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目录
2、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2024年度)》技术产品的通知。
2、关于征集2024-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的通知。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广东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和“先用后转”成果库的通知。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贝尔蒙特论坛合作研究项目预申请指南。
3、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政策要闻
1、广东海洋经济发展报告(2024)。
据初步核算,2023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为18778.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4.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3.8%,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8.9%(图1)。海洋经济对地区经济名义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1.0%,拉动地区经济名义增长0.6个百分点,服务稳住经济大盘取得积极成效。海洋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23年全省海洋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3∶31.4∶65.3(图2)。实体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海洋制造业增加值为4675.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4.9%,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作用持续增强。海洋产业增加值为6809.4亿元。全省海洋生产总值构成见图3。
图1 2019-2023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图2 2019-2023年全省海洋三次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
图3 2023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构成
(发文时间:2024年8月16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深圳路径”,集中资源、聚焦重点,《深圳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已印发实施,有效期5年。
根据《办法》,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按照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专项是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创新资源集聚情况科学设立。项目是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可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课题。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专项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研究设立。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探索委托科技领军企业或重大科研机构等法人作为“业主单位”,围绕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战略组织实施“业主单位负责制”专项,也可探索试行项目经理人制,围绕未来产业领域、前沿技术领域以及有关颠覆性技术领域组织实施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项目。
《办法》明确,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分为揭榜挂帅类项目和论证类项目两类。揭榜挂帅类项目聚焦应用研究和产品开发,侧重于对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等进行攻关;论证类项目聚焦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战略,侧重于对重要领域的重大技术系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等进行攻关。
具体详见附件:1、深圳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6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3、可穿戴设备将成为AI应用落地新风口。
2023年末,初创公司Humane发布一款别在衣服上的AI设备——AI Pin,可以连接到基于GPT-4开发的专有大模型,并通过投影方式完成交互。AI Pin吹响了可穿戴设备变革的新号角,2024年以来,多家科技巨头如字节跳动等公司开始进军可穿戴领域,智能戒指、智能吊坠等各类加载AI功能的新型可穿戴产品陆续亮相。“可穿戴设备”作为现今使用广泛的移动终端硬件,与人体距离最近,与日常生活融合最紧密,在AI技术的加持下,或将在部分场景取代手机、电脑等硬件,实现AI边缘设备重构,成为大模型落地最重要的载体。
可穿戴设备正在发生颠覆性变革,市场前景可期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可穿戴设备迎来颠覆性变革。一是产品形态上,新型可穿戴设备呈现隐形、轻量、柔性趋势。目前微电子技术、电子芯片集成度的不断提高加快了电子器件在设计中的微型化进程,可穿戴设备越来越小甚至让人感觉隐形。同时,科技厂商为提升用户黏度,增加消费者使用频率,将轻量化作为产品设计重点。另外,为与人体更好地结合以提升信息传输的效率,柔性电子材料和柔性接口的电子器件研发也成为可穿戴设备设计发展的重要趋势与方向。二是交互模式上,新型可穿戴设备将完全颠覆传统人机交互。硬件终端传统交互方式是通过物理接触(按键、触碰等),伴随更先进的语言理解和多模态处理技术,新型可穿戴设备可以通过语音、手势、图像、心率甚至意念等方式进行交互,同时处理语音和视觉信息,从而充分理解用户的需求,并提供最合适的帮助,实现真正自然的人机对话。三是技术路径上,新型可穿戴设备逐渐剥离手机生态,开辟独立的终端技术路线。苹果、三星等科技巨头一直将可穿戴设备作为手机的延伸产品,信息推送都依赖蓝牙或者网络与手机之间进行通信。而大量初创公司开始研发并不断推出不再依赖智能手机的可穿戴设备,如Humane发布AI Pin,旨在通过AI技术加可穿戴计算为用户带来没有智能手机的世界;Rabbit发布Rabbit R1定位为人工智能助手,无须同手机进行连接,发布当天订单就达到了1万台;OPPO与微信合作推出微信手表版,可以脱离手机独立使用微信,成为智能手表走向独立的里程碑。
可穿戴设备有望成为AI应用创新的核心平台
生成式AI大爆发后,终端厂商不断探索终端产品与AI结合的方式,以期释放更大的产品潜力。从国外科技巨头的动态来看,似乎形成一种共识,AI落地需要新的硬件平台,而可穿戴设备是想象空间最为巨大的硬件系列。Meta、Google、微软、OpenAI等AI领域的领先公司,都在尝试将旗下视觉和语言相关的AI技术融入智能眼镜和其他带有摄像头的可穿戴设备。比如“RAY-BAN|Meta”系列眼镜上线了AI功能;Oura Ring推出个人AI健康顾问,可以为用户提供短期和长期健康建议;Opuz Ring将新的传感技术和人工智能结合,无须针头、皮肤贴片和刺破手指便可随时监测用户血糖……
首先,AI+可穿戴设备具有更强的数据马太效应。多模态能力赋予了可穿戴设备相较于其他设备更为独特的价值主张,作为最贴近人体的设备,能够利用ECG和其他多样化的传感器来收集用户自身与环境的大量数据,这是其他设备所无法实现的。在融合了AI技术后,不再只是简单收集和展示数据,而是拥有人类层面的推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穿戴设备每多增加一个传感器,AI就能多创建数十个基于该传感器的全新应用场景。获取的用户数据越多,对用户了解得越多,可创新的应用场景就越多,能给予用户的服务就越深。
其次,可穿戴设备可能成为最便捷的AI入口。AI大模型要实现落地应用,需与设备深度结合。从当前趋势来看,AI与用户之间的关系主要以AI Agent的方式出现,通过感知用户以及周围环境,帮助完成决策。
AI与可穿戴设备的融合和大规模落地仍存在瓶颈
从目前落地应用情况来看,TWS耳机、智能手表、AR智能眼镜这三大主流终端产品都已经搭载了AI技术。但AI+可穿戴设备还处于各类“小设备”自由生长的市场探索阶段,距离规模化仍存在阻碍因素。
