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3.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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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2年度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重点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度科技计划相关工作部署安排,现启动2022年度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重点项目指南建议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重点项目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20+8”领域重大关键科学问题以及前沿科学问题,根据我市优先发展领域和学科发展战略,重点围绕通信和网络技术、量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人口健康、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合成生物学、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生态与环境、碳达峰碳中和、清洁能源、绿色低碳、深地深海、空天科学、数学科学与交叉前沿等领域或学科方向,支持科研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学科方向或领域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二、强度设置

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重点项目,市级财政资金拟资助强度原则不高于200万元/项,执行期三年,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

三、征集要求

(一)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是深圳市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国家、省、市级创新载体依托单位或经市政府批准建立的其他机构。

(二)征集原则。指南建议人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指南建议,经推荐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

(三)征集重点。推荐单位应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围绕重点征集方向,高质量推荐指南建议内容,注重人才梯度的培养衔接,积极推荐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提出的建议。

四、征集数量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同一单位每个二级学科申请代码(例如A0101)报送指南建议最高3项。

五、征集时间

2022年3月29日0:00~4月11日18:00。

六、征集方式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通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指南征集”(网址:(https://sticapply.sz.gov.cn/)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七、注意事项

(一)同一指南建议不得以不同申请人重复申报。

(二)往年已资助过的国家、省、市级项目指南建议,不得重复申报。

(三)同一指南建议人最多提出一项指南建议。

(四)在后续受理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请时,对项目负责人或申请单位有以下要求:

1).负责人应为申请单位全职人员且是所申请基础研究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同年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类项目,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载体、事后补助类除外)总数不得超过3项。

3).项目的完成期限(3年)应在负责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限内。

4).申请单位(包括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未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

5).在项目申请截止日,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有项目超期未验收的,不得申请。

以上事项请指南建议人在提交指南建议时知晓。

八、联系电话

(一)业务支持电话:88102181,88103567。

(二)技术支持电话:86576087,86576088。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组织遴选并认真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如超限项推荐,将予以退回。

附件:1.“20+8”领域分类;附件2.学科代码及名称

2、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建议书和“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建议书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创新“十四五”规划》和《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储备工作,推荐优质项目争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支持,并作为编制市重点研发项目指南的主要项目源,现面向全社会征集2022年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建议书和“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建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项目主要领域

面向经济主战场,以“突破企业有需求、技术有基础、发展有前景的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支撑产业做大做强”为目标,实施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

(一)省市产业集群方向,包括:1省双十产业集群,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2市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集群,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等四个支柱产业集群和软件与信息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五个新兴产业集群。

(二)省十四五规划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包括:1、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在芯片设计与制造、新一代通信与网络、新一代人工智能、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等方面。2、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重点在高端数控机床、激光与增材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精密仪器与设备等方面。3种业与精准农业,重点在生物育种技术创新研究、精准农业技术创新研究、农业农村生态绿色技术研究、营养健康食品与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4生物医药,重点瞄准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生物大分子、微生物制剂、快速检测、新型疫苗、现代中药及天然药物等开展研究,加快推进小分子创新药物等品种、化学药物绿色合成工艺、高端制剂等研发,加强高端医疗器械、中医药现代化研发。5新能源汽车,围绕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 混合动力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智能化软件系统、新型平台架构等领域开展科研攻关。6围绕新型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先进基础材料、新型复合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医药材料、材料基因及材料检测、验证技术等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研究;加强低维及纳米材料、增材制造材料、仿生与超材料、超导材料以及其它前沿新材料的科学探索与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前沿新材料的制备、加工与应用转化技术研究。7重点在工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 区块链、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融合应用。8重点在海上风电技术、海洋工程装备技术、海洋生物技术、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代海洋服务业等方面。9针对风能、太阳能利用关键材料、关键部件、模组、整机、智能控制与运维、生产装备、安装装备和大容量储能等关键技术研发;副产氢纯化、高效电解制氢、高压气态储运研发;铅铋快堆、海上移动小堆、乏燃料利用等核能技术装备的开发与应用;地热热电磁技术、地热热伏发电技术;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发电装备研发。

