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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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政策要闻

1、塑造琴澳一体化总体发展新格局-----《横琴规划》发布。

2、2023年国内十大科技新闻解读。

通知/公示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指南的通知。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2023年第5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的通知。

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征集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相关领域专家的通知。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国家部委项目

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政策要闻

 

1、塑造琴澳一体化总体发展新格局-----《横琴规划》发布。

  12月2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下称《横琴规划》)正式公布,规划期至2035年。该规划进一步细化了2024年、2029年、2035年三个阶段,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的发展目标,提出到明年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时,在合作区就业的澳门居民约5000人、居住的澳门居民约2万人;到2035年,在合作区就业的澳门居民约8万人,居住的澳门居民约12万人,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

  据了解,这是继2009年9月,国务院批复实施《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以来,横琴再度获批实施总体规划。这个2.0版本的总规,提出了延续一衣带水的历史脉络,构建“十字轴带、三大片区”总体发展格局,将从“琴澳同源”走向“琴澳一体化”,塑造琴澳一体化总体发展新格局。

  目标三步走:

  细化指标聚集澳人澳企

  《横琴规划》是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这个初心,从琴澳空间、产业、民生、城市建设等全方位一体化发展作出系统谋划、整体规划,是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总体方案》(下称《横琴方案》)的贯彻落实,也是指导合作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

  “《横琴规划》的发布,为横琴未来的发展擘画了蓝图,指明了具体的努力方向。”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区域和产业规划部部长王福强表示,按此蓝图努力,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支撑澳门产业适度多元发展的新产业,加快建设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着力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将有效实现横琴的战略使命,配合推动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基础支撑。

  从内容来看,《横琴规划》的大篇幅章节是对《横琴方案》的进一步细化。在《横琴规划》的10个章节中,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新产业、共建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新体系、完善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体制,都是对《横琴方案》的细化和落实。

  以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新产业为例,《横琴方案》明确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现代金融等四新产业,而在《横琴规划》中,就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而言,提出了联动澳门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构建特色微电子产业链、加快培育数字经济等具体领域,也为合作区产业发展厘清了路径。

  在发展目标方面,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区2024年、2029年、2035年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并列出15项具体指标。在原定的宏观目标下,还具体细化至个别经济民生指标。例如,提出到2029年澳门回归祖国30周年时,建设保障性住房7.8万套,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5年,医疗卫生机构千人床位数6个等。

  “总体规划是一个指导区域开发建设的文件,有助于更加清晰地去落实此前制定的目标,以及更好地实现横琴合作区的定位。”中山大学区域开放与合作研究院院长毛艳华表示,横琴规划主要是聚焦服务澳门,聚集澳人澳企到合作区来发展。在规划期限的2035年,“一国两制”优越性全面彰显,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

  值得关注的是,《横琴规划》特别提到强化与珠海协同发展。其中,在产业协同方面,将加强与珠海南湾洪保十片区、金湾片区、万山片区的产业协同,推动联动试验、协同创新、资源共享。与珠海市建立健全联合招商、收益共享机制。推动合作区金融链与珠海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增强合作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横琴规划》为后期发力方向提供了基本指引。未来两地要纵深合作,可以从五个方面发力。”王福强建议,一是在健全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方面要有新突破,二是要重点推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三是要在制度软环境共建方面发力,四是产业链条的紧密耦合,五是在城市管理方面进行合作。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发文单位:南方日报)

 

2、2023年国内十大科技新闻解读。

  中国天眼”发现纳赫兹引力波存在的关键证据、清华大学团队研制出新款忆阻器存算一体芯片、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站正式投产……2023年注定是中国科技史上格外闪亮的一年。这一年,基础研究取得重大原创成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新突破,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交出精彩答卷。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展望未来,广大科技工作者定将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崭新篇章。

  1、中央科技委员会组建

  今年3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印发,提出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聚焦科技工作前瞻性谋划、系统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作物主效耐碱基因及其作用机制首次揭示

  盐碱地变良田,这是人类千百年的梦。如今,我国科学家的最新成果让人类朝这个目标更进一步——他们以耐盐碱作物高粱为材料,首次发现主效耐碱基因AT1及其作用机制。大田实验证明,该基因可显著提升高粱、水稻、小麦、玉米和谷子等作物在盐碱地的产量,有望大幅提升盐碱地综合利用水平。

  该研究由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谢旗、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于菲菲、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欧阳亦聃等领衔的科研团队与多家合作单位共同完成。相关成果3月24日在《科学》和《国家科学评论》发表。

  3、国产大飞机C919完成商业首飞

  5月28日,是一个值得载入史册的日子。这一天,国产C919大型客机圆满完成首次商业载客飞行,正式进入民航市场,开启市场化运营、产业化发展新征程。

  4、“中国天眼”发现纳赫兹引力波存在关键证据

  搜寻纳赫兹引力波是国际物理和天文领域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利用被誉为“中国天眼”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我国脉冲星测时阵列(CPTA)研究团队发现纳赫兹引力波存在的关键证据。这是纳赫兹引力波搜寻的一个重要突破,表明我国纳赫兹引力波研究与国际同步达到领先水平。相关研究成果6月29日在线发表于《天文与天体物理研究》。

