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和自主研究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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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政策要闻

1、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

2、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 财政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关于印发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3、广东发布五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瞄准万亿前沿产业方向 打造全省未来产业矩阵。

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未来生命健康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

征集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旗舰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意见的通知。

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国家重点低碳技术的通知。

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通知。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2、关于发布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广东省市项目

1、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2、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3、广东省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的通知。

5、东莞市科技局关于受理东莞市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4年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6、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谋划预研公开招标的公告。

7、东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政策要闻

 

1、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

  近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该《计划》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发展,提出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其中多项内容与深圳息息相关。

  《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到2030年,形成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若干个千亿元级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到2035年,在技术进步、绿色竞争力、产业生态、全球化布局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效,形成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和场景创新共同驱动的产业集群,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培育10家左右“链主”企业、100家以上单项冠军企业、10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增强关键技术自主创新“源动力”,构建产业上下游协同共享“朋友圈”,扩大绿色低碳品牌全球“影响力”。

  如何构筑科技创新“新高地”?《计划》提出,发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四大平台优势,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等,培育引进一批高水平技术创新研究院和重大创新平台。

  同时,重点布局以阳江、汕头、揭阳、汕尾为引领的沿海经济带深远海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集群,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云浮、潮州为引领的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以惠州、湛江、汕尾为核心起步区的CCUS产业集群,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的高效光伏关键装备和原辅料产业基地。

  《计划》还提出八大重点工程,具体包括深远海风电领航工程、新型储能竞先工程、绿色氢能提升工程、高效光伏赶超工程、先进核能跨越工程、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先导工程、天然气水合物探索工程和节能降碳提效工程。

  其中提到,围绕广州、深圳、中山等地区建设珠三角海上风电研发和总部基地。加快建设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高效光伏研发中心,强化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在光伏逆变器、光伏生产设备、光伏浆料等领域的优势地位。按照集中建园为主、分散布局为辅模式优化核能产业布局,重点推动中广核阳江核电产业基地、深圳龙岗核电产业基地和广州南沙产业园建设,打造核能应用和核电装备南方产业基地。

  详见附件1: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2、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 财政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关于印发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制定了《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

从具体操作层面看,《实施方案》要求,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在财政科研项目专利申请时,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对该专利申请所依托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进行声明。

财政资助科技项目成果管理流程的关键一环

  持续推进声明制度的建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声明制度是个小切口,但它是个大制度。声明制度是财政资助科技项目成果管理流程的关键一环,是掌握财政资助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实施情况的起点,更是促进公共研发产出有效转化运用的重点。”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肖尤丹说。

  公共研发产出转化实施效率是科技评估和调查的重要内容,但目前我国相关统计数据或调查结论往往缺乏可靠、科学的统计口径与依据。这也从侧面说明,我国科技计划管理过程中,对产出形式及其跟踪描述的手段较为缺乏。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打通系统。肖尤丹介绍,过去,我国科技计划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申请授权和实施运用的管理是两套系统,管理依据不同,管理对象内容形式存在差异,管理功能也各有不同。这可能会导致信息不对称和政策表达不一致的问题。系统不通,现实的问题随之而来:财政资助科技项目形成的成果最后变成了什么,它对社会有什么作用……

  肖尤丹认为,国家难以对这些问题进行持续追踪、有效观察的原因之一,就是财政投入、成果产出和转化运用三者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因此,声明制度的建立,实际上是在这三者之间搭建了桥梁,为跟踪公共研发产出情况和转化运用效果开辟了更为精准的“观察口”。

  肖尤丹说,对于以专利为典型产出的财政资助科研项目而言,声明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国家更好地摸清其产出规模、结构、法律保护情况。科研成果专利化本身也是实现技术商业化、发现成果市场价值的关键一步。这意味着国家可以通过相关数据,及时了解公共研发产出市场化运用、社会化实现的总体情况,从而更好地回应社会对于公共研发相关投入效率、能力的关注。此外,声明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相关部门采取分类分级的方式,更加精准有效地盘活现有高质量技术存量,提高技术供给的准确性。

  在肖尤丹看来,虽然声明制度只是成果管理全链条的一环,但它可以让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管理和公共研发产出成果转化进入到更为系统化、精细化的阶段。比如跟踪财政资助项目产出专利的许可转让情况,有助于建立一套更加精准、可靠的科技成果转化监测体系。

落实声明制度需四方携手

  任何一项制度发挥效能的关键都在于落实。在肖尤丹看来,声明制度的落实大体涉及4个相关方:科技决策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知识产权部门以及项目承担方。

  对于科技决策部门,应利用好声明制度,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科技管理中的治理工具作用,提高公共研发产出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效率。此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关系着国家安全。因此,科技决策部门也应用好声明制度,维护关键核心技术安全。

  对于项目管理部门,为进一步推动声明制度落地,要针对不同的财政资助项目的特点、研发活动的特点、项目管理的要求,结合专利声明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专利声明实施规则或操作细则。“比如专利申请声明与项目知识产权年度报告、信息汇交的关系,与结题验收要求的关系等。我认为要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明确的指引。”肖尤丹说。

  对于知识产权部门,要针对声明制度进一步完善与之相关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把财政资助项目专利纳入知识产权管理的全流程,在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运用、转化和保护上形成全套方案。“未来在具体的实施环节,还可能存在微循环的不畅通。知识产权部门也需要适时调整,让声明制度更好地落地。”肖尤丹说,“还要更多地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降低申报填报的成本。”

对于项目的承担方,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声明制度,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于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形成统一认识,尽量减少填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详见附件2: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

 

3、广东发布五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瞄准万亿前沿产业方向 打造全省未来产业矩阵。

  2月18日下午,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分组讨论上,未来电子信息、未来智能装备、未来生命健康、未来材料、未来绿色低碳等五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发布,广东瞄准有望形成千亿级、万亿级规模的前沿产业方向,打造全省未来产业发展矩阵。

  未来产业代表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以颠覆性技术和革命性创新为本质特征,有望发展成为新兴产业乃至支柱产业。

  具体而言,在未来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到2025年,广东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展望2035年,未来电子信息产业成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力量,在新一代网络通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量子信息等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集聚一批龙头企业和创新平台,广东将打造全球未来电子信息产业创新高地。