(三)1重点在智能终端、新一代信息通信、大规模集成电路、关键电子元器件、操作系统与工业软件、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方面。2重点在工业机器人、高端数控系统与装备、高端智能制造装备、高性能功能部件等方面。3重点在先进基础材料(以聚丙烯、改性塑料、有机硅材料、特种胶粘剂等先进化工材料,铝合金、铜合金等先进金属材料为重点)、关键战略材料(重点发展高频高速覆铜板材料、微波高频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导热材料、电磁屏蔽材料等关键电子材料,光学膜材、特种玻璃等新型显示材料,新型高附加值生物医药材料、医用纳米材料等生物医用材料)、前研新材料(以蓝宝石、氮化镓、碳化硅等第三代半导体材料,陶瓷及其复合材料,非晶合金材料等为重点)。4创新药物研制(创新药,干细胞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和肿瘤免疫治疗研究,中医药设备及药品等)、医疗器械研制(重点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和大型医疗设备的研发与集成)、生物技术服务与应用。5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重点发展高安全、高容量、轻薄化、快速充电的消费类新型锂电池)、新型能源。

二、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的征集要求

(一)项目应在该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可填补国内空白,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产业化前景,能够满足我市重点产业共性技术需求。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优先考虑。

(二)项目主承担单位必须为企业,拥有独立研发或组织业界资源共同研发的场地、资金、人才、设备等科研条件。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组建技术联合体共同开展研发攻关。由高校院所提出项目建议时,需明确牵头企业。

(三)项目征集面向市内外所有独立法人单位开放,主要研发和实施工作必须在东莞。

(四)上年以来已提交的项目建议无需重复提交。

(五)项目征集工作常年受理,每年分批集中评价筛选入库。

三、“揭榜挂帅”项目的征集要求

“揭榜挂帅”项目主要是围绕我市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创新链、产业链需求,凝练提出自身暂无能力解决问题或只能解决部分问题的科研攻关任务,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向全社会发榜公布,征集揭榜方开展重点攻关或共同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需求提出单位原则上为市内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二)项目需求提出单位应具有一定的资金供给实力和场地应用条件,能承诺并有能力保障项目研发的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实施项目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

(三)项目需求提出单位应为技术的最终用户或用户代表,在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本单位推广应用。

(四)项目需求单位应明确项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对揭榜方的条件要求等需求内容。

(五)谁有能力谁揭榜,凡具备资格的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或其他各类创新平台均可主动揭榜。鼓励产、学、研、用组成协同创新联合体揭榜。

(六)项目征集工作常年受理,每年分批集中评价筛选入库。

四、征集程序

(一)组织申报

请各镇街(园区)通知并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认真填写项目建议书。

(二)材料填写

项目建议申报形式为网上申报,常年受理,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填报单位线上填写建议书,需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选择申报管理——填写项目征集——新增项目征集——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建议书、“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建议书。若填报单位为首次参加项目申报,则必须于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新账号。凡是2022年4月27日17:30分前完成线上填写并提交的项目建议将列入本批评价入库,之后提交的项目建议将纳入到下一批。

(三)镇街(园区)推荐

报单位网上填报并提交建议书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推荐(2022年4月28日前17:30分前)。市外单位由我局直接受理。

  附件:3.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建议书 附件4.“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建议书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项目市场调研的通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将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项目的采购(采购需求及评分信息详见附件5),现对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请有意向且具有合法资格资质的供应商于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29日期间,按照附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附件指定邮箱。

4、关于2021年拟命名 “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单位的公示。

拟命名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等26个单位或场馆为2021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附件6),现进行公示。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公示日期:2022年3月24日——3月27日;联系人及电话:王波,020-83561617

邮箱:gdgsch@126.com

5、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展目标:

到2025 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

到2030 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详见附件7.

6、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

《规划》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氢能清洁低碳特点,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明确氢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详细规划见附件8.

7、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

阐明我国能源发展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详见附件9.

8、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2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重大专项项目需求建议的通知。

为加强“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实现关键材料、零部件及生产工艺国产化,支撑大湾区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近期我厅将启动上述领域重大专项调研、论证及筹备工作。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项目需求建议,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反馈相关材料。

反馈邮箱:skjt_qbscyzx@gd.gov.cn

联系方式:

    1.高端装备制造:田文颖,020-83163268,陈敏翼,18026284898;

    2.智能机器人:万紫骞,020-83163270,王龙,13560240962。

项目建议书示例见附件10.

