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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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政策要闻

1、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征集类

1、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2024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2、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2024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2、2024年度社会领域重大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3、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2024年度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4、“火箭低温推进剂快速传输与自主加注控制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

5、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关于申报2024年第一批决策咨询课题的通知。

6、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2、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3、关于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4年度常规课题的通知。

 

 

 

 

政策要闻

 

1、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下称《方案》)提出,在粤港澳等重点地区打造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实现通用航空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

  低空经济正成为各地比拼的“新赛道”,这一新兴产业究竟有多大市场潜力?《方案》提出,到2030年,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特征的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新模式基本建立,支撑和保障“短途运输+电动垂直起降”客运网络、“干—支—末”无人机配送网络、满足工农作业需求的低空生产作业网络安全高效运行,通用航空装备全面融入人民生产生活各领域,成为低空经济增长的强大推动力,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

  低空经济一端牵着先进制造业,一端连着数字经济、新型消费等新业态。从全国来看,背靠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在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拓展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方案》中也多次提到粤港澳等重点地区肩负的发展任务。

  其中,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方面,《方案》提出,立足发展基础和资源优势,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在粤港澳等重点地区,建设从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示范验证到应用推广的一体化创新发展产业生态,打造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要素集聚、网络协作高效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实现通用航空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

  目前,广东共有7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入选“国家队”,数量排在全国前列。“打造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不仅要实现产业链上中下游的贯通,而且要打通区域内和产业相关的所有生产要素。”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华小方说。

  华小方认为,粤港澳三地要在新型通用航空装备产业方面共享生产要素、推进先进产能跨区域扩张上持续发力,打造市场、资本、技术、人才等产业链全要素深度融合和持续优化的生态环境。

  在深化重点领域示范应用方面,《方案》提出,深化航空物流配送示范应用,聚焦“干—支—末”物流配送需求,在粤港澳等重点地区,鼓励开展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示范,形成量大面广的航空物流配送装备体系。同时,加速城市空中交通示范应用。适应未来城市空中交通需要,支持依托粤港澳等重点区域,以eVTOL为重点开展应用示范,支持举办相关赛事活动。

  当前,广东正在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依托,突破无人机专用芯片、飞控系统、动力系统、传感器等关键技术,做大做强无人机产业。

  从上游的研发设计与原材料、零部件制造和集成,到中游的飞控、导航、通信、任务载荷系统等重要组件制造环节,再到下游的物流、智慧城市管理等多场景应用与服务等,“飞行汽车”产业链也逐渐在广东生根发芽。

  小鹏汽车董事长、CEO何小鹏建议,加快开展飞行汽车在产品管理、产品认证、标准体系设计等方面的前瞻性顶层设计与规划,并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进程;围绕飞行汽车规模化应用需求,建立飞行汽车驾驶资质认证及培训体系;参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验,统筹产业发展政策和资源保障,推进飞行汽车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3月31日    发文单位:南方日报)

 

征集类

 

1、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2024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为深入开展就业、收入分配、消费和社会保障领域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积极稳就业、增收入、促消费、强社保,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完善促进充分就业的体制机制研究

  深入调查城乡、行业、所有制间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研究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情况,分析制约就业扩容提质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促进城乡劳动力和各类人才有序流动、高效匹配的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5671

  (二)国家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发展总体思路研究

  梳理总结国家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从产业转型发展和技能人才供需形势出发,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地方财政支撑能力,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公共实训基地的基本规划布局、建设内容、资金投入、运营管理、考核监督等方面建议举措。咨询电话:010-68505671

  (三)返乡入乡创业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调查研究

  梳理总结、系统研究近年来不同地区、不同群体返乡入乡创业的典型经验和案例,指导地方探索创新改革举措,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咨询电话:010-68505671

  (四)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研究

  梳理总结地方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经验做法,调查居民对地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诉求建议和评价反馈,研究实施民生实事清单的政策路径、效果和满意度,分析深化和推广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面临的瓶颈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思路和举措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5653

