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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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闻

1、广东将发力基因技术等5大领域 打造“未来生命健康产业园”。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有关调整的通知 。

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4、关于发布《科研诚信规范手册》的通知。

5、“2023全球十大工程成就”发布--ChatGPT、中国空间站、白鹤滩水电站等入选。

征集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第二次公开征求《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通知/公示

1、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国家部委项目

1、2024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广东省市项目

1、东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的通知。

 

 

 

 

 

政策要闻

 

1、广东将发力基因技术等5大领域 打造“未来生命健康产业园”。

  12月14日,省科技厅发布了《广东省培育未来生命健康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围绕基因技术、细胞治疗、AI+生物医药、合成生物学、脑科学与类脑研究5大领域的重点工程发力;到2030年,打造1个特色鲜明、产业要素集聚、产业配套完备、创新链条健全的未来生命健康产业园。

  当前,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是广东战略性支柱产业。广东建有广州国际生物岛、深圳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珠海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等产业集聚区;建有国家基因库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有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一批医科优势明显的大学,以及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根据《征求意见稿》,到2030年,广东力争实现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技术突破明显加快,产业规模显著增强,产业生态完善优化;人类细胞谱系、脑解析与脑模拟、合成生物研究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打造1个特色鲜明、产业要素集聚、产业配套完备、创新链条健全的未来生命健康产业园;培育10家左右掌握颠覆性技术、拥有爆发成长潜质并可能成长为世界级公司的未来型企业,力争研发投入强度超过10%;形成10个左右未来生命健康领域创新成果应用场景,建设构建产学研用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

  到2035年,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创新型企业,不断开辟产业新领域、新赛道,形成若干全球领先的未来生命健康产业高地。

  未来生命健康产业主要包括基因技术、细胞治疗、AI+生物医药、合成生物、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领域。《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各领域的重点工程。

  如在基因技术领域,要持续迭代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和单分子长读长测序技术;充分开发和利用深圳国家基因库人类遗传资源及基因信息大数据,支持“人类时空多组学”国际大合作。在细胞治疗领域,要加快细胞治疗颠覆性技术攻关,重点研发新型免疫细胞亚群的创新型改造、干细胞-类器官的药物筛选技术等关键技术和装备。

  《征求意见稿》提出,着力提升广州实验室、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国家生物制造产业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院等重大平台的源头创新能级,建设世界级未来生命健康领域原始创新基础设施集群。打造以广州市、深圳市为核心,以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为重点的产业创新发展区;持续强化大湾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协同,促进“产、学、研、医、融”多方联动,优化未来生命健康产业生态。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6日   发文单位:南方日报)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有关调整的通知 。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等有关调整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523元执行。

  二、2024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下限按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下称《方案》),从加强新型储能研发创新、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壮大、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协同发展、创新新型储能商业运营模式、开拓全球市场打造品牌标杆等五方面提出16项重点措施,明确到2025年在储能终端领域形成1家以上年产值超100亿元的国际知名企业,将东莞打造为“新型储能终端之都”,新型储能产业规模不低于800亿元。

  东莞提出,支持松山湖高新区打造大湾区新型储能产业创新发展基地,支持水乡新能源产业基地打造新型储能电池生产、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支持有条件镇街(园区)建设特色化产业园区,鼓励沿海港口区域建设系统集成终端外贸进出口专业化园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创建省产业园、省特色产业园。

  从产业创新体系培育,到产业园区精准发力,再到示范应用打造,《方案》使出“连环招”“组合拳”,将加快东莞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步伐,助力抢滩产业制高点。

  详见附件1: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发文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

 

4、关于发布《科研诚信规范手册》的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科研诚信规范手册》,手册里界定:科研人员如发生(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将被认定是科研不端行为。

  (1)不诚实地表达。

  Ø 篡改。故意改动研究材料、设备、过程,或者改变、省略数据或结

果,使得研究结果不能准确呈现。

  Ø 剽窃。在未注明出处或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研究计划、

假说、观点、方法、结果或表述。

  Ø 伪造。在申请书、研究报告、论文、著作等中提供造假数据或信息。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相关信息以及提供不准确信息。