  5、51个超导量子比特簇态制备刷新世界纪录

  继实现10比特、12比特、18比特的真纠缠态制备之后,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单位的研究人员又取得了重要突破——成功实现51个超导量子比特簇态制备和验证,刷新了所有量子系统中真纠缠比特数目的世界纪录。相关成果7月12日在线发表于《自然》杂志。

  6、国家太空实验室正式运行

  在8月18日举行的载人航天工程空间应用与发展情况介绍会上,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新闻发言人、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副主任林西强表示,中国国家太空实验室目前已正式运行,并建立起独具中国特色的近地空间科学与应用体系,空间应用正有序展开、成果频现。

  7、人体免疫系统发育图谱绘制

  作为防止病毒细菌等病原体入侵的“卫士”,免疫细胞是人体免疫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明确免疫细胞类型、分化及功能状态,对了解免疫力和揭示免疫相关疾病的发生发展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9月12日,《细胞》在线发表一项关于免疫细胞的重要进展。来自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单位的科研人员成功绘制了覆盖组织范围最广、时间跨度最长、采样密度最高的人体免疫系统发育图谱,有望推动全球免疫学和发育生物学领域的发展。

  8、新款忆阻器存算一体芯片成功研制

  10月10日,一个消息不胫而走,冲上微博热搜:基于存算一体计算范式,清华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教授吴华强、副教授高滨团队研制出全球首款全系统集成、支持高效片上学习(机器学习能在硬件端直接完成)的忆阻器存算一体芯片。相关研究成果在线发表于《科学》杂志。

  9、国产首艘大型邮轮命名交付

  建造中国人自己的大型邮轮,是中国几代造船人的夙愿。今年,造船人夙愿得偿。11月4日,我国首艘国产大型邮轮“爱达·魔都号”正式命名交付。这标志着我国从此实现了国产大型邮轮制造“零的突破”。

  10、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站投产

  12月6日,山东荣成传来好消息:华能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在稳定电功率水平上正式投产,转入商业运行。这是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站,标志着我国在高温气冷堆核电技术领域已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这座核电站由中国华能牵头,联合清华大学、中核集团共同建设,于2012年12月开工,2021年12月首次并网发电。目前,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首台(套)设备达2200多台(套),创新型设备有600余台(套),设备国产化率达到93.4%。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发文单位:科技日报)

 

通知/公示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指南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科创委对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指南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

  其中,市科技计划项目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项目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向负责本项目伦理审查的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交伦理回顾性终结报告,接受科技伦理结题审查;提交验收材料时应提供本项目的科技伦理初始审查批件和跟踪审查(包括结题审查)批件/意见。请有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履行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按照项目验收申请指南要求,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提交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深圳市科创委予以退回。

  附件1: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2023年第5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的通知。

  深圳市2023年第5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结论已经下达,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以下步骤自行打印验收结果留存。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右上角选择正确的项目立项年度,在左边点选“业务申请”-“科创委业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找到已经下达结论的项目;

  二、勾选该项目,点击上方的“通知下载”即可下载验收结果进行打印。

联系电话:(0755)88101411、88102416、88125129。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类型

1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2

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3

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19〕6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4

深圳市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19〕9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5

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6

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2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7

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3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8

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4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9

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5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10

深圳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7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11

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8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12

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9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13

深圳市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10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14

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11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15

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12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16

深圳市技术攻关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13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17

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资助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0〕15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18

深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深科技创新规〔2020〕16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19

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行)

深科技创新规〔2021〕2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20

深圳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1〕3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21

深圳市技术合同享受税收优惠事项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1〕4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22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1〕5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23

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实施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1〕6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24

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普基地名单核定实施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1〕7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25

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深府规〔2022〕3号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26

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深府办规〔2022〕3号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27

深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深科技创新规〔2022〕1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28

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实施细则

深科技创新规〔2022〕2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29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2〕3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30

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2〕4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31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的实施细则

深科技创新规〔2022〕5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32

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2〕6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33

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2〕7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34

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3〕1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35

深圳市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3〕2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36

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3〕3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37

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与资助实施细则

深科技创新规〔2023〕4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38

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评议实施细则

深科技创新规〔2023〕5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39

深圳市科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3〕6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40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3〕7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41

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23〕8号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征集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相关领域专家的通知。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347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粤科规范字〔2023〕2号)精神,为开展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和共享评价考核等工作储备专家人才,我厅现面向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企业等单位公开征集专业水平高、诚信度好的专家,组建我省大型仪器设施领域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要求

  (一)具有高级职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无不良记录,符合科研信用要求。

  (二)具有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检验检测、运行管理、研发制造等实践经验,或具有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大型科研仪器设施评价考核或查重评议的工作经验。

二、申请进入专家库流程

  (一)省内单位专家

  1.网上开通申报人账号。新申请入库的专家须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由推荐单位开通申报人账号。已有项目申报人账号的省略这一步骤。