9、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专题研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专题研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23109FG057F

项目名称: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专题研究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提供2020年或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29日 至 2022年04月06日 ,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5-7楼

联系方式:020-89255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方式:020-6279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嘉琦 电  话:020-62791678

10、深圳市体育设施建设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公告。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深圳市体育设施建设研究。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课题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实用性强,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4.课题研究应具有前瞻性,面向未来、视野开阔,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把握体育设施建设总体形势,系统分析我国体育设施尤其是全民健身设施政策导向,梳理深圳体育设施现状问题,研究提出未来深圳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思路及建议,论证重点体育设施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5.课题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课题服务期限为6个月,课题研究经费100万元以下。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提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下午5: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5842、88125843(窗口电话) 招标书见附件11.

11、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采购重点工业园周边环境空气VOCs走航监测(东部)服务的公告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坳七路8号

项目名称:重点工业园周边环境空气VOCs走航监测——东部 财政预算限额(元):280000

采购科室:应急监测室  联系人:夏旭彬  联系人电话:0755-33980685

项目背景:

大气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具有浓度低、活性强、危害大等特点,是臭氧(O3)、细颗粒物(PM2.5)生成的重要前体物。近年来,深圳市部分地区以O3、 PM2.5等二次污染为特征的区域大气污染问题频发,因此,需在臭氧污染预警、臭氧高发季节和异味投诉等情况下,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应用本单位VOCs走航监测车对深圳东部特定区域启动VOCs走航监测,快速甄别VOCs异常排放和分布情况,进一步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精准执法能力。

具体技术要求:

1.服务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2.技术指标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03月31日;

(2)日常维护要求:供应商应负责站里的走航监测车的日常维护,使走航监测车保持在可随时调用的状态;

(3)现场监测要求:在臭氧污染预警、臭氧高发季节和异味投诉等情况下,服务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走航监测服务,并在监测服务结束后编制走航监测报告;

(4)数据平台服务:合同期间,服务供应商提供走航数据采集接收、查询、展示功能的数据平台,供采购人使用;

(5)现场监测时间要求:供应商应承诺可提供服务期内的现场监测服务天次,平均每天至少现场监测6小时(提供承诺函)。同等条件下,选定监测服务天次最多的供应商。

1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2年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组织实施2022年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

支持领域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二)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项目。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支持企业内外网改造,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采购供应、仓储管理、售后服务等全链条各环节,实现全链条全产业链互联互通,打造一批水平高、效益好、带动性强的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支持“5G+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动5G应用从外围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利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AR/VR等新技术,实现生产系统全要素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形成协同研发设计、远程设备操控、设备协同作业、柔性生产制造、现场辅助装配、机器视觉质检、设备故障诊断、厂区智能物流、无人智能巡检、生产现场监测、采销协同、设备维保等“5G+工业互联网”项目。

(三)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

(四)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包括行业动态研究、信息服务、标准制定、测试验证、决策咨询、行业交流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包括深圳举办的工业互联网领域峰会、论坛和大赛等重大活动。

13、关于2022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有关安排的通知。

一、受理方式

申报材料的受理方式由邮递提交,调整为窗口预约受理,请在提交纸质资料前提前联系窗口工作人员确定具体提交时间。由于疫情防控等客观原因导致申请单位无法按时提交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近三年已发布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仍按照《2022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指南》执行。

二、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由原定2022年4月1日截止,顺延至4月15日(周五)16时前截止,以申报材料最终提交时间为准。

三、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2楼200室,业务联系人:罗老师,电话:83671478;窗口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3699167。

    附件12《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与资助办法》

    附件13---2022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指南

1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2022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1.化学化工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2.对化学化工学科发展有益的专题研讨会议(下文简称“专题研讨类”项目);

 3.对化学化工学科领域发展发挥正向宣传作用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专项项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科学研究范式变革,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

 2.本期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接收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16:00时。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

 5.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战略研究类”项目应包括:发展背景、发展规律与态势、发展目标、发展现状、优化布局、学科交叉与优先资助领域、核心科学问题、组织保障以及政策措施等;“专题研讨类”项目应包括:研讨主题的背景和意义,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专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科学传播及科普活动的必要性与需求性、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有效传播方式与载体形式、对科学基金管理及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等。

项目选题应与化学科学部顶层设计、战略规划及管理需求相匹配。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出版物/软件等;若申请获得资助,上述成果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依据。

 6.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8.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2022年4月29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完成审核、确认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须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清单。

三、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8295、9320;电子邮箱:chemoffice@nsfc.gov.cn

15、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双碳”目标下能源转型与产业结构调整变革性技术的化学化工基础》项目指南。