  (2)对研究对象的不当处理或伤害。在涉及人类参与者或实验动物的研究中,

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或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定的行为。

  (3)侵犯或损害他人的正当权利,如署名权、优先权等,妨碍他人研究成果

的正常发表,擅自或胡乱标注资助来源以及恶意投拆等。

  (4) 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

  (5) 参与、与他人合谋隐瞒不端行为或为其提供方便。

  (6) 通过“请托、打招呼”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方式影响评审的公正

性。

  (7)虚报、冒领、套取、贪污、挪用、侵占、滥用项目资金。

有些有失诚信的行为会严重妨害正常的科研秩序,根据科研人员所属

专业领域、任职机构或资助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惯例,也可能会被认定是科研不

端行为。

  (8)违反相关政策、规定或规则等。除了针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政策,科学研

究还要遵守许多政策、规定或规则等,如有违反也有可能会被认为是科

研不端行为。

  (9)擅自透露保密信息。对要求保密信息的透露虽然不会破坏研究数据的有

效性和准确性,但却违背了科研诚信的基本要求,扰乱了正常的科研秩

序,仍有可能会被认定是科研不端行为。

  (10)故意隐瞒可能会对社会或公众造成危害的研究信息。如果因为隐瞒而导

致社会或其他人处于危险之中,也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违背诚信的行为。

  详见附件2: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5、“2023全球十大工程成就”发布--ChatGPT、中国空间站、白鹤滩水电站等入选。

  由中国工程院院刊《工程》评选的“2023全球十大工程成就”20日在京发布。ChatGPT、中国空间站、百亿亿次超级计算机、白鹤滩水电站、双小行星重定向测试、RTS,S/AS01疟疾疫苗、鸿蒙操作系统、Spot&Atlas机器人、锂离子动力电池、无人驾驶航空器十大成就入选。

  据了解,“2023全球十大工程成就”评选,经由全球征集提名、专家遴选推荐、公众问卷调查、评选委员会审议确定。本年度入围的全球十大工程成就,主要指过去5年由世界各国工程科技工作者合作或单独完成并实践验证有效的,且已经产生全球影响的工程科技重大创新成果。入围成就既包括重大工程项目或关键技术装备,也涵盖工程科技关键性原始创新与突破。

  据介绍,本次评选的全球十大工程成就代表了某一个或多个工程科技领域最先进的技术水平或者重大的原创性突破,能够引领未来技术进步方向。如ChatGPT的横空出世,在全世界引发广泛关注,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划时代的应用产品。同时,这些成就还通过技术整合、系统集成、资源优化配置达成了整体目标,呈现出显著的系统集成创新特色。例如,作为全球首个单机容量百万千瓦的水电站,中国白鹤滩水电站地质条件复杂、工程规模巨大,代表了当今世界水电技术发展的最高水平。此外,这些工程成就催生了新产业、新动能,具有重要的产业带动和经济驱动价值,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如锂离子动力电池、无人驾驶航空器都拥有广阔的应用场景,近年来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已经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中国工程院、科睿唯安公司与高等教育出版社也于当天联合发布《全球工程前沿2023》。《全球工程前沿2023》由中国工程院全球工程前沿项目组编制,主要围绕机械与运载工程,信息与电子工程,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能源与矿业工程,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环境与轻纺工程,农业,医药卫生和工程管理9个领域,共研判93项工程研究前沿和94项工程开发前沿。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发文单位:科技日报)

 

 

征集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第二次公开征求《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结合《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应用实践,我厅修订形成《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现第二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在线提交、电子邮件发至:skjt_jidq@gd.gov.cn,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监督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联系人及电话:季大琴,020-83163926。

  意见反馈地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303261.html

  附件3: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通知/公示

 

1、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9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科协系统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和名额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原则上可提名三大奖候选项目1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

