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行政法》(上)课堂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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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6至28日,邵自红博士在深圳虚拟大学园为我们2011级和2012级MPA班的同学们带来了《宪法与行政法》(上)的课程讲授。

邵老师以其诙谐幽默却又不失专业权威的语言,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修宪在美国的作用,但也指出其局限性,如在某些情况下,没有通过宪法修正案但确起到了影响宪政的作用,或以其它方式出现了修正案中所追求的改变,并指出有些变化看起来是修正案带来的但实际上只是它对这些已存在的变化的确认等等。同时,邵老师巧妙地将中国的修宪与其进行了对比,得出了两个结论:首先,中国修宪过于频繁,不如美国谨慎;其次,中国的宪法在司法实际中并无应用,因此修宪效果并不理想。
虽然经过一周的工作后继续利用周末的时间来上课学习,疲惫不断侵袭着大家的神经,但教室里却毫无往常宪法研究讨论的刻板沉闷,适时的互动恰如其分的活跃了现场的气氛。同时大家也期待着邵自红老师的下一次课程安排。

教育培训中心

2016年12月9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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