一是智能可穿戴设备功能重叠,属于探索性产品。手环、手表、戒指等产品都聚焦于社交功能以及呼吸心率和睡眠等方面的健康检测功能,即使形态各异,但其功能内核并无明显区别,可以说将来什么形态的设备能流行和盈利尚不明朗,各厂商在不断推出新形态产品的过程中试探着市场的反应。二是智能可穿戴设备的产品定位处于手机和PC的下位,缺乏专门开疆拓土的主力军。可穿戴设备多由手机厂商制造,数据显示,全球前五大可穿戴设备厂商分别是苹果、Imagine Marketing、小米、三星和华为,市场份额合计超过50%。这些厂商更多是基于手机功能的延伸开发可穿戴设备,在此情况下,智能可穿戴设备缺乏自己的“主力军”,其研发难免受到手机厂商主营业务的挤兑,影响市场潜力的释放。三是端侧算力仍是AI落地可穿戴设备的最大瓶颈。目前端侧算力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端侧AI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即使在手机、PC上,NPU的算力也还无法完全满足端侧大模型的流畅运行需求,更不用说对于体型、功耗、成本等方面要求更高的可穿戴设备。此前包括AI Pin、Rabbit R1在内的所谓“原生AI设备”出现识别不准、响应迟缓、发热等各种问题,证明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端侧算力不足将对用户体验造成直接的影响,从而导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幅下降。
运营商的机遇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发展可穿戴智能设备产业,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其研发和应用。在政策+市场双重驱动下,运营商应积极布局,强化在可穿戴设备产业链中的角色地位,在新型赛道上积极抢占和打造新的增长极。一是依托AI大模型底座,成为AI应用的头部供应商,为可穿戴设备提供创新AI应用;二是通过定制、投资和合作等模式积极布局切入AI可穿戴的硬件产品服务赛道,贯穿可穿戴设备的末端服务提供能力;三是利用云端服务的生态优势,为可穿戴设备的AI供应商提供云端生成式AI应用的算力、存储等基础服务;四是加强塑造安全型企业形象,解决可穿戴智能设备广泛应用中面临的大量敏感数据安全问题,成为可穿戴智能设备数据安全标准的制定者,为可穿戴设备的AI供应商及用户提供高可靠的网络安全服务解决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2日 发文单位:人民邮电报)
通知/公示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现启动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建设要围绕产业发展的需求,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产学研合作,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培养产业技术人才,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广东省内注册登记且主要科研场所设在广东省内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
(二)申报数量。企业、科研院所、医院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高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
三、申报条件
(一)单位规模。申报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3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近三年在申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二)科研条件。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用于实验、检测、分析、试验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工程中心主任入职单位的时间不低于3年;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申报单位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科研成果。申报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且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此外,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近三年须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四)体制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五)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深入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工程中心建设。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申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核算(惠州市的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江门市的台山市、鹤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肇庆市的四会市、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按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申报条件申报)。
(六)其他条件。申报单位未因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工程中心主任近三年未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
(一)网上注册登记。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或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财务管理员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方式。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后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分类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后,经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审核提交至主管部门,完成系统申报。
(三)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申报单位主体责任。我厅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强化主管部门服务意识。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中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改革服务方式,提高申报质量,确保上报材料符合通知要求。
(三)强化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各级主管部门、专业机构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存在以下情况的,形式审查不合格:材料不齐全;佐证材料未经第三方认证;内容前后不一致;印、章、签名不规范;扫描文档不清晰、不完整;工程中心名称命名不规范等(可在网上咨询知识库查询工程中心命名规范和申报指引)。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17:00;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7:00。
七、联系方式
(一)工程中心业务咨询 网上咨询知识库:http://www.gdetrc.net。
肖老师,020-83163397。 电子邮箱:skjt_gcjszx@gd.gov.cn。
(二)信息系统操作咨询 阳光政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0-83163338。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2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征集类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2024年度)》技术产品的通知。
为做好《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2024年度)》(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助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大局,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关于征集〈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2024年度)〉技术产品的通知》予以转发。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点围绕工业“六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人工智能(包括AI芯片设计制造、数据标注、大模型算法等基础技术,以及知识图谱、机器视觉、语音识别、无人系统等应用技术)、无人机(包括整机、系统、任务载荷,以及反制系统和设备等)、商业航天(包括卫星平台与载荷、运载火箭及配套系统、地面设备及测控系统、卫星应用终端及应用服务等)等新兴产业领域,征集技术先进且成熟度较高、掌握核心知识产权、有跨行业或跨领域推广应用潜力的技术或产品。