  未来智能装备方面,到2030年,广东要取得30项左右关键未来智能装备技术突破,牵头或参与制定30项以上未来产业标准;培育4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和5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到2035年,广东将打造成为全球人形机器人、空天装备、深海装备、深底装备等未来智能装备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瞄准基因技术、细胞治疗、合成生物、脑科学和类脑研究及AI+医药等方向,到2030年,广东未来生命健康产业将培育10家左右掌握颠覆性技术、拥有爆发成长潜质并可能成长为世界级公司的未来型企业,力争研发投入强度超过10%。到2035年,广东将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创新型企业。

  未来材料方面,到2030年,广东将培育5个以上未来材料产业先导区,共建100个以上实验室/企业未来材料联合工程中心,实现从源头创新到产业化的全链条发展。到2035年, 建立起自主创新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产业配套齐全、国际领先的未来材料产业体系。

  聚焦绿色低碳需求、前沿技术驱动、未来高成长性和战略支撑性的产业方向,到2030年,广东将布局一批重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形成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若干个千亿元级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到2035年,广东将在技术进步、绿色竞争力、产业生态、全球化布局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效,形成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和场景创新共同驱动的产业集群,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

“广东以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和5个未来产业集群为主轴,加快建设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省工信厅党组书记、厅长涂高坤说,广东将抢抓新风口,推动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成规模、上层次,迅速释放新动能。前瞻布局,在6G、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下好先手棋、构筑新优势。

  (发布时间:2024年2月19日    发文单位:南方日报)

 

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未来生命健康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

  根据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方案》(粤制造强省〔2023〕3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部署,广东将重点培育发展未来电子信息、未来智能装备、未来生命健康、未来材料和未来绿色低碳等5个产业集群,各未来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和20个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构成“1+20+5”战略性产业集群政策文件体系。

  未来生命健康产业集群主要依托广州、深圳、珠海、中山等地市,重点发展基因技术、细胞治疗、AI+生物医药、合成生物、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相关方向。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实施未来生命健康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未来生命健康产业是指尚处于孕育和研发阶段,由前沿生物医药技术推动的,未来在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方面具有广泛应用场景的产业。在发展现状方面,我省未来生命健康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持续突破,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各类创新资源集聚;在优势和发展机遇方面,我省未来生命健康产业具有生物医药制造业企业数量众多,科技研发能力不断增强,产业生态持续优化,产业要素和高水平创新人才加速集聚等产业基础优势;在存在问题方面,我省未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面临顶尖人才团队偏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储备不足,前瞻性、突破性、颠覆性的科研成果不多等挑战。

未来生命健康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35年,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创新型企业,不断开辟产业新领域、新赛道,形成若干全球领先的未来生命健康产业高地。

(二)实施重点任务

  1.打造体系化创新平台。着力提升重大平台的源头创新能级,加快推进人类细胞谱系等一批重大科学装置建设,建设世界级未来生命健康领域原始创新基础设施集群。

  2.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系。聚焦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开展更多有组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医院共同参与的科技创新联合体,推动科研成果快速产业化。

  3.构建梯次化企业培育格局。培育和孵化一批优质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未来之星”企业。引进一批创新型生物医药平台型企业。

  4.培育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区。打造以广州市、深圳市为核心,以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为重点的产业创新发展区。

  5.优化未来生命健康产业生态。构建未来生命健康产业多元投入机制,发挥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作用。持续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引进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科研创新人才和产业人才。搭建未来产业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有效衔接和精准应用。

(三)实施重点工程

  1.基因技术。支持基因测序技术在生命健康和疾病解析技术方面的创新应用。开发面向临床诊断的规模化、自动化智能化基因检测技术,支持“人类时空多组学”国际大合作。

  2.细胞治疗。针对恶性肿瘤、衰老,以及神经、呼吸、消化等系统疾病开展创新型细胞治疗药物的概念验证、临床研究或临床试验。鼓励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牵头开展前沿探索、关键技术攻关和质量标准建立,推动细胞治疗产品在重大疾病和多发性疾病中的转化应用。

  3.AI+生物医药。推进生物医药与信息技术协同攻关,开展新型药物设计和筛选、重组抗体设计与合成、新型药物递送等多领域分析与研究。推进智能医学成像、分子影像诊断、病理分析、中医辨证论治等研发和示范应用。

  4.合成生物学。推动合成生物学在“人工细胞合成、改造与应用”方面的技术创新,突破人工合成细胞、生物制造菌种设计、高通量筛选、高效基因表达与精准调控等关键技术,有序推动在新药开发、疾病治疗领域的应用。

  5.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点开展脑认知功能解析、重大脑疾病诊治、类脑智能等研究。探索构建“华南地区人脑组织资源库”,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开展类脑智能的基础理论研究,发展脑健康和脑疾病诊治技术产业,打造类脑智能技术产业高地。

  在此基础上,为保障完成重点任务、落实重点工程,将通过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保障、加强金融支持、加强专业服务、优化产业环境等保障措施,共同推进我省未来生命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具体详见附件3:广东省培育未来生命健康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8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征集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旗舰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和《广东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等任务要求,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我厅形成了《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旗舰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项目组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国内企事业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按照格式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4年2月28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指南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反馈地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363937.html

  (发布时间:2024年2月18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国家重点低碳技术的通知。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环办气候〔2024〕2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现公开征集低碳技术,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如有申报意向,可围绕《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中的重点方向填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申报表,并于3月7日前报送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重点方向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类

  1.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技术。包括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新型薄膜电池、高效太阳能电池、高效智能光伏组件),关键电池材料、核心元器件及系统集成技术,电池及其组件循环利用及无害化处置技术,高参数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分布式太阳能热电联动系统技术,智能化分布式光伏及直流并网技术,深远海大型风电场开发与设计技术,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部件设计与优化技术,大容量风电机组系统控制关键技术,生物天然气及可持续航空燃料制备技术,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开发利用技术,干热岩开发利用技术,浅层/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系统升级技术、绿色低碳船用燃料制备技术等。

  2.先进储能技术。包括储热(储冷)技术,新型大容量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大容量超级电容储能技术,高安全、长寿命、低成本的电池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

  3.能源互联网技术。包括虚拟电厂及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技术,先进输变电装备技术,柔性直流输电及直流电网技术,大容量高压电力电子元器件及系统集成技术,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预测及并网预测与消纳技术,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技术,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全局协调调控技术,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技术,能源虚拟化技术,需求侧响应互动技术,多能流交换与路由技术等。

  4.氢能开发利用技术。包括基于可再生能源的低成本(离网、可中断负荷)大规模制氢技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工业副产氢高效提纯技术,经济安全高效的氢能储运技术,氢燃料电池开发及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技术等。

