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广东省科协关于申报2025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
目录
1、关于印发《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的通知。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1、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深圳市国防科工办关于征集《2024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成果推广项目汇编》素材的通知。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深圳标准专家库备选专家的通知。
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
2、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谋划支撑未来产业体系建设的重大平台预研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政策要闻
1、关于印发《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的通知。
为整治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切实维护省基金项目评审公平公正,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清单。
一、科研人员禁止清单
(一)打探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专家及名单。
(二)打探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分组、会议评审时间地点、专家住宿地点、评审结果及讨论意见等不公开或尚未公开的信息。
(三)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向评审专家、省基金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游说、说情、送礼或输送利益等。
(四)接到会议评审答辩通知后至会议评审结束前,与项目评审规定回避关系以外的专家进行请教、咨询等学术交流和活动。
(五)实施或者参与“围会”行为。
(六)协助他人或者单位实施请托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依托单位禁止清单
(一)打探、收集、交换评审专家信息及名单。
(二)纵容实施或纵容参与请托行为。
(三)有组织地实施请托行为。
(四)不积极配合、拖延、阻碍或干扰请托等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依托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实施或者参与列入科研人员禁止清单的行为。
三、评审专家禁止清单
(一)违反保密规定,披露按要求不能公开或者尚未公开的评审信息。
(二)主动向申请人、其他利益相关主体透露本人的评审专家身份;未经允许,在网站、社交媒体等公开渠道透露本人的评审专家身份。
(三)投情感票、打情感分,搞“人情评审”。
(四)利益交换,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利益输送等,投利益票,打利益分。
(五)参与请托、相互请托,违规为申请人、依托单位获得项目提供帮助。
(六)接受会议评审邀请后至会议评审结束前,与项目评审规定回避关系以外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请教、咨询等学术交流和活动。
(七)接受或未拒绝其他请托行为。
(八)向申请人索要好处。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禁止清单
(一)泄露评审专家信息、未公开的评审结果及意见等工作秘密;未经批准或者非因岗位工作需要,打听和询问评审专家、评审意见等保密信息;超越职责和规定权限查阅评审专家名单、评审意见及结果。
(二)参与请托行为,违规为申请人、依托单位获得项目资助提供帮助。
(三)违反利益冲突回避有关规定,不按要求主动报告有利益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人员、合同制人员、借调人员等。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将按《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应部门处理。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3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面创新改革任务揭榜清单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3〕43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粤办发〔2024〕3号)等精神,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符合党中央精神和改革方向、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为原则,切实破解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不敢转”的问题,保护敢于担当、积极履职的科研人员和管理干部,营造改革创新、支持实干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遵循科技成果转化客观规律,将国家和省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的政策落实落细,消除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后顾之忧,鼓励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积极进取、大胆创新、锐意改革,切实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担当不足“不敢为”的堵点问题。
二、管理主体
省科技厅、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是认定尽职免责的管理主体,牵头组织对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申请认定的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三、适用范围
(一)勤勉尽职。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做到了勤勉尽职:
1.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单位科技成果管理、资产财务管理等制度;
2.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单位相关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单位管理制度执行,不存在牟取非法利益的情况;
3.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合理注意义务和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其他应尽职责。
(二)免责情形。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到勤勉尽职的,可以免除如下责任:
1.免除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2.免除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中不进行资产评估的责任;
3.免除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作价投资亏损责任;
4.免除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决策失误责任。
四、认定程序
(一)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存有疑问,经集体研究仍无法明确是否符合上述尽职条件和免责情形的,可向省科技厅书面提出尽职免责认定申请(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省科技厅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申请单位的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按照本指引勤勉尽职条件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是否免责及免责情形;
(三)调查核实后,省科技厅会同申请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并抄送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调查核实中发现党员涉嫌违纪、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结果运用
经认定予以免责的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时不受影响;认定意见可作为单位接受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期限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8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征集类
1、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重点实验室体系,扎实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规范运行管理,持续提升发展能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我市科技创新“硬核力”、产业体系“竞争力”不断提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的实际,我局编制了《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9月19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表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049室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机构处收(邮政编码:518035,联系电话:8810137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表发送至:sys@sticmail.sz.gov.cn,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3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深圳市国防科工办关于征集《2024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成果推广项目汇编》素材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双向拉动”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创新成果向新质战斗力快速转化,我办现开展科技创新成果推广项目素材征集工作,形成项目汇编后将向军队单位、军工集团、军工院校等有关单位广泛推介,便于我市企事业单位争取更多需求对接机会。现将素材征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此次征集的产业领域范围包括: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与空天、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网络与通信、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传感器、高端装备与仪器、机器人、高性能材料、安全节能环保、大健康、海洋、合成生物、光载信息、智能机器人、细胞与基因、脑科学与脑机工程、量子信息、深地深海、前沿新材料等。
