表界面物理化学特性及其在不同热、机械等环境下的演变机理,探索复合界面处分子链松弛行为与热应力耗散的机理及复合界面偶联改性失效的化学机制,探索金属离子等在界面迁移扩散与聚集行为,构建异质复合界面多尺度失效分析模型。

  (四)柔性集成电路载板的材料设计与性能调控。

  研究具有高挠曲、高尺寸稳定柔性集成电路载板基材的合成与物性控制的新方法,探索柔性基板表界面性质和微观结构的调控机制及界面增强的新策略,揭示柔性载板材料光敏性与光刻分辨率的构效关系,发展柔性集成电路载板高精度导电线路的制造方法。

  (五)面向非硅CMOS器件的新型沟道材料。

  针对亚纳米尺寸下传统沟道材料性能衰退导致的集成电路功耗激增问题,发展突破尺寸微缩极限的高质量、低缺陷二维半导体材料等新型沟道材料,设计、构筑高质量异质界面,实现载流子的高效调控,推动新型沟道材料在非硅CMOS器件和逻辑电路的典型应用。

  (六)面向后摩尔时代低能耗器件的晶体栅介质材料。

  围绕后摩尔时代传统栅介质材料栅控能力下降导致的能耗瓶颈难题,研发具有低缺陷密度的新一代晶体栅介质材料,发展超越硅基场效应晶体管的新原理和新材料,实现低功耗器件的制备。

  (七)面向高集成度电光调制器的纳米光子材料。

  针对因光学衍射极限导致硅光芯片难以小型化的问题,设计新型光子材料与结构,探索多物理场作用下光子材料纳米光学模式的调控规律,实现光子材料中光传播方向、相位和模场分布的精细操控,为下一代高集成度电光调制器提供新材料。

  (八)面向高密度三维堆叠存储阵列应用的铁电材料。

  针对大数据时代高密度和海量存储需求,发展高密度三维堆叠存储阵列新型铁电材料,阐明铁电材料电荷注入/反注入的微观动力学过程,揭示铁电材料缺陷产生机制与调控机理,构筑基于铁电材料的高密度三维堆叠存储阵列。

  (九)晶圆级Sn-Ag微凸点互连材料。

  揭示添加剂对高、低电力线区域的抑制电沉积作用机制以及对Sn-Ag微凸点合金形核-结晶行为的影响规律,阐明芯片互连工艺下微凸点与常用Ni、Cu、ENIG等金属基体的界面作用机理,建立直径小于60微米、12英寸晶圆级Sn-Ag微凸点互连材料的电沉积制备方法。

  (十)极限制程封装电接触材料精准构筑及电子结构调制。

  针对后摩尔时代集成电路极限制程封装的高密度互连需求,提出近零缺陷电接触材料微结构的精准构筑新策略,揭示微量元素掺杂对主体元素电子结构的调制作用,探索金属元素与缺陷的相互作用机制,阐明稀合金体系在机械力和热力作用下的织构演化规律。

三、资助计划

  本原创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计划资助8-10项,平均资助强度200万元/项。

四、咨询方式。

  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其他问题可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电话:010-62326887。

其他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825.htm

 

2、关于发布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双碳”专项项目(二)——“工程与材料领域低碳科学基础研究”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6日

摘要:

  为推动面向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基础研究,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双碳”基础研究指导纲要》,工程与材料科学部设立“双碳”专项项目(二)——“工程与材料领域低碳科学基础研究”,针对低碳建筑材料制备、绿色低碳生物基材料制备、冶金流程低碳化、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能源高效低碳输运、城市减污降碳、CO2利用和封存等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以基础研究创新和技术突破,支撑“双碳”战略目标实现。

一、资助方向及科学目标

  (一)多元低钙胶凝材料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202)。

  研制多元低钙矿物主导的低碳高性能胶凝材料新体系,揭示低钙熟料矿物间的多元协同增强机制,提出多元低钙矿物协同胶凝新原理,建立硅酸盐水泥碳减排指标与性能协同提升方法,为构建低碳水泥新体系奠定理论基础。

  (二)大宗固废制备低碳水泥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202)。

  探究大宗非碳酸盐固废替代原料制备硅酸盐水泥熟料的动力学过程及调控机理,揭示典型固废在多场耦合作用下的物相结构演化及制备水泥的性能调控机制,建立大宗固废制备水泥的碳排放模型,为水泥工业碳减排跃升奠定理论基础。

  (三)低碳高性能渣土基骨料混凝土设计理论与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E0805)。