(二)重点领域降碳类

  1.工业领域降碳技术。包括工业领域电能替代技术,余能利用技术,钢铁、有色低碳冶炼与流程优化技术,石化短流程优化再造技术,石化、化工、焦化、建材等领域重点设备节能改造升级技术等。

  2.建筑领域降碳技术。包括建筑设计、建造、建材及设备应用等建筑建造阶段绿色节能低碳技术,建筑运行调适、能耗及碳排放监管系统、设备维护及更新等建筑运行阶段绿色节能低碳技术,建筑拆除、回收、循环利用等建筑拆除阶段绿色节能低碳技术,建筑光伏、地热供暖制冷、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等。

  3.交通运输领域降碳技术。包括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新型运输运载工具及关键设备研发与应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开发与升级改造,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等相关技术。

(三)储碳固碳类

  1.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包括全生命周期高能效、低成本CCUS技术,CCUS 与工业全流程耦合技术,应用于船舶等移动源的CCUS 技术,新型碳捕集材料与新型低能耗低成本碳捕集技术,海洋咸水封存技术,地质封存监测核查技术,高效低成本直接空气捕集二氧化碳技术与生物质结合的负碳技术等。

  2.生态增汇与监测技术。包括高密度碳汇生态系统多功能适应极端事件和灾害保护技术、退化生态系统增强碳汇功能的恢复技术、脆弱区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巩固提升技术等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增汇技术,农作物高效光合固碳技术,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技术,重要功能区生态系统碳汇效益监管评估技术等。

(四)数智赋能类

  1.数字赋能效率提升技术。主要指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依托的智慧化赋能行业效率提升技术。包括智慧化能源管理与碳排放管理技术、降碳与环境治理设备智能化运行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数字化农业生产技术、智能交通与智慧物流技术、基于区块链的能源资产交易体系与平台关键技术、工业生产过程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的模拟优化调控技术等。

  2.温室气体排放智能化管理技术。主要指在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和自愿减排项目的生产运行控制系统中,通过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手段对碳排放及减排有关设备仪表运行状况和碳排放有关数据进行在线采集,实现多源数据融合、自动核算、异常数据预警,或污碳协同控制评价、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减碳绩效考评等碳管理功能的智能化管理技术。

  3.数据中心降碳技术。包括促进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高效供配电技术,智能温控/通风系统,高效制冷和冷却技术,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载频和时隙智能关断技术,智能化联动运维管理技术,以及各类可提升信息系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技术。

(五)非二氧化碳减排类

  1.甲烷减排技术。包括煤炭领域甲烷减排技术,油气领域甲烷减排技术,农业畜牧业甲烷减排技术,废弃物处置领域甲烷减排技术等。

  2.氢氟碳化物减排技术。包括绿色制冷剂合成与替代技术,应用绿色制冷剂的高效制冷技术,绿色冷链物流技术,绿色发泡剂替代技术,含氢氯氟烃(HCFCs)生产线改造技术及回收、捕获和转化技术,氢氟碳化物(HFCs)回收、捕获和转化技术等。

  3.氧化亚氮减排技术。包括化工副产氧化亚氮减排技术,农业高效施肥、精准施肥技术,秸秆还田方式优化技术,农田氮肥深施技术,氧化亚氮捕集、治理和利用技术,微生物介导氧化亚氮减排技术,污水处理过程氧化亚氮减排技术等。

  4.其他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包括六氟化硫(SF6)、全氟碳化物(PFCs)、三氟化氮(NF3)及其他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等

  (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755-23911771)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9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科技赋能制造业当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做好2024年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粤佛联合基金”)组织工作,科学编制项目申报指南,现公开征集项目指南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充分发挥粤佛联合基金导向作用,聚焦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与绿色低碳、生物医药与人口健康、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征集重点项目(拟资助强度为100万元)、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拟资助强度为200万元)、地区培育项目(拟资助强度为30万元)指南建议(模板见附件1),鼓励我市科研人员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加快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

二、征集方式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组织指南建议人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选择“粤佛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一)本次指南征集对象为已经注册成为广东省基金依托单位的佛山市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省实验室、龙头企业等单位。尚未注册的单位,请按照相关规定先注册成为省基金依托单位后方可提交指南建议。

  (二)指南建议人应通过所在的省基金依托单位在线提交指南建议,每个人限提交一项指南建议。对单位层面不做限项要求。

  (三)征集的指南建议将作为2024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编制的重要依据。请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积极发动辖区内省基金依托单位参与指南征集。

四、征集时间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2日17:00。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戴水祥,0757-83355841。

  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9日    发文单位:佛山市科技局)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2月7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

摘要:

  2024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项目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有关管理规定和申报指南进行。

  二、研究项目申报类型包括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专利专项研究项目两类,相关要求参见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材料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www.cnipa.gov.cn)下载。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请申请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就拟申报课题做好已有研究成果检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材料应通过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未经推荐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各地知识产权局负责汇总、审核和推荐报送本地区的申报材料;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由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司局推荐报送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

  四、请推荐单位在拟推荐的《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并按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软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不超过3项,专利专项研究项目中专利制度理论与实践类和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分析类分别不超过3项。请将《申请书》纸件统一寄送至相应项目联系地址,将《申请书》《论证表》《汇总表》电子件统一发送至相应项目联系邮箱。《申请书》《论证表》文件名中请注明课题名称,《汇总表》文件名中请注明推荐单位名称,电子邮件标题中请注明“课题申报”和推荐单位名称。

  五、推荐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联系人: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

    联系人:李 芳  徐海燕  电  话:010—62083877  6208490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政策研究处

    邮  箱:ruanketi@cnipa.gov.cn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研究项目

    联系人:王  涛   孙  琨    电  话:010—62086068  6208619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审查业务研究处

    邮  箱:xswyh@cnipa.gov.cn

  附件4:2024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关于发布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重大研究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7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

摘要:

  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重大研究计划面向“双碳”战略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针对储能电池与动力电池在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资源与成本等方面面临的关键科学问题和技术瓶颈,发展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和相关理论,为我国下一代电池创新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一、科学目标

  聚焦电池体系的能量与物质可控输运规律,突破传统平板电极界面电荷层理论、“摇椅式”嵌脱储能机制、传统电池材料体系与架构以及当前研究范式等,发挥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优势,围绕超长寿命、高稳定性储能电池与超高比能动力电池新体系创新,取得前瞻性基础研究成果,引领全球电池科技变革,支撑我国“双碳”战略和能源科技自立自强。