二、申报主体
主要包括相关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以及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等优势创新主体。其中,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通过我局推荐的注册地需在深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且近2年信用记录良好。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技术产品不超过3项,填报内容应准确、真实、完整,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流程
(一)各申报主体需登录“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公共服务平台”(www.xjjszh.org.cn),完成注册认证后,进入“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专栏,下载信息填报单机版小程序,按操作使用说明完成信息填报。
(二)申报主体在单机版小程序完成信息填报后,需按用户手册有关说明导出相关数据,报送我局审核汇总。
(三)各申报主体于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将技术产品信息采集表、信息审查意见表、汇总表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各1份)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件地址:市民中心C区3138室,联系人及电话:王文浩0755-88101243,信封注明《目录》。
(四)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不符合通知要求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产品申报咨询
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 刘胜男010-57528172、18518011551
(二)技术支持
国家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 陈晨 010-88529272、88529267、88525997,13701255133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1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关于征集2024-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工作,现向国内各出版单位、重点院校和科研机构、全国性社科学术社团以及广大专家学者征集2024-2025年度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宗旨。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的学术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旨在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深化中外学术交流和对话,进一步扩大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2.基本要求。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导向,代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准,重点推荐我国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学术名家经典著作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翻译出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等文版为主,涵盖26个学科。推荐选题请注明所属学科,内容为多学科研究的,选择主要学科。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等资助项目及已对外译介的学术成果重复。
3.选题内容。选题应重点推荐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助于国际社会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研究当代中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法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重要成果;研究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现中华文明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理念的标志性成果;创新发展中国理论和学术范式,反映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建设和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基础理论及前沿问题的创新性成果;研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等重要理念和倡议,以及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国际学术热点问题和全球性议题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4.推荐要求。本年度征集选题分单位推荐和个人推荐。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5种书,每种书不超过3个文版;每位专家学者推荐不超过2种书,每种书不超过2个文版。出版机构和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选题推荐工作,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中外编、译、学联合,组织专家学者充分论证,确保推荐选题代表相关领域较高水平。推荐选题单位和专家学者应加强与外方出版机构对接联络,丰富拓展优秀成果海外推广发行渠道。我办将组织专家对征集选题进行评估,确定2024-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目录。
5.报送方式。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实行选题征集。征集系统从8月26日至9月10日开放,在此期间各单位和专家学者可登陆该平台的“选题征集”板块,以实名信息注册登录,按平台所列表格填写完整推荐信息,每个单位只能指定1名负责人报送本单位推荐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选题推荐。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主页“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征集系统”为本次选题征集的唯一网络平台,选题推荐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联系电话:010-83083062 选题征集系统技术电话:400-800-1636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9日 发文单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广东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和“先用后转”成果库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展示我省科技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支持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促进更多先进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广东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和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要求,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决定依托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和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广东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和“先用后转”成果库。为做好广东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和“先用后转”成果库的建设工作,现向省内的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征集“先用后转”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着力推进省内高校、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助力解决“不会转”问题,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联合建设广东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和“先用后转”成果库(即高校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促进科技成果向县域转移转化),常态化遴选典型案例和征集“先用后转”成果,提炼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模式,建立成果转化经验发布机制,加强对典型案例、创新做法的宣传推广。