二、提名条件

  提名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各提名单位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规范遴选程序,充分征求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及时在本单位、本地区、本学科领域范围发布相关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提名候选项目(人选)的遴选工作,真正把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项(人选)目遴选出来。提名单位须确保提名候选项目(人选)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且须确保该项目(人选)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

  (二)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提名候选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人选)一经提名,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通知》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三)各提名单位须按《通知》要求,在拟提名项目所有拟提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科协。

  (四)提名候选人确定后再组织系统填报。

四、提名材料要求

  提名单位需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一)提名函一份。

  (二)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汇总表一份。

  (三)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相关提名书(www.nosta.gov.cn下载)一式六份。

  (四)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纸质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报送纸质件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省科协组织联络部邮箱。

五、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书面材料由提名单位于2023年12月21日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省科协组织联络部。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020-83270296 电子邮箱:skxzyy@g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省科协组联部  邮政编码:510040

  现场报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西楼212室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技协会)

 

国家部委项目

 

1、2024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

摘要:

  中日韩前瞻计划”(A3 Foresight Program)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和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共同发起设立的合作研究项目,旨在资助中日韩三国科学家在选定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共同培养杰出科技人才和解决区域性科学问题,促进提升亚洲地区的科研水平与世界影响力。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2024年度资助领域为新一代数据库和数据赋能技术(New Generation Databases and Data-Empowering Technologies),申请代码1须选择F02或其下属申请代码。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2024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2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4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JSPS和NRF分别向日方和韩方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日方及韩方合作者应符合JSPS、NR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JSPS、NRF提交申请。

  (三)合作三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资助结果公布

  2024年6月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五、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张乐 荣念赫  电话:+86-10-6232 8404, 6232 6998

  邮箱:zhangle@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日方联系人:KIKUCHI Mayu   邮箱:foresight@jsps.go.jp

  韩方联系人:CHO Eunhye    邮箱:grace292@nrf.re.kr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

摘要:

  摘要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资助中韩两国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 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资助领域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30项左右,其中合作交流项目20项左右、学术会议项目10项左右。

  (五)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韩的国际旅费和韩方研究人员访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NRF资助韩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方研究人员访韩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韩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NRF资助韩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NRF资助韩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韩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六)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5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申请学术会议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韩方合作者应符合NR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韩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NRF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一)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NRF(中韩)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 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联系人:张乐,荣念赫  

  电 话:010-6232 8404, 6232 6998  邮 箱:zhangle@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

  (二)韩方联系人。CHO Eunhye (Ms.) 电 话:02-3460-5587 邮 箱:grace292@nrf.re.kr

 

广东省市项目

 

1、东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文单位: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

摘要:

  根据《东莞市重大科技实施办法(试行)》(东科〔2023〕73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项目主体必须为在我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项目技术领域应紧密契合东莞产业链布局和发展方向,且研发和产业化均在东莞实施。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项目入库。

  (三)项目技术创新性强,能够解决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特别是“卡脖子”技术问题,并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产业化前景。优先支持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入库。

  (四)项目应有稳定的资金投入,3年内(含入库前2年)累计对项目的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

  (五)项目产业化方向明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确保入库后3年内取得可实际应用的新产品、新工艺等成果和实现产业化。

二、入库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镇街(园区)通知并组织辖区内有意愿的企业认真填写《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库项目入库申请书》(详见附件)。

  (二)材料填写:项目入库申请形式为网上申报,常年受理,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填报单位线上填写项目入库申请书,需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选择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市重大科技项目库项目入库申请。若填报单位为首次参加项目申报,则必须于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新账号。凡是2024年1月26日17:30分前完成线上填写并提交的项目入库申请书将列入2024年上半年项目评价入库,之后提交的将纳入到2024年下半年。

  (三)镇街(园区)推荐:填报单位网上填报并提交项目入库申请书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推荐(2024年2月2日17:30分前)。市外单位由我局直接受理。

  (四)项目有保密要求的,可形成书面材料,经镇街(园区)确认后,直接送交我局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

 

 

科技资讯12.18-12.22附件

 

 

 

 

2023年12月22日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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