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旗舰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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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政策要闻

1、东莞注资10亿元组建市级天使母基金 科技创业 进莞来!

征集类

1、关于征集2025年度医学科学部重大类型项目拟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2、东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粤莞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4、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通知。

5、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广东省市项目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旗舰项目的通知。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二批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4、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重大课题招标公告。

 

 

 

 

政策要闻

 

1、东莞注资10亿元组建市级天使母基金 科技创业 进莞来!

  近日,东莞注资10亿元组建市级天使母基金的消息刷屏投资界。来自全国各地的100多家知名投资机构齐聚东莞,见证基金的面世,同时现场还进行了首批意向子基金项目的签约。

   本次推出的市级天使母基金是东莞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的重要一环,由东莞市科技局联合东莞科创金融集团组建。这只基金的定位是“投早、投小、投创新、投硬科技”,实行“母基金+子基金+直投+生态建设”的投资模式,将用于投资东莞所需的高精尖领域和硬科技前沿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母基金设置多层级让利机制。在让利方式上,设置阶梯式让利机制,如返投达到1:1、1:1.5、1:2的子基金(原则上返投比例不低于1倍母基金实缴出资),超额收益让渡比例分别为50%、75%、100%。同时,在子基金已投项目中进行跟投或追加投资的,实行针对直投子基金制定项目团队强制跟投制度。

  重点投资高精尖和未来产业项目

  初创期企业的最大特点是不仅需要钱,还需要多样化的服务,包括如何开办企业、设计股权架构、确定发展战略、对接资源、融资等。为此,东莞进一步整合各类创新创业资源要素构建天使投资生态体系,优化创新创业服务环境。

  在基金发布会现场,东莞市科技局局长卓庆说:“我们要营造良好的创业生态,让创业者有圈子、有气氛、有人关爱。”

  此言不虚,配合天使母基金出台的《投资赋能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在投资赋能方面,东莞争取在2024年底,完成投资服务专班团队的组建,初步搭建起投资项目库、专家库、生态服务资源库等对接服务平台并开始运营,开展企业个性化需求线上线下对接服务不少于12场,服务对接需求企业不少于50家。

  到2027年底,建立服务企业数据清单不少于200项,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服务不少于80次。通过天使母基金直投带动子基金投资群,联动产业资金、产业资源,构建“天使投资+产业空间+投资汇”的1+1+N的科技创业综合服务生态平台,从项目入驻、创业培训、资源对接、成长服务等环节建立“资金+空间+技术+市场+人才+政策+管理”全链条投资服务机制,助力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具体而言,东莞将组建一批天使投资项目库,包括储备项目库和投后项目库,通过引导需求企业上平台、提需求,储备天使母基金的优质项目。对于已经投资的企业,东莞绝不当“甩手掌柜”,而是实行“一企一档”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发展的最新动态,有针对性地对接问题。

  同时,东莞还将建立覆盖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全行业领域,累计4000名以上的技术专家教授库,组建近1000名以投资、银行、证券等代表的投资人库。围绕投资、技术等需求,不断完善和扩充专家基础资源,筛选一批服务质量高的专家团队成为创业导师,为企业创业提供指导服务。

  打通涉及天使投资的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关系,在空间、金融、技术、人才、管理、政策、市场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比如,为接受天使投资的项目寻找免租空间,推荐投后企业对接镇街(园区)低成本空间,帮助企业寻找合适办公场地、生产厂房等。

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行业沙龙等活动,向社会展示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在进一步提升对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优质投资机构吸引力的同时,加速人才、资金、项目等创新要素在东莞集聚。

  (发布时间:2024年3月8日    发文单位:南方日报)

 

征集类

 

1、关于征集2025年度医学科学部重大类型项目拟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重大类型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持续强化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世界科学前沿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不断完善重大类型项目的立项机制,医学科学部面向科技界征集医学科学领域重大类型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一、各类重大类型项目定位

  重点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者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者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前沿,加强顶层设计,凝练科学目标,凝聚优势力量,形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集群,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提升我国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科学支撑。

二、立项领域建议要求

  请填写附件中的“重大类型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并于3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医学科学部联系人。

  (1)“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2)“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