二、申报要求
(一)主体要求。申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业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掌握关键技术的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等优势创新主体;近2年获得“慧眼行动”、国防科技创新快速响应小组(快响小组)支持的单位,以及各类国防科技创新大赛奖励的优秀成果单位等。其中,申报企业主体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
(二)技术产品要求。每个申报主体可申报1-3项技术或产品,填报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完整。申报技术产品无知识产权纠纷,具备创新性、先进性、时效性(成果形成时间不早于2023年),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形式:纸质版包括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在首页和骑缝处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包括项目申请书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项目汇总表可编辑版,需按要求修改文件名并刻录入光盘。
(二)报送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17:00前。
(三)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5008号民防大楼313室。
(四)签收人员:王秋萍,电话:88120582;孔文强,电话:18138418041。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3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深圳标准专家库备选专家的通知。
为广泛吸纳各行业领域的专家参与标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深圳标准建设中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作用,根据《深圳标准专家库管理办法》,我局现面向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征集深圳标准专家库备选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和起草深圳标准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规划、计划;
(二)参与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等各类标准项目的评审、验收等工作;
(三)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指导、评估及验收等工作;
(四)参与地方标准的起草与评审工作;
(五)参与有关标准培训、宣贯、国际国内交流和研讨活动;
(六)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标准工作。
二、备选专家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能够客观地履行职责;
(二)热爱标准化事业,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三)具备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技术知识、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熟悉掌握国内外标准化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有较强的标准制订、修订、评审、标准化科研、标准化项目组织管理等工作能力;
(五)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六)无违法和违反本办法等记录。
三、优先入选专家库条件
以下备选专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选专家库:
(一)技术主攻方向属我市“20+8”产业集群(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数字创意、现代时尚、高端装备与仪器、低空与空天、机器人、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汽车、高性能与高端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海洋等20个产业集群及合成生物、光载信息、智能机器人、细胞与基因、脑科学与脑机工程、深地深海、量子信息、未来材料等8个未来产业)领域的专家;
(二)在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担任职务或入选IEC青年专家领袖的国际标准化人才;
四、申请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自荐人员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深圳标准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备选专家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及职称证明;
(三)备选专家在标准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和在国际、国内学术组织或TC/SC/WG任职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征集资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请将纸质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事项
征集时间:2024年8月27日-9月26日,请相关单位与个人于9月26日18:00点前报送材料。
联系人:赖先生;电话:83283672、13590183778
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新一代产业园6号楼10楼南。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7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部委项目
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
发文单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6日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
摘要: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列出一批重大专项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组织社科界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专项招标共确定121个招标选题,根据投标情况和课题质量,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60—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专项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选题(附后)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4年8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2.投标人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课题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3.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4.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要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课题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5.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七、投标纪律要求
1.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按工作程序对《投标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2.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时间安排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网络申报系统于9月15日零时至26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须于9月2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投标书》报送我办,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3.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并按程序立项。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大专项招标选题
广东省市项目
1、广东省科协关于申报2025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协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6日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
摘要:
根据《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申报省科协2025年度学会学术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申报要求
(一)学术交流项目
1.岭南科技创新论坛(暂名)
项目目标:聚焦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围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不断优化学术交流环境,提升学术交流的质量和深度,举办高质量科技创新学术交流活动,打造高端特色鲜明的学术交流品牌,服务科技人才和产业创新。