  (五)分配政策制度有效性和协调性评估研究

  围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锚定收入分配政策关键目标,通过政策梳理、问卷调查和实证分析,评估分配政策的有效性和协调性,梳理影响政策间统筹协调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更好完善分配制度,促进收入分配格局更合理更有序的政策建议。咨询电话:010-68505653

  (六)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践路径和载体研究

  深入实地调查,系统梳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践路径和载体,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咨询电话:010-68505653

  (七)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对策思路研究

  根据我国东、中、西、东北地区资源禀赋、地理位置和产业布局,找准不同地区消费优势和特点,深入分析带动当地消费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开展区域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相关研究,增强城市消费承载力、带动力。咨询电话:010-68505871

  (八)基于新技术背景下的消费新模式和新增长点研究

  在当前人工智能、元宇宙、智能驾驶、量子通信等发展背景下,深入分析新技术、新产品、新创意等对消费模式、消费行为带来的变化,以及推动新技术与消费深度融合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提出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充分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的政策建议。咨询电话:010-68505871

  (九)地方消费券发放效果及政策评估

  认真梳理地方消费券政策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认真分析消费券相关政策对不同品类消费的拉动作用,提出优化各地消费券发放、提高成效的政策建议。咨询电话:010-68505871

  (十)“十五五”时期社会保障领域发展基本思路研究

  总结“十四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和运行情况,梳理制度发展现状、改革成效和存在问题。紧紧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立足党的二十大对多层次社保体系建设提出的要求,开展“十五五”时期社会保障领域发展基本思路研究,提出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指标体系。咨询电话:010-68505613

  (十一)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系统总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发展情况,针对各类灵活就业人员面临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根源和短板弱项,分型分类研究提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思路和政策建议。咨询电话:010-68505613

  (十二)完善民生服务促进社会有序治理思路和典型案例研究

  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征集一批民生服务促进社会有序治理的典型案例和实践经验,研究提出促进社会有序治理的政策建议。咨询电话:010-68505613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职级或博士学位。

  (二)申报书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综合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及申报的课题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择优遴选。待结果确定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对没有单位申报的课题,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将对选题设置和内容进行调整,并再次按程序进行公开征集。

  (五)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课题承研单位应接受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组织开展的课题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最迟不晚于11月30日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1日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

 

2、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2024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经贸领域重大问题研究,更好推动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取得实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题目:现代化流通体系发展研究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有关精神,着眼于中国式现代化目标要求,在总结评估“十四五”以来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成效基础上,全面梳理分析“十五五”及2035年前流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提出“十五五”时期加强规划引领、深化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发展的思路、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等,为率先实现流通现代化,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引领带动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咨询电话:010-68501594

  (二)题目:我国大食物资源现状、开发潜力及发展模式研究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在保护和利用好有限耕地的同时,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为保障各类食物供给提供有效途径,通过数据分析和调查研究摸清我国大食物资源现状,分析各类大食物资源开发潜力;通过案例分析总结各地实践经验,针对性提出各类大食物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模式,为进一步践行大食物观提供支撑。咨询电话:010-68501426

  (三)题目:尿素期货的市场和产业影响以及优化期货制度设计研究

  全面总结尿素期货上市以来功能作用发挥情况,特别是对尿素市场运行和产业发展的影响,梳理尿素期货制度设计框架,分析与其他典型商品相比的差异化安排及效果。结合基本期货制度、尿素商品特性等因素,着眼于提高产业客户参与度、促进期现货市场双向衔接、应对游资过度炒作等,提出进一步优化尿素期货交易、结算、交割、监管等环节制度安排的政策建议,更好维护尿素市场稳定运行,服务实体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836

  (四)题目:国际经贸规则现状、发展趋势及我国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政策建议

  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关要求,梳理分析国际经贸规则现状,密切跟踪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在补贴政策、产业政策、数字经济、贸易救济等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结合国际经贸规则形成历史,研判国际经贸规则变化趋势,提出我参与国际经济治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政策建议。研究期间,结合国际经贸规则领域新情况、新动向,及时开展3-6个具体案例研究,形成报告,年底形成综合性研究报告。咨询电话:010-68502465、68501499