三、联系人信息

  医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蒋景英

  电子邮箱:jiangjingying@nsfc.gov.cn    联系电话:010-62326982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日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东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粤莞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粤莞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落实“四个面向”要求,充分发挥粤莞联合基金导向作用,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统筹科学发展前沿问题和重大应用研究原理问题,按照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等三类基础研究凝练方向,凝练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提出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地区培育项目指南建议(模板见附件1),以期在我市最有基础、最具优势、最可能突破的方向加快形成先发优势,催生新质生产力,打造未来产业集群。其中,重点项目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与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领域,优先采纳围绕产业需求、联合企业提出的指南建议。

二、征集领域及对象

  (一)征集领域

  根据《东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结合产业发展情况,本年度重点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与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农业、数理与交叉前沿、人口健康等7大领域征集项目指南建议,并按照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等三类基础研究凝练方向,凝练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征集的指南建议将作为2024年度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编制的重要依据。各领域征集的重点需求范围如下:

  1.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

  大科学装置功能提升、战略性新材料、核医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操作系统与工业软件。

  2.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

  高分子材料、智能材料、特殊与极端环境材料、环保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大科学装置预研、新型储能、新型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制造。

  3.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

  新一代电子信息与数字经济领域:智能终端、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无人机、关键电子元器件;安全生产、网络安全、交通与城市综合治理。

  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领域:工业机器人、高端数控系统与装备、高端智能制造装备、高性能功能部件。

  新材料领域: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半导体材料、光电材料等。

  新能源领域:新能源汽车,碳达峰、碳中和技术。

  生物与农业领域:创新药物研制、医疗器械研制、生物技术服务与应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精准农业、营养健康食品与食品安全。

  数理与交叉前沿领域:中子散射技术应用、大科学装置应用能力拓展、应用数学。

  人口健康:重大公共卫生疾病早期诊断、预防和诊疗技术,公共防疫医疗设备先进制造,重大慢性病、精神病、职业病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老年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康复技术和康复辅助器具。

  (二)征集对象

  面向东莞区域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征集项目指南建议。建议人需为该依托单位的全职在莞工作人员,每位建议人限提出1项指南建议。鼓励联合境内外优势团队、联合企业提出指南建议。

三、征集方式及时间

  (一)征集方式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组织建议人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选择“粤莞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二)征集时间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到2024年3月22日17时。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日   发文单位:东莞市科技局)

 

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征集2024年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围绕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3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应加盖相应部门公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深南大道7010号市工商物价大厦1518室;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83975970;叶女士,83070573。

一、项目范围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应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立足解决省、地区或行业内的创新性和典型共性标准化问题和需求,其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标准化试点项目和标准化示范项目,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类别,其主要任务是:

(一)标准化试点项目

  通过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建设标准化试点,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科学构建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和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标准化全面支撑我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建设等各项工作,争取实现各领域标准的全覆盖。

(二)标准化示范项目

  在我省已完成终期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中优选一批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化成果显著的项目,进一步总结、提升、推广标准化经验成果,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本行业标准化水平,推动标准化在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申报条件

  标准化试点和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 年,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标准化试点项目

  1.申报单位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组织,其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重视标准化工作。

  2.申报单位的工作成效或行业地位居申报地区(行业)前列,正常运作3 年以上。

  3.申报单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或者工作制度,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工作经费和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

  4.申报单位3 年内无评估不合格的国家级或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已承担过国家级或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不得就相同或者相似项目任务重复申报。

  5.申报单位3 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以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标准化示范项目

  除满足上述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申报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已通过国家或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终期验收;

  2.申报单位已有的技术成果、工作经验或管理与经验模式具有较强典型特色和示范带动作用;

  3.申报单位愿意公开标准体系和非涉密的标准内容,推广本单位标准化经验成果,带动行业标准化水平提升。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试点项目申报表或示范项目申报表。各地级以上市申报单位向本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本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经答辩质询或者现场评估后,符合条件的择优报送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属或中央、国家直属在粤企事业单位一般应先向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立项的,向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将项

目推荐函、项目申报表、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同时,请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amr.gd.gov.cn/standard/,需用省统一身份认证法人帐号或法人授权的经办人帐号注册登录)按要求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24年3月6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局)

 

 

4、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通知。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以下简称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重点支持海上风电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海上风电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做好2024年度海上风电联合基金组织实施和指南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征集方向