一、科学目标

本项目聚焦能源转型与产业结构调整变革性技术的反应耦合原理,突破现有重排放产业发展瓶颈,发展产业低碳化过程的反应耦合、水与二氧化碳共电解耦合等原创性过程,促进化学化工变革性技术的理性设计。

二、核心科学问题

碳酸盐分解耦合原位还原、水与二氧化碳共电解耦合阳极氧化的反应机制;反应过程耦合的物质与能量匹配、平衡及调控原理。

三、资助方向

 1. 产业低碳化过程的反应耦合

研究典型重排放产业低碳化过程的反应耦合基础,设计并匹配合适的与碳酸盐热解耦合的供氢分子,探索源头减排的表面反应控制机制,阐明其共热原位还原过程的物质耦合与能量耦合规律,实现碳物种高选择性低温高值转化,建立碳酸盐热解共热耦合安全技术模式,促进重排放过程工业减排增效。

 2. 水与二氧化碳共电解耦合过程

研究水与二氧化碳共电解转化利用的新途径,设计并匹配合适的阳极反应,阐明阴极活性氢对二氧化碳还原、阳极活性氧对有机物氧化反应作用机制及二者的耦合规律,建立具有工业级电流密度、电解槽压低、两极反应效率高的技术模式与电催化原创科学基础,促进零碳/负碳排放新过程研究。

四、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本原创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3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400万元/项,资助经费总强度约为1600万元。

五、申请要求

(一)申请资格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或其他基础研究经历的科学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项目(含预申请)。

  2. 原创项目从预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 应符合《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对申请数量的限制。

六、申请程序

(一)预申请

  1.预申请提交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4月29日16:00时,以信息系统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请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撰写预申请。无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在信息系统“申请与受理”菜单下,点击“原创项目预申请”,进入预申请填写页面,选择“指南引导类”,附注说明选择《“双碳”目标下能源转型与产业结构调整变革性技术的化学化工基础》,

  3.预申请主要阐述所提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另外,申请人还须在“与指南所列研究方向的吻合性”中注明申请针对的本指南所列资助方向的名称。申请人按照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提示填写预申请相关内容后直接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4.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预申请并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和正式申请提交截止时间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申请人。

(二)正式申请

  1. 预申请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应按照“专项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正式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填写正式申请书。正式申请的核心研究内容应与预申请一致,并要求在正式申请书正文的第一句明确写明申请项目所对应的本指南所列资助方向。

  2.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3. 本原创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七、注意事项

(一)资助项目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官方网站公布资助原创项目基本信息。

(二)项目实施保障

原创项目负责人应将主要精力投入原创项目的研究中;依托单位应加强对原创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减轻项目负责人不必要的负担,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制度和条件保障。

(三)其他

原创项目申请与资助不设复审环节。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把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情况和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计入信誉档案。

(四)咨询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

    自然科学基金委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黄艳;电话:010-62329320。

16、关于发布水圈微生物驱动地球元素循环的机制重大研究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2022年度资助的研究方向:

一)深海微生物驱动的碳氮硫循环及相关储碳机制。

二)内陆水体微生物驱动碳氮循环的机制与生态环境效应。

三)海陆交汇关键带微生物驱动碳循环的机制及其碳源汇效应。

四)水圈微生物能量利用新类型和新机制。

五)水圈微生物碳氮硫元素循环的新途径和新机制。

六)水圈微生物数据驱动知识发现的技术平台和支撑体系。

2022年度资助计划:

拟资助集成项目7项,其中方向一、三和五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1100-1200万元/项,方向二、四和六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700-9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两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项目指南具体详见附件14。

17、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安排

  1.广泛动员。3月初,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请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2.组织推荐。3月中旬至4月底,各地各单位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推荐工作。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

各地市科协联合市党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委)、市生态环境局推荐本地区科技工作者不超过3名(广州、深圳不超过5名);各省级学会推荐本学科科技工作者不超过2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推荐本单位候选人不超过2名;各主办单位可推荐本系统候选人不超过3名

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29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广州市越秀中路125号大院 广东科技报社;同时把文档版及图片、视频素材等发到电子邮箱:gdzmkjgzz@163.com。

  3.遴选发布。5月,综合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确定20名2022年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确定其中10名为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于“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进行发布及颁发证书。

  4.宣传展示。5月下旬起,在媒体上广泛宣传发布“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将“最美科技工作者”纳入公益广告整体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展示。