二、征集范围与要求
面向省内的高等学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征集成果转化典型案例和先用后转”成果。
(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面向广东省内的各高等学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征集党的十八大以来完成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典型案例,主要是指技术水平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行业引领带动性强的项目;成果转化的方式可以是产学研合作方式(即横向项目),也可以是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或者自行实施转化等。
广东省科学院、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前期参加职务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改革试点的单位,应当重点报送开展赋权改革试点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代表性或特色做法的成果转化案例。
(二)“先用后转”成果库。请高校院所筛选其中能体现科技成果赋能中小微企业以及县域发展的典型案例,并推荐纳入成果转化案例库。省内各高校院所已列入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平台的专利项目应纳入“先用后转”成果库。
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条款的要求,“高校、科研事业单位承担本项目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在项目验收完成后3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将自动纳入省科技成果开放许可清单(经主管部门同意不纳入的除外)。对拟使用省科技成果开放许可清单内的知识产权,具体事宜由使用方与知识产权所有方另行约定。”此类3年内未实施转化的成果将自动纳入“先用后转”成果库。
(三)征集的成果转化案例应为在我省落地转化的创新性较强的项目。案例领域应重点围绕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先进材料、软件与信息服务、生物医药与健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能源、精密仪器设备等。
三、征集成果推荐程序
(一)华南技术转移中心负责科研事业单位的成果,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负责高等院校的成果,两家单位分别汇总、梳理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和“先用后转”科技成果。
(二)高校院所推荐的成果转化典型案例请填报附件1“广东省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推荐表”,推荐的“先用后转”成果请填报附件2“广东省高校院所“先用后转”成果表”。
(三)各高等学校和科研事业单位根据成果转化典型案例和“先用后转”成果征集范围及要求初步筛选、推荐项目,科研事业单位登录“华转网”(https://sctcc.cn)、高校登录“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https://case.gurfcc.com)进行注册,在线填表并上传成果相关材料(包括图片,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案例和成果的提交。
四、评选、推广优秀成果转化案例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成果转化案例库的建设情况,适时开展广东省高校院所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宣传推广可复制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示范带动广东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五、匹配对接未转化职务科技成果
对于省内高校院所创新性较强但目前还未落地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各高校院所可联系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和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进行成果精准匹配对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斯恒,020-83163910 省教育厅:钟振原,020-37628043
华南技术转移中心:闫永骅,020-39075666
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李惠琳,0757-81232095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1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国家部委项目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4日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本次招标课题分为两类:
(一)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46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15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为40万元。
二、投标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每位首席专家(投标者)本次只能选择两类招标课题中的1项进行投标。
(二)首席专家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同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必须是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需要跨学科联合攻关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应有法学、社会学、中共党史党建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以及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学等相关学科专家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
(三)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
(四)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本次只能参与1个课题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课题投标。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六)申请同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本次不能投标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投标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项目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启用202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投标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投标评审书》。投标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招标课题名称。
