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深联合基金公开征集指南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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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3、2023年中国科技界十大重点任务公布。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广东省市项目

1、关于启动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的通知。

2、关于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深联合基金公开征集指南建议的通知。

3、科学探索奖”申报指南(2023年)。

 

政策要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为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和《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粤府〔2018〕64号)等有关工作部署,大力发展广东省人工智能,省科技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编制背景

  一是国家和我省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工作。2017、2018年国家和我省分别出台《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和《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粤府〔2018〕64号)等政策性文件,2021年国家“十四五”规划将人工智能放在科技前沿领域攻关的首要位置,并明确了人工智能作为我国数字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

  二是社会经济形势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出新需求。面对当前疫情和世界格局动荡对我省经济影响,和我国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人工智能作为一种产业的赋能技术,已经成为产业升级重要战略性抓手,面对当前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和新任务,需要紧密与产业相结合,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演进,不断促进制造业、服务业转型升级。

  三是技术迭代对人工智能创新能力建设提出新要求。2018年我省出台了《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导我省人工智能飞速发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从我省人工智能发展现状来看,数据开放共享程度不足、关键核心技术较为薄弱、基础算力支持能力有限、创新载体引领作用不强、专业人才缺口依然是制约产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需要立足现有发展基础和广东省自身优势,提出务实可行的重要行动和关键目标,提高产业技术研发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全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聚焦广东省人工智能未来创新发展重点,精准发力、科学谋划,力争在基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集聚发展、开源开放共享平台建设、标杆型应用场景培育和多元创新生态构筑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发展基础。重点总结归纳了在上一个人工智能三年行动计划下,我省人工智能产业的总体发展情况,围绕相关的产业规模、区域格局、创新载体、核心产品及应用场景等方面,做简要概述。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强调了我省人工智能十四五时期的整体发展思路和四大行动目标,包括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平台生态体系的加速构建,全域应用场景的持续打造以及多元创新要素的快速集聚,构筑产业高端引领发展的新优势新动能,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到2025年将广东打造成为全球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战略高地,力争形成高端引领、开放共享、自主可控、基础夯实的人工智能一流创新生态。

  第三部分是重点行动计划。包括五大行动,一是“强基固本”行动。重点加强前沿与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应用,加强人工智能操作系统和基础软件研究,加强人工智能基础处理器及智能传感器研究,形成一批具有全球领先的标志性技术成果。二是“聚势成峰”行动。打造人工智能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基地蓬勃发展,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企业梯队,推动人工智能产品升级。三是“创新领航”行动。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基础创新平台、技术创新平台、场景创新平台三方面,构建多层次开放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分布式开源开放软硬件基础设施,支持视觉处理、智能制造、智能传感等平台建设,在交通、金融、医疗、物流、无人船艇等方面,打造多智慧场景平台。四是“智慧赋能”行动。围绕制造、政务、城市、医疗、教育、金融、安防、无人系统等领域开展城市治理,加速人工智能与重点产业深度融合。五是“和合共融”行动。紧扣人工智能近期发展需求,通过构建资源开放共享格局,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集聚高端专业创新人才等四个方面,构筑共荣共生的多元创新生态系统。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围绕近期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扶持引导,强化安全监督,强化品牌建设,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特点

  一是围绕“软硬件开发+核心技术研发+行业领域智能化”完整AI产业链来部署AI创新链。将基础关键技术攻关、核心产业集聚发展、开源开放共享平台体系建设、标杆应用场景培育、多元创新生态构筑等作为行动计划实施的着力点。

  二是突出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变革发展技术的属性,围绕人工智能在制造业、服务业和政府管理中越来越突出的作用,从突破前沿基础理论、形成关键技术与应用产品、打造开源开放共享创新平台、夯实人工智能创新生态等方面实现系统化布局。

三是突出科技金融、专业创新人才对人工智能的保障与引领作用。通过政策性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投入倾斜,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增强后劲。强调高层次人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技术、产业和商业的跨界复合型人才。为广东成为全球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战略高地提供支撑。

附件1: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技厅)

 

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精神,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经过充分调研、系统论证,组织编制了《广东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全面研判我省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及主要问题风险、充分衔接在编的省国土空间规划、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相关内容的基础上,遵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体现生态保护修复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原真性,细化落实国家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聚焦我省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系统谋划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夯实对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的生态支撑。