  (五)题目:主要经济体国际经贸合作格局变化趋势及有关政策建议

  全面梳理美国、欧盟、日本、印度、英国等主要经济体对外经贸合作格局的历史沿革与现状,结合其推动重要经贸合作战略、商签协议等新动向,分析内在动因、跟踪进展情况、把握实际效果,以此研判其经贸合作格局变化趋势及影响,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期间,结合相关新情况、新动向,及时开展3-6个具体案例研究,形成报告,年底形成综合性研究报告。

  咨询电话:010-68502465、68501499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课题名称”字样。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经济贸易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待结果确定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对于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经济贸易司将根据课题方向另行确定具体承研单位。

  (五)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经济贸易司同意。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经济贸易司要求按时组织课题开题、中期评估和结题评审,并在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水平。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1日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民委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日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

摘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研究阐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进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面向新时代民族工作重大需求,深入研究阐释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为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更好服务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理论创新。课题研究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进一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服务两个大局为目的,直面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与民族工作实践中迫切需要破解的重点难点问题,瞄准主要问题,把问题讲深讲透。

  三是坚持务实管用。鼓励发挥多学科优势进行集智攻关研究,深入调查把情况摸准摸透,提出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设有招标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委托项目等类别。本次申报是招标项目,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前三项支持经费2—5万,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总数、财政实际拨款经费等情况决定。课题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国家民委批准的资助额度编制经费预算,并报国家民委审批后实施。

  后期资助项目将在下半年进行,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国家民委网站。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情况,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课题申报内容:申报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申报课题的选题条目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指南为方向性选题,申报时可使用指南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重新拟定题目(如自拟题目需标注所属指南选题的项目编号)。申报内容须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性,或对策性、应用性、现实性比较强且已经有比较深入研究的成果,须已完成实际研究工作的50%。

  (三)课题申报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024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五、申报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负责本地区民委系统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统一报送工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由各自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统一报送工作。本次申报每个单位限报30项,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不接受个人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并对申报人填写的《申请表》《活页》认真审核后,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及学校(单位)公章,1式1份,于2024年5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其他快递不予接收)统一报送,不接受二次报送。同时,将《一览表》《申请表》《活页》(均为Word文件格式)汇总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电子版报送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年份+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66508139   电子邮箱:minzuyanjiu@neac.gov.cn   邮 编:100800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理论研究司科研管理处

  指南详见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doc

 

2、2024年度社会领域重大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7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完善政策研究体系,增强政策研判能力,为制定实施重大政策提供有益支撑,现对2024年度社会领域重大课题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课题委托研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创新社会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委托课题研究重点和关键点,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提交有深度、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

  (二)重大课题委托研究要突出改革思维和创新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立足国情社情民情,创新研究方式,完善评估评价体系,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梳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社会发展形势现状、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发展思路、主要目标、政策框架、重点任务及对策建议。

  (三)重大课题委托研究要注重提升质量,形成课题报告、研究成果要有前瞻性、预判性,符合客观实际,政策建议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社会领域政策制定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四)重大课题委托研究最终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所有。

二、申报程序

  (一)课题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申报重大课题研究,精心组建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全过程参与委托课题研究。课题组研究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在社会领域政策研究上具有较强的研究经验和较好的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申报材料要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附后)。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相关课题联系人(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社会发展司,邮政编码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社会领域重大课题委托研究项目”字样。电子文本请发送至相关课题联系人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编号-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征集结束后,我司将组织力量对委托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研单位。最终结果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研究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拨付相应研究经费。

  (五)对于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由我司根据课题方向确定具体承研单位。

三、项目执行时间

  委托研究课题执行时间由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除有特殊完成时限要求的课题外,委托研究课题应在2024年12月25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3份研究报告全本、1份电子版,3份研究报告简写本、1份电子版)。

  研究题目及要点详见附件2:2024年度社会领域重大课题项目研究题目及要点.docx

 