  5.深入学习。6月至12月,围绕“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报告会、学习实践活动。举办最美科技工作者喜迎党的二十大座谈会和“强国复兴有我”最美科技工作者访谈活动等,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

二、遴选标准

  1.中国籍,在广东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3.业绩突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面向经济主战场,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为科技创新、生态文明、乡村振兴、国防科工、公众科学素质提升等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特别是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

  4.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厅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三、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调宣部

联 系 人:刘泽周 020-83517658 电子邮箱:gdzmkjgzz@163.com

(二)广东科技报社

联 系 人:刘肖勇 13760823562

18、关于组织参加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八轮联合产业研发项目申报政策宣讲交流会的通知。

为做好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八轮联合产业研发项目申报政策的宣贯,助力广东和以色列企业积极申报联合研发合作项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拟联合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于2022年4月12日10时至12时,在广州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举办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八轮联合产业研发项目申报政策宣讲交流会,并对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与对外科技合作平台以往申报政策进行宣讲,就新年度有关指南的优化搜集意见。

19、《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及港澳台赛补助办法(试行)》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4月11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厅。以单位名义反馈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需附上真实名字及联系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skjt_guoyq@gd.gov.cn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020-83163929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业务综合办理大厅,省科技厅成果区域处(邮政编码:510033)

补助办法(试行)见附件15.

20、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强化科技支撑抗疫 助力创新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实施应急科技抗疫专项。在2022年市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围绕新冠药物、新型疫苗、精准流调、检验检测和监测预警、消杀技术、跨境接驳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抗疫重点项目攻关。

二、发挥战略科技力量支撑作用。围绕疫情防控需要,组织龙头企业联合鹏城实验室、深圳湾实验室、深圳合成生物学创新研究院等,在精准流调、新冠病毒机理研究、新型疫苗开发等方面协同攻关。

三、支持前沿科技投入疫情防控一线。在隔离场所推进科技抗疫产品应用,科技抗疫产品实行动态目录管理,按照“成熟一项、使用一项、逐步替代”方式,加快推进各类机器人、水性自消杀抗病毒涂料等科技产品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云计算等技术应用于科技抗疫一线,遴选企业、医院、园区、隔离场所等应用新技术抗疫的典型案例,对相关费用按照总投入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四、加大惠企支持力度。加快市科技研发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力争一季度分配下达进度达到30%、上半年达到60%;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项目资金执行效率,上半年完成95%以上资金拨付,对1万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资助资金20亿元以上。对租用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物业的企业、科研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鼓励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为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减免租金,并在运营评价中予以加分支持。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持。实施贷款贴息贴保计划,鼓励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开展“政府贴息+银行减免”模式支持企业贷款融资,贴息支持比例提高30个百分点,最高可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80%予以资助。

六、推进科技“放管服”改革。实施“不见面”审批,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考察或核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实行全流程线上办理;确有必要提交纸质材料的,采取快递方式受理。受疫情影响的应验收项目,符合条件的,申请验收截止时间自动顺延2个月。

具体详见附件16.

2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报送2021年项目年度报告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有关要求,请2020年度和2021年度深圳市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以及2021年度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和筹建启动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于4月15日(周五)18:00之前,在我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过程管理——年度报告模块提交2021年项目年度报告。逾期未提交的单位,我委将无法按计划按进度拨付项目续建资金.

    2020年度和2021年度深圳市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7.

    2021年度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和筹建项目及其承担单位清单见附件18

2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创新产品的通知。

为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我市科技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深圳市创新产品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面向以下八个领域:

  ①计算机通信设备和其他电子信息产品;②教学与科研仪器仪表设备及试剂;

  ③医疗器械、装置及药品;④交通运输装备;⑤应急和安防设备;

  ⑥城市管理专用设备;  ⑦办公设备设施;  ⑧电气机械及器材。

 本通知所述“深圳市创新产品”,包括“创新产品”和“首台(套)产品”两大类别。

  1.创新产品是指本市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新设计等,研发生产的技术先进、性能可靠、品质优良、取得较好销售业绩的产品。

  2.首台(套)产品是指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即在征集起始日前一年内(即2021年3月29日-2022年3月28日)首次实现销售或尚未实现销售的创新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单位设有研发设计机构,作用发挥良好,拥有持续创新能力,研发投入强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3.申报单位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注册商标所有权。