规划目标

  (一)近期目标(2025年前)

  着重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重点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一批重点区域的核心生态问题。初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中远期目标(2035年前)

  全省森林、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有效发挥,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碳汇能力显著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大大提升,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筑牢夯实,美丽广东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基本实现。

  其他详见附件2:广东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时间:2023年1月3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3、2023年中国科技界十大重点任务公布。

  近日,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在北京以视频形式召开,回顾总结2022年科技工作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和挑战,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

据悉,2023年全国科技界将重点抓好十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是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三是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四是加快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是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加强重点领域超前部署。

  六是落实科技政策聚焦自立自强的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七是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生态。

  八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用好市场优势培养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九是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建设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

  十是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开放生态。

详见https://www.most.gov.cn/kjbgz/202212/t20221230_184140.html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0日  发文单位:科技部)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1日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

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三、依托单位

  已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访问系统并填写相应信息后,可以直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尚未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单位应当在系统中先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系统即日起开放。

四、申请人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五、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1. 依托单位应认真组织申请工作,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

  2. 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3月15日)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 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签署承诺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86-10-62329133  623259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27021

七、相关链接

  1. 单位访问系统链接

  访问https://grants.nsfc.gov.cn/,点击“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依托单位系统”。

  2. 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https://grants.nsfc.gov.cn/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月4日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

摘要: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资助中韩两国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 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资助领域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30项左右,其中合作交流项目20项左右、学术会议项目10项左右。

  (五)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韩的国际旅费和韩方研究人员访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NRF资助韩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方研究人员访韩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韩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NRF资助韩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NRF资助韩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韩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六)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申请学术会议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韩方合作者应符合NR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韩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NRF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项目申报时间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GRANTS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1月20日至2月17日下午16时。韩方合作者须在NRF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NRF提交申请。

  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GRANTS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86-10-62317474。

四、 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唐克双,荣念赫  电 话:010-6232 8404,6232 6998

  邮 箱:tangks@nsfc.gov.cn,rongnh@nsfc.gov.cn

  韩方联系人:CHO Eunhye (Ms.) 电 话:02-3460-5587 

  邮 箱:grace292@nrf.re.kr

其他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22.htm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月4日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摘要: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ISF)的合作协议,2023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 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申请人可在以下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合作研究:

  1. 数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A01至A06下属代码)

  2. 物理、天体物理(申请代码1请选择A14至A30下属代码)

  3. 化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化学科学部B下属代码)

  4.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地球科学部D下属代码)

  5. 纳米科技(申请代码1请选择E01、E02、E03、E05、E06、E13下属代码)

  6. 计算机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F02下属代码)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 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46项左右。

(三)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四) 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以方合作者应符合I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且按照要求向ISF提交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以方项目指南见附件1,链接为:https://www.isf.org.il/Files/GuidelinesISF_NSFC_Heb_1891_1.pdf。

  (三)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项目申报时间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GRANTS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1月20日至2月28日下午16时。

  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GRANTS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86-10-62317474。

四、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唐克双,李文聪  电 话:+86-10-62328404,62327014

  邮 箱:tangks@nsfc.gov.cn,liwc@nsfc.gov.cn

  以方联系人:Ella Fire  电 话:+972-2-5885401  邮 箱:ella@isf.org.il

其他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23.htm

 

广东省市项目

 

1、关于启动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1日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45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2〕8号)等规定,有序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实现以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引领数字化转型,助力深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现启动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咨询诊断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咨询诊断对象。

  在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的2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中南山区195家、宝安980家、龙岗453家、龙华区372家。各区企业名单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备案服务商对规上工业企业进行动员后确定。

(二)2022年度咨询诊断工作要求。

  参照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工信部关于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有关国家标准,对企业的研、产、供、销、服、管等全环节进行免费咨询诊断,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出具《咨询诊断报告》。

  1.开展现场诊断服务。综合采用现场调研、书面资料评估、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现场咨询诊断要求包括:

  (1)每家企业现场诊断服务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现场诊断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访谈交流、技术诊断、方案沟通、主题培训、向企业高层作诊断结果汇报等。