二、核心科学问题

  本重大研究计划围绕以下三个核心科学问题展开研究:

  (一)多场耦合下的电子、离子、分子等多物种输运规律。

  电池体系中物种的运动规律与输运理论,多物理场(电、磁、力、热、光等)耦合的多子传输与动态反应机制。

  (二)跨尺度、多结构的能量-物质传递与转化规律。

  电池体系中物质与能量输运的多尺度环境演变行为,多相微环境中电化学活性位点的协同机制和构效关系,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结构演变规律。

  (三)带电界面的相互作用与调控机制。

  能量高密存储与高效转化的电池体系中电极与电解质表界面的作用机制,电池带电界面调控和性能提升规律。

三、2024年度资助研究方向

  (一)培育项目。

  围绕上述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对于探索性强、选题新颖、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的申请项目,将以培育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研究方向如下:

  1.电池新概念及新结构。

  针对现有电池体系在安全、寿命、续航能力、充电时间、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瓶颈问题,从电极设计、电芯构筑、模组集成、电池组管理等尺度提出新概念和新结构。鼓励申请人提出超越传统电池体系的原创性电池概念、新的能量储存与转换的物理化学机制,提出与当前电池体系有本质区别的结构体系与发展路径,发掘能量转换、物质输运、稳定性、安全性之间的关联规律与变化趋势,阐明电池新结构的能质传递与转化调控规律。

  2.电池新理论及人工智能方法。

  针对传统双电层理论和空间电荷层理论无法精准描述恒定电极电势、恒定离子强度、非平衡态、离子极化场、复杂界面双电层等电化学属性的问题,发展针对复杂电池体系原位、动态的结构和过程的精确、高效计算新方法和计算工作流,提出新理论;发展基于第一性原理的多物理场电化学双电层仿真方法,建立从微观到介观的跨尺度电化学理论模型;探明多物理场耦合下的电荷转移新机制,研究流体电池热质传递和电化学反应耦合过程,构建电池全生命周期全要素数字孪生系统和碳足迹模型。通过高通量计算以及实验数据,发展针对正负电极、电解质特定性质的机器学习模型,挖掘、设计电池新材料;筛选可精确描述电池特性的描述符体系,利用机器学习模型,精确评估、预测电池全生命周期参数,明晰电池衰减以及失效机制,建立电池安全性预警策略。

  3.电池新表征方法及机制。

  针对传统表征技术难以研究真实工况下电池的问题,发展先进的原位、工况表征新方法,揭示真实条件下电化学反应机理,阐明电极材料结构组成、电解液与界面微观结构及动态演变规律;建立表征数据可靠性的质量管理体系;研究电池传感响应特性,开发电池无损-工况-全范围检测方法;探索超低温、超高温、微重力、强冲击、强辐照等极端条件下电化学反应过程和机制。

  4.电池新材料及创制策略。

  针对现有电池材料在能量密度、功率密度以及安全性、寿命、成本等方面的不足,突破传统电池材料性能和资源瓶颈,开发基于丰产元素的高比能电池新材料,高安全宽温域阻燃液态和固态电解质,安全且高效的电极材料和关键辅材。结合电池材料基因数据库和智能算法,发展自动化制备和实验验证技术,实现电池关键材料及配方的理性设计和自动化实验验证的智能闭环。

  5.颠覆性电池储能新体系。

  提出区别于基于传统能质转化机制的电池体系,鼓励创制颠覆性能量储存新体系,发展基于新的能质转化原理与能量赋存形式的储能器件,阐明储能机制与性能特性的关联,验证新型储能电池体系实现路径和可行性,例如但不局限于同位素储能电池、量子储能电池、相变储能电池、智慧储能电池等非常规储能体系。

  (二)重点支持项目。

  围绕前沿科学问题和产业重大需求,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对于前期研究成果积累较好、对总体目标有较大贡献的申请项目,将以重点支持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鼓励与企业联合申报,研究方向如下:

  1.电池系统工况表征新技术。

  针对电池体系动态、工况下关键信息采集和分析的瓶颈,依托大型科学仪器装置和其他先进表征技术,以揭示电极结构和电极-电解液表界面关键动态变化过程中的新原理、新机制为导向,构建基于光谱、质谱、能谱等多谱学方法联用的原位/工况表征系统,实现共点(面)、同时刻原位表征电极结构和电极-电解液表界面的关键动态变化过程,发展能覆盖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多维度工况表征技术,揭示新原理、新机制,针对电池体系关键动态过程的多模态全局表征建立新范式。

  2.基于丰产元素的本质安全电化学长时储能新体系。

  针对现有储能电池资源受限、高安全风险等问题,开发基于丰产元素的新型高安全电活性物质、正负极、电解质等关键材料,阐明电化学反应过程和能质传输过程基本规律;通过先进表征和模拟方法,厘清电池失效机制,并提出结构调控策略,发展本质安全、低成本、长寿命、宽温域、快响应的长时储能电池新体系,实现电池80%深度充放电超万次循环的性能突破,优化模组集成和系统管理,探索其在大规模长时能量存储领域的应用。

  3.高比能高功率高安全的动力电池新体系。

  针对现有动力电池续航里程短和充电速度慢等问题,创制兼容性好和离子电导率高的新型功能电解液、比能高和稳定性好的正负极新材料和电池新架构;结合原位表征技术和多尺度理论计算模拟,解析电池中物质与能量输运规律,阐明材料构效关系,揭示材料、电极、电池、模组等不同尺度下结构演变规律,发展高比能、本质安全、快充放、宽温域的动力电池新体系,实现电池能量密度高于700Wh/kg和在10C倍率充电的性能突破,优化模组集成与系统管理,并推动其在动力电源中的应用。

  4.高比能长寿命高安全的全固态电池。

  针对现有固态电池体系载流子输运速率慢、电极-电解质固/固界面阻抗大等问题,通过开发新型固态电池关键材料与原位电化学表征技术,多尺度解析固态电池表界面结构演化规律,揭示热-电-力-化学耦合下的电池性能衰退与热失效机制,构建大尺寸固态电池的多物理场耦合模型,发展高比能、高安全、长寿命的固态电池新体系,实现电池能量密度高于600Wh/kg和循环寿命大于1000周的性能突破,优化模组集成与系统管理,提供固态电池失效预警与防护的理论依据。