  海上风电联合基金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我省海上风电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支持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充分发挥海上风电联合基金导向作用,强化顶层谋划和统筹布局,前期经系列问卷调研和专家凝练论证,围绕风电场规划设计、风电装备研制、海上风电建设与安装、风电并网运行四大主产业链以及风电专业服务和风电相关产业两大辅产业链对海上风电产业创新发展中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进行全链条梳理,形成了“风能资源评估与风功率预测”等20个研究主题集群和130个相关主题研究方向。2022~2023年,海上风电联合基金已围绕上述领域方向布局支持项目185项,包括面上项目166项、重点项目19项。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继续围绕海上风电产业130个主题研究方向,请建议人根据已有研究基础和团队能力,注重加强与往年已布局支持项目的错位和衔接,提出相应指南建议内容,为进一步选好2024年度指南方向提供参考和依据。指南建议填写模板参见附件1(具体以线上填报系统为准)。

二、项目类型和强度设置

  海上风电联合基金设“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拟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面上项目拟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指南建议仅面向广东省内已注册的省基金依托单位进行征集。省基金依托单位资格可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查询。

  (二)建议人应通过所在的省基金依托单位在线提交指南建议,每个人限提交一项指南建议,对单位层面不做限项要求。

  (三)指南建议应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我省海上风电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提出关键科学问题。

  (四)指南建议内容应侧重对科学问题提出研究方案和思路,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求,且有其他省内研究团队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存在竞争性。

四、征集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组织建议人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时间为2024年3月7日至3月26日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智英、王倩,020-87583596、87567870

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发布时间:2024年3月6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5、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安全函〔2024〕51号)有关部署,现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按照《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发布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的工作部署,面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10大应用场景,开展本次典型案例征集。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面向有毒有害、粉尘、易燃易爆等工业厂区危险品泄露及火灾救援场景,征集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工业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应用案例。

  (二)城市特殊场景火灾。面向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老旧小区、仓库等特殊场景火灾救援处置场景,征集特种消防救援装备、无人灭火装备、感温感烟传感装备、人员精准定位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应用案例。

  (三)矿山(隧道)安全事故。面向露天矿山矿石采掘、运输、装卸等高危环境作业场景,以及地下矿井复杂空间探测、风险感知、救援等场景,征集露天矿用无人驾驶装备、雷达探测装备、救援机器人、隧道救援装备等应用案例。

  (四)地震和地质灾害。面向大震巨灾监测预警、断路断网断电救援等场景,征集多功能预警系统、抢险救援装备、生命搜救装备、应急通信装备、应急供电装备等应用案例。

  (五)洪水灾害。面向堤坝渗漏、管涌、滑坡、塌陷和决口重大险情等场景,征集智能化洪涝预警及处置装备等应用案例。

  (六)城市内涝灾害。面向湍流水域、浑浊水域、地下空间等复杂环境救援场景,征集远程控制排涝救援装备、灾情信息感知与应急通信装备等应用案例。

  (七)冰雪灾害。面向冰雪灾害下道路紧急抢通、通信线路与电网保障、高寒高海拔等恶劣环境救援等场景,征集智能化除冰雪装备应用案例。

  (八)森林草原火灾。面向火情快速感知、超前预警、运输投送、快速处置等场景,征集火灾监测预警装备、航空救援装备、轻量化高机动灭火救援装备等应用案例。

  (九)紧急生命救护。面向心脏骤停猝死院前抢救、重大事故灾难紧急生命救援等场景,征集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现场生命支持及转运装备等应用案例。

  (十)家庭(社区、学校、景区、活动场馆等)安全应急。面向家居、野外、车辆、景区、活动场馆等多种环境下安全防护和个人应急逃生自救等场景,征集安全应急包、长效环保灭火器、救生缓降器、应急电源、家庭应急物资储备装置等应用案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经营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申报主体所申报的装备产品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度聚焦实际场景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并在突发事件安全防范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中有成功的实战应用案例,技术国内领先、成熟可靠,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前景。

  (三)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并提供实际应用案例和佐证材料。每个申报主体申报不超过2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

三、申报流程

  (一)主动申报。各申报主体登录“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https://safetybigdata.com.cn),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书(附件1)。申报单位需对提供参评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大数据平台中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附件2)。申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二)审核推荐。我局将组织对我市申报主体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按照有关推荐要求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会同辖区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牵头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人:胡燕格,电话:88101867

(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9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

摘要: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现启动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重点、难点、重大战略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从《2024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中选择题目进行研究,可以对题目进一步细化,不接受选题以外的题目。

三、申请条件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四)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五)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0个。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申报流程