论坛采取“1+X”模式,即主论坛+若干分论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在全省营造浓厚的学术创新氛围,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科技产业互促双强。
项目数量:5项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20万元/项,立项项目给予资助的金额不超过该项目经费决算总额的50%。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邓梅,电话:020-83543079
2.科技创新助力工程传播计划
项目目标:依托各主流媒体,通过专业的策划组织,对省科协有关学会学术项目进行全媒体传播,打造品牌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进一步提升省科协及相关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3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邓梅,电话:020-83543079
(二)学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3.领航计划
项目目标:(1)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实体党支部,着力培育一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服务功能较强的省级学会;(2)打造学会品牌,以科技评估、职称评价、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技能竞赛(工程技术创新竞赛)等方面为重点,鼓励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拓展科技类公共服务,助力我省产业科技创新,至少完成2项工作任务;(3)培育科技期刊,打造精品刊物,促进学会在专业学科领域中综合评价指标不断上升,在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领衔作用不断显现。
4.强基计划
项目目标:(1)推动秘书长职业化和秘书处实体化建设,着力培育组织健全的学会;(2)以科技评估、水平评价、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技能竞赛(工程技术创新竞赛)等方面为重点,引导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拓展科技类公共服务,至少完成1项工作任务;(3)依法办会、民主办会,完善组织体系,强化会员主体定位,强化会员服务,不断增强学会凝聚力;(4)培育学会刊物,提升学会期刊在专业学科领域中综合评价指标。
领航计划和强基计划项目数量:12项 经费额度: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郭庭茂,电话:020-83549473
5.广东省科协科技社团综合能力评估和年度报告信息统计
项目目标:对省科协科技社团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对省科协所属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和信息整理,合计10万元。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1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郭庭茂 ,电话:020-83549473
6.科技服务行暨秘书长沙龙
项目目标:贯彻落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要求,加强省级学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科协对省级学会的政治引领,推动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年组织举办3次。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9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郭庭茂,电话:020-83549473
(三)助力产业科技创新项目
7.学会科技服务站
项目目标:在协同创新、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咨询论证、技术推广、成果鉴定、标准制定、科技普及、技术培训和产学研联盟、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学会科技服务站,为服务产业科技创新、助力百千万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农村、医院、专业镇聚集,提高基层的创新能力和学会科技服务能力。
项目数量:10项 经费额度: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陈环宇,电话:020-83550684
8.学会企业科创活动
项目目标:聚焦企业科技产业需求,引导院士工作站、科技专家工作站、学会科技服务站、学会企业联合体与企业之间的密切合作,组织开展服务产业科技创新活动,开拓科技服务项目,促进产学研合作,促进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促进技术创新、资源共享,提高服务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2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陈环宇,电话:020-83550684
9.南粤科创平台运营
项目目标:(1) “南粤科创平台”系统优化;(2) 加强对“南粤科创平台”推广应用;(3) 为使用“南粤科创平台”的科技社团免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和网站通讯带宽流量及技术支撑服务;(4)“南粤科创平台”的维护、运营和管理及网络安全防护;(5)按照政数局要求做好系统规范性建设。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3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陈环宇,电话:020-83550684
(四)党建强会项目
10.党建强会政治引领力提升
项目目标: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省委关于科技社团的党建工作的要求,落实省科协党组和省科技社团党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动员省科技社团党组织负责人等35人左右,赴省外进行为期4天的党务教育、培训,提升党组织负责人能力,不断增强政治引领力和向心力。
项目数量:1 经费额度:1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邵宝杭,电话:020-83544682
11.党建强会教学能力提升(科技社团大讲堂)
项目目标:基于广东省科技社团一体化智慧党建平台,组织实施“广东省科技社团大讲堂”,邀请专家讲授党课和业务课;录制党课、业务课;负责一体化智慧党建平台的设备维护。
项目数量:1 经费额度:12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邵宝杭,电话:020-83544682
12.党建强会宣传能力提升
项目目标: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宣传省科技社团党组织动态,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高党建工作信息传播质量,提升科技社团党建影响力。负责编辑全年的《广东省科技社团党建信息简报》,新闻覆盖不少于180家科技社团党组织。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4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邵宝杭,电话:020-83544682
13.党建强会组织能力提升
项目目标:根据粤科协党组〔2018〕80号(关于印发《加强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科协联〔20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省科协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科技社团党〔2023〕12号(关于印发党建领导小组分支机构工作小组成立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协助做好科技社团党务信息收集、统计、汇总等,加强省科技社团所属党组织的组织建设。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邵宝杭,电话:020-83544682
二、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经费来源是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拨款,应独立核算,原则上按核定的项目预算进行开支。
(二)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
(三)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南粤科创平台提交电子版,网络系统登录路径:https://www.nanyuest.cn/xmsb/Project_CategoryList.aspx?classId=1060经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时间报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申报系统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逾期均不予受理。
(四)未完成上一年度项目目标以及未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均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五)项目完结后请按省科协项目总结通知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可参考上一年度项目总结通知)。
(六)按照省科协财务管理要求,所有项目需进行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将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七)各团体会员的初始账号、密码和项目申报系统技术问题等请咨询省电子学会,联系人:戴凯琳、林聪,联系电话:020-87291183、87293673。
具体详见:https://www.gdsta.cn/tzgg/content_44234
2、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谋划支撑未来产业体系建设的重大平台预研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发文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6日