  5.极端条件下能质高效转化的电池新体系。

  针对超宽温域、高压力、微重力、高湿度、强冲击、高加速度、强辐照等极端环境与力学条件下的能量可逆存储需求,探明极端条件下荷质传输动力学与过程强化规律,建立耐受极端条件的电池材料体系新架构,开发满足极端条件使用要求的长贮存、快激活、高比能电池,实现电池工作温域宽于−70℃~+80℃、抗过载能力大于20000g(加速度)或贮存寿命大于20年的性能突破,并提出电池模组集成与系统管理方法。

  6.电池人工智能大模型与数据共享平台。

  针对电池体系在时空尺度的跨越性、复杂性以及多物理场、多参数耦合性,构建标准电池模型的实验和计算融合数据库与开放交互共享平台,发展可精细化描述新电池体系结构与性能的人工智能大模型;通过多维度关键特征信息抽取和机器学习训练,融合电池领域文献与现有大语言模型,训练具有百亿级参数体量的电池体系大语言模型,为电池新结构开发、新材料体系设计,新物理化学机制挖掘、全寿命运行监测管理等提供智能化数据化手段和共享平台。

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一)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注重需求及应用背景约束,鼓励原创性、基础性和交叉性的前沿探索。

  (二)优先资助能够解决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中的基础科学难题并具有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

  (三)重点支持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前期积累,对总体科学目标有直接贡献与支撑。

五、2024年度资助计划

  拟资助培育项目约25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培育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约6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广东省市项目

 

1、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2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

摘要:

  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于2022年8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准建设,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主管,以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为依托单位,联合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

创新中心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以自然资源要素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为核心目标,持续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数据管理与协同应用的关键技术研究、工程化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主要研发方向包括自然资源多模态数据高效管理、基于时空知识图谱的数据关联协同、面向自然资源多领域的智能决策支持。

  依据《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创新中心实际情况,现发布《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包括6项选题内容,拟资助4项,每项6万元。课题研究周期为8个月。

二、资助方向

  1.结合视觉特征和场景语义关联性的遥感影像小样本目标检索方法

  针对土地利用管理、环保、灾害应急等实际生产场景存在的获取待检测目标的大量样本成本高,无法满足紧急排查任务需要的问题,开展结合视觉特征和场景语义关联性的遥感影像小样本目标检索方法研究,实现新目标和新事件的快速全域排查。

  预期成果:构建遥感影像小样本目标检索方法1套;发表论文1篇。

  2.基于国产高分辨率热红外遥感数据的城市热岛效应评估技术研究

  研究基于背景信息的地表发射率估算、水汽缩放大气校正等算法,构建高分辨率热红外遥感瞬时地表温度高精度反演算法,提出城市热岛效应评估模型,分析城市热岛与地表下垫面介质空间格局的时空关联关系,为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提供科学依据和信息支撑。

  预期成果:构建数据处理或分析相关算法模型1套;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

  3.面向遥感智能解译大模型的样本精化方法研究

  针对解译影像与标签语义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全面考虑影像、未精化标签、精化标签之间的依赖性和复杂性,提出一种用于遥感影像粗标签修正与更新的样本精化方法,为构建高效的遥感解译预训练大模型提供更准确、稳定的数据支持,从而在各应用领域提升遥感解译技术的效果和实用性。

  预期成果:构建样本精化算法1套;申请专利1项或发表论文1篇。

  4.基于多模态遥感大模型的粤港澳大湾区水域提取

  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水域资源监测需求,研究融合多光谱、高光谱、SAR 等多模态影像遥感基础模型构建方法,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水域提取的遥感大模型,形成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水域资源快速详查能力,为粤港澳大湾区水域资源监测、灾害应急响应等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预期成果: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水域提取的遥感大模型1套;申请专利1项或发表论文1篇。

  5.粤港澳大湾区土地异常监测及城市区域功能规划

  针对人类历史活动轨迹,采用时空序列分析方法进行建模,监测并分析受到外界事件影响导致出现的土地异常现象,挖掘城市土地不同功能区域与常规时空模式不同的活动特征,从而为政府对于城市土地功能区域的规划、日常管理以及特定事件的响应提供参考。

  预期成果:构建城市土地功能区域异常监测模型1套;申请专利1项或发表论文1篇。

  6.面向园区低效工业用地分析评价与优化模拟的知识服务技术研究

  研究影响和表征园区工业用地效率的核心因素,采用统计和地理信息分析方法建立园区用地效率评价模型,开发能够推演模拟用地效率变化的工具,并对评价结果、模拟结果进行知识化表达。选择珠三角地区一个城市开展园区低效工业用地评价模拟与知识化展示。

  预期成果:构建园区工业用地效率评价模型1套;提出园区工业用地效率变化模拟方案1套;构建园区工业用地效率评价成果的知识化应用方法1套。

三、申请条件与要求

  1.申请人须依据《指南》资助方向进行申请,所申请课题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且具有应用前景。

  2.凡是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事业等单位从事相关研究的科技人员,均可提出资助申请。

  3.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优先考虑),在拟申请课题的相关领域范围有一定研究基础。

  4.每个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人限为1人,申请人同年度申请开放课题的项数限为1项。

  5.申请人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科研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无科研学术不端行为,且不得将获得本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委托给第三方。

  6.申请人需根据《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课题任务,提交科研成果,及时填写中期研究进展报告和课题结题报告。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将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原件)和电子版申请书(Word格式及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格式)提交到创新中心。

  2.创新中心将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资助课题。

  3.主要时间节点

    2024年3月15日前报送课题申请书,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课题结题。

五、课题结题和成果标注

  1.研究课题完成后,申请人需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及科研成果资料。

  2.成果认定要求如下:

  (1)期刊论文,需在研究周期内完成投稿,并在课题结题后一年内发表或提供录用证明,需署名本创新中心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二完成单位,中文注明“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资助(项目编号)”,英文注明“This research was supported by the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for Collaborative Applications of Natural Resources Data in GBA,MNR(No.)”;

  (2)著作,扉页上应署(或前言中说明)“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放基金课题资助(项目编号)”;

  (3)科技评价成果,应署“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4)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等)及衍生权利归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5)其他成果,应署名本创新中心或创新中心依托单位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

  3.所提交的成果必须与选题和研究内容相关,且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开放课题的结题。

  4.成果鉴定和奖励申报等需先征得创新中心同意,在其材料中进行正确标注,并将复制本送交创新中心。

六、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原件)寄送到下列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大院2栋,邮编:510075,收件人:戴工,020-87757027。

请将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以下邮箱:ticcanrd@163.com。电子版申请书命名要求: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2、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2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

摘要:

  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于2022年8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准建设,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主管,以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为依托单位,联合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

  创新中心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以自然资源要素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为核心目标,持续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数据管理与协同应用的关键技术研究、工程化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主要研发方向包括自然资源多模态数据高效管理、基于时空知识图谱的数据关联协同、面向自然资源多领域的智能决策支持。

  依据《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并结合创新中心实际情况,现发布《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创新中心自主研究课题包括11项选题内容,拟资助3项(不含依托单位承担数量),每项5万元;依托单位可申请的自主研究课题数量不限,相关经费另行安排。课题研究周期为8个月。

二、资助方向

  1.多分辨率陆海地形三维可视化方法研究

  针对陆海地形存在格网尺寸不一致、海域部分地区存在空白区、海底起伏不明显等特性,研究多分辨率地形数据融合、海底地形夸张和渲染、水下三维模型构建等技术方法,为实景三维广东陆海一体的地形三维模型可视化提供基础方法支撑。

  预期成果:发表论文1篇。

  2.基于多源数据的三维模型快速构建技术研究

  利用多尺度立体卫星影像、大比例尺点云、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表面模型(DSM)等多源数据,对建筑物(构筑物)基底信息和高程信息自动提取、DEM/DSM更新等关键技术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基于多源数据的LOD1.3级三维模型快速构建方法及相关辅助功能。

  预期成果:形成LOD1.3级三维模型快速构建生产或成果质量检查辅助工具1套;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

  3.基于数据中台应用场景的多模态时空数据共享交换软件架构质量评估方法研究

  基于广东省自然资源时空数据中台运行现状,分析研究在隔离性较强的自然资源行业云环境下不同模态、不同时间序列数据交换共享分发质量情况和应用成效,探索低耦合智慧自然资源应用系统间数据交换共享分发质量评价方法,并提出相应的质量测试和质量控制模型。

  预期成果:发表论文1篇。

  4.面向“批储供用”数据协同的时空知识图谱构建及应用研究

  基于多源异构的自然资源业务管理数据,采用机器学习、规则挖掘等技术实现“批储供用”业务关系抽取及知识图谱构建,应用知识图谱探索实现业务管理中“三未土地”和闲置土地等指标计算及监管预警的方法,提高自然资源审批监管能力。

  预期成果:发表论文1篇。

  5.用地审批领域知识图谱构建研究

  围绕提高自然资源政务资讯库的智能化检索能力,分析用地审批相关业务涉及的申报信息、审批信息、附件资料,识别并定义相关的知识本体、本体属性及相互关系,研究构建用地审批领域知识图谱,强化对应业务的智能检索、数据挖掘能力,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精细化管理提供参考信息。

  预期成果:发表论文1篇或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

  6.基于大模型的自然资源图谱补全技术研究

  如何识别自然资源新的概念、属性和关系,对齐相关实体,对知识图谱的自适应表达形式、存储结构等进行重组,并将实体和关系嵌入到向量空间中来预测潜在的链接,是自然资源图谱更新面临的关键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基于大模型的知识补全框架,利用大模型实现语义化表达和新知识推理,以提高图谱的知识覆盖度,进而建立适应高阶问答和检索等复杂应用场景需求的技术方法。

  预期成果:构建基于大语言模型的图谱高效补全方法1套;申请专利1项或发表论文1篇。

  7.面向地块耕地演化的数据整合与特征构建研究

  围绕自然资源数据模拟预测需求,分析理解自然资源业务语义,将业务相关的非结构化数据整理成计算机与人工智能算法能够理解和处理的结构化数据,开展自然资源数据预处理、特征编码、数据质量管理等一系列研究,构建与耕地演化具有关联关系的数据特征集。

  预期成果:形成自然资源数据特征编码示例集1份;申请专利1项或发表论文1篇。

  8.基于时空数据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选址评价模型研究

  探讨从坡度、地形起伏度等客观因素制约,地质灾害等自然资源条件,以及规划条件、拆迁量、用地规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管控多维度因子,构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选址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以上指标体系量化实现路径,并选取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的若干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选址方案评价验证。

  预期成果:发表论文1篇或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

  9.基于遥感影像智能识别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监测技术研究

  以遥感影像数据和人工智能识别能力为基础,开展广东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内提前动工监测技术研究,探索一套可行性强、实用性高的监测技术流程。

  预期成果:发表论文1篇。

  10.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科学选址评估模型研究——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例

  研究分析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选址的影响因素,构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科学选址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并以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的一个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为例,对选址评估模型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实证研究。

 预期成果:申请专利1项或发表论文1篇。

  11.基于产业图谱的地企数据关联技术研究

  以广东省主导产业为研究对象,分析产业规模、联系、产业特征、产业集群等内容,形成5个主导产业的产业图谱。在此基础上,分析用地空间数据、企业数据和业务特征,开展地企关联规则以及基于空间位置约束与属性匹配的关联技术等研究。

  预期成果:发表论文1篇。

三、申请条件与要求

  1.申请人须依据《指南》资助方向进行申请,所申请课题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且具有应用前景。

  2.凡本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及共建单位研究人员均可提出资助申请。

  3.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优先考虑),在拟申请课题的相关领域范围有一定研究基础。

  4.每个自主研究课题的申请人限为1人,申请人同年度申请自主研究课题的项数限为1项。

  5.申请人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科研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无科研学术不端行为,且不得将获得本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委托给第三方。

  6.申请人需根据《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课题任务,提交科研成果,及时填写中期研究进展报告和课题结题报告。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将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原件)和电子版申请书(Word格式及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格式)提交到创新中心。

  2.创新中心将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资助课题。

  3.主要时间节点

    2024年3月15日前报送课题申请书,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课题结题。

五、课题结题和成果标注

  1.研究课题完成后,申请人需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及科研成果资料。

  2.成果认定要求如下:

  (1)期刊论文,需在研究周期内完成投稿,并在课题结题后一年内发表或提供录用证明,需署名本创新中心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二完成单位,中文注明“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自主研究课题资助(项目编号)”,英文注明“This research was supported by the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for Collaborative Applications of Natural Resources Data in GBA,MNR(No.)”;

  (2)著作,扉页上应署(或前言中说明)“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自主研究课题资助(项目编号)”;

  (3)科技评价成果,应署“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自然资源数据协同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4)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等)及衍生权利归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5)其他成果,应署名本创新中心或创新中心依托单位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

  3.所提交的成果必须与选题和研究内容相关,且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自主研究课题的结题。