 (二)申报产品的条件。

  以下条件如未做特别说明,适用于创新产品和首台(套)产品,核心指标相同的不同系列/型号产品可以作为一项产品进行申报。

  1.申报产品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A类。

  2.申报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创意设计等,已申请或已获得国家批准的专利权(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3.申报产品创新程度高。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乃至科学原理和技术路线上有重要改进和创新,主要技术指标与性能参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

  4.申报产品质量可靠。产品功能完善、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5.申报产品销售业绩良好。创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首台(套)产品销售收入不作要求。

  6.申报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的(如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产品),应已获得国家或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生产许可资质;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已获得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

  7.申报产品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生产制造(上年度主营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申报的产品,不受产地限制)。

  8.申报产品适合政府采购。

 (三)优先范围。

  近两年内获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发布的创新产品,仍在有效期内的,优先列入目录。

 三、申报程序

电子文档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4日18:00,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18:00。

纸质版报送地址(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受理):福田区深南中路3024号航空大厦18楼深圳市先进制造业联合会。

  .咨询电话:13602513257(微信同号)、83678740。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填报,鼓励各行业组织推荐。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9652869.html

2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深圳市碳普惠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为落实《深圳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发挥专家型人才在深圳碳普惠相关技术评估工作中的作用,助力深圳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现向各单位和个人公开征集碳普惠专家库人选,具体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国家、省市各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从事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绿色金融、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评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入库条件

  (一)政治合格,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应对气候变化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进展。

  (三)熟悉CDM项目审定、CCER项目开发等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工作程序。

  (四)经验丰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专业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专家技术评估工作任务。

  (六)遵纪守法,无通报批评、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个人信用良好。

三、专家职责

  (一)接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管理。

  (二)根据数据资料和报告文件内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独立开展碳普惠方法学、低碳场景、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等工作的技术评估,给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并对所出具的意见终身负责。

  (三)按要求参加讨论交流会议和技术评估会议。

四、征集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五、征集程序

  严格遵循“统一条件、报审结合、择优聘用、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申报、审核、公示”三步法进行。

  (一)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需填报《深圳市碳普惠专家报名表》,配套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和专业成就等证明材料。

  (二)以单位推荐方式申报的,在以上材料基础上,由单位汇总全部专家情况,填报《深圳市碳普惠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上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qihouchu@meeb.sz.gov.cn),并于提交电子版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附件1原件提交至我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09室)。

  (四)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和遴选,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深圳市碳普惠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开。

六、注意事项

  深圳市碳普惠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对违反承诺的专家,将终止其专家资格,解聘调整出库。对调整出库的专家原则上不再聘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碳普惠专家报名表见附件19.

24、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2年东莞市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的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营造科技创新普及氛围,选拔推荐优秀科普讲解人才参加2022年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进而争取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拟于2022年5月26日联合举办2022年东莞市科普讲解大赛。

一、大赛主题:科创制造、科普惠民

二、大赛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5月26日

  地点: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届时将根据疫情情况,采取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举办。)

三、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

四、参赛条件及分组

  (一)参赛人员

  热爱科普工作、具备基本科学素养和科普讲解技能的高校科研院所在职在读人员,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工作者(技工人员)、中小学生、科技场馆和科普基地从业人员及相关科普爱好者。

  (二)大赛分组

  大赛设高校科研院所组、高新技术企业组、中小学组、综合组(科技场馆、科普基地等)四个组别。各组比赛分开进行,比赛形式、内容相同。

五、大赛流程

  2022年4月,各园区、镇(街道)初审、选拔参赛选手。

  2022年4月30日前,为大赛报名阶段,各园区、镇(街道)将参赛报名表报送至东莞科技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单位**组报名表,邮箱:dgstmggjyb@126.com)。

  2022年5月26日,在东莞科技馆进行现场比赛或线上比赛。

六、大赛内容

  大赛4个组别分别进行比赛,比赛内容为自主命题讲解。

  自主命题讲解时间为4分钟,由选手自行确定一个科普内容命题进行讲解,可通过表述设定场景和对象。讲解时,选手必须借助多媒体等多种手段辅助进行,丰富舞台效果。

  选手出场时,可播放20秒自我介绍视频。该环节不作为比赛评分内容,视频由选手准备。

七、奖项设置

  (一)各组别均设置一、二、三等奖。按10%、20%、30%的比例给予表彰,由主办单位联合签署颁发证书。

  (二)由评委会推荐8位参赛选手参加2022年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其中中小学组不少于2名,其他组别各不少于1名。