(四)自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登录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在线填报投标项目基本信息,并分别上传签字盖章的PDF版本《投标评审书》(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及附件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80M),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报送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报送至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报送至高校社会科学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五)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在此之前对本校投标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六)已开通申报系统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联系方式:010-58556246、18210339881,电子邮箱:pingjzx@126.com。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2层,邮编:100029。
高校社会科学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10-58805145,电子邮箱:moesk@bnu.edu.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邮编:100875。
附件:2.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指南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贝尔蒙特论坛合作研究项目预申请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6日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摘要: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法国国家科研署(ANR)、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SNSF)、挪威研究理事会(RCN)、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印尼国家科研创新署(BRIN)、美洲全球变化研究所(IAI)、巴西圣保罗基金会(FAPESP)、肯尼亚国家研究基金会(NRF-Kenya)等18个科研资助机构和国际科学组织在贝尔蒙特论坛(Belmont Forum)框架下达成的协议,各方将共同资助各国科学家在热带森林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开展合作研究。目前,项目预申请工作已经启动,详见贝尔蒙特论坛发布的英文指南:https://belmontforum.org/cras#open.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方向。
亚马逊热带雨林等热带森林地区是生物多样性的宝库,在维持全球碳循环、促进生物多样性和提供生态系统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气候变化、环境污染、森林砍伐、非法捕猎等挑战日益威胁着热带森林地区的生态平衡和居民生活,甚至对全人类共同健康和福祉造成负面影响。本项目旨在推动相关跨学科参与式研究,对热带森林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申请书研究内容应包括以下至少两个研究方向:
1.针对热带森林地区的生态系统修复和可持续发展,探索通过应用先进信息系统、发挥原住民知识、促进生物经济、实施碳市场交易和土地管理等扭转森林砍伐、土地退化进程,推动可持续发展;
2.气候变化背景下热带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演变及其脆弱性、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功能性缺失,自然灾害及环境污染防控,生态环境演变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3.通过全球伙伴关系和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公平正义的环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资助方向的详细说明请见英文指南。申请代码1请选择C、D或G下属申请代码。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3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参与合作的各国科研资助机构将为本国科研人员提供相应的经费资助,各方资助强度见英文指南。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
二、项目联系人
国际合作局:张一唯,张乐 电话:+86-10-62327368,6232 8404
邮箱:zhangyw@nsfc.gov.c n, zhangle@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国际科研资助部:谭雨青 电话:010-6232 5430 邮箱:ytan@nsfc.gov.cn
3、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发文单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9日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8日
摘要: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会同中国历史研究院组织实施。现将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习近平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的贺信》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新时代历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推动史学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7个招标选题方向,涵盖中国史、考古学、世界史3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五、时间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投标人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供1份纸质版。具体安排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15日至9月28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须于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系统审核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提交。同时,将经审核合格的1份纸质版《投标书》寄送中国历史研究院。要确保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3.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会同中国历史研究院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项目名单并按程序立项。
4.建议中标项目名单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及中国历史研究院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中国历史研究院联合下发立项通知书。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1号楼中国历史研究院科研管理处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87421915 邮政编码:100101
徐老师 010-87421906 邮 箱:kyghc@cass.org.cn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4年度重大项目选题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