  4.成果鉴定和奖励申报等需先征得创新中心同意,在其材料中进行正确标注,并将复制本送交创新中心。

六、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原件)寄送到下列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大院2栋,邮编:510075,收件人:戴工,020-87757027。

请将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以下邮箱:ticcanrd@163.com。电子版申请书命名要求:2024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3、广东省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2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1日

摘要: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 (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已于2月20日发布,现将我省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要求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公布的《申报公告》(见附件)执行。

  二、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申报,并上传《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1日至4月20日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人网络申报的同时还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成果概要活页》一式6份、成果书稿一式6份。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

  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推荐的申报项目,所有申报材料由该申报出版机构负责审核报送;由指定推荐出版机构推荐的申报项目,交由我专项小组审核报送。

  四、我省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派专人负责,于4月21日17:00前完成系统审核并将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报送我专项小组;如需寄件,请于4月20日前使用顺丰速运或邮政EMS邮寄,保证4月21日申报材料到达我专项小组。我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不接收同城快递。

  联系人:王峥    李玲玲  联系电话:020-83830154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B座926室  

  申报公告见:http://www.nopss.gov.cn/n1/2024/0220/c431033-40180198.html

 

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6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

摘要: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粤澳深合经发通〔2024〕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现启动合作区2022年度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资助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要求组织项目材料。

二、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

  (一)申请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日18:00

  2.申报网址: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

  3.基本申报材料(须完成项目基本材料申报备案后,再选择相关专题进行申报):

  (1)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

  (二)审核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三)公示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审核情况在合作区官网和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已申请扶持资金的企业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于公示期内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诉通道反馈,逾期不受理。

  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四)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拨付资助资金。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须按申报时间节点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填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原因退回申请的,申请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申报采取全流程无纸化线上系统申报。纸质原件材料请申报单位留存备查(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处室: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人才处。

  地址: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323室。

  《申报指南》咨询:付女士,0756-8686090

  《实施细则》咨询:jjljm@hengqin.gov.cn

六、咨询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附件5: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2022 年度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5、东莞市科技局关于受理东莞市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4年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2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

摘要: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为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我市创新能力,现组织开展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4年第一批)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使用已有账号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index)完成网上申报。

  (一)网上注册

  首次申报的单位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开设项目负责人账号的申报权限;已注册的单位必须更新单位基础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刘攀22831403。

  (二)申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提交申请书(包含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经申报单位账号审核并按时提交后完成系统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7:30。

  (三)线上审核

  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8日17:30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于2024年4月22日17:30前完成线上审核。

  (四)专家审查

  专家审查申报材料并进行评价,择优选取认定。

二、受理条件

  (一)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和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能提供较强的工程化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行业技术服务等。

  1.企业类

  (1)依托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独立或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申请;原则上每个企业作为依托单位限申请建设1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2年销售收入在4亿元以上且研发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的企业作为依托单位可在不同建设方向、领域申请建设2个以上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依托单位投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依托单位2022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鼓励2022年销售收入未达到2000万元的新经济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增长潜力大)申报,其条件需满足2021年至今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累计资助额度不少于300万元)或累计获得融资(如投资机构的股权投资等)达500万元以上,且2022年研发经费不少于300万元;

  (4)依托单位2022年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且2022年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2022年研发经费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不受3%比例限制);

  (5)依托单位投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不包括生产用设备和软件)的原值不少于200万元;

  (6)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置主任1名及副主任不多于3名;原则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由依托单位全职人员担任)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全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联合共建的,可包含联合共建单位全职科研人员,人数不得超过50%),其中获中级职称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学历(学位)且在本科毕业后累计拥有5年及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少于2人;

  (7)依托单位获得有效国家I类知识产权(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不少于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

  (8)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备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公益类

  (1)依托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可独立或联合申请;

  (2)依托单位投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依托单位2022年研发经费不少于500万元;

  (4)依托单位投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不包括生产用设备和软件)的原值不少于300万元;

  (5)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置主任1名及副主任不多于3名;原则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由依托单位全职人员担任)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全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联合共建的,可包含联合共建单位全职科研人员,人数不得超过50%),其中获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5人;

  (6)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有较好的服务企业或行业业绩,2019年至今已转化的科技成果不少于2项;

  (7)依托单位2021年至今牵头或参与所申报行业(领域)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

  (8)依托单位获得有效国家I类知识产权(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不少于3项;

  (9)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备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东莞市重点实验室

  建设重点实验室须具备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能开展前沿技术研究、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

  1.企业类

  (1)依托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独立或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申请;原则上每个企业作为依托单位限申请建设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2022年销售收入在4亿元以上且研发经费不少于2000万元的企业,作为依托单位可在不同建设方向、领域申请建设2个以上市级重点实验室;

  (2)实验室有清晰的定位和目标,研究方向专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以及其他符合我市发展导向的产业领域,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和特色;

  (3)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条件,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实验场地。依托单位投入实验室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投入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不包括生产用设备和软件)的原值不少于500万元;

  (4)依托单位在本行业领域内的技术水平处于先进地位、研发管理机制健全,且为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销售收入不少于1亿元,依托单位2022年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 3%且2022年研发经费不少于500万元(2022年研发经费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不受3%比例限制);

  (5)实验室拥有高水平的行业学术或技术带头人担任实验室主任(设置主任1名及副主任不多于3名),原则上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全职人员担任;

  (6)实验室拥有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全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获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不少于2人(联合共建的,可包含联合共建单位全职科研人员,人数不得超过50%);

  (7)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能为东莞市产业和社会发展提供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支撑,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和技术研发能力;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开展前沿技术研究。依托单位取得有效国家I类知识产权(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不少于5项或2021年至今承担国家、省部级或市级重大(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资助额度不少于300万元)不少于1项。

  2.学科类

  (1)依托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可独立或联合申请;

  (2)实验室有清晰的定位和目标,研究方向专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以及其他符合我市发展导向的产业领域,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和特色;

  (3)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条件,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实验场地。依托单位投入实验室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投入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不包括生产用设备和软件)的原值不少于300万元;

  (4)依托单位在本行业领域内的技术水平处于先进地位,研发管理机制健全,2022年研发经费不少于500万元;

  (5)拥有高水平的行业学术或技术带头人担任实验室主任(设置主任1名及副主任不多于3名),原则上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全职人员担任;

  (6)实验室拥有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全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获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不少于10人(联合共建的,可包含联合共建单位全职科研人员,人数不得超过50%);