  探究工程渣土低碳-无机固化作用机理,研究高性能渣土基骨料制备技术原理,提出低碳高性能渣土基骨料混凝土设计方法与性能调控策略,发展渣土基骨料混凝土3D打印增材制造关键理论与技术,实现工程渣土的低碳处置与渣土基骨料高性能混凝土的低碳制备。

  (四)基于低碳建筑目标的混凝土材料-结构一体化设计理论与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E0805)。

  研究钢筋混凝土建筑隐含碳排放时空特征,建立考虑使用寿命的建筑隐含碳排放核算理论与方法;构建钢筋混凝土建筑隐含碳排放评价方法;研究材料组合优化对建筑隐含碳排放的影响机制,提出基于低碳建筑目标的混凝土材料-结构一体化设计理论与方法。

  (五)绿色低碳生物基可降解橡胶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1305)。

  开展高性能绿色低碳可降解轮胎制备方法研究,设计新型生物基可降解橡胶分子及纳米复合结构,阐明多层次多尺度结构对轮胎磨屑降解性能、抗湿滑性能和节能性能的调控机制,为突破高分子量橡胶材料的规模化制备技术提供理论支撑。

  (六)铝冶金新方法及节能提效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412)。

  针对现行原铝生产工艺流程能耗高、碳排高等问题,探究铝土矿或含铝原料直接氯化过程的反应机理;揭示氯化铝电解质体系熔盐结构与物理化学性质内禀关系,阐明电解质特性对熔盐结构与性能的作用机制;研究铝冶金新方法与碳排放等环境负荷的关联机制。

  (七)聚光太阳能全光谱光-热-储协同利用(申请代码1选择E0607)。

  探究聚光太阳能全光谱利用的热力学极限,阐明聚光太阳能全光谱捕获过程中的多因素、多尺度效应对光热能量传输及转化影响机理,揭示极端能流条件下光场-温度场-应力场等多物理场耦合对光谱选择性吸收、能量转化和系统运行的影响规律,提出聚光太阳能全光谱利用技术的综合评价方法,建立下一代高温光-热-储系统能量传递转化与储能/释能协同调控方法。

  (八)LNG管网综合输送与“冷能”利用(申请代码1选择E1202)。

  探究新建管网综合输送体系中LNG液态管道输送方式,提出大规模远洋贸易到港LNG高品位“冷能”梯级利用的新方法,揭示LNG管网与冷网、天然气网络等的高效匹配、优化方法及城市用冷需求波动下调控机制,以全面发挥其在“双碳”中的作用。

  (九)城市多介质碳污协同减控关键技术原理(申请代码1选择E1008)。

  探究城市典型场景中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特征,发展针对城市污水、工业烟气、生活垃圾的碳污协同减控新方法,揭示水-气-固介质中关键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阻控机制,提出城市多介质碳污协同减控新原理与技术。

  (十)页岩油储层CO2利用与地质封存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402)。

  研究页岩油储层超临界CO2压裂岩石破裂与裂缝展布机理,探究流体-页岩相互作用机制,揭示页岩油超临界CO2压裂增产机理,建立页岩油储层CO2压裂效能、地质封存潜力与风险评估模型,发展页岩油储层中CO2高效利用与封存理论。

二、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计划资助10-12项,平均资助强度200万元/项。

三、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自然科学基金委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咨询电话:010-62326884。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芯片亚纳米级制造前沿探索”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6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和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重要战略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工程与材料学部拟资助“芯片亚纳米级制造前沿探索”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原创项目)。

  后摩尔时代芯片先进制程工艺将迈入1 nm节点,亚纳米级制造贯穿芯片制造工艺的全流程。然而,亚纳米制造涉及从经典连续力学行为到量子行为的跨越,存在原子间、原子与能场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因此亟需发展面向未来芯片的亚纳米级制造新原理与新方法。

一、科学目标

  本项目围绕未来芯片制造面临的共性基础科学问题,旨在通过揭示表界面亚纳米级尺度的定域、定量、定势调控机制,建立亚纳米级精度表面与结构的可控加工方法,为发展原子级制造开展先导性探索,支撑新一代芯片制造关键工艺和装备能力的升级换代。

二、资助方向

  (一)芯片制造过程中的亚纳米级去除新原理与新方法。

  开展多元互连异质表面亚纳米级可控去除基础研究,探索亚纳米级可控去除的限域作用机理及多源能量调控机制,发展外场调控多元异质材料亚纳米级同步去除技术,形成宏观尺度互连异质表面亚纳米级一致去除控制的抛光工艺、技术与装备。