  2.申请进入专家库。用申报人账号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点击“申请进入专家库”,按要求填写资料,并在“基本信息—>研究领域—>关键词”处填写包含且不限于“大型仪器设施”,提交到推荐单位审核。已在库专家无须重新填写,仅更新个人资料中的关键词,提交推荐单位审核。

  (二)省外单位专家

  省外单位专家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广东省大型科研仪器设施领域专家入库申请表。

三、申请截止时间

  省内专家推荐单位审核以及省外专家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大型仪器设施专家库征集业务咨询):陈钰莹,020-83163463

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省阳光政务平台专家库技术咨询):唐愉茵,020-83163343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技厅)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9部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以及《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21〕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展我市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范围,加快完善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市科技创新委制定了《深圳市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深圳市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编制说明。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1月7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67室,市科技创新委高新技术处收,联系电话:0755-88125001,邮编:518035。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至:gxc@sticmail.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2:深圳市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3:深圳市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国家部委项目

 

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民政部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

摘要:

  为深化民政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持续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运用科学方法,动员各方参与,着力推出具有较强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应用型研究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征集步骤和类型

  (一)课题发布和申请。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请者可在《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范围内择题申请,也可以结合实际围绕选题所涉及的内容自拟题目。申请者须填写《2024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ougao@rcmca.cn。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0日。

  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 2.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形势与任务研究

  3.民政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功能定位研究

  4.“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思路研究  5. 民政数据开发利用研究

  6.新时代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深化改革研究  7. 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8.社会组织法立法研究            9.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路径研究

  10.社会组织自我治理研究          11.过渡期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研究

  12.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识别与认定机制研究 13. 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研究

  14.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研究       15.精准救助研究

  16.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研究     17.功能区和行政区融合发展研究

  18.行政区划调整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估研究  19.地名标志管理体系法治化研究

  20.区划地名和界线成果数字化应用研究  21.新时代中华优秀婚嫁礼仪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

  22.传承与发扬传统优秀殡葬文化研究    23.流浪乞讨人员预防与救助机制研究

  24.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研究      25.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研究

  26.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支持政策研究  27.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影响研究

  28.老龄事业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9.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研究

  30.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革发展研究

  31.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研究         32.“老有所为”支持政策研究

  33.养老服务领域风险及应对研究       34.优化孤寡老年人服务研究

  35.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高质量发展研究  36.困境儿童家庭支持体系建设研究

  37.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研究        38.慈善资金监管机制研究

  39.个人大病求助平台监管机制研究     40.激励引导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41.政府帮扶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

  (二)课题立项和管理。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承担人,并由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与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三)课题结题。民政部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题评审。结题评审通过者予以结题并颁发结题证书,同时给予一定资助;评审未通过者不予结题。

  (四)优秀论文评选。课题未予立项的研究者可以自主开展研究,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可参加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论文评选,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论文和《2024年民政部部级课题(或参选论文)基本情况表》电子版提交到邮箱tougao@rcmca.cn。

三、研究成果要求

  (一)政治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助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性。研究必须紧密结合民政政策,以政策问题为导向,突出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创新性。相关研究要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在政策研究领域有新内容和新方法。课题研究报告或参评论文必须为从未在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

  (四)规范性。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正文一般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以附上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资料等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的格式和规范参照《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联 系 人:张煜  徐富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邮   编:100721

  联系电话:010-58123791  58123767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

摘要: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科技基金,FDCT)关于设立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每年联合资助内地与澳门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合作研究。现征集2024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与科技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NSFC-FDCT项目)。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资助由内地和澳门科学技术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研究计划,优先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中医中药研究、海洋科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和空间科学等。

  (二)申请代码。

  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相应学科的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计划。

2024年资助计划约为1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五)评审程序。

  双方资助机构各自组织通讯评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联合会议评审。

  (六)申报要求。

  1. 内地和澳门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科技基金提交项目申请。

  2. 内地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二、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

  1.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

  2. 境内身份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本项目的境外合作者或境外参与者。

  (四)受聘于澳门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内地依托单位申请本项目。

  (五)申请人与澳门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六)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FDCT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的范围。

  (三)《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四、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328256;010-62326943  传真:010-62327004 邮箱:hmt@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

摘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内容

  国际科技合作自主合作项目、活动交流项目、人员交流项目资助。

  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个产业集群);合成生物、空天技术、光载信息、具身智能机器人、细胞与基因、脑科学与脑健康、深地深海、量子信息八大未来产业。

  重点支持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弥补我市产业链缺失环节的技术合作项目,鼓励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与外国先进科研机构进行前瞻性研究合作,组织举办前沿技术交流活动,促进科研人员的国际交流和往来。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1.自主合作项目。资助比例不超过中方研发投入资金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即至少提供与政府资助等额的配套出资);

  2.活动交流项目。资助比例不超过审计后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

  3.人员交流项目。资助比例不超过审计后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

  (二)支持方式:自主合作项目采用事前资助方式,活动交流项目和人员交流项目采用事后补助方式。

 其他详见附件4:202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指南.docx

 

科技资讯12.25-12.29附件

 

 

 

 

2023年12月29日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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