3、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2024年度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8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

摘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

  (一)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基础理论研究

  研究要点:梳理国内外重要文献资料,研究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B-Ready)方法论,分别阐释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内涵、外延以及有机联系,分析国内外营商环境建设的发展脉络、全球前沿实践、正反两面典型案例等,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理论支撑和路径参考。

  研究时间:2024年4—9月。 研究经费:15万元。 咨询电话:010-68505659。

  (二)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研究要点:研究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内涵和外延,梳理国内外智慧服务、智慧监管等实践做法,分析我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展望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前景,提出下一步推进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分析以数字化手段实施营商环境“无感监测”的可行性和实现路径。

  研究时间:2024年4—11月。 研究经费:15万元。 咨询电话:010-68505659。

  (三)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研究

  研究要点:梳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分析《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环节提出具体建议,为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提供理论支撑。

  研究时间:2024年4—11月。 研究经费:10万元。 咨询电话:010-68505659。

  (四)东北地区营商环境现状、问题和改进研究

  研究要点: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以及内蒙古东五盟市)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和现状,查找短板弱项和困难问题,针对东北地区产业结构、发展阶段、人文环境等特点,提出务实管用可操作的政策建议,改进提升东北地区营商环境。

  研究时间:2024年4—9月。 研究经费:10万元。 咨询电话:010-68505659。

  (五)基于区域产业结构开展差异化特色营商环境建设的研究

  研究要点:梳理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模式、产业结构特点和营商环境发展现状,研究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经营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共性诉求以及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提出当前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指导各地探索实践差异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提出政策建议。

  研究时间:2024年4—9月。 研究经费:15万元。 咨询电话:010-68505659。

  (六)基于数据治理和应用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研究

  研究要点:针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汇聚数据过程中发现的数据质量方面突出问题,研究完善数据核验和治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提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模型,助力投资项目分析和经济形势研判,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研究时间:2024年4—12月。研究经费:10万元。 咨询电话:010-68502547。

  (七)推进交易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路径研究

  研究要点:在全面总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情况基础上,针对专家评标评审机制改革、打通交易项目信息共享壁垒等重点环节,研究提出下一步加强交易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的建议举措,促进交易阳光透明、公平公正,优化交易市场环境。

  研究时间:2024年4—12月。 研究经费:20万元。 咨询电话:010-68502547。

  (八)电子招标投标制度研究

  研究要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部署要求,电子招标投标行业发展的现状和形势任务,电子招标投标中平台、系统、电子交易工具之间的关系,电子招标投标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推动电子招标投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研究时间:2024年4—12月。  研究经费:15万元。 咨询电话:010-68505590。

  (九)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完善我国招标采购制度研究

  研究要点:国际经贸规则、国外主要经济体中有关招标采购的制度规定,我国招标采购制度规定及其理论和实践基础,国际经贸规则、国外主要经济体招标采购规则与我国招标采购制度的比较分析,国际经贸规则中可供吸收借鉴的经验做法,国外主要经济体招标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做法和有益经验,改革完善我国招标采购制度以及监管机制的政策建议。

  研究时间:2024年4—12月。 研究经费:15万元。 咨询电话:010-68505590。

  (十)新形势下我国企业“走出去”法治保障研究

  研究要点:分析G20国家关于外企投资(特别是关于中企投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结合典型案例,梳理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状况和难点,研究如何引导我国企业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出关于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研究时间:2024年4—9月。 研究经费:6万元。 咨询电话:010-68505646。

二、总体要求

  (一)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涉外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精神,聚焦委托课题研究重点和关键环节,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提交有深度、有广度、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

  (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立足基本国情,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摸清摸准客观实际情况。形势分析要有前瞻性,政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研究成果能够为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和制定实施重大政策提供支撑。

  (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全本、研究报告简写本、阶段性研究报告等)应为原创性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需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必须事先书面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同意,且在所发表成果上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申报程序