  (二)芯片先进制程中的三维亚纳米级结构构筑新原理与新方法。

  开展极小尺度、极高深宽比亚纳米结构精准制造基础研究,探究原子级表面改性与反应调控机制,发展亚纳米级表面改性的压印模板制造与选区沉积技术,形成芯片三维互连亚纳米结构的压印成形与原子级精准沉积制造工艺与装备。

  (三)第四代半导体材料的亚纳米级制造新原理。

  发展金刚石等第四代半导体材料的“时-空-频”多参数协同调控的激光制造等亚纳米级制造新原理新技术;开展典型构件几何特性、物化特性的跨尺度表征,建立其性能和制造之间的关系。

  (四)芯片亚纳米级制造过程中的缺陷检测与修复。

  探索芯片亚纳米级制造过程中缺陷的形成机制,研究缺陷对外部能场的限域反应机制,发展超高时空精度的表面、亚表面缺陷一体化检测技术,揭示外加能场作用下原子有序重构规律,形成基于原子排布精准调控的缺陷消除和修复新方法。

三、资助计划

  本原创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计划资助4-5项,平均资助强度200万/项。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822.htm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2024年度深港联合资助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A类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

摘要:

一、申请内容

  深港两地申请单位就同一合作项目分别向本地科技部门递交申请,通过两地联合评审立项后,由两地科技部门分别给予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导体、医药生物技术及现代化中药、人口健康技术、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农业生物育种、石墨烯材料、先进电子信息材料、显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氢能和燃料电池、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智能无人系统、增材制造、激光制造、数字创意、区块链、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等。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四)《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20〕4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资助金额不超过深方项目总预算的50%。

  (二)支持方式: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竞争性择优支持。

四、申请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于申请单位(全职是指从申请单位支取薪酬的人士)。

  (二)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

  (三)香港合作单位应当是香港公营科研机构(包括所有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根据《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注册的自资本地学位颁授院校、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职业训练局、制衣业训练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或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即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资讯及通讯技术研发中心、物流及供应链多元技术研发中心、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

  (四)申请单位已与香港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权利义务,共同开展研究活动。

  (五)深方和港方单位分别向各自科技部门进行申请,单方申请无效。

  (六)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项目申请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两年。

五、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网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到2024年1月12日(截止至18:00)。

  (三)咨询电话:88101639、88103764。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详见附件2:2023-2024年度深港联合资助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A类项目)申请指南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

摘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创新协同,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现启动2024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设置

  (一)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本专题支持广东创新主体联合香港合作伙伴开展科研和成果产业化合作。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香港创新科技署联合实施,双方同步发布指南组织申报,经独立评审,对双方同时支持立项的项目,由双方分别资助各方创新主体。

  (二)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本专题支持广东创新主体联合澳门合作伙伴开展科研和成果产业化合作。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实施,双方同步发布指南组织申报,经联合评审,对双方同时支持立项的项目,由双方分别资助各方创新主体。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通知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23年(自然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发生科研失信行为且仍在惩戒期内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同一项目已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违背科技伦理规范的。

  7.其他不适合资助的情况。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平台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由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主要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三)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应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其余省直等相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四)网上申报时间。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2024年1月12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7:00。

  (五)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任务书(一式6份)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1.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86-020-81567257、83561424、83562716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交流合作处(政策咨询):+86-020-83163920

  3.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86-020-83163338、83163469

  4.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86-020-83163838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电话:+86-020-83163930)。

  附件3: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

  附件4: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

 

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及“20+8”产业集群各相关领域政策,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委决定发布2023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二、支持类别

  支持组织实施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市级公共服务平台组建、产业化事后补助、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广、注册许可认证、医工融合等项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配套。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本申报指南支持领域相关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除国家项目配套、注册许可认证及高端论坛展会扶持计划外,申请其他类别扶持计划项目的,项目建设期不早于2023年5月1日,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截至项目申报之日(以附件《项目基本情况表》所填时间为准),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

  (三)项目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并已根据需要取得能评、环评批准文件,落实项目建设场地。

  (五)项目的财务核算,以及建设内容中涉及到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等关键环节在深圳本地实施。

  (六)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项目单位责任。

四、申报材料

  (一)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仅需提供国家项目申报材料以及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同意的立项文件(涉密项目书面报送)。

  (二)其他类扶持计划项目参照各产业集群申报指南: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安全节能环保。

五、申报路径

  项目单位应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1000,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涉密项目书面报送)。

六、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14日;注册许可认证、高端论坛展会类扶持计划常年受理。

  (二)咨询电话: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88127526 88127062  新能源:88121581 88128247

  生物医药:88120546 88127067  高端医疗器械:88127971 88121107

  大健康:88127158 88127205  安全节能环保:88128225

详见附件5: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资讯11.13-17附件

 

 

2023年11月17日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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