八、参赛事项

  (一)参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

  中小学组参赛选手由各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推荐,组织选拔的镇街可推荐2位参赛选手参赛,直接推荐的镇街可推荐1位参赛选手参赛,市直属学校可各推荐1位参赛选手参赛。高校科研院所组、高新技术企业组、综合组由主办单位发动有关单位推荐选手参赛。

  (二)食宿及交通安排

  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大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住宿、交通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比赛当天(5月26日)上午最后10位参赛选手午餐由大赛承办方统一安排工作餐。

  (三)参赛要求

  比赛须使用普通话。要求佩戴耳麦,拿遥控器或激光笔,全程自行操作PPT等播放设备,不得由别人协助。

  比赛现场背景采用LED屏,请提前设计制作好20秒钟自我介绍视频、讲解内容PPT,须于彩排时提交(请用U盘拷贝)。格式要求:

  PPT(可配有背景音乐)须为WPS、OFFICE2010等通用版本,画面比例16:9。PPT第1页无动作无声音(用于后台画面准备),选手自行操作到第2页开始声音和动作效果,PPT中若插入视频请使用WMV格式;自我介绍视频统一用MP4等通用编码格式,画面比例16:9,全高清1920*1080,文件不大于100M。

  (四)大赛相关表格下载

请扫描二维码加入2022年东莞市科普讲解大赛钉钉群下载。

五)大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

  联系人:刘定洋  李淑娴

  电  话:0769-22835290、0769-22835283

  E-mail:dgstmggjyb@126.com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中路2号

附件20、2022年东莞市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doc

25、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工作,对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认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对第四批单项冠军复核工作要认真组织初审。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申报系统,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和书面推荐意见汇总报我局(技术创新科)。

附件21、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2]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_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pdf

25、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科研平台建设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公告。

一、委托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本公告研究课题为:深圳市科研平台建设研究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课题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4.课题研究应具有前瞻性,面向未来、视野开阔,全面开展深圳科研平台建设布局研究,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包括但不限于:梳理总结深圳市高校基础科研平台以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政策与发展情况,分析其建设布局、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支持渠道、建设标准、审批机制、运营机制等重点内容,研提构建深圳市高校科研平台布局与建设机制对策建议等。

  5.课题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鼓励创新专栏、图表和案例等表现形式,对涉及地理空间布局的必须附上相关图件。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课题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课题研究经费80万元以下。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领取及提交时间: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及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三)咨询电话:0755-88121897、88120341

(四)注意事项:领取招标文件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加盖领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见附件22.

26、关于2022“深圳杯”数学建模挑战赛命题、评审及专家组织等相关工作的采购公告。

深圳市科协拟向全市征集“2022‘深圳杯’数学建模挑战赛命题、评审及专家组织等相关工作”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名称:

2022“深圳杯”数学建模挑战赛命题、评审及专家组织等相关工作

二、采购项目概况:

“深圳杯”数学建模挑战赛由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和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主办,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活动的延伸,从2011年开始在深圳举办,每年有20名左右专家参与挑战赛的命题与评审。

三、采购预算:50万元

四、项目内容:

  1、2022“深圳杯”数学建模挑战赛(以下简称“挑战赛”)命题、前期组织和调研工作;

  2、组织挑战赛论文评审工作,包括网络初评和会议评审;

  3、负责挑战赛业务组专家筹备、组建工作;

  4、负责挑战赛所有专家(含主题报告嘉宾)在深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劳务费等;

  5、组织部分新媒体宣传,并配合甲方进行有关宣传工作;

  6、活动结束后负责成果的汇总与总结,以供甲方验收;

  7、保证2022“深圳杯”数学建模挑战赛顺利进行的其他必要事项,并接受市科协监督。

五、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需为成立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得分包转包;

  3、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经验的优先。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送时间:申报单位应当在2022年4月15日17:00时之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邮寄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2、报送材料:

   (1)《申报单位情况表》(含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

   (2)申报单位介绍(重点介绍以往承办同类项目的经验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表及报价详细清单。

   (4)《2022“深圳杯”数学建模挑战赛命题、评审及专家相关工作项目方案》。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922室。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5-83699033。

科技资讯3.28-4.1附件

 

 

 

 

 

 

 

2022年4月1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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