  申报分为两步,在网上完成申报,并寄送纸质版申请书。

  1.申报网址为http://gdsk.pingshen.nrta.gov.cn。按照系统中的“申报注意事项”操作。项目负责人须用本人信息注册账号。填报过程可以中途保存退出,也可以进行预览。提交后不能修改,会自动下载项目申请书。网上操作流程结束。

  2.打印项目申请书,进行签字、盖章。申请人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原件1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社科办收,电话010-86098511,邮政编码:100866(只接收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请申请人持EMS快递单号到网上查询寄送进程,如显示“收发室签收”即为收到。申报全部完成。

六、有关说明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

  经过资质审查、两轮评审等程序,立项结果预计9月份前后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请随时关注。

  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10-86096235;17801579644。

  申报事项咨询电话:010-86098511、86093064。

  附件1:2024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pdf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

摘要: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CGIAR)下属11个研究中心(研究所),即国际生物多样性中心(Bioversity)、国际热带农业中心(CIAT)、国际林业研究中心(CIFOR)、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CIMMYT)、国际马铃薯中心(CIP)、国际干旱地区农业研究中心(ICARDA)、世界农用林业中心(ICRAF)、国际半干旱热带作物研究所(ICRISAT)、国际食物政策研究所(IFPRI)、国际家畜研究所(ILRI)以及国际水稻研究所(IRRI)达成的合作共识,双方将共同资助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合作研究将聚焦于可持续农业和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相关研究领域。

  资助领域由NSFC和CGIAR所属研究中心(研究所)协商确定,项目的受理、评审和管理由NSFC负责。中方科研人员应以项目主持人身份与上述CGIAR下属11个研究中心(研究所)之一的科研人员共同提出项目申请。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

  1. 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和小麦)、薯类作物(甘薯、木薯和马铃薯)、小宗作物和蔬菜优异种质资源挖掘和遗传改良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3或C15的下属代码)。

  2. 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和小麦)和薯类作物(甘薯、木薯和马铃薯)的近缘野生种资源精准鉴定和利用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3的下属代码)。

  3. 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和小麦)水分、养分高效利用的栽培模式与理论(申请代码1选择C13或C15的下属代码)。

  4. 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和小麦)及薯类作物(甘薯、木薯和马铃薯)主要病虫害防治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4的下属代码)。

  5. 食用豆类种质资源的引进和深度评价(申请代码1选择C13的下属代码)。

  6. 旱地农业与旱地作物改良(申请代码1选择C13的下属代码)。

  7. 畜禽重要遗传资源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7的下属代码)。

  8. 重要畜禽疫病防治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8的下属代码)。

  9. 热带牧草种质资源分析和遗传改良(申请代码1选择C16的下属代码)。

  10. 牧草栽培和牧草饲料高效利用的基础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16的下属代码)。

  11. 木本植物遗传多样性和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申请代码1选择C16的下属代码)。

  12. 农林生物多样性及其功能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03的下属代码)。

  13. 亚洲热带水稻种植土壤微生物资源多样性及其功能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03的下属代码)。

  14. 关键陆地生态系统(农田、森林、草地)生物多样性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以及退化生态系统恢复协同效应机制(申请代码1选择C03的下属代码)。

  15. 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的农业生产系统(农田、草地)转型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C03或C13的下属代码)。

  16. 营养目标下的食物供给与消费均衡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G0311)。

  17. 中国及重点国家草地贪夜蛾有害生物入侵应急管理与综合防治技术的社会经济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G03的下属代码)。

  18. 农业政策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G0311):

  (1)低碳智慧乡村发展的路径与战略研究。

  (2)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路径与政策研究。

  (3)科技政策、技术创新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4)多目标协同发展下中国农业食物系统减排政策优先序及其国际比较研究。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12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乐,荣念赫  电话:+86-10-6232 8404,6232 6998

  邮箱:zhangle@nsfc.gov.cn,rongnh@nsfc.gov.cn

 

广东省市项目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旗舰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

摘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现启动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旗舰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含),且各参与单位均应承担实质性攻关任务。

  (二)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指南明确规定须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未明确规定须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鼓励项目所在地市联合资助。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各单位所分得资金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其中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省外企业不参与分配资金;在自筹经费分担方面,各单位所分担的自筹经费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

  (三)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

  (四)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原则上应来自项目牵头单位,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确因项目情况特殊,由非牵头单位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应建立相应的协同工作机制,为项目负责人组织攻关提供有效保障。