  (7)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实验室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A.2021年至今承担国家、省部级或市级重大(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不少于2项(累计资助额度不少于300万元);B.2019年至今取得有效国家I类知识产权(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不少于5项(所有权人须为依托单位);C.2019年至今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国专利奖、国家科技奖或省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获奖单位须为依托单位);D.2021年至今承担或参与国家、省部级基础与应用基础基金(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或医学科研基金项目(本条件仅限于医院)。

8主管部门同意认为具有较大建设需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并可采用专家论证评审方式。

三、有关说明与要求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单位申请,并按要求和时间推荐报送到市科技局。

  (二)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填报,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审查项目申报书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

  (三)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尹佩甄、蹇玮:22112165;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张宇驱:22831330;

  (二)系统技术支持:  刘攀:22831403。

 

6、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谋划预研公开招标的公告。

发文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9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0日

摘要:

  为提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技术水平、运营质量和效率,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示范,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谋划预研的研究单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项目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谋划预研。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应当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3.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项目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4.项目研究应具有前瞻性,面向未来、视野开阔,科学研判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

  5.项目成果包括《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谋划预研》报告一份,《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运营趋势研究》报告一份,谋划一批充换电设施先进制造重点项目并编制《项目谋划报告》。

  6.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鼓励创新专栏、图表和案例等表现形式,对涉及地理空间布局的必须附上相关图件。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为6个月,项目成果提交时间2024年5月19日前,项目研究经费不超过77.5万元。

附件6: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项目谋划预研招标书

 

7、东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单位: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9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

摘要:

  根据《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东科〔2023〕73号)和《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东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东科〔2021〕80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包括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链条式集成攻关项目和产业化绩效奖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链条式集成攻关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支持领域:主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战略性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关键技术研发攻关。

  (二)项目支持形式及额度:

  1、链条式集成攻关项目由同一产业链条和技术领域上的3个(含)以上项目组成项目群开展行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集成式协同攻关,单个项目群最高资助总额3000万元,组成项目群的单个子项目最高资助额度500万元。具体由项目单位按照实际需求申请,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5%。对特别重大、优质的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可加大支持额度。

  2、组成项目群的子项目若已享受过往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研发项目、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及科技重大专项配套项目等支持的,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按照《东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东科〔2021〕80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项目立项后如财政资助资金少于申请金额,则需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补足差额,保证项目总投入不变。

  (三)项目申报单位:

  1、支持经市科技局备案确认,由我市科技型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牵头,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其他骨干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建的体系化、任务型技术创新联合体进行申报。其中,牵头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为2000万元(含)—2亿元(含),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5%;上年度营业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3%。各成员单位上年度研发费用合计不少于1000万元。

  2、非经市科技局备案确认的,不得申报。

  (四)项目参与人员:

  1、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应为创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职人员,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2、申报项目应明确1名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统筹领导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且须实质性的全程统筹领导项目组织实施。组成项目群的每个子项目应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

  3、项目参与人员人数不限,其中从事技术研发的人员比例应不少于参与人员总数的80%。

  4、禁止出现拉同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五)项目自筹经费要求:

  1、项目投入总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自筹资金和市财政资助资金组成。其中,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包括项目前期投入(指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前两年的投入,符合项目专账管理要求)和项目新增自筹经费(指项目申报指南发布日至项目合同结束期间的投入)。自筹经费与市财政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少于3:1,且新增自筹经费与市财政项目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少于1:1。

  2、项目群的总投入应不少于5000万元,组成项目群的单个子项目总投入由项目申报单位据实安排。

  (六)项目实施周期: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含);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产业技术领域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二、产业化绩效奖励申报要求

  (一)奖励申报单位:在我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奖励申报项目:

  1、须为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在库管理项目(详见2023年10月12日发布的《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3年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http://dgstb.dg.gov.cn/xxgk/zwxx/tzgg/content/post_4087119.html),且技术创新性强、产业化导向明确。

  2、该项目3年内(含入库前2年,自2021年10月12日起)累计研发费用不少于1000万元,已完成项目全部研发工作且已实现在莞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并累计形成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产业技术领域项目可延长至5年。

  (三)奖励形式及额度:

  1、项目在我市完成研发及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直接转化形成市产业工程类重大建设项目(须纳入东莞市2023年、2024年市重大建设项目名单),并实现实质投产或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实现开工建设的,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绩效奖励,总投资在5亿元(含)以上的,最高奖励500万元;总投资在2亿元(含)—5亿元的,最高奖励300万元;总投资在1亿元(含)—2亿元的,最高奖励150万元。

  2、项目在我市完成研发及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实现产值大幅提升的,给予相应绩效奖励。对累计研发费用2000万元(含)以上且累计形成营业收入5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不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对累计研发费用1500万元(含)以上且累计形成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不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对累计研发费用1000万元(含)以上且累计形成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不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3、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若已获过往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含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研发项目或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及科技重大专项配套项目等资金支持,或其它市财政同类型资助资金(如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资扩产奖励项目)支持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差额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产业化绩效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流程说明

  (一)网上申报。采用网上填写申报书的方式进行。由项目(奖励)申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申报书,首次申报的单位必须注册新帐号。

  (二)镇街推荐。项目(奖励)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网上审核并提交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预审后推荐市科技局受理。预审时需检查项目(奖励)申报书填写是否完整并符合申报通知有关要求,附件清单材料是否齐全、申报及参与单位经营是否有异常等,并在系统提出是否推荐意见。

  (三)形式审查。对是否符合政策及申报通知要求开展形式审查工作。

  (四)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对通过形式审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五)征求意见。拟立项项目征求部门意见。

  (六)上报市政府审定。

  (七)签订任务书。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牵头单位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上填写项目任务书,并下载打印。任务书一式4份(如联合单位需要可增加任务书份数),连同申报书一式2份,经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后,由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送达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A4规格打印,左侧装订,采用线装,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

  1、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链条式集成攻关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5日17:00。

  2、产业化绩效奖励申报时间为 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17:00。

  (二)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1、2024年3月22日17:00,逾期不提交审核的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链条式集成攻关项目视为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初审不通过。

  2、2024年4月19日17:00,逾期不提交审核的产业化绩效奖励项目视为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初审不通过。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肖驰宇、陈家辉;联系电话:0769-22831475

  (二)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一区53窗口

  联系人: 谢凤娟、李桂雯;联系电话:0769-22835972

  (三)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技术支持

  联系人:刘攀;联系电话:0769-22831403

 

 

科技资讯2.6-3.1附件

 

 

2024年3月1日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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