  (一)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或专门人员,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和物质条件,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课题组负责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课题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业务素质,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附后)。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纸质件一式3份,电子版刻盘,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政编码: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XXXXX课题委托研究项目”字样。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征集结束后,我司将组织力量对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进行择优遴选,并与入选研究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研究经费。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四、项目执行

  (一)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全本、研究报告简写本、阶段性研究报告等,纸质件一式5份,电子版刻盘)。

  (二)项目执行期间,课题组成员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课题研究相关信息。

 

4、“火箭低温推进剂快速传输与自主加注控制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0日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

摘要:

  推进剂快速传输与加注是制约低温运载火箭高频次、高效率进出空间的关键技术瓶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叉科学部设立“火箭低温推进剂快速传输与自主加注控制基础研究”专项,重点解决液氢等低温推进剂快速传输与自主加注控制中的核心基础科学问题,为我国航天运输系统和国家氢能产业快速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

一、科学目标

  本专项围绕火箭液氢等推进剂加注过程依赖人在回路控制、耗时长、安全可靠性低等问题,采用多学科协同研究方式,开展流型辨识-力热建模-自主控制-健康运行的一体化研究,揭示液氢等低温推进剂加注过程两相流动传热传质机理,建立加注动力学模型,形成自主故障处置策略和安全控制方法,开展集成演示验证,为突破液氢等低温推进剂自主加注控制技术瓶颈提供基础理论支撑。

二、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火箭低温推进剂两相流动参数实时感知与流型辨识。

  针对液氢等低温推进剂复杂两相流动及相变过程,建立瞬态多尺度分布式实验研究方法,构建典型流型及其与微观特征参数的映射关系,探索液氢流型转换基本规律,揭示大流量工况下低温两相流跨尺度传热-流动-力热耦合机理。

  (二)火箭低温推进剂快速加注瞬态热质传递机理与流型调控方法。

  针对液氢等低温推进剂快速加注热质传递过程,建立多流型输运动力学模型,实现真实场景模型泛化,形成面向流型调控和状态驱动的控制方法,为全程时空域约束下的液氢等低温推进剂加注主动流型调控提供理论支撑。

  (三)火箭低温推进剂加注系统健康管理与可信安全控制。

  针对低温加注系统自主可靠管理难题,研究极端应力瞬变冲击下故障演化与竞争失效机制,构建突发与衰退并存的竞争型失效寿命模型,形成自主故障处置策略和安全控制方法。

  (四)火箭低温推进剂多工况快速加注与自主控制集成演示验证。

  针对液氢等低温推进剂快速加注的实际场景,建立低温流体传输实验平台,实现基础方法的原理性集成演示验证,形成原型系统和评价方法。

三、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5年,项目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拟资助1项,直接费用为1500万元。申请书研究内容应包含项目指南拟资助研究方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交叉科学部一处,联系电话:010-62328382。

 

5、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关于申报2024年第一批决策咨询课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

发布时间:2024年4月9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广泛汇聚科技界智慧,高质量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组织实施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课题

  (一)课题名称。围绕生物技术、生物制造、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未来网络6个战略方向设立6个重大课题,要求跟踪本领域发展动态,深入研究我国技术、产业发展现状并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课题名称分别为:

  (1)、我国发展生物经济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研究

  生物技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具有重要作用,开展我国发展生物经济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研究具有必要性、紧迫性。主要跟踪研究全球生物经济政策、规划、技术、人才、产业等信息,研判全球生物经济、生物技术的发展重点与方向、趋势与作用,挖掘生物技术在医药、农业、环境、能源、信息等领域的潜在价值,分析我国发展生物经济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提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具备国际影响力的生物技术体系,发展生物经济的对策建议。

  (2)、发展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和产业的路径研究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重大部署,主要跟踪国际生物制造战略、技术进展,系统梳理生物制造业技术发展路线和方向,深度解析国际生物制造战略、技术发展对我国的影响及可借鉴的经验,深入分析研判合成生物制造、关键菌种开发等重点领域的技术、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我国相关领域发展现状、优势与短板,研究提出生物制造重点领域技术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及建议。