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主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突破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提出新的前瞻性、引领性的未来产业方向和体系,布局一批支撑未来产业发展的重大平台项目,促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助力我市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现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课题的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谋划支撑未来产业体系建设的重大平台预研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课题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课题领域和深圳市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紧贴深圳实际,注重对比研究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前瞻性、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提出新的前瞻性、引领性的未来产业方向和体系;研究布局一批支撑未来产业发展的重大平台项目等。
(五)课题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课题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课题研究经费96.5万元以下。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提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下午5: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5842、88125843(窗口电话)。
附件:3、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谋划支撑未来产业体系建设的重大平台预研项目招标书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8日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摘要:
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现正式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1.“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负责资助并做好中后期管理。
2.“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3.“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应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志愿服务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且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申报人须根据规定的研究方向选择申报,申报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较强的现实意义,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到两个项目中。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4年8月28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6.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28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28日后出生)。青年项目课题组成员无年龄要求。
7.已申报省社科规划2025年度常规项目、三类研究专项的个人不得申报本专项。
(二)研究方向
题目可自拟,研究方向如下:
1.志愿服务动员组织体系建设研究:结合国内外志愿服务参与动员发展趋势,分析志愿服务在组织动员、社会动员、应急动员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困难、问题及原因,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对策建议,不断优化志愿服务动员体系。
2.志愿服务供给体系建设研究:梳理志愿服务供给的本土实践模式,研究志愿服务供给的特点、内容和具体路径,推动构建健全、精准、高效的志愿服务供给体系。
3.志愿服务队伍组织体系建设研究:聚焦健全充满活力、高效运作的志愿服务队伍组织体系,通过分析当前志愿服务队伍组织的发展现状、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提出一系列创新路径与策略。
4.志愿服务阵地体系建设研究:围绕如何构建健全覆盖广泛的志愿服务阵地体系,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出发,聚焦提升志愿服务效能等,提出具体的路径与策略。
5.志愿服务文化体系建设研究:围绕厚植志愿文化基础、营造志愿文化氛围、增强志愿文化自觉,梳理当前发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探索特色鲜明的志愿文化体系构建的重要行动、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
6.志愿服务支持保障体系建设研究:梳理国内外志愿服务保障支持体系建设经验,分析当前发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提出构建健全坚实有力的志愿服务支持保障体系的路径与策略。
7.志愿服务助力“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研究:结合当前广东发展现状,研究志愿服务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绿美广东建设的实践路径和作用发挥机制,针对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提升志愿服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成效。
8.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研究: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志愿服务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实践路径和作用发挥机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倡导粤港澳志愿服务融合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志愿服务研究专项”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预期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3篇,项目负责人须是独作或第一作者),内容须与课题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须在2025年12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免于结项鉴定:
1.项目研究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现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
2.发表2篇与项目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以上所有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须注明“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成果,项目编号XX”。
(四)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
拟立项8项,其中,一般项目拟立5项,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拟立3项,每项资助2万元。具体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视申报情况而定。项目资助经费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统筹拨付。
(五)申报方式
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须按要求填写《申请书》《活页》并上传,在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登录页面通知公告栏。申报系统技术类问题可扫描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如有其他问题,请科研管理部门收集好申请人的疑问,统一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咨询。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6日10:00—10月10日中午12:00;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7: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可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申报材料(不接收同城快递、美团跑腿),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申报材料预审工作,统一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签字盖章版《申请书》1份、《活页》5份,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立项名单公布后,获批立项的项目需要上传签字盖章版申请书PDF扫描件至系统,请申请人做好申请书留存、扫描工作。
2.系统导出本单位申请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三、特别提示
1.“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组织一次。
2.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可申请延期,研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于超过2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统一清理。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联系人:刘晓雯,020-87786223
申报材料邮寄收件人及电话:冯老师,020-83825078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及邮编: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B座928室 51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