  (2)现场诊断成员数量不少于4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家每次不少于1人。

  2.向企业出具诊断报告。诊断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现状。企业的名称、产品、人员规模、市场份额、上年度营收、生产方式、工艺流程、技术水平等基本信息。

  (2)数字化水平。根据现状调研情况,参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确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等级。

  (3)短板不足。指出企业数字化发展的短板、不足。

  (4)解决方案。确定企业同行业对标对象,提出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实施方案(包括顶层设计、具体方案、实施路径等)、解决方案提供商建议名单。

(5)诊断过程记录。各次现场咨询诊断的时间、地点、时长、诊断成员名单及职称、诊断内容等情况。

(三)服务商实施咨询诊断工作步骤。

  1.服务商备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咨询诊断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备案工作,服务商提交备案资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后发布服务商备案名单。(完成时限:2023年1月底前)

  2.开展供需对接。相关区工信主管部门以召开宣讲动员会等方式,组织已备案服务商与企业进行供需对接。服务商与企业签订咨询诊断合同后,双方共同向企业所在区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区工信主管部门在备案数量达到下达工作任务后或当年度截止期限到达后停止备案,并将备案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3.实施咨询诊断。服务商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要求,组建若干个咨询诊断工作组,对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按照“分级分类、一企一策”原则,形成咨询诊断报告。项目完成后,企业对服务商进行满意度评价。(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4.开展过程监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咨询诊断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服务商对整改意见应立即予以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5.发放补贴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请指南,各服务商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审核后向服务商发放补贴资金。(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四)项目资助情况。

  1.资助数量。2022年度资助2000个左右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

  2.资助标准。按照每个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最高资助5万元的标准,依据实施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对服务商予以资助。

  3.项目资助条件。

服务商申请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项目资助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备案的服务商组织实施;

  (2)项目服务对象为在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的2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项目已向企业所在区工信主管部门备案;

  (4)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

  (5)项目起止时间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的起止时间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2022年度服务商备案名单之日-2023年4月30日),且已实施完成;

  (6)企业对服务商的满意度评价(表格见附件2)为满意;

  (7)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针对服务商提出的整改意见已落实;

  (8)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请情形;

  (9)项目满足2022年度咨询诊断工作要求。

二、各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供需对接。通过召开宣讲动员会等方式,组织备案服务商与辖区规上工业企业进行供需对接。

  (二)项目备案。服务商与企业签订咨询诊断合同后,接受服务商与企业双方共同向本部门备案。在备案数量达到当年度下达工作任务后或当年度工作截止期限到达后停止备案,并将备案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过程监督。对咨询诊断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服务商对整改意见立即予以落实。

  (四)报送总结。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结束后,形成辖区咨询诊断工作总结,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服务商备案工作

(一)备案条件。

  1.服务商成立满2年以上,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含分支机构),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服务商生产经营正常,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服务商诊断团队规模达50人以上(含);

  4.服务商具备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能力及咨询诊断能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案例20个以上(含);

  5.如规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实施咨询诊断项目后愿意继续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服务商愿意提供一定额度的优惠;

  6.本项条件符合一项即可:

  (1)服务商或母公司及所实施的项目或作为主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所服务的企业曾入选工信部数字化转型领域名单,包括但不限于: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名单、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名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名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智能制造优秀场景、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服务平台名单、中法工业合作示范项目。

  (2)服务商或母公司及所实施的项目或作为主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所服务的企业曾入选广东省数字化转型领域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暨上云上平台供应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7.服务商被列入深圳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招商清单的,不受上述1至6条件限制。

(二)服务商备案材料。

  1.《备案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在深圳开展经营活动证明材料(注册地在深圳市的无需提供),如深圳分公司证明、在深圳实施的项目合同等材料;

  4.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由服务商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5.“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6.咨询诊断团队人员名单、社保清单(复印件);

  7.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案例清单、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

  8.如企业在实施咨询诊断项目后愿意继续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服务商愿意提供一定额度优惠的承诺书(获得备案后向社会公开);

  9.服务商或母公司及所实施的项目或作为主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所服务的企业曾入选工信部、广东省数字化转型领域名单的证明材料;

  10.服务商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及咨询诊断的简介、联系人、联系方式(不超过500字,获得备案后向社会公开)。

(三)备案工作程序。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开展服务商备案工作通知;

  2.服务商准备备案材料并报送;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备案结果;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服务商备案结果。