  (3)、实现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关键问题和路径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密切跟踪国际通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特点及动向,分析其对我国科技、产业发展的影响,围绕大模型软硬件、架构、算法、数据等技术的创新发展以及开源生态建设等关键问题,研究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的优势短板,提出我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路径建议。

  (4)、突破未来高端装备制造技术短板的路径研究

  做强未来高端装备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基础。本课题跟踪全球高端装备技术进展,梳理未来高端装备制造、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紧急、迫切的制造技术短板,研究其技术研发水平、发展的制约因素,并提出其未来重点方向,以及突破短板瓶颈的技术路径、策略建议。

  (5)、面向低碳化、电动化、智能化转型的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面向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新形势和新需求,跟踪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低碳化、电动化、智能化的创新特征与最新动向,研判技术发展趋势,识别面向低碳化、电动化、智能化转型的技术发展方向和路线,结合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现状,剖析当前遇到的问题,研究适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面向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目标,形成关于技术、产业创新发展的路径、策略建议,为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建设汽车强国提供支撑。

  (6)、未来网络关键技术和产业发展路径研究

  围绕建设网络强国的目标,跟踪全球未来网络关键技术发展动态和方向,深入研究6G、算力网络、边缘计算等未来网络技术的发展现状、技术需求、应用前景及发展趋势,面向未来自动驾驶、智能电网、智慧医疗、智能制造等重要场景,结合我国未来网络技术和产业发展现状,研究探索未来网络关键技术发展路径和模式,助力新技术、新架构、新产业的建设和突破,驱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时需在研究内容框架内进一步细化,明确3-4个更具体的研究主题作为专报成果的主题。

  (三)课题成果。主要包括战略咨询研究报告1篇,形成专报3-4篇(原则上每季度1篇)。

  (四)研究期限。1年。

  (五)经费预算。每个课题50万元以内。签署合同后付70%首付款,30%尾款在结题验收通过后支付。

二、重点课题

  (一)国际科技政策趋势专题研究

  1.研究内容。在新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推进、国际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科技战略与政策成为各国的关键治理手段和政策工具。围绕国外科技主管部门、科技战略研究咨询机构、战略性科技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重点分析研究重要科技战略与规划、科技政策与法规、科技计划与布局、研发组织模式与机制、科技伦理与治理、科技安全与科技主权、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外交等关涉科技战略与政策的综合性趋势动态,揭示国际科技政策最新动向。

  2.课题成果。

  (1)编制月度科技咨询参考快报。

  (2)编撰国际科技政策态势分析报告。按照半年一次、一年两次的频率开展系统性科技政策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3)其他临时性科技战略政策咨询服务。按照甲方临时具体需求提供科技咨询信息。

  3.研究期限。1年。

  4.经费预算。40万元以内。签署合同后付70%首付款,30%尾款在结题验收通过后支付。

  (二)科技安全和科技风险治理趋势研判

  1.研究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要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尖端科技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风险安全隐患。系统、深入、前瞻研判科技安全风险、保障科技安全是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本课题系统全面梳理科技安全、科技风险与科技伦理治理的国际国内研究前沿的现状、趋势,对相关概念进行辨析与界定,分析、阐述科技风险的主要类别及其完整画像,从可持续安全与发展的角度,分析我国科技安全的挑战及危机,推动科技向善。

  2.课题成果。完成总报告1篇,专报2篇。

  3.研究期限。2024年11月底前。

  4.经费预算。25万元以内。签署合同后付70%首付款,30%尾款在结题验收通过后支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申报。

  2.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该领域课题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3.同等条件下,承担或参与过重大咨询活动的单位优先。

  4.近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委托项目的单位不具备申报资格。

  (二)课题负责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申报课题本领域具有研究专长。

  3.同一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一般情况下,一人不得同时主持两个以上(含两个)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的课题,在主持的课题未完成前,不得申请主持新的课题。