  (五)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七)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所涉科学研究和医疗活动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八)各地级以上市科技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审核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4〕124号)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现场考察等推荐审核工作。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

  (二)指南文件仅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不得转载发布。

  (三)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由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

  (四)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3日17:0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17:00时。

四、联系人及电话

  (一)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专题业务咨询):匡韧,020-83163971。

  (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三)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业务咨询):020-83163834。

 (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看详细指南)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年3月4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一、资助的项目类别

  (一)标准体系认证补贴项目:支持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开展包括但不限于AEC-Q100(IC)、101(分立器件)、102(光电分立器件)、103(传感器)、104(多芯片组件)、200(被动组件)可靠度标准、ISO/TS 16949、ISO26262体系的培训与认证。

  (二)上下游联合攻关奖励项目:鼓励传感器应用企业结合自身需要,联合研发企业,共同研发智能传感器产品(含芯片、模组等)。

二、资助的方式和标准

  1.标准体系认证补贴项目

  最终获得资助的项目按照培训和认证费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产品认证每款产品补贴一次,单家企业每年获得的产品认证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体系认证至多补贴两年,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2.上下游联合攻关奖励项目

  最终获得资助的项目按照项目所涉及产品单一年度的采购额(或销售额)10%予以一次性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标准体系认证补贴项目和上下游联合攻关奖励项目均为事后资助项目,最终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以往年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至少提前申报截止日3个工作日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附件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第二批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年3月4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

摘要:

一、资助的项目类别

  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接入项目。(本次申报只针对接入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互联网企业,不包含基础电信企业。)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支持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2〕104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7号)。

三、资助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费用范围

  (一)资助的方式和标准。

  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接入项目,是指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组织实施的通过网络迁改方式接入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以下简称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推动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客户端接入和流量汇聚的项目。

资助标准如下:

  对接入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的互联网企业,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接入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的3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分级资助。其中累计开通端口带宽<10Gbps,最高资助15万元;10Gbps≤累计开通端口带宽<100Gbps,最高资助40万元;累计开通端口带宽≥100Gbps,最高资助80万元。

(二)资助的费用范围。

  前款所称相关费用的范围为互联网企业接入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产生的费用,包括租赁传输线路、端口服务、互联网带宽等费用。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经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注明原因。

  (四)接入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且自调通之日起单个自然年度内月均峰值流量达到端口容量的10%以上。

五、项目的申报材料

  (一)项目扶持计划申请书;

  (二)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三)项目实施单位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下载)。

  (四)项目实施报告;

  (五)由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和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商提供的租赁传输线路、端口服务、互联网带宽等费用清单;其中传输线路服务商需为基础电信企业或具有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资质的供应商;互联网带宽服务商需为基础电信企业;

  (六)经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核定的月均峰值流量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项目的申报登录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计划”,选择“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接入项目”事项办理申请。

七、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4年3月5日至3月29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4年3月5日至4月12日(工作时间),到市民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3.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27447。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1744、88127031。

 

4、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重大课题招标公告。

发文单位: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中央赋予深圳的新时代历史使命,为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现面向全国开展2024年度重大课题招标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选题

  (一)新发展格局下深圳高水平对外开放研究;

  (二)深圳优化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研究;

  (三)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课题研究申报面向国内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须有两名以上核心研究人员(明确一人为首席专家),并全程参与课题研究。

  (二)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应在所申报课题的相关领域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和攻关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三)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须根据学科专业及研究专长组成不少于5人的研究团队。

  (四)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或报告),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三、结项要求

  (一)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课题结项须提交不少于10万字的总报告,同时须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成果不少于2项:1.在省级及以上报纸或CSSCI、北大、社科院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报纸字数不少于2000字,期刊字数不少于8000字);2.获深圳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省级以上党政信息刊物采用或被副省级以上党政部门政策采纳;

3.出版学术专著。

  (三)课题成果须注明“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成果”。

  (四)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符合政治要求,并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

四、资助经费

  每项中标课题予以研究经费资助40万元。

五、招标方式

  申报单位需填写《投标书》,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zpskyc@126.com,纸质版(盖公章)于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前邮寄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市委党校办公楼604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老师、詹老师0755-82768856/82768872

  附件3: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重大课题投标书.doc

 

 

科技资讯3.4-3.8附件

 

 

2024年3月8日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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