(四)备案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18:00前,将备案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guoww@gxj.sz.gov.cn。

四、关于规上工业企业

  2022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在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四个区试点开展,2023-2025年度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且各年度咨询诊断工作均面向企业免费实施,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将对咨询诊断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请规上工业企业高度重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降本、提质、增效的重要作用,主动联系本区工信主管部门参与咨询诊断工作,积极配合服务商进行现场咨询诊断,以咨询诊断报告为指引接续实施数字化转型,并对服务商进行满意度评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工业互联网、技术改造等多项财政扶持资金对数字化转型予以全面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郭伟伟,电话:88101359;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庞丞康,电话:26542671;

  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吴刚,电话:278491201;

  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张旭全,电话:28948930、28949261;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张天波,电话:23336023

 

2、关于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深联合基金公开征集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月5日

截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鼓励我市科研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科技战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增强我市基础研究的国内外影响力及在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实力,我市今年继续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共同组织实施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粤深联合基金)。

  为做好粤深联合基金申报指南编制工作,现面向深圳市内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省基金依托单位)征集指南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学科,兼顾领域平衡,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健康、海洋科学、环境与生态、数理与交叉前沿等领域,组织高水平团队(原则上要求负责人与团队成员不存在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情况),按照指南建议模板(附件1)格式要求提出指南建议。

  二、本年度粤深联合基金公开征集指南建议的项目类型主要包括“重点项目”和“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等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

  三、每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省基金依托单位提交的指南建议原则上总数(重点项目和粤港澳团队项目)不超过10项,单个领域(上述领域)不超过3项;对于2022年度获省市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立项总数前5名的单位: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中山大学·深圳,每家可提交13项。每家企业省基金依托单位提交的指南建议数不超过1项。若申报超项,原则上按指南建议提交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后提交的不予通过。我委将结合指南建议的提交情况,形成指南建议初稿,报送省基金委。

  四、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选择“粤深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月31日。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27371,0755-88102204;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附件3:省市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

 

3、科学探索奖”申报指南(2023年)。

发文单位: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发布时间:2023年1月3日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

摘要:

  根据《“科学探索奖”章程》,为帮助申报人了解“科学探索奖”申报条件、流程与注意事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时间

  申报启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24时(北京时间)。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 获得博士学位。  3. 在中国内地或港澳地区全职工作(国籍不限)。

三、申报流程

(一)专家提名

  1. 由奖项邀请的提名人发起,并提供两位推荐人信息。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工、主任医师、主任药师等)。每位提名专家每年可提名一位候选人(被提名人),每次提名三年有效。

  2. 提名发起后,秘书处将邮件通知被提名人和推荐人。

  3. 被提名人须在2023年3月15日24时(北京时间)前通过项目官网提交申报。

  4. 推荐人须在2023年3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链接提交推荐信。推荐信三年有效,如推荐信数量不足将无法通过资格检查。

(二)自由申报

  1. 申报人须在2023年3月15日24时(北京时间)前通过项目官网提交申报,并提供三位推荐人信息。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工、主任医师、主任药师等)。

  2. 申报提交后,秘书处将邮件通知三位推荐人。推荐人须在2023年3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链接提交推荐信。推荐信三年有效,如不满三封申报人将无法通过资格检查。

  3. 因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与推荐人提交推荐信时间间隔较短,请申报人务必合理掌握申报材料的提交时间,确保推荐信能够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四、申报材料

  1. 个人信息、教育和工作经历等。 2. 学术成就、科研项目、代表性成果等。 3. 申报领域、未来五年工作计划等。

五、注意事项

  1. “科学探索奖”和“新基石研究员项目”均为腾讯发起和资助的科技人才项目。同一年度,申报人只能申报“科学探索奖”或“新基石研究员项目”之一,不得同时申报两个项目。“新基石研究员项目”获资助者不得申报“科学探索奖”。

  2. 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报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

  3.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报,申报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4. 项目申报应遵守申报人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5. 申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影响评审工作。申报人通过打招呼、利益输送等手段试图影响评审工作,一经查实,取消为期3年的申报资格。

关于项目更多信息,如常见问题解答(FAQ),请查看项目官网https://xplorerprize.org

 

 

科技资讯1.4-1.6附件

2023年1月9日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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