  4.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交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一式5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用文件袋密封,注明申报单位名称,采取现场交付或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电子版一套,申报书寄送时请同步将申报书Word版和含申报单位公章的PDF版本及快递单号发到指定邮箱(zmpingshen@163.com),申报书名称请写:课题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二)截止时间

  电子版材料及纸质材料送达时间:2024年4月16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组织评审

  根据中国科协相关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择优给予支持。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签订合同,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按照中国科协相关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拨付经费,并对项目进行管理。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联系单位: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璐  

  联系电话:16619757034    电子邮箱: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二)项目咨询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  联 系 人:慎倩倩   联系电话:010-68578286

 

6、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科学技术部

发布时间:2024年4月9日

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 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轮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择优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已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以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非港澳台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以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非港澳台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

  同时,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本次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

  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

  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须附知识产权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或在中外合作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

  9. 中方单位务必与外方合作机构和人员明确以下几项要求: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就同一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与国内不同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其作为外方项目牵头人申报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已作为受聘于内地的外籍科学家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的,不得再作为外方人员参与申报。

  10.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港澳台项目除外)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8:00至2024年6月5日16:00。

  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8:00至2024年6月28日16:00。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6月12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港澳台项目除外),并将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港澳台项目请于2024年7月5日前按上述要求进行确认推荐。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10,zfj@cstec.org.cn。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75,sisticp@cstec.org.cn。

  附件3:“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pdf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4月9日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及“20+8”产业集群相关领域政策,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我委决定发布202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和重点领域

  围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核心技术攻关、“医工融合”专项、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和提升、市级重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组建、产业化中试、临床试验、产业化事后补助、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推广、注册许可认证、国家项目配套等项目,各类别扶持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方向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申报指南支持领域相关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申报单位须满足前述要求。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除临床试验、注册许可认证及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外,项目建设期不早于2024年1月1日,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截至项目申报之日(以《项目基本情况表》所填时间为准),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

  (三)项目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并已根据需要取得能评、环评批准文件,落实项目建设场地。

  (五)项目的财务核算和实施地在深圳市内。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对应的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4月11日9:00至2024年5月10日18:00。

五、申报路径

  项目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1000,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国家项目配套扶持计划申报路径按照有关申报指南要求办理。

六、办理流程

  项目申报—项目初审—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现场核查—征求各部门意见—公示—下达扶持计划—下达项目批复或签订项目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产业专项资金申报事宜,项目建设单位须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若发现中介机构代为申报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予以撤项。

  (二)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于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项目单位申报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根据《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要求,对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等阶段性资助项目(即非事后资助类项目),单台(套)使用专项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购置建设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设备,项目单位应及时完成仪器设备购置评议,并在市共享平台对外开展服务,按要求开展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年度考核,具体可参考https://www.irshare.cn/Sz_yqmh/。

  (四)项目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五)项目名称应准确、规范、简洁。按照申报指南发布的支持方向,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命名为“深圳市XXXX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或提升)项目”,市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命名为“深圳市XXXX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或提升)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项目可命名为“XXXX产业化项目”,其他类型项目参照此命名规则。

  (六)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七)所有申报项目列入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后,应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或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要求填报月报、季报信息,在项目到期后6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

八、咨询电话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88127015  生物医药:88121107  高端医疗器械:88125787

大健康:88127971  新能源:88127203  安全节能环保:88128225

项目指南详见: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1235809.html

 

2、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4年4月9日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

摘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城市文明典范,推动深圳社科界深入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现启动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各学科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问题等开展研究,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本次年度课题的申报面向全市,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

  三、深圳户籍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深圳户籍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供申报截止日期前6个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交在深单位工作证明。每个在深单位可以为不超过3位此类申报人进行课题申报。

  四、《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附件)中带“*”的题目为重点选题研究题目,在重点课题立项时,适当向带*的选题倾斜。申报者可以依据《课题指南》中所有选题的范围和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针对目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市委市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申报。

  五、本次年度课题立项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共建课题四类,前三类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0万元、18万元和5万元。

  六、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

  七、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或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良记录者,不得申请新的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八、不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没有获得博士学位的课题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九、青年课题申报者及课题组参与人员均应在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十、申报者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报课题研究。申报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深圳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或团体。所在单位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列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承诺信誉保证,并有经费管理能力。

  十一、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具有研究能力和研究条件的申报者,可登录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s://ktgl.szass.com)进行填报。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申报人下载带水印版《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A4 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所在单位盖章审核后,报送至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科研学会处,须确保纸质《申请书》与线上《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十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1616289)。

  课题指南详见附件4: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

 

3、关于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4年度常规课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0日

截止时间:2024年5月5日

摘要:

  根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发布《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常规课题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聚焦广州推进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 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提升决策服务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中走在前列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与经费资助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常规课题申报指南》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广州实践研究”、“广州推进高质量发展研究”和“广州千年城脉、商脉、文脉研究”等三个方面,列出参考选题(详见附件)。设置一般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共建课题等三个类别。

  1.一般课题。一般课题的申报不得偏离本年度课题指南参考选题所指引的研究范畴。申报人可在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也可结合本人研究专长,在选题指引的研究范畴内,选取研究角度和侧重点,适当修改课题名称或自拟题目申报。修改或自拟的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2.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的申报不得偏离本年度课题指南参考选题所指引的研究范畴。申报人可在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也可结合本人研究专长,在选题指引的研究范畴内,选取研究角度和侧重点,适当修改课题名称或自拟题目申报。修改或自拟的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1984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一般课题及羊城青年学人课题资助实行“项目制”。课题结项由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评审,结项成果分为三等。根据结项等级一次性划拨经费,其中一般课题一等3万元、二等2万元、三等无经费资助,羊城青年学人课题一等2万元、二等1万元、三等无经费资助。逾期结项不参与等级评审,无经费资助。

  3.共建课题。共建课题可以由申报人依据个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共建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保障或申报人自筹,经费标准每项不少于1万元,具体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确定。

三 、申报条件

  1.国内(以广州地区为主)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均可参加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常规课题申报。

  2.申报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州市社科规划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基础和比较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3.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本年度申报的其他课题;非本年度申报人最多只能参与2项本年度申报的课题;课题组加入成员须征得加入成员本人同意,并在纸质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申报,凡已获得国家、省社科项目立项以及已获得其它单位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成果重复申报。已承担往年度的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最多参与2项。

四、 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1.“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 址 为 :http://skshenbao.gzsk.org.cn/sheke/index, 或打开“广州社科网”,点击“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图标。

  2.申报人应先注册,注册时须选择单位,只有所在单位开通了申报系统账号才能被选择,如所在单位尚未开通申报系统账号,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市社科规划办开通。

  3.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网上填写提交《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市社科规划办。

  4.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时,在“课题设计论证”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该申报无效。

  5.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按撤项处理。

  6.项目获立项公示后申报人需报送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1份,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广州市社科规划办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

  7.申报人对项目申报工作及申报系统的使用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市社科规划办联系。

  8.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1日-5月5日,科研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6日。

五、立项与管理

  1.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立项基本程序为:课题申报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资格审核—市社科规划办形式复查—学科组专家评审—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网上公示—正式立项。

  2.课题结项时间:以参考选题第一和第二部分为申报方向的一般课题及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的结项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前,原则上不得延期。以参考选题第三部分为申报方向的一般课题及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的结项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前。共建课题的结项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前。

  3.课题研究成果:以参考选题第一和第二部分为申报方向的一般课题及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1份总研究报告(约1.5万字)和1份决策咨询报告(约0.5万字)。以参考选题第三部分为申报方向的一般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1篇C刊或其他同类报刊论文,或2篇普刊论文;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1篇C扩或其他同类报刊论文,或2篇普刊论文。共建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1篇普刊论文。

  4.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课题的研究成果提交或发表应标注“广州市哲学社科‘十四五’规划课题”字样和课题编号。

  电话:020-89815149 姬老师   邮箱:gzsghb@163.com

 

 

科技资讯4.8-4.12附件

 

 

 

2024年4月12日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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